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

来源:镇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4-13 浏览量:14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镇江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镇江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五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全面整治全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问题,推动“强富美高”新镇江建设,决定于2017—2019年开展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航道、港口、铁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交通干线沿线影响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得到全面整治,违法设施及广告得到全面清理,综合环境得到全面提升;打造1010公里绿色廊道,新增绿化面积913万平方米,交通干线沿线绿化总面积达到4016万平方米。

(一)普通国省道。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100%,建成公路用地外单侧宽度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的绿色通道,新增绿化面积259万平方米,绿化总面积达到1684万平方米,完成100公里出市通道绿化提升。实现路面、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八无”要求(无堆积物和垃圾箱、无洗车点和修车铺、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无公路非法标志及广告、无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改善公路沿线环境,提升公路通行能力,控制道路交通事故。农村公路按照“四好农路”建设的要求,可参照本方案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具体由各辖市区政府(管委会)实施。

(二)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50米的绿色通道,新增绿化面积86万平方米,绿化总面积达到684万平方米,实现“五清三化”要求(清除垃圾、清除非法堆积物、清除非法搭建物、清除非法种植物、清除违法广告设施;绿化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设置和发布100%合法,做到安全、美观。

(三)内河干线航道。到2019年底,全市61公里干线航道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不少于20米的绿色通道,新增绿化面积400万平方米,内河干线航道绿化总面积达到440万平方米。干线航道两岸(城镇段30—60米、乡村段20—30米范围)和交通船闸管理区域、水上服务区存在的“脏乱差”环境问题全面整治到位,违法建筑、碍航设施等全面清理到位,实现“三无三化”要求(无违规构筑物、无碍航设施、无垃圾;航道两岸洁化、绿化、美化)。内河干线达标航道全面建成绿色生态走廊,内河干线航道城区段打造成城市宜居、亲水和文化走廊,每条干线航道各自打造一个亮点景观。

(四)港口码头。公用港口码头绿化率达可用绿化面积的100%。全面完成港区内非法码头整治。全市主要港口全面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干散货码头粉尘综合防治率70%以上。港区环境实现“四无六净”要求(无白色污染、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污物;路面净、道牙净、收水口净、便道净、树坑净、墙根净)。

(五)铁路。沿线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50米的绿色通道,新增绿化面积168万平方米,铁路沿线绿化总面积达1208万平方米。实现用地红线内无违章建筑和破旧建筑物,红线外侧至100米范围内,全面实现“六无一有”要求(无违法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无乱堆物料、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违法及破旧广告牌匾、无河塘漂浮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红线外侧旅客视野所及1000米范围以内,对沿线建筑物和村庄、农田林网、道路网、河湖水系网、企业烟囱进行综合治理,达到美观、整洁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普通国省道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推进路域洁化。整治路面抛洒滴漏、乱倒乱扔、乱贴乱画等污染公路及其设施行为,迁移公路沿线污染源。清理疏通公路路肩、边坡、边沟,拆(清)除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的违法建筑物及其他堆积物,清除占用桥下空间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迁移利用桥梁附着管线设施、搭建住房等生产生活设施,同步修筑围栏、种植绿化等设施。规范沿线建筑工地施工车辆装载和进出公路清洗保洁行为,实施机耕道搭接公路的路面硬化等。实施更严格的桥梁隧道等设施保护措施,取缔并控制公路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危及公路安全的违法作业。2017年底前,实现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和垃圾箱、路基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非法占用挖掘公路;2019年底前,实现无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

2.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坚持公路绿化安全与环保并重建设,提升公路沿线绿化水平,美化公路视觉环境。清除或迁移相交道路通视范围内影响视线的行道树,控制相交道路通视区农作物等种植物高度。优化路面行车区域绿化设置,控制中间带开口路段防眩树高度,规范侧分带开口路段行道树种植和修剪养护。规范穿越、跨越、埋设等占用利用公路行为,积极推进电信、电力等管线采取地埋方式设置。2019年底前,全面建成公路两侧绿色通道、完成100公里出市通道的绿化提升,实现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

3.保障交通畅通。归并和严格控制公路平面交叉特别是中间带、侧分带、搭接道路的开口。推进大中型交叉口非机动车道、左转车道、右转加(减)速车道和标线岛改造。完善小型交叉或搭接路口加铺转角建设。规范交叉路段范围内示警、控制、指路、引导等交通安全及路权设施设置。清理公路用地范围的非交通标志和广告设施,取消占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或影响非机动车通行的停车位,取缔非法设置的搭接道口(交叉口)。规范公路沿线引导标志设置,实施过村过镇路段路面(建筑物距离路面6米及以上)、机非分隔(硬路肩4.5米及以上)和辅道设施改造,完善“12328”等咨询服务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实现公路用地范围内无洗车点和修车铺、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非公路标志和广告;2019年底前,实现无违法搭接道口。

4.清理规范高炮广告设施。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高炮广告全面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拆除违法设置的高炮广告设施;修复出新设置不规范、版面破损、布幅拖挂、结构锈蚀的广告设施。

5.运用工程手段同步提升路域环境。“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8条国省道,干线公路里程达到778公里,不少国省道公路将进行快速化升级改造,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公路环境整治问题,以312国道城区改线段作为样板示范路段,将原先一路一规划、一路一设计的方案,对照新的整治标准,重新提出修订意见,同时将国省干线公路环境整治工作结合全市干线公路改造工程、畅安舒美示范路建设以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同步实施。

(二)开展高速公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推进路域洁化。集中清除垃圾,2017年6月底前,清除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高速公路桥涵下方、高速公路两侧(包括地面和屋顶)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非法堆积物搭建物种植物,2017年底前,依法清理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内的非法堆积物、非法搭建物、非法种植物;依法清理高速公路两侧非法搭建物。

