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十二五”规划

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2-12-16 浏览量:13

黄浦区地处上海市中心城区,随着旧区改造不断推进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商业商务产业日益发展,地下空间总量已形成了一定规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管理已有一定基础。“十二五”时期是上海经济社会转型和城市建设管理取得新突破的重要时期,也是黄浦区全面建设现代化“传承经典、打造精品”城区的关键阶段。但是,加强地下空间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科学保护,仍是黄浦区今后面临的新课题。为此,结合黄浦区地下空间建设现状,制定黄浦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十二五”专项规划。
  第一章 概述
  1.1规划背景

  黄浦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一带”、“两街”、“五个功能区”的发展战略,区内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已经覆盖全区。开发地下空间,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实现土地高度集约化,已成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然趋势。
  1.2规划目的
  确定黄浦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十二五”的原则、布局与功能形态,加强重点地区建设,大力打造“一带”、“两街”、“五个功能区”全新的地下空间,为建设“传承经典,打造精品”服务。
  要重点依托地下空间开发,地面、地上建设相结合,逐步建设一个空间集约化、景观层次化的立体城区;同时,依托地下监控管理,地下系统电子图库与地下工程核心技术综合运用,逐步建设一个信息化、科技化程度高的智慧城区;要加强建设地下轨道交通、地下道路和地下停车库,逐步打造一个地下交通便捷,服务设施完备的生活工作高品质的城区;通过    依托地下市政工程、地下轨道交通等建设,腾出更多地面,逐步建设一个节能降噪、环保安全、绿地覆盖的生态城区,依托地上地下协调开发,逐步建设一个地上地下优势互补、交通商业相互促进的和谐发展城区。
  1.3规划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通过开发地下空间,创造便捷的交通条件与宜居环境,为区域内工作、居住的人群提供安全、舒适和便利的条件。
  2、坚持综合化、系统化的地下空间建设原则。通过开发地下空间,形成商业、交通、市政、人防为一体的高效的利用模式,实现地下空间商业、运输与社会功能的平衡。
  3、坚持统一规划与分期开发,综合布局与重点建设,合理利用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原则。通过开发利用保护地下空间把我区的地下空间发展水平继续走在全市的前列。
  4、坚持突出重点建设项目的原则。通过开发地下空间,增加地下空间总量,优化地下空间类型的结构,达到地上地下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同步使用。
  1.4规划依据
  1、《上海市地下空间概念规划》(2005)
  2、《上海市地下空间近期建设规划》(2007-2012)
  3、《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导则》(2008年7月)
  4、《黄浦区总体规划纲要》(2000-2020)
  5、《上海市卢湾区地下空间专项规划》(2006-2020)
  6、《黄浦区地下空间开发总体规划纲要》(2005-2020)
  7、《卢湾区分区规划》(2004-2020)
  8、《卢湾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发展专业规划》(2006-2020)
  9、《黄浦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发展专业规划》(2006-2020)
  1.5规划区域
  黄浦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北起苏州河,与虹口、闸北两区相望;东部、南部濒临黄浦江,与浦东新区一江之隔;西至陕西南路、瑞金南路,与静安、徐汇两区比邻。行政管辖区域面积20.525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8.711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814平方公里。区域划分10个街道。其中,外滩街道2.20平方公里、南京东路街道2.395平方公里、豫园街道1.198平方公里、老西门街道1.213平方公里、半淞园街道2.868平方公里、小东门街道2.62平方公里、五里桥街道3.094平方公里、打浦桥街道1.587平方公里、淮海中路街道1.405平方公里、瑞金二路街道1.945平方公里。
  1.6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5年,自2011年至2015年。
  1.7规划人口
  至2010年11月11日,黄浦区户籍人口90.63万人,常住人员67.867万人。其中,本市户籍常住人口49.216万人,外来常住人口18.651万人。至2015年末,预计常住人口为67.66万人。(人口增长率按-3‰计算,详见附表1-1)。
