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实施意见发布

来源:上海浦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量:12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盈利的科创企业也可上市、上市后的前5天不设涨跌幅限制……随着昨晚证监会和上交所发布相关实施意见和配套规则,科创板的神秘面纱正式揭开。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以及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均可在科创板上市。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去年11月初黄浦江畔一声宣告,到昨日改革方案发布,一个资本市场新板块酝酿成熟,一项牵动整个资本市场的制度性变革落地。两个多月来,各方全力以赴推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尽快落地。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资本市场对提高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服务水平,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

《实施意见》指出,在上交所新设科创板,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据透露,科创板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根据板块定位和科创企业特点,科创板设置了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

具体流程方面,上交所负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证监会将加强对上交所审核工作的监督,并强化新股发行上市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实施意见》将在五方面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一是构建科创板股票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三是基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特点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建立更加市场化的交易机制,四是建立更加高效的并购重组机制,五是严格实施退市制度。相关配套规则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证监会和上交所正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有序推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各项工作。其中,证监会已起草完成《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交所已起草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六项配套规则。相关规则正在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上交所发布的配套规则,上交所设置了5套差异化的上市指标,可以满足在关键领域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已突破核心技术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拥有良好发展前景,但财务表现不一的各类科创企业上市需求。

科创企业具有投入大、迭代快等固有特点,股票价格容易发生较大波动。上交所相关规则将科创板的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此外,为尽快形成合理价格区间,新股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在交易报价方面,单笔申报数量不小于200股,可按1股为单位进行递增。

哪些人可以投资科创板?50万元资金、两年的投资经验,是最基本的门槛。未满足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可通过购买公募基金等方式参与科创板。

上交所将在科创板推出后,对上述差异化交易机制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将根据需要稳步推出做市商、证券公司证券借入业务等制度,对科创板股票交易机制作出调整优化。

“宽进严出”是科创板的一大特点。一旦符合退市标准,直接终止上市,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程序,避免重大违法类、主业“空心化”的企业长期滞留市场。

根据上交所公告,相关配套规则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月20日。待规则正式发布后即可接受科创企业上市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