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3-14 浏览量:14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更好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江苏省“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十三五”期间,南京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都不能少”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破解残疾人事业发展难题,着力满足残疾人现实需求,提升残疾人满意度和幸福感、获得感,推动建设了更加完善的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和更高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营造了更加友好的社会人文环境,打造了更有效率的事业治理和组织体系,为残疾人提供了高质量的保障服务,顺利完成了“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是残疾人民生保障达到了新水平。“十三五”期间,先后出台44项涉及残疾人工作的政策文件,投入约35.45亿元支持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不断加大扶贫帮困救助力度,帮助全市14031名建档立卡残疾人成功脱贫,全市55898人次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6893人次残疾人享受单人保政策,为494户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织密织牢残疾人社会保障网,196893人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15337人次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达100%;为106938人次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207446人次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社会保险实现全覆盖;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提供教育奖补,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99%。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

二是残疾人就业增收取得了新成效。“十三五”期间,积极实施残疾人就业优先计划,促进残疾人实现就业增收,全市新增残疾人实名制就业5118人;党政机关招录残疾人公务员实现零的突破,先后招录6名残疾人公务员;鼓励残疾人就业创业,发放各类残疾人创业就业补贴、奖励累计2140余万元;建立完善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打造市、区残疾人“创客空间”,新增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7家,实施残疾人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培训7254人次;在省级以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中,优秀选手先后有41人(次)获得较好成绩;“汇爱坊”品牌不断做优做强,带动1151人实现就业增收。

三是残疾人服务供给水平得到了新提升。出台全国首个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全市建成各类“残疾人之家”265个,街、镇覆盖率达100%,托养服务残疾人13573人次。建成市、区、街、社区四级康复服务阵地,为29860名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精准康复服务;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服务,0—14岁各类别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规范体系,编制出台《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规范—孤独症》等6个地方标准;全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均达100%。全市建成残疾人文体艺展能中心(室)18个,无障碍图书馆和无障碍影像资料库可提供6500册盲文图书、10种期刊、144部(集)无障碍影视片供残疾人阅览;为残疾人发放体育健身包5000个,建成社区康复体育示范点107个;组织残疾人运动员积极参加各类体育赛事,累计获金牌113块、银牌49块、铜牌30块,破一项世界纪录和一项全国纪录,市残联和市盲校被中国残联和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15—2018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先进单位。

四是残联组织能力建设上了新台阶。市、区残联全部出台改革实施方案,改革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圆满完成104个基层(100个街镇,2个林场、2个开发区)残联换届工作,街(镇)残疾人专职委员达133名,专职委员中残疾人或亲友的比例达到100%;1237个社区(村)成立残疾人协会,实现残疾人协会全覆盖;市、区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开展各类活动千余场次;成立13个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3900余人次,办理各类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673件,接待群众来访840人次,办理来信274件,处理12345工单308件,接听来电4940余次,有效维护了残疾人合法权益。

五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有了新风貌。持续推进共建共享,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全市有43名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当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持续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打造“关爱”系列宣传平台,在南京新闻节目中加入手语播报。推进公共交通无障碍环境建设,全市有692辆无障碍公交车分布在92条公交线上;积极调动公益慈善力量,为残疾人捐赠轮椅6928台、基本家电24060台、募集捐赠资金和物资共计价值2776.73万元,开展志愿者服务50.6万人次;评选和奖励助残先进单位、助残先进个人、优秀残疾人之家、自强模范、残联系统优秀工作者,在社会和残疾人中产生较大的反响。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主要指标