  第二章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十一五”回顾
  2.1发展的现状
  2.1.1面积增加与结构优化并举

  “十一五”期间,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区域地下空间总量稳步提升。截止2011年底,各类使用在册的地下工程共1288个,总建筑面积为301.89万平方米。
  在旧区改造过程中,黄浦区拆除了一批单体面积小、工程结构差的地下工程,竣工了一批单体面积大、工程结构好和防护等级高的地下工程。截止2011年底,黄浦区地下空间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地下工程有131个,占总工程数的10.2%;总建筑面积达192.37万平方米,占全区地下工程总建筑面积的63.7%。其中,小东门街道的十六铺地区综合改造工程一期地下工程就达18万平方米,是目前区域内最大的单体地下工程。
  2.1.2社区地下空间发展更迅速
  南京东路街道、外滩街道、打浦桥街道和淮海中路街道由于商业商务发达,地下工程数量比较多,地下工程建筑面积占全区地下工程总建筑面积的53.6%,实现了地上地下空间同步发展。目前,区域内各街道地下空间数都有较大幅度增长。
  2.1.3功能符合经济社会新趋向
  “十一五“期间,地下工程建设的功能定位符合黄浦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有73.3%的地下工程用于汽车库,其主要集中在南京东路街道、外滩街道、打浦桥街道和淮海中路街道,大大缓解了城区地面停车压力。同时,有8.1%用于自行车车库,集中于半淞园街道、老西门街道、小东门街道、打浦桥街道和五里桥街道,符合居民区集中、居民以自行车出入为主的特点。还有14.2%用于商业经营,这些地下工程集聚在南京东路街道、外滩街道、豫园街道、淮海中路街道和瑞金二路街道,成为商业商务区有效的配套设施。(附表2-1)
  2.1.4地下空间管理形成新机制
  在地下空间管理中,黄浦区已建立了地下空间综合管理平台。目前,区地下空间管理联席会议由分管区长牵头,相关部门街道和企业集团为成员单位,具体协调和监督区域地下空间安全管理。区民防办下属两个民防工程管理中心,分别负责区域地下空间和民防工程日常检查和综合管理。同时,由区民防办牵头,建立了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及区消防支队、工商黄浦分局等部门参加的地下空间安全通报季度例会制度。还形成了单位民防工程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加强了单位民防工程的规范,提高了民防工程专项设备维护和管理。
  2.1.5民防工程养护保障更有力
  目前,区域民防公用工程养护费用来自财政全额拨款,由两个民防工程管理中心落实养护和管理,这种保障机制有效保护和利用了区域民防工程,提高了工程战时防护能力,达到了平战结合的目的。
  2.2存在的瓶颈
  2.2.1已建地下工程缺乏一体性

  黄浦区地下空间已具有一定规模,但尚未形成系统网络。各行业按照各自需要建成的地下建筑,不少未预留地下连通备口。同一地区各地块开发项目缺乏衔接与联系,地上与地下有机结合不够,整体性、系统性和综合效益不明显。对此,需要通过系统规划,形成集约、高效、有序的地下空间新格局。
  2.2.2地下市政工程缺少规划性
  黄浦区现有地下工程管线设施繁多。由于历史原因,这些管线设施缺乏整体综合利用。而且,多次开挖,重复建设,导致地下空间利用成本高,更成为今后地下大市政、大通道建设的障碍。
  2.2.3地下民防工程使用效率低
  由于各类工程建造的年代和标准不一,一些早期工程和住宅小区内工程因各类因素,使用效率低,区域内空关的早期工程达500多个,造成日常维护成本高,既无法充分发挥战备效益,又影响了经济效益。
  2.2.4机动车库仍不能满足需求
  目前,用于汽车库的地下工程建筑面积为221.27万平方米,占地下空间总数的73.3%,可停放机动车近4万辆。因部分商业商务楼宇地下停车库不对外开放,小区地下车库同周边楼宇停车的时间差没有有效的整合利用,故地下车库仍无法满足区域停车需求。
  2.2.5社区地下空间发展不平衡
  受区域地块发展的影响,各街道地下空间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如:瑞金二路街道、老西门街道和豫园街道由于地处历史风貌保护区,受旧区改造要求的限制,地下空间开发与其它街道相比增长不快,地下工程建筑面积仅占全区地下工程总建筑面积的16.9%。(附表2-2)
  第三章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十二五”指导思想及目标
  3.1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市民防办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紧紧围绕黄浦发展大局,着眼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形成有黄浦特点的地下空间新格局,为传承经典、打造精品、服务新黄浦作出贡献。
  3.2发展目标
  区域地下空间开发,应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强制性规定,统筹协调各类地下建设,体现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地面建筑与地下工程协调发展,缓解地面建设用地紧张,解决地面交通压力,提供宜人宜居环境。
  3.2.1注重民防工程数量与人口规模相匹配
  要调整区域地下工程结构,加大瑞金二路街道、豫园街道、老西门街道和五里桥街道民防工程开发力度。重点加强民防骨干工程和重点目标配套工程建设,使全区逐步形成一个布局合理、配套完善的民防工程防护体系。
  3.2.2注重解决区域地下空间相互连通问题
  要形成集聚型地下空间综合体,加强地下工程各单体建筑预留通道规划,逐步统一地下工程标高,落实预留备口。
