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8-04 浏览量:14

一、“十一五”期间徐汇妇女发展状况

《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是徐汇区政府颁布的指导全区妇女发展的第三个五年规划。据统计,2010年末,徐汇区户籍人口91.09万人,其中女性46.02万人,占总人口的50.52%。“十一五”期间,徐汇区坚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发展与徐汇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保持同步的战略目标,紧紧围绕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工作机制,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实施成效明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已深入人心,性别意识主流化的进程正在加快,促进妇女发展的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更趋完善,妇女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取得了实质性的进步,徐汇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妇女参与决策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深度及广度持续拓展,参与能力不断提高。区四套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全区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55.65%,其中局级女干部比例、处级女干部比例、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分别为18.18%22.02%14.60%;本届区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31.38%;本届区政协中女委员占委员总数32.53%

二是妇女受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稳步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不断提升。以女院士精神引领徐汇女性在经济社会转型中发挥创新精神。女性在专业技术人员中的比重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占69.34%,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58.44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74.73%。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比“十五”末期分别上升16.76 个百分比和4.94个百分比,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就业的比例达36.5%,比“十五”末期提高0.9个百分比。

三是妇女健康水平继续提高,多项健康指标优良。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内(103-107),“六期”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90%以上,避孕方法知识普及率95%以上,社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规范化率100%,已婚妇女人工流产率控制在2%以内。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76.37%,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在持续为困难妇女免费妇科普查七年受益人群5万余人基础上,2007年底开始实施为退休和生活困难妇女免费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并将支内、支边回沪退休妇女纳入筛查范围,2006-2010年,区级财政专项拨款905万元,受益妇女达8万余人次。持续通过区人口和计生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基金会、各街道(镇)妇儿工委等部门对困难、大病、重病妇女实施救助。 

四是妇女就业环境总体有序平稳,女性人力资源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的主力军作用明显。城镇从业人员中女性比重占48.21%,比“十五”末期增加2.92个百分比;全区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女代表比重占37%,比“十五”末期提高5.1个百分比。同时,关注女性就业,针对金融危机影响下的就业压力,举行专场女性就业招聘会,深入13个社区开展区女大学生“白玉兰”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为推动女性就业搭建平台;做好未就业妇女、外来女性等群体的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为妇女就业创业以及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五是关注妇女发展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妇女的生存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加大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专项执法检查、构筑区妇联**接待室、法律援助妇女分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心家园”心理咨询工作室和劝和工作室、13个社区妇女**受理点为一体的妇女**网络等工作,积极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在全市率先成立“开心家园”心理咨询工作室和离婚劝和工作室并起到引领作用;在13个社区(街道)镇成立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通过市场化、项目化、实事化运作,开发并承接公共服务项目,满足社区家庭与妇女儿童的多元需求。 “十一五”期间,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普等各项事业深入发展,就业、为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工作稳步推进。建立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503张;建立健全“区-街道(镇)-居(村)委会”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群众文化服务活动蓬勃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基本实现居(村)委会健身点全覆盖;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大中心”良性运作,妇女生存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徐汇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态势已确立,但在妇女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突出的问题有: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法规还需进一步落实;

——女性参与决策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层次有待进一步提升;

——妇女婚姻家庭生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儿工委的发展尚不平衡。

二、“十二五”期间徐汇妇女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总体目标

指导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快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进程,统筹兼顾,促进男女两性公平享有发展资源,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妇女科学发展,坚持妇女发展为本,遵循妇女发展规律,努力实现妇女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和妇女综合素质最优化;全面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立足不断改革创新,引导和支持妇女融合社会、服务社会,以参与促发展,以贡献促平等,以共建促共享,为构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体目标: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将妇女发展融入徐汇发展整体战略和社会建设管理体系,提升与徐汇建成服务经济主导、科技创新引领、教育文化繁荣、公共服务优质、低碳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相匹配的妇女发展水平,以妇女发展新业绩促进社会更加和谐。推动妇女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平等参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建设,促进妇女的政治地位和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妇女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妇女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不断提高,妇女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全面实现妇女平等参与和全面发展。

三、优先发展领域和目标策略

领域一:促进妇女充分就业,提高妇女社会保障水平

主要目标:

1、城镇女性从业人员比重保持在40%以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提高女性经济活动参与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缩小男女收入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策略措施:

1、建立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将促进妇女就业列入区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在政府年度净增的就业岗位中女性有合适的比例;提高妇女社会保障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社保中心)

2、发挥区培训机构和社会办学力量的作用,大力推进面向妇女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妇女参加政府补贴的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妇女在就业中的竞争力。根据未就业女大学生等特殊群体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将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积极搭建促进就业平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妇联)

