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旧区改造“十二五”规划

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12-16 浏览量:12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改善民生、解决群众的居住困难作为旧区改造的根本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改造;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拆、改、留”并举。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牢牢抓住“资金、房源、政策、队伍”等关键要素,正确处理成本、进度和稳定三者关系,又好又稳又快地做好旧区改造工作,推动新黄浦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区将重点推进49个旧改项目(原黄浦区33个,原卢湾区16个),计划拆除各类旧房面积100万平方米,拆除二级旧里以下房屋40万平方米,征收(动拆迁)居民3万户。2011年拆除各类旧房20万平方米,拆除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万平方米,征收(动迁)居民4800户;2012年预计拆除各类旧房20万平方米,拆除二级旧里以下房屋10万平方米,征收(动拆迁)居民5000户;2013-2015年分别每年拆除各类旧房数约20-25万平方米,拆除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11万平方米,征收(动拆迁)居民6000-8000户。
  三、主要任务
  (一)任务分析

  全区“十二五”期间将重点推进49个旧改项目,并考虑到政策、市场等因素,还预排了部分预备项目。这些项目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拆除总量巨大。49个项目“十一五”期末共剩余户数为5.2万户,需拆除旧房面积157万平方米,其中二级以下旧里房屋67万平方米。其中新启动项目22个,涉及居民2.9万户,需拆除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二是重点区域任务繁重。49个项目在全区分布并不均衡,有24个项目集中在董家渡(9个)、老城厢(6个)和太平桥—建国东路地区(9个),这24个项目涉及居民3.4万户,占49个项目总户数的58%,涉及旧房面积96万平方米,占49个项目总量的61%,其中二级以下旧里面积43万平方米,占49个项目总量的64%。三是遗留项目比重较大。从项目推进情况来看,这49个项目中在拆项目有16个(目前涉及居民户数约0.9万户);动迁停滞项目2个;开发商项目中动迁许可证已过期未实质性启动项目10个。四是财政投资项目数量较大。49个项目中,需要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项目为17个,其中区投资项目13个(0.6万户),市区联手储备项目4个(1.3万户)。其余32个项目为开发商投资项目,其中也有一定比例项目有可能由政府收回土地收储,通过征收完成旧改。
  在“十二五”旧区改造“十大”重点项目中,共涉及居民2.6万户、各类旧房面积76.4万平方米、二级旧里以下房屋27.4万平方米,分别占49个项目总量的50%、48.7%和40.9%,说明“十大”项目所占比重很大,任务繁重。
  (二)具体任务
  一是突出重点,着力推进重点区域改造。董家渡地区9个项目“十一五”期末剩余居民1.4万户,“十二五”期间力争改善1.1万户。董家渡13B、15B、10号、11号、18号地块、南浦地块确保收尾;董家渡2号、3号地块恢复启动,力争收尾;启动并推进董家渡12、14号地块征收工作。老城厢地区6个项目“十一五”期末剩余居民1万户,“十二五”期间力争改善6500户。确保老城厢露香园二期、环绿北侧地块收尾;启动546地块并力争收尾;适时启动士林华苑二期、豫泰、确诚地块征收工作。在各项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也可考虑将预备项目中的老城厢东北块提前至“十二五”启动,以弥补市场因素造成的旧改总量不足。太平桥、建国东路地区9个项目“十一五”期末剩余0.9万户,“十二五”期间力争改善0.9万户。太平桥地区115、116、118、120街坊和124、131、132街坊(拓路部分)等7个项目力争全部收尾,并尽快协调督促启动建国东路地区69街坊、67街坊改造,力争收尾。
  二是兼顾面上,努力破解旧改遗留问题。“十二五”期间,将通过各种有效的针对性措施,积极推进面上项目旧改工作。对于S390、209、129、元坊弄、医疗中心等一批收尾地块和中福福州路、21号街坊等一批正常推进地块,要加大支持力度,促使其平稳收尾。对于116地块、新昌路1#、7#地块,中信泰富1-4、1-5、1-6地块,中房南阳地块一批开发商有实力、有意愿启动的项目,要积极协调,敦促其共同突破政策瓶颈,尽快启动地块改造。对于一些没有实力启动地块的开发商,要采取协助招商、收地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处置,为后续改造创造条件。对于面上旧改地块,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十二五”期间计划改善3000-5000户。