  3.2.3注重有计划推进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
  要规划地下停车场地布局,逐步扩大区域地下空间公共停车场建设,弥补地面停车场位不足。
  3.2.4注重强化政府管理部门的服务与监管
  进一步发挥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逐步形成地下工程使用安全、功能齐全、配套完善、业态合理、出行顺畅的具有黄浦特点的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格局。
  3.2.5注重加强地下空间管理模式探索研究
  进一步开发区地下工程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优化现有地下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区域内地下空间综合监管水平,提高处置地下空间突发事件应急能力,逐步形成监管到位、管理科学、服务优质、执法公正的民防地下空间管理长效机制。
  3.2.6注重探寻民防工程资金保障的新途径
  进一步探索地下空间保护性开发利用,规范竖向分层开发,推动各层次开发的可行性研究。要加强民防工程维护管理与平战转换专项资金来源的研究,利用易地建设经费,对修建专业队工程、配套工程的建设单位给予资金补助。
  第四章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十二五”的原则与要求
  4.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原则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原则是: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城市管理相结合,与民防工程建设相结合,与旧区改造、交通建设相结合,与平时使用、战时利用相结合。形成布局合理、环境洁净、配套齐全、生活舒适、交通便捷的地下空间网络体系。为了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十二五”期间还应坚持以下原则。
  4.1.1可持续发展原则
  努力实现以人为中心的经济社会自然一体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使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有序进行。
  4.1.2系统综合原则
  地下空间要与地上空间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实现城市交通、市政、商业、防灾等功能。
  4.1.3集聚原则
  要以与地面上部空间产生更大集聚效应、综合效益为指导,在城市中心发展与地面对应的空间,体现合理用途,适当功能互补。
  4.1.4等高线原则
  为避免地上空间开发过于集中和孤立,地下空间应顺应土地价值等高线方向发展,有效发挥滚动效益。
  4.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要求
  1、贯彻融合式发展思想。地下空间规划建设需融入城市建设,特别是区域地块开发建设规划中,始终做到地上、地下相结合。按照标准规范,融合设计、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整体发展。
  2、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地下空间以保护资源、改善环境为首要任务,做到地下空间布局结构科学、合理,实现区域地上地下空间规模均衡发展。
  3、坚持统一规划与分区开发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综合布局与重点建设、合理利用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要求,坚持综合化、系统化的地下空间建设原则,形成商业、市政、人防为一体的高效的运转模式,实现地下空间内商业、运输与社会功能的平衡。
  第五章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十二五”建设项目
  5.1商业商务项目

  “十二五”期间,黄浦区商业商务开发项目总计将达47个(详见附图1)。其中,2012年开工项目17个,总开发量达到141.79万平方米,地下工程将达69.79万平方米。2013年后,将开工14个项目,总开发量达113.69万平方米,地下空间开发总量为35.81万平方米。2014至2015年,开工项目将达16个,总开发量为246.50万平方米。地下空间总开发量为85.46万平方米。
  据统计,在“十二五”期间商业、商务建设项目地下工程开发总量将达到191.07万平方米。地下空间总投资将迖143亿元。(详见附表5-1,5-2,5-3,5-4)
  5.2住宅及公共配套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黄浦区住宅及公共配套建设项目为15个,地下空间开发总量为34.62万平方米,实现总投资22.5亿元。(详见附表5-5)
  由于“十二五”区域地下空间开发数量多、总量大、总投资达165.5亿元,这将有利于区域经济社会增添活力,有利于改善城市交通、优化环境,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有利于满足城区特殊需要。最大优点是,有利于集约使用城市土地资源。
  5.3绿化建设项目
  依据区绿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区域绿化开发项目共6个地块,总面积为8万平方米。按相关政策,可开发地下空间2.4万平方米。(详见附表5-6)