3、加强促进妇女就业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增强对女性从业人员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并加大对侵害女性就业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针对妇女就业领域中突出问题的对策性研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妇联)

4、优化创业环境,采取积极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女性自主创业。加大扶持女性就业和创业。通过优化公共服务,加强信息指导、技能培训等提升妇女就业、创业能力;通过资金支持等帮助妇女成功创业;通过就业援助、购买服务等扶持零就业家庭妇女就业、创业。加强对残疾妇女的就业扶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残联、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领域二:提高妇女民主参与,增强妇女决策管理能力

主要目标:

1、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有所提高;逐步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领衔提出的议案、书面意见和提案的比例和质量;(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

2、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都应配备女干部,逐步提高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区委组织部)

3、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要保证55%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并逐步实现提高;街道(镇)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区委组织部)

4、提高处级正职女干部和35岁以下处级女干部比例;(区委组织部)

5、局处级后备干部中的女性比例分别达到20%和25%;(区委组织部)

6、国有企业高级管理层女性比例有所提高;(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

7、保障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区总工会)

策略措施:

1、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将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在政策中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村)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及候选人中的女性比例作出明确规定。(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2、强化决策层社会性别意识。发挥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教学优势,推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课程设置、师资培育和教学研究,确保纳入教学计划,推动党校、行政学院成为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将有关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学习内容纳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培训课程,增强他们在参政议政中的社会性别意识。(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坚持在干部培养、选择和使用过程中的性别平等,完善女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储备、系统培养、择优使用,促进健康成长。(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完善居(村)委会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确保居(村)委会领导班子中都有女性,基层妇代主任进“两委”(居(村)委会、居民区党(总)支)班子。加强对居(村)委会女干部的培训,增强她们管理事务和处理矛盾的能力,发挥妇女在社区管理和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民政局)

5、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政策时,充分听取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群众、妇女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使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领衔提出的议案、书面意见和提案的比例和质量逐步提高。(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

领域三:提高妇女综合素养,促进女性人才发展

主要目标:

缩小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男女比例的差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策略措施:

1、加强对妇女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作为女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女性群体,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婚恋观和就业观,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区妇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人口和计生委)

2、促进妇女终身学习。结合学习型社会建设,鼓励妇女接受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倡导妇女终身学习。支持用人单位为女职工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进一步完善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和居民教学点三级社区教育网络运行机制,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加大对妇女的公共科普、文化服务,不断增强妇女应对挑战的能力。(区妇联、区总工会、区文化局、区科委(科协)、区教育局、各街道、华泾镇)

3、充分发挥优秀女性人才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开发女性人才资源,推进女性人才库建设,促进一批女性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高水平的中青年女性科技人才的培养。提升女性科技、文化的创新能力,宣传优秀女性人才先进典型,为女性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局、区科委(科协)、区妇联)

4、加大培育和扶持各类女性社会团体的力度。为初创阶段的女性社会组织登记和备案创造条件,为女性社会组织提供业务指导,发挥女性社会组织的作用,提升女性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加强对社会团体中女性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她们组织、凝聚、引领、服务妇女的能力。加强女性社会团体组织之间的联谊和交流。(区妇联、区民政局、各街道、华泾镇)

领域四:促进妇女身心健康,提高妇女生活质量和水平

主要目标:

1、妇女平均期望寿命保持稳定;(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稳中有升,外来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60%;(区卫生局)

3、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5人/10万人以下;(区卫生局)

4、妇女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妇女日常专用消费品质量抽查复查合格率达到100%。(区食药监分局、区质监局、区卫生局)

策略措施:

1、建立由政府拨款,提供融婚前医学检查、婚姻健康咨询、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于一体的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加强孕产期妇女保健,积极提倡“和谐怀孕、快乐保健、幸福分娩”的理念。提高妇幼保健质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采取措施,提高外来孕产妇早孕保健率;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和分层,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妇联)

2、加大对女性常用保健品、化妆品和卫生用品的质量监测和卫生监督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引导女性理性、科学的消费,保障妇女安全的消费权益。(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

3、关注妇女的心理健康,鼓励社区建立规范的妇女心理咨询服务公益机构,充分发挥“开心家园”心理咨询工作室、“开心家园”劝和工作室等作用,为女性提供缓解心理压力、预防心理疾病的科学、有效的咨询服务。(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4、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六位一体”功能,完善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和家庭三站式健康管理,强化妇女的健康教育。利用社区学校等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活动,以女性青春期卫生、婚前保健、围产期保健、更年期、老年期保健、妇女心理、营养、遗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等知识为重点内容,开展健康宣教和服务工作。(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5、深化政府为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妇女免费提供妇科病、乳腺病筛查工作。加强对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安排妇科病、乳腺病筛查情况的执法检查。完善筛查项目、优化筛查流程、强化疾病分析,多渠道开展对重症困难妇女的救助。深入开展女性健康讲座进社区活动,提高女性自我保健的健康意识。(区卫生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各街道、华泾镇)

