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管理精细化城市品质再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01 浏览量:12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建设管理精细化 城市品质再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31日


南京市建设管理精细化 城市品质再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品质,切实改善人居环境与城市面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四高”城市建设目标,着力打造别具一格城市风貌,构建活力开放公共空间体系,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宜居生活服务,提升城市本质安全,促进城市向绿色、低碳、智慧转型,为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利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实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美丽街道建设、重点片区整治、老旧小区改造、亲水空间营造、绿化景观提优、转角空间打造、工地管理提质、城市治理提标、安全韧性提升等10大任务对城市品质进行整体提升,不断完善城市空间功能,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彰显城市内涵气质,增强城市治理能力,加快建设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环境。

三、重点任务

(一)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按照《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留住南京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城市“基因”。一是加强保护修缮。完成南京城墙东水关至武定门段保护修缮,实施南京压缩机厂零件库、原国立中央大学实验楼旧址(亚洲档案中心)等一批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二是推进活化利用。完成荷花塘等历史文化街区、浦口火车站等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和燕子矶古镇等一般历史地段保护图则修编和编制工作,积极推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的挂牌展示工作。三是融入城乡建设。注重将历史文化保护与百姓生活改善有机结合,加快推进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复兴和院落有序开放,持续推进浦口火车站、百子亭、大油坊巷(小西湖)等历史风貌区改造。〔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文旅局,各有关区(园区)〕

(二)美丽街道建设。编制《南京市美丽街道建设指引》,加强街道空间内关联要素和连续城市界面的打造,进一步提高街道空间中各类设施、各种要素的集成度。一是城市道路建设。实施岱山东路北延、龙潭新城—花园路等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着力打通文枢西路西延等跨区“断头路”,实施一批交通微改造,完善城市路网建设,改善路段及节点拥堵状况。二是道路综合整治。重点聚焦城市重点景观路、骨干道路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探索系统化解决检查井沉陷等综合交通问题、多元化统筹道路断面空间、精细化设计道路全域要素的方法路径,实施新马路、蓝旗街等16条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是打造特色街巷。挖掘打造一批基础条件好、区位优势显著、具有一定历史底蕴的街道,采取以艺术化改造为主、工程性措施为辅的整治措施,清除私搭乱建、整治沿街风貌、推动业态调整,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功能品质,形成一批网红打卡点。〔责任单位:市建委、规划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绿化园林局,各区(园区)〕

(三)重点片区整治。围绕南京六朝、明朝、红色等历史文化资源,对城市窗口地区、旅游集聚区、特色风貌区、历史遗迹周边进行集中连片整治。一是城市特色风貌塑造。推进水木秦淮艺术公园、门西数字生活街区、钟山风景区东部入口旅游配套设施等特色风貌地段、特色建筑项目,完成江北青奥片区、鼓楼中心片区、香林寺沟片区等整体环境打造。二是城市商圈环境提升。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新街口商业文化片区、夫子庙历史文化片区、湖南路商业片区等环境品质提升,梳理重要商业载体建筑前区,营造时尚潮流、沉浸体验的消费场景。〔责任单位:市建委、规划资源局、商务局、文旅局,各有关区(园区)〕

(四)老旧小区改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要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是强化功能改造。结合省市宜居示范住区创建,秉持“自治比整治重要”“功能比景观重要”的原则,加快改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功能,加快补齐小区内部基本生活配套设施,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因地制宜提升小区及周边公共服务功能,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全面提升综合性改造水平,提高群众生活便利度和满意度。二是引入智慧设施。对小区内消防、安防、能耗等设施进行智能化改造,延伸拓展智慧家园平台功能,为业主提供报事报修、物业缴费、议事决策、便民查询等公众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立智能综合服务区,为居民提供一站式、全天候、无接触的自助服务。三是落实长效管理。以党建为抓手,强化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力量,强化基层党组织对业主大会、业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换届、日常运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基层党委领导下的社区、业主组织、物业管理单位的“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各区(园区)〕

(五)亲水空间营造。统筹滨水空间的绿化景观、休闲步道、文化小品、健身设施、夜间照明以及必要的城市界面进行整体提升,将滨水空间融入城市空间,打造美丽水岸。一是滨江岸线整治提升。高水平推进欢乐滨江、上元门等滨江城市客厅建设和大桥公园区段滨江岸线贯通,进一步提升岸线景观品质,增加特色慢行通道,整合串联滨江历史文化和山水资源,提高滨江空间保护利用效率和人气活力。二是沿河环境整治。将有条件的城市内河道打造为滨水游园、共享空间,加快提升内秦淮河南段、北十里长沟东支、板桥河等滨河风光带环境,推进江北新区七里河、珍珠河、珠西河综合整治及开发,配合沿河楼宇载体、居住社区、公园景区,增加慢行步道、亲水平台及文化空间,丰富沿河功能业态,衍生发展水岸经济,打造近江亲水城市特色空间。〔责任单位:市建委、绿化园林局、水务局,各有关区(园区)〕

(六)绿化景观提优。稳固“一带、两片、两环、六楔”的市域生态构架,推动城市滨水空间、路侧空间、环城墙空间公园化改造。一是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贯通。加快推进并完成秦淮段二期、石杨路跨线桥等项目建设。二是绿道网络建设。制定《南京市绿道详细规划》,建成300公里以上绿道,完善“市—区—社区”三级绿道体系,进一步细化全市绿道网络,推动绿道向社区、居住小区延伸,完成鼓楼区老城生态“桃花园”游园体系工程。三是口袋公园建设。优先选择在绿化覆盖率较低片区、拆迁少或难以开发的零星地块建设口袋公园,在面积超1公顷地块开展社区公园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科学绿化的要求,推广应用养护成本低、生态效果好的绿化配置模式,提倡节俭绿化,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责任单位:市绿化园林局、建委、文旅局、旅游集团,各区(园区)〕

