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3-23 浏览量:12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2016年徐汇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6年3月17日

 

 


关于做好2016年徐汇区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

   

  无偿献血是保证生命救治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公益性卫生事业。为确保临床用血需求和安全,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16〕3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结合上海市血液供需情况和增量趋势,现就做好2016年徐汇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完成市政府下达徐汇区献血目标26304人份。其中,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渠道募集无偿献血量为13076人份(包括应急献血300人份),通过流动采血车、献血屋等渠道募集无偿献血量为13228人份。在徐汇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按照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核定献血人数;各街道(镇)按照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的比例核定献血人数。

  二、具体要求

  (一)依法开展工作,落实管理责任

  徐汇区无偿献血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徐汇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负责无偿献血的具体工作,并接受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的业务领导和考核。

  区域内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增强法律意识,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上海市献血条例》,把完成无偿献血指标作为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文明、参与社会公益抓好落实,主动配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民法治意识,鼓励单位职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组织实施无偿献血工作,加强血源管理,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工作经费,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完成全年献血任务。

  (二)加强组织协调,促进社会联动

  献血工作要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区卫生计生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献血工作联系会议工作平台,扩大无偿献血社会覆盖面,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切实落实献血、采血、医疗临床用血、志愿者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关心献血工作,把完成献血任务纳入部门考核和奖励体系。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建设交通委根据部门职责,主动配合做好献血工作。各街道(镇)要利用社区资源,发动社会组织和居民积极参加献血活动。积极鼓励和倡导国家工作人员率先献血。

  宣传部、文明办要将无偿献血纳入城区文明考核体系,利用徐汇报、有线台加强依法献血宣传工作,进一步形成与强化“大家做公益,公益为大家”的社会公益氛围。区红十字会、区爱卫办要结合各自工作和组织网络,积极组织社会热心人士参加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

  (三)加强社会动员,抓好常态献血

  继续坚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无偿献血与街头志愿者血液募集相结合采血工作常态,同时要创新开展组织协调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动员水平,基本满足医疗临床用血供需平衡。

  区血液管理办公室根据上海市献血年度计划,细化本区献血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推进时间进度,开展献血科学知识宣传,加强与献血单位沟通和政策解释,规范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日常管理,有效提高全区献血率,确保完成上海市下达的全年献血任务。

  高度重视街头无偿献血募集工作,积极推进街头无偿献血屋建设,保障街头流动献血车经费,关心和尊重参加街头无偿献血热心市民,努力提升街头无偿献血募集能力,构建无偿献血工作的增量机制。

  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无偿献血者的关爱和激励,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宣传献血志愿者先进事迹,扩大志愿者社会影响,吸引更多社会热心人士参加献血志愿者队伍。

  围绕“6?14”世界献血者日主题,策划举办无偿献血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徐汇文明形象。区委宣传部和社会媒体以免费或成本价配合进行相关无偿献血宣传。

  继续配合上海市血液应急保障性贮备1万人份血源的应急献血工作,充分发挥应急献血队伍的作用,提升徐汇区应急血液保障能力。

  (四)加强源头管理,防范输血风险

  防范潜在输血风险,涉及献血、采血、供血与用血的各个环节,有关各方要树立从献血者到受血者全过程血液质量安全意识,共同持续完善和加强质量体系建设。

  有关部门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执法力度,区卫生计生委、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等部门通力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和实行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确保血源安全。

  各街道(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的宣传和招募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进一步抑制超出“适当补贴”范围的献血后高补贴、长休假现象,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医疗用血行为,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加强血液保护技术和成分输血的开展,提升自体输血比例。要进一步规范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

   

  附件:2016年徐汇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附件

2016年徐汇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单 位

无偿献血总量(人份)

机关、企事业单位

7751

徐家汇街道

595

天平街道

240

湖南街道

140

枫林街道

380

斜土街道

350

田林街道

450

长桥街道

500

虹梅街道

380

康健街道

450

龙华街道

430

凌云街道

350

漕河泾街道

530

华泾镇

530

流动采血车(献血屋)

13228

合计

26304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工、青、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