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8-04 浏览量:19

一、“十一五”期间徐汇儿童发展状况

2010年末,徐汇户籍人口共有91.09万,18岁以下儿童10.87万,约占本区总人口的11.93%。“十一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本区通过各级部门强力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积极落实《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遵循“儿童优先”原则成为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自觉行动,促进儿童发展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采取切实措施提高规划实施的有效性,保障不同儿童群体的发展权利,徐汇儿童发展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儿童发展的各项指标取得了长足进步,广大儿童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2010年度监测统计显示:《徐汇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设置的四个领域35项主要监测指标中,徐汇已有32项已达标,达标率为91.43%

——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徐汇妇幼保健体系进一步健全,保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儿童的体格发育指标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的标准,部分指标如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2.34‰、2.84‰,优于世界发达国家5‰、6‰的平均水平。

——儿童教育发展条件趋于优质均衡。“一流文教优势区”的功能定位,使区域内儿童享有充分教育和优质教育。儿童受教育水平全面提高,3-6周岁儿童入园达100%,义务教育普及率一直保持在100%;师资队伍逐年优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已分别达到100%96.57%95.29%94.67%;区人口和计生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妇联努力构建06岁学前教育网络,13个街道(镇)均建立宝宝乐分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力度进一步提高。

——儿童主体意识和各项权利得到更多尊重和保护。推进“徐汇区学生区政助理”工作,让区域内未成年人从小接受政治文明的教育,培养学生积极参政、议政的民主意识。针对儿童的各种犯罪受到严厉打击,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加强,儿童法律援助处理率为100%,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进一步扩大。积极开展“青少年**岗在行动”创建活动,加强对游戏机房的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出版物,扫黄打非,立案查处等,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青少年营造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

——儿童安全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区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专项工作经费和专职工作人员,不断强化未成年人工作力度;政府对教育、卫生经费的投入逐年递增,为改善儿童生存、学习环境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安全的儿童生活环境得到共同维护,儿童用品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大型游乐设施运行稳定;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社区儿童活动场所、儿童图书室健全,配备率达100%。各职能部门联手,整合资源,形成了诸多未成年人活动品牌,如“徐家汇亲子广场剧场”、“国际儿童戏剧节”、“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科学育儿进社区”等,积极营建良好的育人环境。对困境儿童实施帮困救助。

“十一五”期间,儿童发展和儿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儿童发展和儿童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从儿童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来看:

——儿童心理健康问题日益显现;

——肥胖、视力不良等儿童生理健康难题尚未有效解决;

——儿童发展面临的成长环境仍需不断优化。

从推动儿童发展中存在的工作难点来看:

——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儿工委的发展尚不平衡。

二、“十二五”期间徐汇儿童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总体目标

指导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加快儿童优先意识社会主流化进程,立足不断改革创新,在制定政策规划和制度保障等方面全过程、全方位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坚持保障儿童利益的最大化,在建设徐汇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中优先维护儿童的各项权利,创设全体儿童公平享有的生存、发展、保护环境;坚持促进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同步,以儿童发展为本,遵循儿童发展规律,为儿童发展优先配置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优质提供全面的公共服务和福利保障,确保每个儿童都能够安全健康、全面发展、快乐成长,不断提高儿童发展的科学水平。

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将儿童的发展融入徐汇发展的整体战略和社会建设管理架构,实施把徐汇建设成为服务经济主导、科技创新引领、教育文化繁荣、公共服务优质、低碳和谐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目标相匹配的儿童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儿童在医疗保健、文化教育、福利保障、安全保护和环境优化等领域优先获得优质服务;进一步保障不同儿童群体公平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社会可持续发展培养未来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优先发展领域和目标策略

领域一: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主要目标:

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稳定在5‰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区卫生局)

2、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95%以上;(区卫生局)

3、06岁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区卫生局)

4、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区教育局)

5、建立徐汇区儿童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每所中小学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妇联)

6、6个月以内婴儿母乳喂养率稳定在80%以上;(区卫生局)

7、儿童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98%以上;(区卫生局)

8、儿童龋齿填充构成比达到40%以上;(区卫生局)

9、有效控制儿童视力不良新发病率;(区卫生局、区教育局)

10、保证儿童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区教育局)

11、实施0-6岁儿童定期免费健康体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年一次常规健康体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

策略措施:

1、以妇幼保健等法律、法规为准绳,继续完善母婴保健监督执法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上海市母婴保健条例》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强化卫生行政执法,加强综合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依法对有关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实行审批许可制度。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行医、无证施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等违法行为,确保妇女儿童的健康。(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委)

2、加强全区妇幼医疗和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及标准化建设。加强儿童医疗服务,结合中山医院改造,改善儿科医院枫林门诊部硬件条件,增强诊疗能力。增加妇幼卫生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妇幼卫生工作经费每年呈上升趋势。巩固和发展妇幼保健管理的三级网络,逐步改善相关的设施和设备,配强医务工作人员同时,加强妇幼卫生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不断提高保健质量和服务质量。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中孕产妇和婴幼儿的服务和管理。(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各街道、华泾镇)

