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08-10 浏览量:12

区政府各委、局、办,各街道办事处:

  《黄浦区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


黄浦区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黄浦打造“四个标杆”、实现“四个前列”、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的关键时期,到2020年,要建成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基本框架,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贸易中心的核心功能区,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服务区,上海国际文化大都市的核心引领区,宜商宜居宜业的精品城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核心标志区。为了构建科学的消防安全体系,保障黄浦城区安全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消防“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中共黄浦区委关于打造城市管理最过硬地区进一步加强城区运行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黄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本规划作为推进“十三五”时期黄浦区消防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十二五”期间黄浦区消防事业发展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把消防管理作为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格局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和组织体系,圆满完成了十八大和亚信峰会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消防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区委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打造城市管理最过硬地区,进一步加强城区运行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力做好包括消防安全在内的四类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区政府出台了《黄浦区消防“十二五”规划》和《黄浦区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并就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自主能力、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推进市区两级政府消防实事工程、强化全民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站建设等六大政府工作目标进行了责任分解,倒排工作时间,明确工作要求,落实经费保障,同时每季度由区府办牵头对各项工作目标推进情况进行督办督查,确保区消防“十二五”规划落地见效。区消防委制定下发了《黄浦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黄浦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两份纲领性文件,组织召开会议49次、制发文件103份,并利用隐患抄告机制协调各部门合力督办相关消防安全问题768个。

(二)消防安全环境不断优化

结合近年来的消防实事工程,全区二级旧里在公共部位安装了133578个简易喷淋、44795个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更换了160余万米的老化电线,发放了12.5万条灭火毯,并将以上基础消防设施的维保经费列入每年财政支出项目;全区15年以上房龄的老旧高层住宅安装了简易喷淋、警报装置、消防警示标识和楼层标识,实现全覆盖。期间,全区居民小区每年组织开展消防疏散逃生演练,2013年全区养老机构完成了喷淋、烟感及厨房灶台灭火装置的消防设施改造。此外,全区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业已形成;全区100米以上综合性商务楼、三星级以上宾馆、3万平方米公众聚集场所、三级甲等医院均组建了志愿消防队;万商二手货交易市场、文庙书刊交易市场、福民小商品市场、东台路古玩市场等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得到有效整改。

(三)消防救援能力不断提升

消防支队机关在“撤二建一”期间升级为旅级建制,基层消防中队扩充至7个,建设完成了支队级消防指挥中心,配置执勤消防车40辆,个人防护装备17035件(套),抢险救援装备3867件(套),灭火器材7318件(套)。“十二五”期间,区公安消防支队共接警出动2.1万起,出动车辆4.6万辆次、警力25.9万人次,疏散抢救被困人员2419人,抢救保护财产价值32.2亿元。

(四)消防人文环境不断改善

运用警媒协作机制和自媒体力量,共在各级主流媒体发布新闻报道500余篇,发布消防公益广告牌2千余块,发送消防提示短信8万余条、微博4670条、微信319条,发展粉丝近35000名,切实利用舆论影响力推动消防问题的解决。同时依托市消防总队综合训练基地、消防体验馆、安监、人保、公安等各级平台积极开展公务员、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人员、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员、建构筑物消防管理员、保安员、农民工等社会消防培训工作,共培训各类人员38609人次。

二、“十三五”期间黄浦区消防事业发展面临形势

黄浦区是上海市的“心脏”,是上海市政府所在地;同时又是上海的“窗口”,拥有驰名中外的南京路、外滩、新天地、豫园等“城市名片”,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一直在全市领先,“十三五”期间,一方面,将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动“6+5+X”高端服务业发展,另一方面,将加大环境综合治理的力度,进一步治顽症、补短板,这都为优化消防环境奠定了更好的基础。但同时,黄浦城区“二元结构”矛盾依然突出,呈现建筑工地、动迁基地、二级旧里、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建筑、低端商市场、餐饮场所“八个多”的特点,同时“群租”、违法建设、“居改非”等城市管理“顽症”时有反复,催生火灾隐患;再则,受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个体差异及“法不责众”、“墨守成规”等传统观念的影响,消防习惯性违章和动态性火灾隐患仍将长时间存在。虽然近年来的火灾形势总体可控,但消防安全基础薄弱的现状还没有根本改变,引发火灾事故的深层次问题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整治,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仍随时有可能发生,使消防安全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低端商贸市场消防隐患错综复杂

