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改革提升“浦东速度”

来源:浦东时报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量:13

从周一踏入浦东市民中心受理大厅的工商窗口递交相关材料,完成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申领手续,再到周五顺利拿到以上三证。日前,自主创业的“80后”熊先生欣喜地表示:“浦东速度果然够神速,我要开始在浦东大展拳脚啦!”

联动登记为新企业落户提速

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像熊先生这样来浦东创业,不仅是因为浦东的包容、开放、自由精神,也因为在浦东新设企业手续简化,给创业者带来诸多便利。而浦东给这些初来乍到的创业者提供的第一个福利就是2010年正式实施的联动登记改革。

改革前,申请人需要按顺序先后向工商、质监、税务三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只有办出前一个证照,才能流转到下一个程序,从申报材料到领取证照,来回跑的次数多,当中还产生很多费用。而通过联动登记,企业只需两次便能完成申报材料、缴费、领取证照的全部过程,省时省力。

根据这一改革方案,在浦东新设企业,工商、质监、税务三证照将由过去分别向三部门申办审批,变为审批程序“一口受理”的“联动登记”改革,大幅简化行政审批流程。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处长蒋红军表示,这项改革的创新之处在于“一口受理、一表登记、一次审查、一网流转、一次发证、一口收费”。这种审批方式是政府管理方式真正意义上的流程再造,也是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迈出的实质性一步。

如今,在浦东新设内资企业,三张证照最短一个工作日即可出证,平均办理时间4.5个工作日,最长7个工作日,较改革前的11个工作日大幅缩短;而外资企业的全程办理时限由过去的12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进一步实现外资企业设立的全程提速。

审批简化建设服务型政府

消防行政审批作为消防部门对社会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的手段之一,曾在特定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城市建设的高度发展,开工建设的项目越来越多,以及一批批功能综合、材料多样的特殊建设项目在市场上相继涌现,消防设计的难度和复杂性也日益增大。假如还是由消防部门进行技术审核,从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效率上看,已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浦东开发开放以来,城市建设速度一直被世人惊叹,当时,浦东的基层防火干部,除了担负辖区繁重的消防监督任务外,还必须承担消防行政审批以及其它事务性工作,警力资源明显不够。于是早在2002年,浦东新区就试点了消防环节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离改革,将原来需要消防部门审查的消防设计技术内容转交给社会上有资质的审图公司来审,从而把消防监督管理的重心从技术审查转向事后监管,从繁杂的技术把关转向公正的责任监督,以便更有效地保证社会消防安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的分离制度实施后,大大减少了当中的审批环节,而且2008年我国重新修订通过的《消防法》里面,也将这一改革采纳推广实施。”说到这里,蒋红军脸上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乘胜追击,2008年,浦东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归口审查制度”,将原由政府开展的规划、消防、卫生、交通、环境、气象(防雷)等技术性审查从行政审批中分离出来,全部转由审图公司审查,政府部门做好检查、抽查等监管工作。这项改革不仅简化了审批程序,还推动了新区各职能部门逐步将工作重心从以往技术性审查转移到各专业部门的行业管理规划和行业日常监管中,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

评估评审让内行人做内行事

2014年3月,一篇《民主党派批评中介机构截流审批改革红利:费用涨四倍、文件高一米》的报道在网络各大媒体广泛转发,报道指出行政审批改革的红利被部分中介机构“截流”,很多企业难享受这些改革带来的实效。这篇报道所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

以建设工程为例,“环节多、耗时长、费用高、手续繁琐、往返普遍”这些行政审批的痼疾尚未随着简政放权改革而得到根本缓解,一个重要原因是与行政审批相伴而生的第三方中介评估事项近年不断增设。据不完全统计,仅建设项目前期(取得施工许可证以前)特定类型需要办理的专项评估、评审中介服务事项就有30余项。

建设项目落地涉及各种各样的专项评估评审,原先每个环节都要由第三方出具报告后,后续评审才能启动。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改革本来是为企业减负,但多了这些专项评估项目,不仅评估时间延长,而且少则几万元、多则几百万元的收费标准更给不少企业添了负担,反而增加了“拥堵”。浦东新区率先拿这个审批“堵点”开刀,试点建设项目专项评估评审制度。2012年,浦东新区在自身权限内,对建设工程专项评估评审这种前置性中介服务进行了初步的改革探索,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效率。

针对建设单位普遍反映的严重影响项目开工落地的专项评估、评审等“类审批”问题,自2012年6月起,浦东发布了《关于在浦东新区产业园区开展建设工程专项评估、评审改革的实施意见》(浦府综改〔2012〕1号)及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将建设工程审批中经常发生的、企业反响特别强烈的5项评估评审,按照“规划在前、分类管理、标准替代”的原则,进行改革试点。三年来,这项行政审批改革已运行成熟,多个产业项目的审批时间、审批效率得到提速。

行政审批改革不是简单地做“减法”,而是“政府要管该管的事”。少一些事前审批,多一些事后监管和服务,会让政府更多地做好服务,把市场能管的事情交给市场,建立起科学的管理制度才是改革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