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劳动保障事业“十一五”期间发展规划

来源: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6-04-12 浏览量:16

一、 回顾“十五”期间工作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以及市局的指导下,在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带动下,我区劳动保障事业取得较大成绩,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 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方式进一步多样,市场导向政府扶持的就业机制不断完善。

以增加就业岗位作为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有效措施,通过政策扶持以及社会责任体系的共同作用,2000年至2002年共实现净增就业岗位3.9万个;2003年至今新增就业岗位11.7万个。截至2005年9月,本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口控制在目标数2.1万以内。就业援助机制不断完善,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万人就业项目”,逐步形成对困难群体托底就业的可持续通道。微小型企业创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促进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体系推动下,本区发展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总数达到1636家,吸纳从业人员16045人。

(二) 职业培训成效明显,培训层次进一步提升,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培训体系逐步形成。

以实施技能振兴计划为重点,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快速发展。目前全区拥有115家职业培训机构,覆盖培训专业135个,2001年至今,由政府实施补贴的职业培训达到83106人,青年职业见习5238人。以培养“灰领”职业人才为引领,培训重点层次由上岗培训转向中高级培训,培训重点产业由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转变,培训重点对象由4050人员向青年转变。截至目前,中高层次培训比重达到73.33%。

(三) 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建立,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形成,劳动力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建立区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大力推进集体协商。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及调解员队伍逐步充实,案件处理质量明显提高。2001年至今,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578件,结案率均保持在90%左右,随着准备庭制度的推行,案件调解率目前已达到78%。劳动监察员和协管员队伍逐步壮大,启动网格化、网络化监管机制,探索实施一体化、一口式监管新模式。2001年至今,监察用人单位5165家,追缴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2979.37万元。

二、 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今后五年,是上海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之一的建设步伐、建设世界级的城市的关键时期,也是徐汇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这期间,是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时期”并存的阶段。对于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来说,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一)有利条件:

1、从党中央、国务院,上海市委、市政府,到徐汇区委、区政府均高度重视劳动保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思想,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

2、从全国到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经济基础。

3、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

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将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工作的社会地位,同时也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二)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第一, 宏观经济调控下就业总量矛盾依然存在,就业形势出现更多变数。随着我国进入劳动年龄段人口增长高峰期,就业压力日显巨大,预计2006年我国新增劳动年龄劳动力即将达到峰值。据统计,全国每年劳动力供求缺口在1300到1400万人左右,因此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长期内不可能改变。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发展由高速发展趋向平稳,经济增长带动就业的能力将会下降,产业结构的调整也会进一步加剧结构性矛盾。同时,一些国内国际的经济深层次矛盾和制约因素逐步凸显,对就业的影响不容忽视。

第二,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随着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劳动力的素质对产业结构的支撑作用至关重要。目前的问题不是没有岗位,而是找不到合适的人。现有劳动者素质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城市功能定位不相适应,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供需矛盾尤其突出,使得劳动力供需出现“缺位”和“挤位”现象。提升劳动者技能已经成为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两项工作的结合点。要重视提高劳动者素质,形成经济增长、产业升级、技术进步、扩大就业的良性循环。

第三,困难群体的就业矛盾值得关注。就业困难群体由于技能较低,很难实现市场化就业,造成家庭生活和就业双重困难。大龄协保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两劳”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就业难题值得关注。

第四,外来从业人员增幅过快不容忽视。目前本市来沪三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口已经达到540万,其中400万需要就业。部分城郊结合地区外来人口已经超过本市户籍人口的数量,形势相当严峻。其给城市管理带来问题的同时,对本市劳动力市场的冲击以及用工秩序监管造成的压力不容忽视。

三、“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工作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是健全和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强化劳动保障能力建设为支撑,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思想,确立扩大就业优先的目标,着力改善社会特殊群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环境,不断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调整体制,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为区域现代化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工作发展目标及主要措施:

发挥区域优势,完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推进以“灰领”职业人才为主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和健全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十一五期间新增就业岗位每年不少于3万个,到“十一五”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口控制在2万人左右(数字待市府、市局最终确定),高技能人才占技术性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25%左右(数字待市局最终确定)。

立足区域实际,创新监管体制,努力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逐步形成企业自律为主、政府监管为辅的劳动力市场调控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形成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1、 完善对“双困”人员的就业援助机制。

(1)继续推进“万人就业项目”。

按主管局下达的指标数,进一步发掘“万人就业项目”的潜力,并将实践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并加以制度化,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使“万人就业项目”真正成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的持续通道。

(2)开发“千人百人就业项目”,拓宽“双困”人员安置渠道。

按“三个为主”的原则,继续推进适合就业困难群体的公益性、服务类的“千人百人就业项目”的开发,使其在对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五年内,区级层面每年开发1个“千人百人就业项目”,同时,计划每个街道至少成立1个以公共服务为主的项目。

(3)进一步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和扶持服务性企业。

一是进一步挖掘社区保洁、保绿等“四保”岗位潜力,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对稳定的就业渠道。二是结合上海南站等地区的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发展,进一步扶持服务性企业,以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2、 优化微小型企业创业环境。

(1)改善创业环境,解决开业瓶颈。

一是进一步做大贷款担保规模,为有融资需求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提供资金扶持,五年内,贷款总量力争达1000万元。同时在贷款担保上,进一步简化流程,完善服务。二是鼓励街道层面开业园区的建设,并以按需为原则,制定区级开业园区建设规划。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已有开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将开业指导的各项服务功能延伸到开业园区,确保园区的配套政策、措施和服务的整体到位。

(2)加大指导力度,提升创业能力。

一是有计划地对有创业意愿的群体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个性化辅导,为开业者提供模块式培训。“十一五”期间,计划组织创业培训总人数750人。二是与社会培训机构联手建设情景模拟培训室,提高动手能力。三是扩充专家指导队伍,丰富指导模式,开展网上指导。采用专题讲座和“结对子”相结合的办法,满足个性需求,提高开业者的创业能力。四是对经营状况良好、运作规范、有转为工商注册登记意愿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业主,每年举办一期培训班。五是通过完善开业后的有关风险防范服务,有效控制和降低开业风险。

3、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1)完善网上公共职介平台。

完善网上公共职介平台。适应新工作模式,积极推进上海公共招聘网建设,为招聘、求职双方提供更畅通的互动平台。在“公信第一、服务至上”的指导思想下探索研究网络职介背景下的运转规则和操作规范,着重是职业指导员在代理招聘过程中的操作守则和如何引导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在网络招聘和应聘中的诚信行为。“十一五”期间,年发布用工岗位数力争达到3万个。

(2)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服务。

以“三化”即操作系统标准化、指导过程人性化、指导方法科学化为目标,根据不同对象,分层次(入门指导、一般指导、专门指导、重点指导、会诊指导)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服务。“十一五”期间,年开展职业指导力争达到2万人次。

4、 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

(1)优化职业培训方向,加快以“灰领”职业人才为主导的高技能人才培养。

一是充分运用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政策,在实施多层次职业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二是加强对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指导,鼓励和扶持具有较高层次的知名学校和企业参与社会培训。三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表彰活动,营造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总体上,五年内力争完成1万人次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形成一支初具规模、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高技能人才占技术性从业人员的比例达到25%左右。

(2)完善公共实训体系,发展区域实训基地。

一是优化社会职业培训机构的资源,推进其软硬件建设不断上水平,以提升培训实力。二是充分调动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发挥知名企业人力、物力资源优势,依托企业培训机构,以生产现场为训练场所,开展企业内职业技能培训。三是加快引进国外知名培训机构和模式,提升我区职业培训整体水平。四是在开展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拟争取在我区建立公共实训基地,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良好的实训平台。

(二)努力形成企业自律为主、政府监管为辅的劳动力市场调控监管体系。

1、 继续加强劳动保障诚信建设。

(1)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力度。

一是深入基层,普法宣传。以下基层服务为载体,进行基层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用人单位和职工全面掌握劳动保障政策,力争年下基层法制宣传不少于200次。