3、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中,在社区形成由街道(镇)、教育、卫生、人口和计生、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服务和管理网络,使优生、优育、优教落实到社区,深入到家庭。继续做好六个月内母乳喂养宣传工作。继续实施出生缺陷监测与干预工程,加强对婚前、围产期(孕前、孕早期和孕中期)的监测与干预,提高孕中期出生缺陷检出率,全面开展降低先天出生缺陷发生率的工作。进一步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计划免疫全程接种工作。(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4、全面促进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实施0-6岁儿童免费健康体检,开展婴幼儿喂养、防病指导以及健康状况评估。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年一次的常规健康体检;推进实施医生进校园,加强“一校一医”工作,加强儿童身体素质和营养均衡监测;有效控制儿童龋齿、肥胖、视力不良;加强儿童心理问题预防和干预,每所中小学要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儿童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文明办、区妇联)

 5、继续推进以医疗保健机构、学校、社区为一体的健康教育体系。通过与计划免疫门诊的资源整合,共享外来儿童的数据资料,做好外来儿童的保健管理。利用徐汇报、有线台、网络等媒体开展妇幼保健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教育指导。(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有线台、各街道、华泾镇)

领域二:实施优质均衡的教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主要目标:

1、3-6周岁儿童毛入园率达到100%;(区教育局)

2、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率达到100%,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8%以上(户籍);(区教育局)

3、新婚夫妇、孕妇、018岁儿童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0%以上;(区教育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卫生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4、社区建立儿童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达到100%;(区教育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5、儿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比例达到80%以上;(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体育局、区科委(科协)、各街道、华泾镇)

6、小学男教师比例有所提高;(区教育局) 

7、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有所提高。(区教育局)

策略措施:

1、加强儿童公民教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体制,完善中小学德育和生命教育课程、注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实践活动成效,引导儿童形成正确的生命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增强儿童的社会责任感,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塑造健全的公民人格。(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明办、区有线台)

2、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系。形成以公办为主的多种类型幼儿园共同发展的学前教育格局。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利用好社区早教宣传平台,组织实施0-3岁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每年接受4次以上有质量的科学育儿指导。保障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基本满足家庭对学前教育的多层次需求。(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3、继续保持区域基础教育优势,发挥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作用,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合作交流,提高优质教育资源在区域内均衡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每所学校的办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水平;进一步改善学校教师性别失衡状况,小学男教师比例有所提高。(区教育局)

   4、提高儿童家庭教育实效。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巩固儿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办学质量,重点发挥学校对家庭教育指导的主体作用。(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5、深化儿童校外教育功能。建立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融合和校外教育向社区延伸的机制。加强校外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发挥校外教育在儿童素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儿童社会实践基地、活动场所建设,确保儿童校外活动时间,鼓励儿童参与各类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团区委、区妇联、区体育局、区科委(科协)、区环保局、各街道、华泾镇)

领域三:健全儿童福利体系,实现儿童共同发展

主要目标:

1、儿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

2、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实现全覆盖。(区残联)

策略措施:

1、进一步发展面向孤残儿童的福利服务,通过增加资源投入和提高服务素质,加强孤残儿童康复和特殊教育工作,规范孤残儿童照料服务,进一步做好孤残儿童的家庭收养与寄养工作水平,促进孤残儿童的社会融合。(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各街道、华泾镇)

2、推进困境儿童家庭扶助服务。为因父母死亡、贫困、离婚、遗弃、身心残疾、长期病重、服刑等原因而不能提供给儿童以适当照顾的家庭,给予育儿津贴、医疗、康复、照料及相关服务。通过经济补助的方式,鼓励作为非监护人的家属、亲属协助抚育困境儿童。(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人口和计生委、区卫生局、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3、健全儿童保护服务。推动建立以学校、社区、医院及儿童工作机构为主体的儿童忽视与虐待的报告制度;对遭受不当对待、忽视与虐待的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介入服务,为生命健康遭受严重威胁的儿童提供紧急安全庇护服务。(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4、培养儿童社会工作者。通过儿童社工队伍的建设,配合医疗、康复、特殊教育等专业工作者,强化并提高儿童福利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为儿童发展提供综合性服务,不断提高儿童福利服务的质量。(区民政局、团区委、区教育局、区残联、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领域四:加大儿童**力度,保障儿童各项权利

主要目标:

1、降低儿童受暴力犯罪侵害总数;(区公安分局)

2、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控制在3‰以内;(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

3、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规查处率控制在1.2%以下;(区文化执法大队)

4、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率;(区检察院)

5、儿童法律援助处理率达100%。(区司法局)

策略措施:

1、推动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等法律法规宣传、实施力度,督促和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有线台、各街道、华泾镇)

2、依法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110”快速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安全、有效地制止和处理侵害儿童人身权益问题,使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得到控制,并提高儿童的非显性保护;进一步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体系,总结并推进针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实施的社区矫正工作。 (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3、强化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和儿童网络安全。健全中小学、幼托机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完善校外治安辅导员制度,推动校园安保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学校治安防范检查、火灾隐患排查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中的群防群治优势,有效保障校园及校园周边安全;加强儿童网络安全。推进网吧依法经营,加大打击黑网吧;在家庭、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公益性上网场所推广绿色上网,实现儿童公共网络安全上网。(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团区委、区文化局、区文明办、区文化执法大队)

