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民政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来源: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06-04-28 浏览量:12

“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黄浦新一轮发展,坚持“民政为民”的观念。从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着眼于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和管理,深化社会保障、社区建设和民间组织管理,充分发挥民政事业在维护社会安定,推进基层民主,激发社会活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推动黄浦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二)“十一五”期间民政事业总体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方针。立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两大领域,全面深化“大民政”发展格局,初步完成现代化民政转型,形成与黄浦中心城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民政工作体制和机制,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在全市保持领先水平。
     1、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善的分类救助实施方案,形成覆盖各类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安全网”,逐步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使困难人员的托底性保障更加有效,老残人员的改善性保障更加有力,优抚对象的优待性保障更加扎实。实现社会帮困救助“组织在政府,支撑在社会,工作在基层,落实在社区”的工作目标。
     2、建立文明和谐的社区。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加强民主自治为重点,以发展社区服务为载体,努力巩固党在基层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3、建立优质的社会福利网络。加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建立“以人为本”的为老服务体系。深化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拓展为老服务内容,提高为老服务质量。
     4、建立牢固的双拥基础和完善的优抚安置工作。加大退役士兵、军嫂安置工作改革力度,逐年提高退役士兵、军嫂通过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岗位的比例。加大双拥创建活动改革力度,为深化新时期双拥工作做出贡献。
     5、建立规范的民政社会管理工作。提高民政行政管理水平。加强民间组织管理,规范婚姻、收养、区划等行政事务管理,增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
“十一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
     1、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覆盖到应予保障的人群, 覆盖率达100%。
     2、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每年扩建养老床位,建立与黄浦区中心城区相匹配的标志性养老设施,运用多种渠道吸引社会办养老机构。
     3、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4、加快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加强社区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在社区建有老年活动室、阅览室、谈心室和日托机构等老年活动场所。
     5、规范基层民主建设,加大居委会直选比例,居委会设置比较合理,硬件设施基本达标,方便居民群众。
     6、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注重提高职业素质和操作技能转变,不断提高其专业工作水平。
     7、探索市场化安置退役士兵的工作,逐年提高退役士兵通过市场化安置率。
     8、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经常性社会捐赠点和慈善超市。
   (三)“十一五”期间民政事业主要任务
     1、深化社会救助帮困工作
按照现代化中心城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努力建立与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1)建立科学救助管理体系,加强区社会保障、慈善组织机构,落实街道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人员编制,配全居委会救助协理人员。发展社区社会工作者队伍,健全帮困关心小组,构筑“政府负责、民政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街道实施”的救助管理新格局。
    (2)全面实现“应保确保”、“应业尽业”、“应帮即帮”的帮困机制,建立“分类施保”的政策体系。对有劳动能力但因客观因素制约暂时处于失业而生活困难的人员,实施扶助性救助;对无劳动能力,无人赡养的老弱病残人员,实施保障性救助;对因灾害性、急难等突发事件造成暂时生活困难的人员,实施应急性救助。
    (3)建立救助信息“一口上下”计算机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救助信息资源共享和上下贯通运转,网络体系实现对民政管理和服务机构的全覆盖。
    (4)完善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优惠或减免政策,结合职工互助、慈善助学、“社区综合帮扶计划”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社会帮扶方式,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困。
    (5)大力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建立经常性捐赠服务接受制度,完善9个经常性捐赠工作站。形成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的捐赠网络。
    2、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事业
建立以政府基础保障为基础,事业社会化、产业市场化相结合的社会福利政策体系,逐步形成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福利格局。建立政府宏观管理、行业自律、机构自我发展,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福利管理体系和运作机制。
    (1)根据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每年有计划新增养老床位。 “十一五”期末,确保全区养老床位有较快增长。
    (2)动员社会力量,多元投资兴办养老机构,鼓励和争取社会各界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十一五”期末,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在全区养老床位中占一定比例。
    (3)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事业,以家庭为基点,以社区为依托,借助福利机构专业化服务,着力构建生活照料服务网、医疗卫生保健网、社区紧急援助网,建立全区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服务对象每年有一定递增,以满足老年人养老的需要。
    (4)完善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建立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政府救助管理和民间慈善救助服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实施对流浪乞讨的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救助服务。
    3、加快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按照“社区党建全覆盖、社区建设实体化、社区管理网格化”的要求。以“群众得实惠、管理出实效、基层有活力”为衡量标准,推进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做好跟踪分析,总结试点经验,把社区建设成配套设施齐全、环境舒适优雅、管理规范有序、功能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现代化社区。
