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4-25 浏览量:13

黄浦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在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社团管理、社区服务等多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职能和作用,全面完成了“十一五”各项目标任务,先后取得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全国贯彻实施居委会组织法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民政工作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1、社会救助网络不断完善、社区帮扶工作拓展和延伸。强化街道层面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协调服务功能、规范操作程序,居委会普遍建立帮困关心小组,组建100多名协理员队伍。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努力把民生问题解决在基层。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区为1.5万多人累计发放低保金约3亿元,低保标准逐年提高,为1700多名传统民政对象和重残无业人员发放救济金,为5000多名困难人员发放帮困粮油供应卡、每年为5000多人次困难人员发放医疗救助金,累计发放约2800万元,为24500多名支内回沪人员发放生活补助金,累计发放0.9亿元。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区委、区政府通过资源整合筹措1000多万元对全区各类困难人员进行帮困,体现了“应保确保、应业尽业、应帮即帮”,使低保和低收入的实际困难群体得到较好的解决,实现了区委、区政府提出“让黄浦区居民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工作目标。

2、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发展。

黄浦区是上海老年人口比例最高的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4.01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23.3%,其中80周岁以上有3.21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22.9%,高居全市第一,而且每年在以0.2%-0.3%的速度提升。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眼点,实现了养老事业的三个转变,即对象上从关心生活困难老人转向逐步惠及全体老人,内容上从“补缺型”福利转向“适度普惠型”福利,机制上从政府投入为主转向社会多元化投入主体。通过建设支持性的福利设施和社会化的服务环境,把“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元素融合在老年人养老的现实生活中,尽最大可能满足社区老年居民原居养老的需求和欢度晚年。

区政府制定了《黄浦区关于鼓励、支持和资助社会力量发展社会养老福利事业实施意见》,至2010年全区逐步形成90%老年人家庭照顾、7%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机构养老为一体的“9073”的养老格局。每年区政府都把改善民生的养老床位增加、居家养老服务、老年日托所、为老服务助餐点建设列入实事项目。

(1)机构养老服务、新增养老床位完成情况(附表)

年份

项目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计划增加数(张)

300

250

200

200

200

实际增加数(张)

313

410

308

320

298

实际/计划比(%)

104.33

164.00

154.00

160.00

149.00

机构增加数(个)

0

2

1

4

2

目前,全区养老机构23家,其中:政府办5家,街道办3家、社会力量办15家。养老床位2953张,占老年人口2.3%,其中:政府办914张、街道办150张、社会力量办1889张。

(2)居家养老服务完成情况(附表)

年份

项目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已达计划数(人)

6000

8100

10100

11700

13200

实际完成数(人)

6105

8236

10301

11799

13417

实际完成占计划(%)

101.75

101.67

101.99

100.84

101.64

享受补贴数(人)

1139

1266

3038

2873

2211

(3)新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日托所),为老服务助餐点完成情况(附表)

目前,全区新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13所,床位数390张,老年人助餐点14个,供餐能力可达3000客。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年份

项目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下达计划数(个)

7

4

1

实际完成数(个)

9

4

4

实际完成/计划(%)

128.5%

100%

400%

下达计划数(个)

7

3

1

实际完成数(个)

9

5

2

实际/计划(%)

128.5

166.6

200

3、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夯实。通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居委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明确了居委会的管理模式、用房达标、职数设置、成员待遇、工作经费,规定了居委会民主制度、工作制度、会议制度等,初步形成了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居民的社区利益协调机制。居委会“直选”比例,从2006年的50%到2009年上升到100%,黄浦区被命名为全国首批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贯彻实施居委会组织法先进单位,6个街道、119个居委会创建成市的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示范居委会。

4、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按照市政府要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在全区六个街道社区全面推进,在全市率先做到全覆盖、标准化,实行了基本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建设规范、标识标牌、管理软件和评估体系等方面的规范统一,并积极探索“一口受理、一头管理”的运行机制。居委会综合用房条件得到大幅改善,120个居委会200平方米综合用房已达标。充分借助社区平台,坚持因地制宜和便民利民,为社区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社区服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注重实效,社区服务热线功能充分发挥,区和六个街道社区已和市“962200”社区服务热线全部互联互通,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化运作、志愿者参与的社区服务运作机制,基层社会工作和公益服务项目社会化运作有序推进。