4、提升儿童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在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加强生活安全常识教育,每学期开展针对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公共突发事件的紧急疏散演练,提高儿童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对高中生和教育工作者进行急救技能培训。加强艾滋病预防和生殖健康保健知识的普及,减少未成年人意外怀孕的发生。加强对儿童监护人的安全监护教育。(区教育局、区人口和计生委、区红十字会)

领域五:支持儿童全面发展,优化儿童成长环境

主要目标:

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享有自主支配闲暇时间不低于1小时。(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

策略措施:

1、尊重儿童的自主性,增强儿童的主体意识,发挥儿童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组织的重要作用,在制定有关儿童的政策时提供儿童表达意愿的途径。(区教育局、团区委)

2、倡导儿童绿色低碳理念,围绕“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先行”实事项目,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倡导节能、节水、节电,提升家长和儿童对环境污染风险的认识,形成人人参与环保、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开设环保志愿者培训教育课程,鼓励儿童和家长参与环保公益活动,让绿色生活方式成为每个家庭的自觉选择。(区环保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文明办、区科委(科协)、各街道、华泾镇)

3、提供健康向上的儿童文化产品。继续利用和挖掘现有文化教育资源和设施,加强徐家汇公园亲子广场剧场建设和青少年美术教育基地的打造,积极参与上海国际儿童戏剧节举办,努力搭建儿童文化活动平台,推动儿童艺术教育和喜闻乐见的优秀节目文艺演出。创设富有儿童特色的文化、体育、科普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艺术向儿童传播。净化荧屏声频,严厉查处和整治危害儿童的不良广告、读物、音像和网络产品。(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科委(科协)、区妇联、各街道、华泾镇)

4、加强儿童阅读指导。加大对学校、社区少儿阅览室的投入,为儿童提供便利的阅读服务。探索将阅读指导纳入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培养儿童阅读习惯,提高儿童的阅读数量和质量。确保儿童每天不少于半小时的阅读时间。(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各街道、华泾镇)

5、提高各类儿童活动场所的利用率。结合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和大型居住区公建配套,加大儿童体育活动、儿童活动场所配备,健全儿童活动场所配套设施,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科技设施免费向儿童开放。促进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在节假日和寒暑假向社区开放,就近便捷服务儿童。(各街道、华泾镇、区文明办、区文化局、区教育局、区妇联、区发改委、区科委(科协)、团区委)

6、提高儿童闲暇生活质量。尊重儿童的精神生活需求,培养儿童良好的闲暇生活方式,鼓励儿童发展多方面的兴趣爱好。引导家长树立闲暇价值观,指导儿童自觉、有效、合理地安排闲暇时间和闲暇活动。(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文化局、各街道、华泾镇)

四、实事项目

1、建立徐汇区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区妇联)

2、建立徐汇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妇联)

3、全面推动“一校一医”工作,加大学校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力度,特别是加大干预中小学生肥胖和近视力度。(区卫生局、区教育局)

4、实施0-6岁儿童定期免费健康体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

五、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述职评议制和监测评估制,推动本规划的如期实施。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有计划地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2、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应根据《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及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及考核目标,纳入各部门的工作日程,并把《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落实情况作为主要责任人考核的内容之一。

3、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应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保障,确保《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及时、有效实施。加强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兼职,区、各街道(镇)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联络员,监测评估组等队伍的建设;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儿童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将《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所需的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增长。定期发布信息,及时反映规划实施动态和徐汇儿童发展的状况。

4、坚持分类指导,建立激励机制。设立“徐汇区儿童发展白玉兰实事奖”,表彰、奖励对本规划实施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与个人;奖励儿童发展理论的科研成果,倡导为儿童发展办实事。

5、注意发挥社会各界对各成员单位、街道(镇)实施《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评估作用和群众对实施状况的监督作用。运用新闻媒体、报刊等积极宣传《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

(二)监测评估

1、加强《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和评估,以及反馈、交流工作,及时反映儿童发展的状况和变化,为预测趋势、科学决策、制定措施、建章立制等提供依据,为如期达标提供保证。

2、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委员会主任任组长,主要目标的主要责任单位委员任领导小组成员,下设由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的专家评估组和由徐汇区统计局牵头的统计监测组。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制定监测评估指南;审议监测评估工作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审议监测评估报告

——专家评估组负责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和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定期递交评估报告。

——统计监测组负责制定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监测指标工作应纳入委员单位的常规统计和统计调查;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出监测的重点领域与重点指标;指导和协调数据采集汇总工作;编写统计监测报告。

3、接受区人大、政协对《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推动《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

4、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街道(镇)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递交规划实施的年度报告;徐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进行择点复查,重点的专题评审,提出《徐汇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展年度报告。2013年进行中期评审,2016年进行终期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