  三是多策并举,积极探索旧区改造新途径。坚持“拆、拔、改、留”多策并举的改造思路,积极探索旧区改造新途径。通过对旧小区内部分零星二级旧里房屋拔点拆除等方式,推进小区内卫生设施、厨房电线、消防喷淋、小区环境等旧住房综合整治,以适应老百姓现代居住要求。通过老大楼置换保护,对有保留价值的老大楼和保护街坊(如同福里小区)居民进行就近、异地或货币安置置换,对老大楼和保护街坊修缮后,重现风貌,重塑功能。探索轮候制征询改造的方式,对全区所有5000平方米以下零星旧里地块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房屋性质、结构、房龄、户均面积、居住环境等方面因素,区分不同情况,按街道划分区域,将最差、最困难的地块放在前面,确定轮候次序,分步实施。经过征询,获得绝大多数居民赞同的地块先予启动,否则轮到最后实施。通过轮候实施,力争每年改造一批零星地块,逐年消化,“十二五”期间计划改造1000-2000户。
  四、完成“十二五”旧改任务的机遇与挑战
  整个“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原黄浦、卢湾“撤二建一”成立新的黄浦区以后,我们旧区改造工作既面临着政策、资金、房源、队伍等四大因素带来的前所未有的挑战,也面临着两区融合、资源整合等方面所带来的重要发展机遇。
  (一)主要挑战
  1、政策因素—新老政策过渡衔接影响大
  征收新政的实施对于旧区改造相应政策法规的理顺具有重大而积极的意义,对旧区改造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巨大的推进作用。但征收新政颁布后,需要在土地、资金、征收流程、补偿口径等许多具体操作细节上不断探索完善,这必然在一段时期内对部分新启动基地造成一定影响。
  2、资金因素—旧区改造资金压力巨大
  一是随着动迁成本不断增高和房价调控,旧区改造市场运作效应较差,资金平衡困难,经济风险较大,影响了建设单位的开发意愿和开发进度。二是国家宏观调控使政府旧区改造资金筹措环节受到较大影响。三是国际经济形势的波动,对整个房地产市场影响不容低估。
  3、房源因素—动迁安置房源紧缺
  一是动迁安置房源需求量大,目前需求量为1:1.5(动迁1户户籍户需要使用1.5套房源),而市属安置房源的供应量难以满足完成我区旧改任务的需要。二是市动迁安置房源阶段性供应节奏趋缓,供应价格上升,导致成本问题进一步加剧。三是现房不足,尤其是满足司法裁决标准的现房数量严重短缺。四是我区就近安置房源建设条件不足,存量就近安置房数量少(仅东元坊650套)。
  4、队伍因素—队伍建设亟需加强
  实行新政以后,尽管**内容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居民群众对拆迁实施单位动迁诚信、公平公正等方面仍有一定负面反映。我区几家动迁公司经办人员特别是项目经理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群众工作能力也参差不齐,总体上与征收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5、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持续存在
  经过长期的旧区改造,我区目前累积的动拆迁矛盾仍十分突出。虽经大量工作,本区动拆迁遗留矛盾仍处于居高不下的状态,随着动迁量增加,新老动迁矛盾不断涌现,特别是因动拆迁问题新进京**人数有所上升,给社会稳定带来一定影响。
  (二)主要机遇
  一是居民要求改善的自身愿望为旧区改造工作提供了内在动力。随着旧区改造作的持续推进,城区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老百姓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改善,在旧改工作深入人心的同时,人民群众对旧区改造的期盼和呼声更加强烈,客观上对我区旧区改造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内在动力。二是新政推行为旧区改造工作突破瓶颈奠定了良好基础。新政试点工作的积极实践获得了各方认同;随着各项政策法规制度逐步完善,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旧改工作氛围正日益形成;新政的全面推行提振了全区上下破解动拆迁瓶颈的信心,为旧区改造“全面、协调、可持续”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新黄浦区的成立为旧改工作推进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通过原黄浦、卢湾“撤二建一”,强强联合,发展起点更高,发展条件更好,这是新的黄浦区优化功能布局、提升发展能级的重大历史性机遇,对于旧改工作的资源整合、理念更新、协调推进也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五、“十二五”旧区改造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架构

  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区旧改领导,形成高度集中、统一高效的旧改领导体系,继续沿用原两区在旧改领导体系中的好做法,建立由区长挂帅、相关区领导和部门领导参加的区旧区改造暨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完善指挥部管理体系,建立3个旧改指挥部,目前暂分别负责原黄浦区政府出资项目的房屋征收和动拆迁工作的组织实施;原黄浦区商业开发项目动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原卢湾区旧改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工作。待征收工作推进、老地块收尾等各项条件成熟后再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机制、理顺关系。三是调整充实各指挥部领导班子,选调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指挥部队伍中,增强指挥部的总体协调、工作统筹和资源调拨能力。四是进一步探索街道共同参与、综合管理的运作模式。五是进一步发挥各部门职能、形成合力,尤其是要发挥建交委在资源统筹、房管局在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二)贯彻落实新法,推进制度建设