    (1)推进社区管理网格化。进一步理顺社区建设、社区管理体制,增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功能,加强社区资源的整合,实现社区资源共享。
    (2)加强社区服务和保障。改扩建街道“社区事务服务受理中心”,实现群众基本生活和保障的社区事务均纳入“一门式”受理,建立“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完善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功能,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种需求的生活便利服务。
    (3)推进基层民主。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完善居委会的功能定位和工作职责。推进社区民主自治,逐步扩大居委会直选比例。全面建立“三会制度”及居委会工作评议、居务公开等制度。推行居委会“错时工作制”和双休日值班制,切实为居民群众服务。
    (4)深化创建社区建设示范(模范)活动。在区、街道、居委会分别建成社区建设示范(模范)区、示范(模范)街道和示范(模范)居委会。
    4、促进民间组织的管理与发展
    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发挥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开展社会公益和互益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到2010年,初步构建与区域经济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社会公共服务相适应的民间组织体系。
    (1)积极培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各类民间组织。将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纳入区社会事务领域改革与发展的整体规划。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社区重点培育发展科技创新、社区建设、养老助残、社会事业等公益性、服务性的社区民间组织。
    (2)形成管理合力完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合作,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建立网上年检和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区、街道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加强对社区群众活动团队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民间组织三级预警网络功能,指导建立10家民间组织预警网络示范点,发挥预警监管作用。
     (3)构建民间组织诚信体系。培育民间组织诚信理念,逐步建立一批民间组织信用档案,建立对民间组织诚信行为的社会监督机制和社会投诉回复制度,构建民间组织诚信社会监督机制。
     5、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府搭台、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军民共建”的双拥工作机制,巩固双拥成果,继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高起点谋划双拥工作,实现双拥工作法制化,优抚工作社会化,退役士兵、军嫂安置工作市场化,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保障规范化,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安置优抚保障工作新体系。
     (1)完善优抚保障体系。坚持依法优待,实现优抚对象信息化管理,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逐年有提高。积极推进安置工作理念创新和实践创新,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军嫂安置市场化改革,积极为退役士兵、军嫂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基本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以鼓励扶持自谋职业为主的退役士兵安置保障机制。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科学、合理地设置服务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的社会化,建立军队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2)深化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推进拥军优属制度建设,完善支持部队建设服务体系,建立区、街道、居委会三级拥军优属网络,拓展科技拥军、智力拥军、社区拥军、两新组织拥军,拓展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6、建立民政社会事务管理的新机制
    为适应中心城区社会和经济发展要求,加快推进民政社会事务管理改革。依法行政,提高民政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权益,为黄浦总体发展服务。
    (1)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管理。推进婚姻(收养)登记体制改革,优化登记环境,简化登记程序。建立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开展网上预约登记和预约颁证服务,提高服务水平。依法对婚介机构的清理整顿,依法取缔非法婚介机构。规范收养登记、简化收养登记程序。
    (2)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福利企业新的扶持政策,探索福利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行业多样化,运行管理规范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和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增强福利企业竞争能力。加强福利企业残疾职工保障监管机制,福利企业残疾职工100%参加社会保险,提高残疾职工保障水平。
    (3)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救助管理站实施的工作机制。大力培育民间慈善救助组织,探索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政府救助管理和民间慈善救助服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保障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进一步增强各级民政干部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责任意识,增强执政观念和群众观念。大力弘扬和丰富新时期民政“孺子牛”精神,为民政工作奋发向上提供精神支柱。加大对干部职工在职培训和岗位锻炼力度,学习与民政现代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知识,引进和培训复合型民政人才,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2)加快信息化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加大信息化建设,建立一个全覆盖的民政网络体系,实现民政管理机构办公网络化,实现民政岗位业务网络互动化,提高服务水平。
    (3)深化民政改革,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体制保证
进一步加大民政改革力度,逐步完善民政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实现从“民政事务”向“民生政务”转变。强化民政协调综合职能,努力构建“大民政”格局,适当放大民政职能效应,推进民政工作转型。
    (4)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确保规划任务落实到位
加强“十一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综合统计和信息采集、整理、反馈、交流工作,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监测和评估,努力把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黄 浦 区 民 政 局
                          二OO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