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开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大幕

来源:浦东时报 发布时间:2020-09-14 浏览量:17

浦东三年计划发展家庭农场500家

“农场主”的机会来了,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上,“家庭农场”的概念被多次提及。此前,新区印发了《浦东新区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家庭农场发展目标:力争在“十二五”末,全区培育发展家庭农场500家以上,到2017年,全区粮食种植面积50%由家庭农场经营。  

松江是上海率先进行家庭农场探索的先行者之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家庭农场已承担了松江区大部分粮食生产职能,总数达1206户,经营面积13.66万亩,占全区粮田面积的80%。

浦东虽然起步晚,但已经有了一些初步探索,老港镇的静笃果蔬专业合作社尝试了“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混合制”模式,与6户家庭农场对接,经营总面积达520亩。家庭农场负责农产品种植这个“产中”环节,一个家庭农场就像一条生产流水线。合作社负责生产资料供给及生产标准制订等产前环节和市场开拓、产品销售服务等产后环节,形成共赢格局。  

考虑到浦东实际情况,新区农委设想推广家庭农场的模式也有多种,除了纯粹单一的家庭农场模式,还有镇农**司+基地+家庭农场、村级组织+基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基地+家庭农场,后三种模式,都有可依附的成熟载体,注重和现有优势资源的联合,补足短板。

此外,浦东的家庭农场发展强调“浦东土地由浦东农民种”,家庭农场经营者原则上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本区户籍农户家庭,这些人一般都是种田能手,还有一定的营销和管理能力,而且还要守法规、讲诚信。镇、村一方面要选择好家庭农场经营者,使流转出来的土地发挥更好的农业规模效益;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家庭农场从业人员农业生产技术和劳动技能。  

浦东新区副区长陆鸣认为,将来农民不是一种身份,而是一种职业,浦东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对农业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要靠新一代有文化的高素质农民来接棒。

土地流转力争年内流转率达70%

开家庭农场,地从哪里来?前提工作的关键就是土地流转。而从全区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现状来看,浦东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率仅为48.93%。

2010年,书院镇在塘北村率先试点土地流转,流转土地2799亩,流转率达到98%,占全镇农民承包土地面积的8%;2011年,在完善总结塘北村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书院镇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流转洼港、余姚两个村面积近3000亩,占全镇农民承包面积的16%;截至目前,全镇承包土地29758亩,已流转土地16000亩,流转率为54%。  

记者了解到,书院镇在土地流转工作中所采取的主要方法是依法保护承包方权益,以农**司为抓手,负责全镇土地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了土地流转规范程序,为农民提供市场服务平台,严格落实农地用途管制。严格审查受让方资质,设置了准入门槛,将流转出来的土地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能手集中。严格落实农地用途管制,确保守土有责、守土有效。  

书院镇还历时半年为每块流转土地量身定制“身份证”,进而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一是合同与地块一致;二是档案照片与地块一致;三是种植作物与地块一致。一旦发现承包户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实际生产不符合合同、照片、档案的情况,立即会同“三违”整治中心要求其整改,直至退出流转平台,严把“准入关”和“使用关”。  

农委人士表示,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年内,新区力争达到全市各区县目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平均流转率70%左右。流转率在70%-80%的镇,年内流转率应达到85%以上;流转率在50%-70%(含70%)的镇,年内流转率应达到80%-85%;流转率在30%-50%(含50%)的镇,年内流转率应达到60%-80%;流转率在10%-30%(含30%)的镇,年内流转率应达到40-60%。

产权制度改革条件已具备

巩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离不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上级有要求、农民有呼声,产权制度改革已有良好的基础和氛围,并且和多项农村改革密不可分。

根据农委的工作方案,促进农村承包土地有序规范流转将和培育家庭农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有机结合;与推进浦东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升浦东“三农”发展水平有机结合;与当前全区开展的“三违”整治及田间窝棚清除等工作有机结合;与治理不规范畜禽养殖工作有机结合;与“农二代”培养有机结合起来,趁秋播调茬口之际,使全区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率有一个显著提升,确保年度家庭农场任务完成。  

会议透露,新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模式包括:未撤销建制的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改制为社区经济合作社,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已撤销建制的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原则上改制为社区股份合作社,依法进行工商登记;经济发展较好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同时建立和完善集体成员收益分配机制;经济发展薄弱的村,明确集体成员份额,完善内部治理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记者了解到,目前,新区大部分镇基本上全面铺开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此外,还将全面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形成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模式,并启动2-3个镇级改革试点。对于已经实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农村,在2014年村级组织运行费用补贴专项资金中予以奖补。  

据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从年初确定的39个村扩展到现在的200个村,区农委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在总结第一批试点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使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预计至今年年底,全区三分之一行政村将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