目标值

属性

实现情况

是否达到目标值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8%

预期性

>8%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预期性

100%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100%

预期性

100%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8%

预期性

100%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8%

预期性

100%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100%

约束性

100%

7.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率

100%

约束性

100%

8.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5%

约束性

100%

9.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覆盖率

98%

约束性

100%

10.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9%

约束性

99%

五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残疾人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日益改善。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快等因素,残疾仍会多发高发。我市现有59.5万残疾人,约占全市总人口数6.4%,数量众多、特性突出,是一个特别需要关心帮助的困难群体。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高,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仍旧比较困难;残疾人就业不够稳定,收入与社会总体水平仍有不小差距;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覆盖不够广,难以满足残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环境还需要优化,构建残健共融、平等包容的无障碍环境仍然面临一定障碍。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残疾人事业发展也将翻开全新的一页。在新的历史阶段,随着整体国民生活逐步实现现代化,社会发展将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同时,作为长三角唯一的特大城市和江苏省省会,南京肩负着推进区域联动发展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首位担当的历史使命。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新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根本目的,持续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建设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制度体系,努力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得到全面体现,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切实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按照省委“六个率先走在前列”的要求,带领全市残疾人在率先建设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为建成全龄友好、残健共融、高品质生活的幸福宜居城市和“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牢发展方向。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残疾人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充分发挥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格局。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把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残疾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残疾人的根本利益。

三是坚持普惠扩面,适度特惠补充。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普惠。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加大政府托底保障困难残疾人力度。统筹配置各类社会资源,确保投入精准有效,基本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切实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坚持制度先行,强化依法治理。加快健全残疾人事业政策法律体系、形成高效的依法治理体系和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为残疾人事业制度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保障和依托。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提供精准服务。充分利用改革创新为残疾人事业赋能增效,激发残疾人事业的内生动力。推动残疾人服务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的精准化和标准化水平,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事业,激活社会资源,创新合作模式,促进残疾人事业多元化发展。

六是坚持共建共享,推进融合发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浓厚助残扶残氛围,营造平等、包容、无障碍的社会环境,消除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障碍,让残疾人获得更多自由发展的机会,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和社会参与能力,使残疾人真正成为城市的建设者、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发展成果的共享者。

(三)发展目标

围绕实现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探索“体系化”发展路径,创新“数字化”服务模式,持续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广大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到2025年,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全覆盖、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形成,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全要素、全链条的残疾人事业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在建设高品质生活的幸福宜居城市、推动长三角残疾人事业区域一体化、中外合作交流国际化中持续发挥重要作用。残疾人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继续提高,城乡残疾人就业更加充分、质量更高,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更加活跃,无障碍环境不断优化,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生活水平显著提升,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推动残疾人共同富裕取得明显进展。

——残疾人就业创业环境不断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更加健全,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稳步提高,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残疾人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通过平等就业促进残疾人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全面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健康发展,特殊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文化体育服务提质增效,残疾人法律救助和无障碍服务更加便利,基层残疾人服务平台活力充分激发。

——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和谐优越。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更加健全,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环境更加友好,残疾人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形成。

——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健全高效。残联改革成效显著,新时代残联基层治理体系、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更加完备成熟,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作用,社会助残组织蓬勃发展,干部队伍建设更加坚强有力,残疾人事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到2035年,基本构建起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与我市“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国际影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创新名城”发展远景目标相匹配、比较成熟的现代化残疾人事业发展体系。残疾人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社会保障政策健全有力,基本公共服务精准有效,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发展权利充分体现,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显著缩小,残疾人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专栏2  “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速

与经济增长同步

预期性

2.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10000人

预期性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4.残疾人托养服务人数

6000人

预期性

5.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100%

100%

预期性

7.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9%

≥99%

约束性

8.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9.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100%

100%

约束性

10.有需求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率

80%

约束性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保障,注重民生福祉,大力推进残疾人更高水平社会保障

1.健全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残疾人综合救助格局。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最低生活救助保障,适时调整“单人保”政策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应保尽保。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负担。加强临时救助,在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做好对困难残疾人的急难救助。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及时给予有效帮扶。建立富民增收、产业扶持长效机制,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帮扶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小康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促进实现共同富裕。创新社会救助方式,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建立救助需求与慈善资源精准对接机制,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2.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保障政策。积极出台各类惠残政策,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残疾人福利补贴动态调整和动态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残疾人福利、救助信息共享,实现补贴资格认定申请事项“跨省通办”,确保残疾人各项补贴精准发放。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提升残疾人居住品质。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信息消费优惠、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免费进入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和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等福利政策。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照护等服务。

