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学年新区幼儿园招生下周报名

来源:浦东时报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量:12

近日,浦东新区教育局发布《2014学年浦东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今天起至6月1日,由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幼儿园招生通告将在各个社区张贴公布,2014学年幼儿园新生报名将于6月2日至6月8日举行。

沪籍儿童就近免试入园

根据《细则》,今年幼儿园招生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相关条件的适龄儿童。

《细则》将相关条件分为九类,其中沪籍儿童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可到地段所划分的幼儿园报名。

持有2014年5月31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房产证及户籍的适龄儿童(房屋产权人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儿童本人,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按房产证及户籍地址对口入园(一套住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

持有2014年5月31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房产证的上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房屋产权人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儿童本人,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按房产地址对口入园(一套住房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

持有在2014年5月31日前入户的、招生区域内经适房产权证明(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或廉租房租赁证明的上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租赁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按房屋地址对口入园。

仅持有在2014年5月31日前办理的上海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教育署视各幼儿园招生情况作统筹安排。

非沪籍儿童统筹安排

对于非沪籍适龄入园儿童,《细则》规定,将根据以下几类不同情况,由新区教育部门分别作出统筹安排。

持有2014年5月31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房产证(房屋产权人是父母或儿童本人,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的非沪籍适龄儿童,由教育署视各幼儿园招生情况作统筹安排。

父母至少有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招生区域内有合法居住证明的适龄儿童,根据其父母持《上海市居住证》年限等条件,设定先后顺序,在妥善安排上海市户籍的儿童及有房产证的非沪籍儿童入园的基础上,由教育署视各幼儿园招生情况作统筹安排,既可以安排到公办幼儿园,也可以安排到民办幼儿园。

父母至少有一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年满2年及以上期限《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可自行到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报名,幼儿园可根据其父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等条件设定先后顺序,在妥善安排沪籍适龄儿童以及以上两类非沪籍适龄儿童的基础上,根据学位情况安排随迁子女就读。

来沪人员也可选择让其随迁子女进入民办幼儿园就读。

6月20日前发录取通知

据了解,今年浦东幼儿园招生工作已于4月初展开,4月7日-18日,完成了咨询性登记,帮助适龄儿童家长了解招生政策,帮助幼儿园进一步掌握本区域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情况,为合理划分招生地段做准备。4月28日-5月9日,完成招生地段划分。所有幼儿园将于6月20日前完成新生录取通知工作,6月30日前完成学籍登录工作。

根据《细则》,在招生过程中园方将认真核查幼儿出生证、户籍证、房产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仔细登记幼儿实际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确保幼儿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

《细则》强调,幼儿园招生时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需要提醒的是,幼儿报名时须提交《浦东新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手册》等;幼儿入园前须到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体格检查,并递交体检报告。具体信息可登陆浦东新区教育门户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