5、双拥优抚安置得到落实,实现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积极推进退伍士兵安置政策,建立了全市首家退伍军人职业介绍所,共安置退役士兵799名,其中自谋职业528名,安置率100%,接收安置军队退休干部42名,无军籍退休人员16名。积极开展“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组织全区百家民营企业与驻区部队结对共建活动,推动双拥工作的不断深化,获得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6、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全区有社会组织355家,其中社会团体9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7家。加强了社会组织的管理,组织年检,规范社会组织的活动行为。巩固和完善了区、街道、居委会社会组织三级预警网络建设。

7、创建文明单位得到深化,民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我们把深化文明单位的创建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局机关被评为区文明机关,局下属3家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4家单位被评为区文明单位。

“十一五”期间,黄浦民政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民政工作在提升现代民政工作理念、整合社会资源、构筑服务平台、创新工作机制,在进一步强化基础民生保障、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初步形成与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相适应的现代民政格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老百姓生活需求增长较快,民政资源相对有限。随着社会的发展,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不断增长,多元化发展趋势明显。但由于民政自身力量和资源的局限,对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的支持和引导的能力相对有限,民政公共服务的水平还不能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2、社区生活服务功能拓展要求增大,民政职能相对有限。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新增和衍生出来的大量社会事务,民政现有职能和工作范围限制了应采取的手段和空间,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制约了快速回应各种问题的及时性和灵敏性,主动发现、先期介入,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还没有形成。

3、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增大,民政专业能力相对有限。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期,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民政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不断增加。上海中心城区民政事业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比其他地区来得要早,表现得更加复杂。民政队伍较缺乏专业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工作手段和工作方法相对滞后,推进社会创新的能力还远不能满足现代民政事业的发展需求。

二、“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民政工作涉及老百姓的基本生活,“群众利益无小事”在民政部门体现的非常具体,民政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素有“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传统;民政工作涉及到人一生中的各个阶段,以及生老病死的各个环节,不仅服务社会弱势群体,而且服务全人类。

“十二五”期间黄浦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着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进一步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已成为各级党、政府和全社会的普遍共识。民政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把握机遇、迎接挑战。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具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人和为目标、以功能拓展、模式创新和能力建设为主线,以“福利普惠、专业提升、多元互助”为工作着力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从做深、做细社会基本保障着眼,完善社会救助帮困体系;从做实、做好社会基础管理入手,深化社区自治能力建设,建立社区共治机制;从做优、做强社区基本服务出发,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建设,让黄浦人民在社会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享受更多的快乐。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以民为先。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主动调适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工作关系,自觉尊重人民群众的利益、权利诉求,真正把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落在实处。

——部门协调、多元参与。协调部门关系,推动基层的行政管理重心上移,社会管理重心下移,社会服务重心前移。建立合作关系,扩大社会参与,充分体现现代民政的开放性和互动性。

——提升拓展、联动创新。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建设责任政府与有限政府的要求,既要积极应对,又要依法行政。加强业务条线之间的互联、互动,提升能力,推陈出新。

(三)主要指标

1、在民生保障方面。黄浦区有低保对象1.5万余人,支内回沪退休人员2.45万人,因多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政策边缘困难群体约4万人,登记失业人员有1.36万人,就业特别困难群体近500人,还有来沪人员大量涌入,个别生活困难群众期望较高,希望政府救助能一步到位、一步脱贫,而现有的政策和条件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影响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大就业,救助帮困等方面的压力。“十二五”期间,要确立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利为核心的现代民政福利普惠制度。深化分类施保、健全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和第三方评估监督,公正高效的社会分配调节体系,充分发挥现代民政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利方面的重要作用。

2、在养老服务方面。建立政府推动、社区整合、多方参与、实体运作,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平台。黄浦区是上海老年人口比例最高的区,60岁以上老年人有14.01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23.3%,高居全市第一,而且每年以0.2%-0.3%的速度提升。老年人群中50.8%属于纯老家庭或独居老人(远远高于全市29%的比例),老年人社区服务、养老服务难以满足需求。延续上海市“十一五”期间养老服务目标为“9073”,即90%老人家庭养老、7%老人居家养老、3%老人机构养老。目前黄浦区现有养老床位数仅占老年人数的2.3%,显然不能满足老年人需求。“十二五”期间,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养老机构建设,不断完善为老年人生活照料、身心健康、参与社会、安全保障等服务功能。力争在养老床位数突破3.5%。要积极探索利用社会资源在外区建休闲养老服务基地,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打造500米为老服务设施网络,让老年人感到生活方便,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多样化的为老服务模式,使生活在黄浦区的老年人有选择的在更高层次上享受晚年。