  5.4民防工程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区域民防工程发展,要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始终抓住民防应急准备这个龙头,紧紧围绕提高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防空袭能力这一核心,牢牢把握民防建设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城市建设这条主线,努力推进民防工程转型升级,为维护城区安全、建设精品新黄浦作出积极贡献。
  “十二五”期间,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与民用建筑建设相结合,与绿地建设相结合,与轨道交通建设相结合,加大民防专项资金投资力度,抓住民用建筑配建民防工程机遇,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民防工程防护体系。期间,预计新增民防工程约20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14亿元,力争人员隐蔽工程建筑面积达到人均0.8平方米。
  第六章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十二五”主要措施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是一项跨部门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全区各相关部门的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6.1加大公共财政投入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项目立项审批中,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投入公共事业项目中地下空间的开发力度,充分利用地下工程拓展活动空间和工作空间。在新建公共绿地时,要兼顾绿地地下空间开发,兴建地下公共停车场等公共设施。
  6.2依法查处督促整改
  公安黄浦分局(区消防支队),在消防安全监管中,要进一步加强地下空间消防监督检查。面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行为,针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并督促落实整改。负责地下空间消防安全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故调查工作。
  6.3落实经费提高保障
  区财政局,在财政预算中,要进一步支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坚持公用民防工程养护全额拨款,坚持地下空间安全经费保障,为地下空间安全有序提供财力支持。
  6.4依法审批加强监管
  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审批和工程监管中,要进一步加强地下空间建设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审批要求。同时,积极加强引导,防止盲目开发。在城区交通建设中,注重地下空间中人流和车流空间,做到地下设施安全,人员出行方便。
  6.5加大开发加强连通
  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在土地招投标和项目审批中,要进一步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引导企业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要加强地下空间的连通,统一标高,预留备口。
  6.6依法监管落实责任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安全监管中,要进一步加强地下空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重点监管安全生产条件,租赁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落实情况,承租方安全生产资质和设施,安全管理人员及技术岗位人员资质等,并依法查处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参与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救援。负责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地下空间突发公共事件事故调查等工作。
  6.7牵头协调主动作为
  区民防办公室,在审批民防工程中,要进一步加大地下空间综合管理的力度,注重人员掩蔽工程、骨干工程和专业队工程的比例,积极引导企业利用市民防办建造骨干工程和专业队工程的优惠政策,优化民防工程功能结构。在探索地下空间管理机制中,要进一步健全单位民防工程联席会议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地下空间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地下空间权属单位和使用单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机制。
  6.8注重业态调整监管
  工商黄浦分局,在地下空间管理中,要进一步加强地下空间经营业态的监管和调整,鼓励地下空间仓储类工程经营酒窖,引导形成地下空间经营音乐创作等安全、地面降噪的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