3.建立多元化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完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政策,进一步巩固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率。鼓励有条件的区资助残疾人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推进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失能人员照护险保障范围。探索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完善残疾人保障体系,鼓励残疾人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盲人按摩机构等参加商业保险。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残疾人的意外伤害以及补充养老、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财产信托等服务。

4.增强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救护。在重大疫情、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纳入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最大限度保护残疾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系统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着力构建覆盖残疾人全服务领域、全业务范畴的风险防控体系。

                           专栏3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一、资金类

1.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中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经本人或亲属申请,可单独纳入低保。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按规定给予生活救助。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服务类

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社区(村)委员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及时反映和解决问题。

(二)聚焦赋能,激发创新潜能,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

1.强化残疾人稳岗就业帮扶。健全残疾人就业保护、就业支持和就业服务制度,更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推进残疾人就业激励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出台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和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等政策文件,全面落实残疾人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南京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实施办法》等文件,对残疾人就业先进个人和用人单位予以奖励。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积极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就业的促进作用。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采购优先等政策,完善按比例就业年审、执法检查、信用公示等制度。

2.打造多元化创业就业格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探索建立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灵活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创业就业,通过就业援助、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为残疾人就业提供精准服务。继续加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录、国有企业招聘中预留残疾人就业岗位力度。持续做好残疾人岗位开发,大力扶持残疾人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居家就业、电商和网络就业。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统筹管理,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通过“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提升高校残疾毕业生、残疾妇女,以及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就业质量,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的就业岗位。扶持盲人按摩行业发展,鼓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盲人医疗按摩岗位,提高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化水平,推动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依托“汇爱坊”助残服务平台,鼓励各区建立辅助性就业项目调配中心,打造辅助性就业项目调配网络,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3.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积极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健全覆盖城乡各类残疾人的培训体系,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深入开展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传统工艺技能培训,充分引导社会资源提升残疾人劳动技能,培育更多残疾人技能型人才,促进残疾人“非遗+创业+就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技能大师建立工作室。优化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模式,鼓励社会资源主动参与残疾人技能竞赛,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省、市职业技能竞赛,做好优秀选手选拔、培训、储备工作。

4.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保障。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保障服务队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精准化服务保障。持续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技术支持,进一步加强就业信息数据库、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与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对接,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跟踪反馈机制。合理确定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入职的体检条件,对于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残疾人,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坚决防范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不断扩大残疾人就业宣传广度深度,进一步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渠道作用,重点打造助残主题车站、地铁视频海报、楼宇电梯广告等宣传阵地。

                           专栏4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和就业服务重点项目

一、补贴类: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残疾学生实习见习实训补贴、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

二、奖励类:达(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残疾人就业服务绩效奖励。

三、服务类:

1.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至少建立1家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省级残疾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2.盲人按摩提升项目。打造我市盲人按摩龙头机构,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

3.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每年全市高校应届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率达70%以上。

4.激励、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培养不少于2名省级残疾人创新创业人才。至少建立1个残疾人非遗传承培训基地或大师工匠室,组织开展师带徒培训,培养残疾人工匠。鼓励残疾人从事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内容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就业。

5.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鼓励设立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

(三)聚焦精准,整合服务资源,着力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全面实施托养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完善托养和照护服务。完善以寄宿制托养服务为依托、街(镇)机构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托养服务体系,确保全市托养服务供给能力基本满足残疾人托养需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得到有力保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和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扩大托养服务供给。加强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资金支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水平,适时调整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标准。增加托养服务的社会资源投入力度,鼓励支持养老机构承接残疾人托养服务,加强对民间投资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推进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充分利用现有养老机构、福利设施、农村集体闲置资源和“残疾人之家”,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提升托养服务水平。制定《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运营规范》,实行残疾人托养服务动态化监督管理,加强托养服务人才培养和配备,定期对托养管理和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出台《“残疾人之家”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推进“残疾人之家”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品质化运营,提升多功能一体化服务能力,打造综合性基层残疾人服务平台。完善残疾人服务绩效奖励办法,进一步发挥激励导向作用,不断提升服务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坚持党建引领强根固基,将党建工作和助残工作实现深度融合发展,为“残疾人之家”注入红色基因。