3、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搭台、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军民共建”的工作机制,创新思维,巩固和发展双拥成果,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依托,推动科技拥军、文化拥军、实事拥军、社区拥军等,高起点谋划符合新形势发展的双拥工作。探索实行优抚医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体系,提高退役士兵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的能力,实现双拥工作法制化、优抚工作社会化、退役士兵、军嫂安置工作市场化、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规范化、制度化。

4、在社区建设方面。按照“社区党建全覆盖、社区管理网络化”的要求,以“群众得实惠、管理出实效、基层有活力”为衡量标准,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力争在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上有新的突破。全面提高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一口受理、一头管理”的管理体制,实现全年无休、全市通办的目标,方便老百姓办事。探索建立街道社区生活服务中心,构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综合性和普惠型服务,不断提升窗口服务的整体水平。

5、在培育、发展民间组织方面。要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参与社会服务,开展社会公益性服务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政府将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纳入社会事务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中,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重点培育发展科技创新、社会建设、为老服务、社会事业等公益性、服务性的民间组织。健全完善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扩大政府购买社区服务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的范围。

(三)主要任务

1、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四个中心)

(1)建设区养老服务中心,500-800张养老床位。按市要求建筑面积在12500-20000平方米(每张床位要求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

依据:老年人口逐年增长,市每年以政府实事项目形式给各区达到新增养老床位200-400张。而黄浦区现有的养老机构普遍规模小、设施落后,还有养老机构面临动迁的处境。目前,黄浦区拥有养老床位的比例达不到市的要求。建议,政府加大投入建一所有一定规模、设施齐全的养老机构。

(2)建设区社区市民生活服务中心暨社会公益性服务组织孵化基地,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作为政府为民生活服务的窗口,同时也作为政府扶持社会公益性服务组织培育基地,培育和引导更多的社会组织到社区参与为民服务活动。

(3)建设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中心建设面积在2500平方米左右。

依据:目前全区有军队离退休干部90人,每年接受以18%的速度增长,预计在“十二五”期间能赠至250人左右,按照中办发2004第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服务管理机构用房按每接收一名军休干部平服附属用房为9.68平方米,计2400多平方米。为入住黄浦区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服务、学习、娱乐的场所。

(4)建设区婚姻登记颁证中心1500-2000平方米。

依据:根据《民政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国家现代民政示范区合作协议》实施方案,各区县婚姻登记颁证中心面积在1500-2000平方米左右,纳入市婚姻登记规划化建设中。

2、健全社会救助帮困组织管理体系。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在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应进尽进”、“分类施保”的基础上加大综合帮扶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为社会困难群体和“支出型”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性、应急性的社会帮困工作,促进社区稳定。

3、按市民政局的要求,建立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救助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列入收入比对工作范围之中,逐步拓展收入核对信息核查渠道,体现社会保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年度政府实事工程,以养老服务为重点,动员和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力争新增养老床位800张。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为依托,夯实服务队伍,完善社区“六助”(助急、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行)服务项目,整合社区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和老年人助餐点,发展社区为老服务项目,继续开展以独居老人为重点的纯老家庭老年人的结对关爱工作。

5、积极建设社区老年公共活动场所,丰富老年人文化娱乐生活,将社区老年活动室、老年学校建设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逐步实现社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全覆盖。

6、进一步完善“政府搭台、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军民共建”的双拥优抚工作机制,重点建立国防教育、支持部队建设服务、优抚安置保障、双拥领导工作等体系,热情为部队办实事、解难事,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7、建立退役士兵、军嫂安置服务平台,拓宽安置渠道、建立长效机制,通过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为退役士兵、军嫂提供劳动就业介绍服务。

8、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居委会电子化办公运行功能,加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推广居委会“三会”制度,引导居委会关注民生、服务居民、贴近居民,开展有效的各类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社区组织在社区中的积极作用。

9、全面提高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一口受理、一头管理”的体制,逐步实现“全年无休、全市通办”的管理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为民办事窗口的服务水平。

10、以建立和谐社会为中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把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纳入政府职能转移和社会公共事务改革发展规划,以政府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培育能促进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事务的社会组织。建立全方位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和服务体系,构建社会组织自律机制和诚信服务体系。

11、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扩大黄浦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场地建设,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为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十二五”规划的圆满完成提供组织保证。进一步增强民政干部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加强对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政策业务培训和岗位锻炼力度,牢固树立现代民政的理念。

2、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3、加大民政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了解民政、支持民政,让民政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为民政事业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4、深化民政改革、创新民政理念、改变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通过民政工作的不断调研,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体制保证。

5、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确保规划任务落实到位。

 

 

 

 

           黄浦区民政局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