因历史遗留问题,区内低端商贸市场在经济或建筑结构方面不符合市场发展规律与消防技术规范,容易滋生火灾隐患,并难以根治。大都存在占道经营、违章搭建、仓库“五距”不符合要求、多产权经营消防管理混乱、从业人员消防素养偏低、租借周边居民住宅“居改非”等顽疾。尤其以豫园地区小商品批发市场、半淞园地区鞋类批发市场、小东门地区面料批发市场集聚带最为典型。此外,外仓桥街自发性布料集市、金家坊旧家具一条街等场所消防隐患也较为突出。

(二)老式居民住宅消防隐患亟待解决

区内大片的旧式里弄,一直以来都是火灾的高发场所。这些建筑建造年代久远,大多为成片的耐火等级三、四级的砖木结构,存在大量易燃的木楼梯、木楼板、木板墙等建筑构件,又因为搭建密集而没有市政道路,缺少消防车通道。加之民宅内生活配套设施和用火、用电条件较差,可燃物堆放密集,电线老化问题突出,住户密集且弱势群体庞大,消防隐患随着时间推移愈加严重,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形成大面积火灾事故。

(三)动拆迁基地消防隐患不容忽视

区内动拆迁基地较多,部分存在管理主体不明、管理责任缺位、管理手段缺失的情况,尤其是动迁房低房租、无限制用水和用电已经成为招租噱头,造成动拆迁基地内外来人员租赁日渐增多,动迁后的空置房屋被擅自出租或改作仓库大量堆放可燃物,租赁人用旧木料或违规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违章搭建简屋、临时棚,使用“二手”电气设备或违规液化石油气钢瓶做饭、加热、取暖,其间形成的大量安全隐患随处可见、触目惊心。

(四)大型综合体建筑成为新的消防安全关注点

区内现有大型综合体建筑内大都门店密集、客流量大,地上地下安全疏散通道交错复杂,部分建筑与地铁共用通道。有些建筑所属物业消防管理意识淡薄,消控室人员履职能力差;入驻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占道堆放物品、外移货架等行为。这类建筑一旦发生火灾,难以及时疏散人流,极易发生大量人员伤亡事故。

(五)“一老一少一弱”社会公共服务机构消防隐患凸显

区内改建于老城厢的部分养老机构、医院及幼儿园、学校,普遍存在消防车道狭窄,防火间距不足,楼层设置、安全出口数量、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历史“硬伤”,难以实施关停整改,亟需在消防硬件和软件管理上加强。

(六)社会消防力量建设还不够完善

志愿消防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政策支持不够有力,训练设施较为缺乏,联动机制亟需完善,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与中心城区公共安全管理要求仍有差距。此外,本区社会应急救援机制还需健全并实体运作,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及其协同配合能力有待整合并加强。

(七)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前火灾防控新形势,提升消防部队战斗力,结合本区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大跨度建筑、地下空间等高风险场所灭火救援以及攻坚队伍建设的需要,进一步配齐配强应对高难度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装备;视情完成以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多功能滑移装载机为主的“4+X”大型基本作战装备单元配置,使城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达到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水平。