(七)转角空间打造。充分利用城市街角空间,在不改变原有功能的前提下,增补城市家具、雕塑小品、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或构筑物,拓展服务功能,实现“美丽可品味、空间可融入”。一是美化城市家具。重点围绕中央路—中山路—中山南路、汉中路—中山东路等城市轴线和部分建筑前区、市民广场、转角绿地,实施100处城市家具艺术化改造,建设一批功能小品和景观雕塑,将城市文化和标志符号物化展示,彰显别具一格的现代城市形象。二是设置惠民客厅。综合采用既有建筑改造、规划新建、联合挂牌等多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设置50处以上“梧桐语”小型城市客厅,活化城市微空间,浓厚城市文化氛围,逐步构建15分钟文化生活圈。结合社区治理,探索小型城市客厅运营新模式,加强小型城市客厅便民、利民、惠民属性,探索引入社会机构、公益组织运营,使其成为为居民提供多元服务的综合平台。三是小微空间打造。聚焦居民日常生活、休闲活动等需求,对50处群众经常使用的生活性小微空间,通过采取“小规模、低影响、渐进式、适应性”的方式,进行人性化、品质化、智能化提升,营造安全开放、功能复合、可达性强、人文气息浓郁的特色空间。〔责任单位:市建委、绿化园林局、文投集团、旅游集团,各有关区(园区)〕

(八)工地管理提质。按照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要求,高标准落实工地管理要求。一是全面实施智慧工地建设。除“短平快”项目外,100%按标准落实智慧工地建设,优化完善各类工程建设标准。二是强化智慧监管平台应用。在智慧工地建设基础上,提供智慧监管平台,实现问题线索自动交办和闭环管理。三是推进工地差别化管理。推进工地差别化管理政策落实,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通过政策引领,引导企业加强工地围挡、噪音扬尘等管理。〔责任单位:市建委、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公安交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绿化园林局、城建集团〕

(九)城市治理提标。一是完善标准体系。按“应划尽划、不留盲区”的原则,以城管网格为基础,进一步科学划分城市治理单元,升级城市治理标准化工作网络平台。同时,进一步细化管理质量指标,规范综合管理流程,修订具有南京特色的城市治理3.0地方标准。二是创建示范品牌。按照“控制总量、保证质量,类型多样、分布广泛”的思路,为全市各行各业打造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示范单元和精品示范单元,推动示范单元创建由“整洁、完好、有序”的达标型,向“精致、文明、规范”的示范型升级,为实现城市治理标准化全覆盖树立标杆。三是完善管养标准。强化城建基础设施市区两级养护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城市道路、污水管网、环卫设施、园林绿化等市场化养护体制机制,提高设施管养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和长效化水平。四是推进平台开发。在现有城市管理系统资源的基础上,依托市级平台资源,建设统一标准、统一网络、统一接口的城管大数据运行管理平台,深度服务城市综合管理;深入推进系统同构、数据同构,加快公共服务、共享应用、集约化建设,逐步实现“监督、管理、指挥、决策”的智慧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绿化园林局、建委、水务局,各区(园区)〕

(十)安全韧性提升。一是保障基础公用设施供应。全面完成主城、江北地区以及江宁应急水源地建设。构建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补充的多源供气结构,加快大型应急储备设施建设,规划推进江宁滨江、八卦洲、桥林等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储配站续建、新建、扩建项目。二是坚持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工程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中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和技术标准体系,制定海绵设施验收和管养标准,重点抓好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和绿地、河道水系等四大海绵型工程建设,实现功能性、经济性、实用性有机统一。三是加大城市地下空间利用。遵循地上地下一体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地下空间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建委、人防办、水务集团,各区(园区)〕

四、工作步骤

(一)方案编制阶段(2021年)。落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生成项目库、落实责任单位。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2月—2023年9月)。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建成一批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具有示范意义的项目,让人民群众明显感受到品质提升带来的美好生活。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对3年内品质提升工作进行系统总结,为南京建设“四高”城市、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完善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协调机制,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分别编制涉及品质提升的三年行动计划。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分解任务、协调工作推进、制定工作导则或指引、组织开展工作指导和监督评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构建“实施方案+工程项目+标准导则+结果评价”的工作体系和推进模式。各区政府是城市品质提升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确定牵头部门,落实部门责任和分工。

(二)加大政策支持。重新梳理上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的资金政策,结合工作实际,优化制定适应城市品质提升的新的资金政策,保持一定的市级资金支持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建设高效推进;对城市品质提升成效较好的项目,积极推荐争取省级人居环境范例奖和特色风貌、历史文化专项奖补。探索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体制机制,鼓励企业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城市品质提升类项目。

(三)强化公众参与。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各专业条口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动多元主体广泛参与。通过多种形式的基层协商,畅通反映渠道,建立收集群众真实意愿、解决群众急难问题的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的选择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监督考核。各区、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加大调度推进力度。加强城市品质提升工作日常监督,综合分析应用大数据、民生热线、暗访检测、民意调查等数据、案例,增强城市品质提升行动实绩实效核查的准确性和便捷性。对城市品质提升工作实效采用“半年通报、每年评估、三年总评”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估,统筹纳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