                           专栏5  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重点项目

1.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低收入重度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乡镇(街道)可建立集中照护服务机构;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

2.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健全完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残疾人之家”服务功能,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能力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等服务,推进常态化、规范化、专业化、品质化运营。

2.全面实施精准康复服务提升工程

——健全康复与预防联动机制。建立以残疾人需求与精准服务为导向,残疾预防与康复服务联动、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衔接、涵盖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落实《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部门管理职责,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未成年人残疾筛查与诊断、康复服务信息共享和业务联系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早期诊断和早期康复服务;广泛宣传残疾预防健康知识,推动残疾预防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有效降低残疾发生率。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关注心理健康保健。

——推进精准康复服务。巩固和完善服务阵地,夯实社区康复基础。积极抓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国家重点联系点工作落实,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丰富残疾人个性化服务内容,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应签尽签。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统筹整合各类医疗卫生、养老、康复和托养等资源,推动康复服务向各类助残服务机构和平台延伸;提高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转介效率。完善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范围及医保支付标准有关政策。

——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调整南京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救助标准和救助范围,扩大至15—17周岁低保、低保边缘户、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协议管理机制,强化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教育或医疗资质管理,推动医康教一体化康复服务;落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奖惩制度,树立优秀康复机构品牌,培育专业性强、服务水平高的示范性残疾儿童康复机构。

——提高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质量。全面落实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水平,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开展“互联网+”辅具适配服务,依托社会化资源促进辅具适配服务多元化发展。确保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和有辅具适配需求的残疾人“辅具适配率”均达100%。

——加强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康复人才培训规划,完善康复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各类康复专业人才培训实践基地,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康复人才;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人才培训考评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康复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分别纳入教育、卫生系统职称评聘体系;促进高等医学院校、专业医疗机构、特殊教育院校与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

                           专栏6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建立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服务体系。树立优秀康复机构品牌,提升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残疾儿童康教融合工作。

2.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落实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制度,提高服务信息化水平,为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常态化、便捷化、高质量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3.康复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才规范化培训。将康复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村医等培养培训内容。

4.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国家重点联系点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为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全面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

——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坚持落实“特教特办”要求,制定实施《特殊教育第三期提升计划(2021—2025年)》。巩固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工作。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效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创新残疾人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构建全过程支持体系,加强残疾人教育与就业服务的统筹衔接,推动残疾人教育培训就业一体化。

——深入开展融合教育。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评估,发挥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健全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及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立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有关数据共享平台,在卫生健康、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之间建立数据互通机制。完善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学校内涵建设,推动融合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和教学工具研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随班就读资源教师配备和培训,落实好特殊教育教师有关待遇,提升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加强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各个学龄段普通学校就读提供必要条件。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为残疾学生参加招生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完善残疾人就学保障政策。全面落实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过程免费教育。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8倍以上拨付政策,落实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政策。鼓励残疾人之家、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申办特教办学点,依法依规接纳适龄残疾幼儿入学。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推广力度。

                           专栏7  残疾人教育重点项目

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和规范评估,给予科学的教育安置。完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送教(康)上门经费与支持保障政策。

2.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

3.融合教育发展项目。鼓励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设置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4.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开设1至2个适合残疾人的职业教育专业。将职业教育与就业技能提升紧密有机结合,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5.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过程免费教育。对在本省民办学校或外省各类学校学习且未享受免费教育政策的残疾学生按本省公办标准报销学费和住宿补助。

4.全面实施文化体育服务提升工程

——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以残疾人文化需求为导向,增强残疾人文化服务供给,建立健全以市区残疾人文体艺展能中心为骨干,以公共文化设施为依托的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图书馆、博物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共文化机构和基层文化站点的无障碍和便利化服务水平。建成市残疾人文化服务数字网络平台。

