上海科改“25条”发布

来源:上海浦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量:20

提升科技原创能力,最需要的就是放权松绑、激发活力。市政府新闻办昨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副市长吴清介绍了上海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见》(简称上海科改“25条”), 围绕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定位和核心目标,统筹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由谁来创新、动力哪里来、成果如何用等问题。

上海科改“25条”涉及六个方面25项重要改革任务。根据总体目标:到2020年,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实效,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4%以上,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比例逐步提高。创新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多样性、协同性和包容性的创新生态加快形成,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全面提升,在全球创新网络中发挥关键节点作用。

到2035年,上海建成富有活力的区域创新体系,涌现一批世界级的科研机构、创新平台和创新企业,产出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原创成果,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明显增强,为我国建设科技强国和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支持张江重大设施 向长三角辐射

“根据不同创新主体功能定位和使命要求,加快推进分类管理改革,推动实施章程管理,最大程度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动力和活力,构建完善主体多元、开放协同的科研力量布局和研发体系”摆在了上海科改“25条”首位。

科改意见提出, 围绕国家和我市重大战略需求,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以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核心载体,积极承担国家实验室等建设任务,加快集聚建设一批世界级创新单元、研究机构和研发平台,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按照“一所(院)一策”原则,探索试点不定行政级别、不定编制、不受岗位设置和工资总额限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给予研究机构长期稳定持续支持,赋予研究机构充分自**,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通过部市共建机制,对中央部门所属在沪科研机构建设世界高水平研究机构给予支持。

“科改的第3条和第4条,提出对科研机构差别化的财政经费管理制度。主要考虑的是构建更加符合创新规律,以绩效为导向的新的管理机制,”市财政局副局长金为民说,“同时,我们也对张江核心区的一些重大设施开放,安排经费,支持其向长三角辐射,增强辐射能力和影响力。”

科改意见同时也强调了将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创新人才活力,坚持培养和引进并举,改革优化人才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机制,让真正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人才名利双收,营造人才近悦远来、各尽其才的发展环境。

市科委副主任骆大进在会上透露,将建立青年人才普惠支持和高端人才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机制。

支持外资机构 融入上海创新体系

上海科改“25条”还着眼于在更广的领域、更大的范围、更高的层次,为集聚全球的创新资源创造条件。

科改意见指出,要“支持外资机构在沪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实验室、研发中心、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外资研发中心转型升级成为全球性研发中心;对创新资源全球配置方面起关键节点作用的外资全球研发中心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给予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同等政策支持;支持外资机构参与本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众创空间等建设,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承担政府科研项目。

围绕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深化、新片区投资贸易自由化改革试点,在创新要素跨境流动、跨境研发、创新创业资本跨境合作等方面改革创新,开展先行先试。支持本土机构和科学家参与全球科技创新合作,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发基地,鼓励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等也被纳入此次上海科改“2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