  积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一是建立并做强相对应的实施机构。包括组建区房屋征收中心和若干个能够具备征收工作要求的征收事务所。二是加强部门保障。进一步明确发展改革、建设、房管、规土、财政、公安、工商、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切实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要进一步优化与《实施细则》适应的相关操作规程,通过露香园、116等地块征收项目的实践,探索并形成适应我区“十二五”乃至今后长期旧区改造可持续发展的操作模式和程序。四是开展历史遗留问题地块的梳理和处置,探索新政实施后遗留基地启动的新机制。
  (三)落实资金保障,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加强与市级土地储备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增强市区联合储备项目的资金保障,在项目启动前,夯实资金计划安排工作,建立机制制度确保资金到位。二是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利用企业债、信托等金融工具以及吸引品牌开发商共同参与前期开发等途径,筹措旧改资金。三是通过统筹土地出让收入、公有住房出售净归集资金及其增值收益、直管公有住房拆迁补偿款、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等方式,设立区旧区改造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区级土地储备、零星地块改造等旧改项目及房源筹措储备。四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统筹资金使用。
  (四)积极筹措房源,完善房源管理
  一是继续寻求市旧改和房源管理部门的支持,争取按照每个项目房源的实际需求申请下拨房源。二是进一步拓宽房源筹措渠道,从市场上筹措价格合理、位置就近的二手房源,以补充征收中裁决、就近安置等房源的需要。三是通过房源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房源管理,加快房源管理系统并轨,并逐步与动迁管理系统融合。四是加快推进东元坊项目建设,并在区域内寻找合适地块,建设就近安置房源。五是积极筹措一批房源,专项用于动迁遗留矛盾化解。
  (五)加大整合归并,做强征收队伍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征收事务所与原动迁公司的依法有效衔接。以征收事务所翻牌为契机,进一步整合队伍,通过归并整合,加强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对征收事务所人、财、物及日常经营的控制力,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归口管理,也使区属企业集团进一步承担对拆迁企业的领导责任。二是加强行业管理,严格征收从业人员资质管理,提高准入门槛,严肃风纪。通过加强教育培训、适当提高待遇引进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管理人才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三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机制,结合原两区在企业考核方面好的做法,形成较为完善的征收事务所和征收从业人员考核奖惩办法。四是改革企业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动迁工作人员选聘培训机制、人事管理机制以及运用选派机关干部到动迁一线工作的机制。
  (六)注重维稳化解,确保基地安全
  要始终坚持一手抓改造、一手抓稳定的旧改推进原则。一是要加强源头控制,坚持双管齐下。按照“老矛盾积极化解减存量,新矛盾及时化解不积累”及“源头控制、过程化解、地平事了”的原则,在工作中既要重视化解新矛盾,也要抓住有利时机攻克疑难的老矛盾,使矛盾数得以实质性的下降。二是深化完善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在旧改项目中的运用。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作为地块启动的前置程序,主动从源头上控制风险。三是要强化对抱团结块的恶性矛盾的化解。对带有共性和抱团结块的动拆迁矛盾也要加强分析研究,寻找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化解方案。四是要加大稳控力度,确保社会稳定。要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对象的稳控工作,对一段时间内突发新进京**人员增多的情况,要及时分析研究,从源头上加以解决,避免新进京户变为老**户。
  旧区改造是群众关注、事关民生和发展的重点工作,是新黄浦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真抓实干,推动我区旧区改造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