——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鼓励残疾人文化艺术创作,推广残疾人文化艺术产品。促进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产业领域融合发展,扶持残疾人非遗文创产品传承和推广。发展和扶持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提升各级残疾人艺术团活力和品牌影响力。定期开展“残疾人文化周”、“共享芬芳•共筑美好”等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积极参与南京“文学之都”建设,打造残疾人全民阅读品牌。

——推进残疾人体育全面发展。巩固我市残疾人竞技体育既有优势,选拔培养残疾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加强对外交流和残疾人体育运动保护研究。弘扬奥运精神,发挥好专业运动员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残疾人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将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有益残疾人身心健康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鼓励残疾人参加智力体育。为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提供便利化和社区服务。

                           专栏8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依托基层和社区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点,帮助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五个一”文化服务(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

2.残疾人文化服务项目。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电影电视版本。鼓励并推进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推动电视台开播通用手语栏目。

3.残疾人艺术项目。加大对残疾人文学艺术创作和艺术团体的扶持力度,鼓励原生艺术的发展。参加2024年第十一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

4.残疾人体育活动。举办第四届全市残疾人运动会。组队参加第十一届江苏省残疾人运动会。选拔优秀运动员参加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残运会和残奥会暨特奥会等重大赛事。

5.全面实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程

——完善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体系。构建以保障残疾人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发展权为主要框架的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体系。推进《南京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的立法出台,从预防和康复、教育和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方面对我市残疾人保障事业予以全面细化规范,提高我市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水平。

——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将残疾人保障法、民法典等法规纳入“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开展残疾人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专项行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全媒体普法宣传力度。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支持更多的残疾人代表、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并提供履职便利。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规范运行市、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扩大法律救助覆盖面。将残疾人信访接待工作纳入区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内容。充分发挥网络信访平台作用,确保残疾人信访事项办理及时高效。完成“12385”维权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并线运行。

——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水平。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与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智慧城市等创建工作相衔接,并与城市更新、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步实施。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参与、家庭支持、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满足残疾人等社会成员的无障碍需要。贯彻落实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参与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实施智能化升级。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统筹考虑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安装。发挥公益诉讼的职能作用,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加强对无障碍环境规划建设、改造提升和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促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完善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发挥残工委工作职能,优化并健全市区两级无障碍环境督导员队伍,定期对全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实地督导。

——加大信息无障碍建设力度。推动充分兼顾残疾人需求的信息化社会建设,促进公共服务体系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广便利普惠的电信服务,加快政府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等信息无障碍建设。促进和改善信息无障碍应用,支持研发推广生产科技水平高、性价比优的信息无障碍终端产品。

                           专栏9  无障碍重点项目

一、无障碍设施

1.道路交通无障碍。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按照国家设计规范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优先保障区域内残疾车主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逐步完善无障碍设备和附属设施,鼓励支持出租车、网约车运营单位配置无障碍车辆。

2.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进无障碍改造。

3.社区和家居无障碍。居住建筑、居住小区建设并完善无障碍设施。为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居家无障碍改造。

二、信息无障碍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益活动网站和残疾人组织网站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推动与残疾人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无障碍改造。

三、无障碍服务

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字幕或者手语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

(四)聚焦平等,促进全面发展,持续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1.推进宣传能力建设。以推进传统媒体、新媒体融合发展为契机,整合宣传文化资源。依托微信微博、“书香残联”等阵地,聚焦服务基层残疾人,紧扣重点工作和重要节点开展宣传,制作反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宣传文化产品。提升宣传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宣传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2.营造扶残助残新风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残疾人事业社会宣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残疾人观,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完善社会助残动员机制,采取党建引领助残、结对共建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广泛开展助残项目。组织全市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活动,讲好残疾人奋斗故事,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弘扬社会各界扶残助残新风尚。