三、“十三五”期间黄浦区消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发展重要思想,深刻把握“十三五”期间黄浦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围绕建设、完善、整合的思路,以消防安全体系建设为着力点,解决制约全区消防管理能力提升的重点难点问题,整治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火灾隐患,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建立健全综合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为黄浦打造“四个标杆”和实现“四个前列”目标创造有序、可靠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原则。统筹协调好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努力推动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正确处理好硬件建设与软件管理、当前建设与长远发展、建设需要与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关系,实现各要素之间的良性互动、和谐发展。

——坚持依法治火、群防群治的原则。强化“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用改革的方法、发展的实践检验和加强各项工作,推动消防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问题管理、创新驱动的原则。大力开展火患顽疾的专项行动整治,强力攻坚消防水源、装备配置等制约消防发展和消防安全的瓶颈难题。

——坚持管建并举、管理为重的原则。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提升全警消防、全民消防的效能,助推区域经济内涵式发展,共建共享安全和谐,为黄浦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规划目标

主动融入黄浦发展大局,围绕“经典黄浦、精品城区”建设,综合未来五年的发展环境和基础条件,“十三五”时期黄浦区消防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是: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消防安全责任、安全素质、社会治理和考核机制“四位一体”的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趋于完善,实现消防工作由“短期应急”向“常态长效”的转型。主要目标是:

——社会共治格局显著提升。充分发挥区委、区政府“党政同责”机制引领作用,建立完善贯通上下的责任链条,推动行业部门依法履职,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市民群众群防群治,不断强化社会消防意识,切实打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科技支撑作用更加有力。消防信息化软硬件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在各项消防业务工作中的应用进一步深化,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和高度共享,信息主导警务机制建立健全,科研与实战紧密结合,科技防控手段广泛应用。

——灭火救援能力不断增强。执勤训练改革扎实推进,作战调度指挥扁平顺畅,车辆装备器材不断优化,应急救援专业攻坚能力持续提升,信息化技术手段服务作战模式初步建立,社会联勤联动机制完善有效,部队整体实战能力水平明显增强。

——消防装备建设更上台阶。加快推进消防装备发展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实现“贴近实战,适应需求,结构合理,性能优良,保障重点、逐步提高,填补空白,攻坚克难”的装备建设目标,保障和促进灭火救援战斗力全面提升。

——全民消防素质整体提高。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社会各界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基本形成,基层各类队伍普遍建立,设施更趋完善,形式与内容满足社会需要。

四、“十三五”期间黄浦区消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重点完成五个方面工作,共23项消防建设任务:

(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消防站点建设。根据黄浦区相关房屋征收决定、控详规划等政策文件精神,结合黄浦区和消防工作实际,落实好河南消防站、嵩山消防站的搬迁工作。新的消防设施的布局,在区域内按照规划予以保障和平衡。(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土地局、消防支队)

2.消防基地建设。为提升消防教育训练的基地化、实战化、规范化水平和中心城区的战勤保障能力,结合黄浦区实际,建设一个集消防培训和实战训练为一体的消防综合基地,不断提升市民掌握消防知识以及消防官兵灭火救援的能力。(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土地局、消防支队、区财政局)

3.消防装备建设。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统筹推进装备建设,不断优化装备配备结构,采取专项补充、批量采购等方式,添置用于满足特殊复杂火灾扑救要求的高精尖装备,为提高消防部队快速反应和实战打赢能力提供硬件支撑。以《上海市消防总队“十三五”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为总依据,结合灭火救援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消防车辆保障,完成更新换代。同时,不断提升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适体率;加强电动破拆工具组、液压破拆工具组、单兵热成像仪、电子空呼系统等器材的配备;做好大型侦检、破拆、灭火机器人的采购,实现装备器材性能升级,在城市灭火救援中发挥优势。(消防支队、区财政局)

4.消防水源建设。配合城市建设加快豫园等老城区的市政给水管网改造,逐步解决老城区市政管网管径偏小、压力不足、供水不畅的问题,不断提高老城区消防供水能力。结合道路建设及时新增、补建、移位市政消火栓,力争本区市政消火栓完好率100%。做好消防水源设施的维护、保养与抢修,确保消防水源设施完整好用。督促社会单位和居民小区物业定期维护保养单位和小区的水泵接合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保障消防应急用水。(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道、消防支队)