领域五:开展和谐家庭建设,促进婚姻家庭幸福

主要目标:

1、提高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水平;(区民政局)

2、提高女性幸福感指数。

策略措施:

1、利用徐汇报、有线台、网络等媒体,倡导互敬互爱的夫妻关系、尊老爱幼的社会风尚,促进和谐社区、和睦邻里关系的建设,积极引导女性树立正确婚恋观,提倡男女两性共同承担子女教育、家庭事务管理等家庭责任。(区妇联、区有线台、各街道、华泾镇)

2、积极开展“美好家园”创建,引导妇女带动家庭参与“建健康家园  促身心健康;建学习家园,促终身学习;建文化家园,促文化修养;建安全家园,创安全环境;建生态家园,促环保行为”等创建。(区文明办、区妇联、区有线台、各街道、华泾镇)

3、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助残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新体系,形成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网络。加大帮扶资金投入力度,有效解决女性贫困群体的实际困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社保中心、区民政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总工会、区人口和计生委、各街道、华泾镇)

4、发挥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作用,围绕人的生命周期和家庭发展周期,整合资源,运用社会化参与、市场化运作、项目化管理,搭建平台,开展“缘在徐汇”、寒暑托班等关爱一生项目,满足妇女、儿童多元化需求,服务妇女、儿童、家庭。(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领域六:加大妇女权益保障,创设妇女发展环境

主要目标:

1、减少家庭暴力发生率;(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2、控制伤害、杀害、强奸、侮辱妇女刑事案件发生数;(区公安分局)

3、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

重要举措:

1、加大妇女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和维护妇女权益的自觉意识,加快推进性别意识主流化进程。发挥徐汇报、有线台、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的重要信息。(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区妇联、区人口和计生委、区有线台)

2、注重事前风险评估和预警、前期疏导,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紧密衔接的大调解格局,不断健全**接待、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心理咨询“四位一体”妇女**工作体系,关注妇女政治、婚姻家庭、劳动和社会保障、财产和人身等权益,调防结合,以调为主,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区司法局、区妇联)

3、提高“110”公安司法联动对侵害妇女人身纠纷的反应速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安全、有效地制止和处理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家庭暴力等问题,巩固“零家暴社区”创建,增强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力度。(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4、加强规范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坚决取缔色情活动,遏止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开展艾滋病防治、禁毒等知识宣传;继续开展刑释解教妇女的就业指导工作,完善女劳教所就业指导站的运作。(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委)

四、实事项目

1、建立徐汇区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区妇联)

2、实施为退休妇女和生活困难妇女免费妇科病、乳腺病筛查,进一步加大重症(困难)妇女帮困救助。(区妇联、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区人口和计生委、各街道、华泾镇)

3、实施“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项目。(区文明办、区绿化市容局、区科委、区妇联)

五、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述职评议制和监测评估制,推动本规划的如期实施。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

2、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根据《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及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出实施方案。并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目标。

3、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确保《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及时、有效实施。加强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专兼职,区、各街道(镇)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络员及监测评估组等队伍的建设:落实专项工作经费(18岁以下女童的人均经费通过儿童规划予以保障),增加妇女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道(镇)将《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所需的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增长。

4、坚持分类指导,建立激励机制。设立“徐汇区妇女发展白玉兰实事奖”,表彰、奖励对本规划实施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与个人;奖励妇女发展理论的科研成果,倡导为妇女发展办实事。

5、注意发挥社会各界对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实施《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评估作用和群众对实施状况的监督作用。运用新闻媒体、报刊等积极宣传《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监测评估

1、加强《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和评估,以及反馈、交流工作,及时反映妇女发展的状况和变化,为预测趋势、科学决策、制定措施、建章立制等提供依据,为如期达标提供保证。

2、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委员会主任任组长,主要目标的主要责任单位委员任领导小组成员,下设由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专家评估组和由区统计局牵头的统计监测组。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也相应成立监测评估机构。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制定监测评估指南;审议监测评估工作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审议监测评估报告。

——专家评估组负责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和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定期递交评估报告。

——统计监测组负责制定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监测指标工作应纳入委员单位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指标;指导和协调数据采集汇总工作;编写统计监测报告。

3、接受区人大、政协对《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4、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递交规划实施的年度报告;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进行择点复查,重点的专题评审,提出《徐汇区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展年度报告。2013年进行中期评审,2016年进行终期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