3.发展助残公益事业。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大力发展助残公益项目。汇集慈善资源,创新助残模式,加强线上、线下多种公益助残途径,形成多元化助残力量,带动更多人关注残疾人群、加入助残事业,为扶残助残事业的发展凝聚强大的公益力量。健全慈善监管体系,确保慈善公益行为规范有序,慈善公益活动公开透明,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助残慈善公益、参与助残慈善公益的浓厚氛围,让助残公益事业逐渐成为政府主导的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的有力补充。

(五)聚焦合力,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完善现代化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

1.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各级残联要切实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和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持续深化改革,增强工作活力,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强社区(村)残协的规范化建设,实现对残疾人“一个不能少”的组织覆盖;加强社区(村)专职委员管理,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专门协会建设,推进各协会探索建立党的组织工作新模式,配合残联组织和有关部门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对助残民办非企业审查监督的管理力度,确保残疾人享受到优惠优质的服务。加强助残社会组织的引导、孵化和培育,积极培育助残基金会,规范项目运作。支持助残志愿者队伍成长,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

2.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加强干部培养选拔与人才储备。推进残联干部交流锻炼和挂职、兼职,注重从基层残联、社会组织、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有企业、党政机关选拔挂职、兼职干部,增设熟悉基层情况、服务残疾人能力较强的挂职理事。落实残联残疾人领导干部和残疾人比例达到规定的15%配备要求,推动落实残工委成员单位残疾人干部不低于1.5%的配备要求;选优配强街镇残联理事长,享受街镇中层待遇,配齐配好街镇残疾人专职委员,持证残疾人数超过1500名的,应配备2名以上专职委员。街镇负责专职委员的聘用选拔、薪酬发放、日常管理,参照当地社工标准改善薪酬待遇,区残联负责业务指导和考核。

3.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区(村)的基层自治性群众组织作用。社区(村)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走访探视,根据残疾人需求协助政府做好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安全提示、辅助性就业、社会工作等服务。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推行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便利化服务。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有序开展助残服务。结合乡村振兴规划的推动和实施,引导鼓励市区级残疾人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强化乡村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全力满足乡村残疾人的各类需求。

4.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南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智库作用,立足南京市残疾人工作实际,围绕残疾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课题研究、理论研讨和政策咨询工作,准确把握发展方向,系统谋划发展战略,加强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和科学预研,为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智力支持,确保我市残疾人工作的创新性和科学性始终保持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5.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搭建合作交流新平台,继续加强与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战略合作,开展与江苏开放大学等其他院校、组织的合作,形成可持续的残疾人事业合作交流机制。依托长三角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平台,积极推进长三角地区残疾人事业合作交流,深度融入长三角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发展进程,聚焦“残疾人康养服务互助、残疾人教育就业互帮、残疾人权益保障互联、残疾人宣文体互促、残联建设发展经验互学”的“五互”协作领域,率先探索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和路径模式,推进长三角残疾人公共服务、辅具适配、权益维护等领域的一体化发展。拓宽中外残疾人交流渠道,持续加大和英国拉斯金磨坊基金会合作力度,探索国际合作交流新模式。

6.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为残疾人优质服务提供支撑,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深化助残服务“放管服”改革,推广运用“互联网+助残服务”新模式,促进数字化服务在助残中的普惠应用。加快推进残疾人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确保可控可靠。

                           专栏10  发展支持体系重点项目

1.“智慧残联”建设。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数据的联通共享,推动精准化服务和精准化管理。

2.助残社会组织。全市每个街道(乡镇)有至少1个助残社会组织和1支助残志愿者队伍。市每年培育3个、区每年培育2个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有效发挥作用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残疾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各级部门、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分工,共同抓好规划组织实施。

(二)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完善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资金分配使用的风险管理,强化流程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三)增强供给能力。提升我市残疾人服务能力,通过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服务网络,聚焦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薄弱环节,强化公共资源投入保障,完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四)强化监测评估。制定完善的规划实施评价指标体系,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跟踪。强化评估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各级政府要将“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市残工委对规划实施情况实施中期评估和期终检查评估,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