5.消防车通道建设。优化城区交通组织,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主、次干道,完善停车诱导系统,探索住宅小区与商办楼宇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在着力改善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同时,满足消防车应急通行需求。加强物业小区的自治管理,规范私家车车主停车行为,改善小区消防车通道不畅的现状。(区建设管理委、公安分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道、消防支队)

(二)社会消防安全治理

6.深化运作区消防委平台。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依托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将消防工作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落实年度评估、签约、考核、问责等各项机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并强化结果运用。探索在条件成熟区域引入兼顾风险管理、安全把关和灾后救济功能的保险模式;探索将消防违法记录纳入相关诚信征信平台,作为企业信用评级、项目审批、产权交易、银行贷款、保险费率确定的重要依据,并对个人就业、居住证办理等公共服务予以制约。(区消防委、区科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属集团公司)

7.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教育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文物局等部门与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工作规定和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推动区旅游、商务、体育、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民宗、建设等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加强归口行业、系统以及直管单位消防专项整治,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组织、消防安全制度与管理、消防安全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等各项内容,并将消防标准化管理纳入行业考评、考核内容,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尤其针对“一老一弱一少”场所通过专家论证、基建配套、整体改造等方式提升消防安全能级。(区建设管理委、区商务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民宗办、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区旅游局、区体育局、区安全监管局、公安分局、消防支队)

8.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重点单位100%落实“六加一”措施和“户籍化”制度。常态化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专职消防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全面提升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同时督促落实《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重点规范火灾高危单位消防职责、基础设施、流程管理等机制建设。(消防支队、区属集团公司)

9.加大消防隐患查改与执法力度。将消防监督检查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深度融合,纳入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整体布局,形成合力,标本兼治。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理,严格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管理事项。滚动开展低端商贸市场、城市综合体、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高风险场所和区域专项治理,按照“五违四必”的要求,综合采取关停查封、吊销证照、强制取缔、拆除违建、清退搬离等刚性措施,严查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久拖不改或屡督不改的,通过挂牌督办、约谈法人、书面警示、舆论监督等手段,尽快消除隐患。(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区城管执法局、区应急办、区安委办、区综治办、区民防办、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

10.推动消防网格化管理融合式发展。结合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依托职能部门下沉,在原有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组织及基层社区消防工作站的基础上,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社区平安或大联动平台,对网格员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增强消防安全隐患的快速发现和处置能力。充分发挥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房管、绿化市容等常驻网格力量的作用,对沿街和居民小区的单位、经营户(含门面店)履行日常消防监管职责,联动整治(处置)管理辖区“六小行业”,积极处置跨门经营、违法搭建、违章施工、“三合一”违规住人、“群租”、“居改非”等行为。针对城市管理“顽症”,推广四牌楼区域以及东街旧货市场整治模式好的做法和经验,有效整合参与联勤联动的行政部门、执法管理、社会辅助等多方力量,加强信息联通、执法联勤、处置联动的“三联”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网格化综合管理从“围墙外”向“围墙内”延伸,从8小时向24小时延伸,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效率和水平。(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区网格中心、各街道、永业集团、南房集团、黄浦置地集团)

11.加强社会消防组织建设。由政府托底深化推进居委消防工作站建设和街道微型消防站建设,在配齐各类基础消防装备器材的基础上,按条件配置多功能的小型消防车辆,切实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实施每日24小时备勤,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为基础,巩固、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建设,自主开展日常消防管理、片区宣传教育、设施维护保养、隐患发现整改、初期火灾扑救等工作。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原则,推动外滩金融集聚带,南京东路、淮海中路世界级商业街区,人民广场文化商务区,南外滩、新天地中央活动区,豫园商业文化旅游区,八号桥、田子坊、江南智造、城市最佳实践区、局门路等创意园区(街区)、世博浦西园区等“一带四组团”重点功能区试点建立消防安全区域联防组织,最大限度实现人力和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互相检查、互相学习、互相督促、互相提升的“四互”工作模式,提高区域应急联动能力。(各街道、区财政局、消防支队)