二是特殊对象,重点宣传。以劳动监察社区工作站为依托,对在劳动行政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中违规、败诉的企业,以及新办企业的负责人,定期进行法制培训,组织劳动法规、案例讲座,力争年培训用人单位1000家次以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2)继续推进劳动保障诚信建设。

继续推动“劳动和社会保障诚信单位”创建活动,目标新创诚信单位150家。巩固创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建立诚信受益、失信受损的信用奖惩制度。开展诚信创建经验交流活动,扩大创建影响,巩固创建成果。推进会员单位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完善创建评价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完善企业信息分类管理系统。

继续完善企业信息ABC分类管理系统,综合劳动保障系统各业务部门相关信息,形成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情况综合评价,实施信息动态采集维护,实现网上监控、网上共享,为区企业诚信平台建设提供劳动保障诚信信息,并根据信息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

2、 发展多层次劳动关系调整机制。

(1)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三方会议制度。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目标,重点要在现有三方协调机制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规则、功能和实效。一是区三方协商机制要以落实地区就业保障措施、研究和协调化解地区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为主,协调面上工作。二是企业要继续探索劳资双方在协商机制上的作用,研究双方代表所具有的代表性、广泛性、有效性和普惠性的问题。三是加强三方会议制度在基层预防与化解劳动纠纷的工作力度,定期分析和研究新时期劳动关系,不断总结三方机制在化解劳动争议突出问题和矛盾中的经验。四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定期培训,持证上岗,逐步形成一支具有专业素质的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提高集体协商的质量和社会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

(2)发挥集体合同、集体协商的积极作用。

重点要在扩大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覆盖面的基础上,着力提高集体合同的实效性。一是定期召开总结、表彰和协调会议,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二是继续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覆盖面,重点向非公经济领域和产业园区拓展,充分运用三方机制,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工会干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其通过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的意识和技能。三是着力提高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和实效性。结合贯彻劳动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引导企业就转制改制、市政动迁、裁减人员、补充保险等内容开展单项性集体协商,从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职工利益角度体现实效性。四是继续加强协调、指导企业切实贯彻《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要结合企业结构调整、资产重组以及市政动迁的实际情况,指导企业依法稳妥处理劳动关系。

(3)探索仲裁与基层调解有机衔接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一是建立一支较高素质的仲裁社区工作队伍。以律师为主,社区调解员为辅,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调解能力。二是建设一个文明、规范、体现仲裁工作特色的社区窗口。从规范用语、文明办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案件等方面入手,提升窗口形象。三是形成一个自上而下、条块结合的业务体系。统一受理、分层审理——由仲裁委员会统一受理案件,将难度较低、争议不大的案件交由兼职仲裁员下放社区解决;预正分离,先调后裁——将实体审理程序划分为预备庭和正式庭,预备庭设在社区,履行现行调解职能,正式庭设在仲裁委员会,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履行裁决职能。四是建立健全一套便于操作的社区平台管理机制。包括考评激励机制,效能监察机制和监督机制等。

3、 形成广覆盖、强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

(1) 实施网格化、网络化监察,完善条块结合、依托社区的立体监察模式。

以各街道劳动监察协管网格为单位,建立劳动监察协管员采集劳动用工信息、专职监察员实施举报监察、兼职监察员实施网络监察的立体监察模式,运用各职能部门建立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发现违规嫌疑,及时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努力营造用人单位主动整改的良好氛围,改善劳资双方的劳动关系,缓解劳资矛盾。

(2) 推进一体化、一口式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积极推进劳动力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机制,以社区劳动监察工作站为单位,启动监察程序、纠纷调解程序和先行整改程序,建立一口受理窗口,指定专人负责举报投诉和纠纷调解接待,实行专人审批,合理界定不同案件的分类处理原则,以方便、快速和高效为原则,建立内部抄报制度,及时纠正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徐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