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首份金融细则落地 启动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利 好个人消费者

来源:上海浦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量:13

筹划已久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正式开闸。18日上午,央行上海总部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启动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试点,这是金融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发展、便利跨境贸易和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启动仪式上,银联电子、通联、东方电子、快钱和盛付通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分别与其合作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和民生银行的上海市分行,以及5家特约商户代表举行了对接签约。

获准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并非只有上述5家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操作细则,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以及外地支付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的分公司,只要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均可从事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

获准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的支付机构需在合作银行开立一个专门服务于跨境人民币支付的备付金账户。这个账户独立于支付机构其他支付业务的备付金账户,按人民币跨境支付金额计提一定比例的备付金。

在活动现场,银联电子发起了一笔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据银联电子相关负责人介绍,“海淘”一族在境外网站上选择好商品后,选择ChinaPay(银联电子)跨境人民币支付,实付币种和交易币种均是人民币,省去了购汇通道,避免了汇付损失,而此前的支付通道则是外币支付,需承担购汇,一旦汇率浮动较大,将承担不小的汇率风险。

“这次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启动,更多的是利好个人消费者,因为对公司而言,早就有跨境人民币支付的通道。”工商银行国际部相关人士昨日表示。记者了解到,自2009年央行启动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针对B2B大笔交易金额的跨境贸易,银行已经探索出一套成熟的模式,B2C和C2C领域一直未找到合适的模式,而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开闸,将使具有创新能力、手握大量中小企业客户资源的支付机构,为基于B2C和C2C的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

记者获悉,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业务B2C模式下目前对个人免收手续费,但对出口商会收取一定的费用。

事实上,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启动后,不仅“海淘”族将免除购汇环节,第三方支付同样也将规避汇率变动的风险。去年9月,外管局批准首批17家支付公司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其实也可称为跨境外汇支付。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从事跨境外汇支付时,需要向银行先做一个货币汇兑(把人民币兑换成交易对象所需的外币)。而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第三方支付机构则无需进行货币汇兑的操作。

据悉,“海淘”族支付完成后,第三方支付的清结算系统会根据与境外商户约定的结算周期,生成结算报表,并通过合作银行将人民币结算至商户的境外银行账户中。

对于支付机构而言,除了能降低汇率风险,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启动还有利于拓展海外业务。银联电子总经理孙战平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去年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跨境外汇试点以来,公司海外业务交易量占比尚未达到10%,随着上海对外贸易的发展以及海外网站平台构建的完成,海外业务的占比肯定会逐步增加。据他透露,一个大的海外商户构建与开发人民币标价和结算的系统需要至少3至5个月的时间。

对银行而言,跨境加线上的新模式,将会降低银行的结算成本,同时有利于银行推出更多创新的支付结算类产品。

为促进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顺利开展,央行上海总部昨日发布了《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这是“央行30条”后首份落地的金融细则。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在启动仪式上表示,金融制度创新是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将遵循“先易后难”、“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模式加快推进各项政策细则的制定工作。此次《实施意见》是“央行30条”出台以后首项对外发布的金融细则,下一步在央行和各监管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将有序推出跨境人民币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等多项金融改革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