12.提升居民小区消防安全能级。创新多元参与的群众自治机制,支持和鼓励居民参与的路管会、弄管会、片管会等自治组织,推进居民自治和社区共治,努力消除楼道堆物、占用消防车道、电瓶车违规充电、私拉乱接电线等火灾隐患。持续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完善维修基金应急使用机制,确保消防设施临警好用。街道自主设定旧改停滞基地消防民生工程,为老旧住宅加装漏电保护器、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报警、灶台防火板等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动拆迁基地有计划地改善消防安全现状。(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道、永业集团、南房集团、黄浦置地集团)

13.提升消防行政服务能力。结合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开发利用,对不可移动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的改建、功能定位、业态调整等问题进行联审会商。尤其在历史条件与现行标准相冲突的情况下,本着尊重历史、强化安全的理念,邀请相关专家和社会中介机构对历史保护建筑的消防设计审验问题进行评估、论证,在不破坏建筑原貌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和提高建筑的消防安全水平,保障重大项目安全如期投用。同时针对产权结构复杂、矛盾突出的低端商贸市场,配合商业部门加快业态转型、调整或升级的步伐。(区建设管理委、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规划土地局、区文化局、区商务委、消防支队)

(三)消防人文环境建设

14.夯实消防宣传“六进”工作。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网站”,确保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发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加强消防安全常识普及和日常火险提示。利用服务行业的各类媒介资源开拓宣传渠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内容。结合防灾减灾日、国防教育日、“119消防宣传周”、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烟花爆竹管控、主题教育等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发动基层组织和志愿者力量重点加强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关爱监护。积极组织社会单位和社区居民参观消防体验馆。(各委办局、各街道、区属集团公司)

15.完善居民小区消防疏散逃生演练机制。建立健全以“社区平安办主抓—社区服务办和社区党群办联手抓—社区居委主办—小区物业承办—小区楼组长协办”的居民小区消防疏散逃生演练体系,确保组织有力;根据《上海市全民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分类导则及示范方案》,依照高层、商住、多层、老式民宅等不同建筑类型科学合理地制定演练方案,确保演练实施的“差别化”与“精细化”;优化演练组织的时机选择,提升双休日的演练频次,确保小区居民的参与度。(各街道、公安分局、消防支队)

16.切实做好消防志愿服务保障机制。以提高城区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为导向,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小区)”、“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评定内容,并将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围和创建平安小区、平安单位、平安社区的评选范围,大力宣传推广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立消防志愿服务保障机制,实施志愿服务记录、时间银行等激励措施,并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和积极参与火灾扑救的个人和组织在单位内部福利待遇、提职晋升等方面予以奖励。(区文明办、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各街道)

17.推进军民发展深度融合。加大对消防现役官兵的优抚优待力度,在涉及官兵切身利益方面给予关心,提升消防部队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大力开展警民共建共育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优势,为消防官兵提供义务或无偿服务和培训,关心关爱消防官兵成长成才;大力支持消防部队建设,依托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关心慰问消防部队特困、受伤、受灾、家庭变故等情况官兵,给予部分官兵适当的经济补助;关心部队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推进政治工作创新发展,强化警营文化建设,为基层中队配置文体设施器材。(区双拥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文化局、区属集团公司、各街道)

(四)消防信息化建设

18.建设消防GIS信息管理平台。以《武警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规划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为依据,引入“互联网+消防”的工作模式,运用物联网、移动执法终端、物业巡检等技术手段,实现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将监测预警、执法信息、隐患治理、政务数据资源的基础信息数据沉积到GIS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统计分析,系统研判释放数据价值,为政府智慧治理决策提供依据,推进城区消防安全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区科委、区民防办、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安全监管局)

19.推进社会单位消防物联网建设。全面推进以泛在、融合、智敏为特征的消防物联网建设,以实现消防智能感知、数据开放、融合应用为目标,推动信息技术与消防管控模式全面深入融合,最大限度地增强信息助推消防管理水平的能力。鼓励引导社会单位有效运用消防物联网,提升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对单位消防设施的监测预警。运用监测数据解放警力,引导警力,改变传统工作模式,开展“事中监管”,将工作重点逐步集中于提升火灾预警能力和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防物联网的开发利用。推动消防大数据流通,有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增强单位消防自我管理水平。(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区科委、区财政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商务委、区民防办、区民宗办、区安全监管局、区旅游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各街道、区属集团公司)

20.完善消防调度指挥体系建设。以公安部《城市消防通讯调度指挥系统总体方案设计导则》为依据,结合消防调度指挥管理业务流程,实现GIS技术和消防调度管理的紧密融合,建立基于电子地图的可视化消防指挥平台,更新图像监控设备和图传设备,完善消防站点通信指挥系统接处警终端,应用“大数据”分析实现分色、分级预案编制,推进指挥调度灭火警力、协同各部门联系、辅助决策指挥灭火救援任务的高效管理,满足辅助宏观研判决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重大安保活动指挥调度需要。初步建成集应急联动、指挥调度、信息枢纽“三位一体”的现代化指挥调度体系。(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区科委、区财政局)

(五)消防综合实力提升

21.增强公安消防队伍实战能力。以公安消防支队为主体,组建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地铁三大类灭火救援攻坚队伍,提高消防部队处置“高难、复杂、疑难”城市灾害的能力。深入地方院校、科研院所、行业部门和企业单位聘请建筑结构、交通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领域学者和专家,定期组织课题研讨、专业授课,随战辅助指挥决策。加强消防监督、建审验收、火灾调查、战训岗位中高级业务人才的培养。灵活运用移动执法终端提高防火监督检查的工作效率,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驻所作业、实操代训等常态指导机制,切实提升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消防监管能力。(公安分局、消防支队)

22.提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水平。贯彻落实2014年市政府第21号令关于《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推动社会消防组织建设,发展壮大志愿消防队伍,延伸火灾防范工作触角,强化初起火灾扑救力量。以志愿消防队和网格员队伍为依托的重点单位和社区“微型消防站”要在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人员、装备的日常管理,常态化开展志愿消防队员、网格员业务培训,强化体能、技能训练和装备熟悉,落实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定期开展实装实训演练,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做好防火安全宣传。(消防支队、各街道)

23.加强应急救援体系联勤联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灭火和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有效整合本区应急救援资源,健全包括市政、交通、安监、民防、消防等在内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完善定点分储、统一调用的物资保障机制,重点加大灭火药剂、常用消防装备器材、生活保障物资、运输工具的储备品种和数量。不断完善“3+X”联勤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公安、消防、民防、安监、医疗等应急联动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固化成员单位联勤、联训、联动模式。结合全民国防日和“119”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定期开展专项和大型综合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每年各不少于1次。(区应急办、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区建设管理委、区卫生计生委、区民防办、区安全监管局)

五、“十三五”期间黄浦区消防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由区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消防规划统筹推进、协调落实机制,将消防规划内容纳入区域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一并加以落实。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消防规划实施的指导。在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中,应按照消防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布局要求,做好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

(二)强化经费保障

遵循事权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建立消防业务经费和消防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消防业务经费统筹管理,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强化制度保障

严格对本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跟踪督办。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动员和舆论督导作用,并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全社会力量推动消防规划落实。区政府把消防规划的落实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定期评估、考核问责的形式,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