2.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坚持绿化安全与环保并重建设,对全省高速公路两侧绿色通道和用地范围内的绿化进行提档升级,重点提升城市出入口、互通枢纽区、服务区等区域的绿化景观,形成高速公路隔离栅内外2条层次分明的绿化带。

3.开展建(构)筑物出新。2017年底前,对高速公路两侧公路用地界外缘起100米范围的建(构)筑物陈旧立面进行粉刷,对破旧屋顶进行整修;对高速公路上跨桥防落网进行整修;对涂料剥落的上跨桥进行重新涂装。

4.清理规范广告设施。用1年时间全面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全面拆除高速公路用地及外缘起100米范围内违法广告设施;严格按照《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规定的间距要求,减密建筑控制区外广告设施数量;对新(改)建高速公路和新增互通导致进入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广告设施予以迁移;修复出新设置不规范、版面破损、布幅拖挂、结构锈蚀的广告设施。

(三)开展内河干线航道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推进航道洁化。清除内河干线航道垃圾,2017年6月底前完成内河干线航道垃圾摸底调查,完成干线航道内船舶固定区域存放的生产生活垃圾、水面漂浮垃圾等清理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航道两岸厂矿企业、居民随意排放、丢弃的砂石、泥土、废矿、建材等生产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清理。清理碍航设施,2018年底前整治维护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跨河桥梁;整治低标凌乱的跨河管线;清理未经批准设置的浮吊、水上吊船;清理加油船、货郎船、住家船等非营运船舶;治理船舶乱停乱靠,清理非法靠泊点;治理农户、渔民布设的侵占航道的基桩围网等。清理非法违章建筑,2019年6月底前拆除未经批准建设的内河航道非码头装卸点、非法堆场;废弃不用、违章的取水灌溉口等老旧生产设施;两岸污水排放管线;船闸上下游引航道两侧违章建筑等。

2.加强航道绿化。2019年6月底前对航道沿线绿化、景观等进行补绿增植、提档升级,确保全面绿化到位,重点打造苏南运河丹阳段建设的整体景观效果,提升航道绿化水平。城区段航道等重点航段突出整体景观打造,加强与地方发展和区域特色深度融合,打造一批示范工程。科学界定内河干线航道两岸绿化范围,明确绿化责任,探索通过示范工程建立干线航道绿化长效管养机制。

3.提升航道美化水平。2017年底前,完成干线航道沿线交通船闸、水上服务区等设施景观规划,建成苏南第一标,完善航道标志标牌等附属设施。2018年开始进行景观整治,2019年6月底前,重点推进城区段干线航道整治, 2019年底前,对谏壁船闸、水上服务区的景观整治,结合城镇岸线景观打造,建设示范景观带、旅游带、居住走廊、休闲和水上服务区文化走廊。建立健全内河干线航道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四)开展港口码头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深化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2017年全面完成沿江港口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内河干线航道沿线港口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关停港口规划港区范围内所有非法码头,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不发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镇江市港口码头环境整治工作建设标准》到2017年底实现“四化标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确保我市港口码头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服务品质大幅提高。2018年推进沿江非法码头清理扫尾工作,对沿江规划港区范围内无法整治到位的非法码头进行拆除。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内河干线航道沿线港口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确保我市港口健康有序发展。

2.加强港口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港口粉尘、水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建设,对达不到环保有关要求的港口码头全部限期整改。2017年全市主要港口80%的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列入全省重点港区名录的所有散货码头全部达到环保要求;沿江港口具备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能力,建立接收、转运、处置公共运行机制;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相关码头全部整改到位。

3.提高港口绿化水平。建立健全港口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各项规章制度,深化港区绿化规划和实施工作,加强港区绿化带、防尘林带建设和维护管理,着力提高已建绿化管养水平,改善港区生态环境,减少裸地扬尘污染,及时补植绿色植物。开展港口作业区内“见缝插绿”工程,着力提升港内绿化质量,优化港区生产生活环境。

4.美化提升港容港貌。做好货物堆码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行货物标准化、规范化堆码苫盖;车辆和流动机械定置化摆放,工作车辆与生产流动机械分置,组织港口设备设施定期清洁。推进交通警示、警告、告示、公告、监控等设施美化改造,利用筒仓、围墙、主要建筑物、大型岸壁机械主要立面提升文化景观。做好疏港高架桥立面整修,港区老旧房屋设施维护出新,用于收集、运输垃圾车辆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在运输过程中禁止沿途丢弃、遗撒。环卫设施完好无损,污水、垃圾接受等保洁区域内无暴露积存垃圾污染物,垃圾日产日清。2017年制定港容港貌提升评定标准,全面开展港容港貌提升专项行动;2018年全市港口重点港区港容港貌提升改造达标率达100%;2019年全市规模以上港口港容港貌提升改造达标率达100%。

(五)开展铁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实施京沪、宁杭、沪宁城际等客运铁路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整改完善。在之前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基础上,对京沪、宁杭、沪宁城际等客运铁路沿线环境面貌进行整改提升。2017年6月底前完成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对标找差和自查自纠;2017年11月底前完成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整改完善的检查验收。

2.同步开展新建连镇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在做好连镇铁路建设的同时,同步做好铁路沿线的环境整治和绿化工作,使铁路建设和沿线环境整治和绿化同步实施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各辖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联络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各辖市区政府(管委会)是本辖区内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具体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航道、港口、铁路等5个专项整治工作组,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实施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序时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市交通运输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督查推进相关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保障环境整治工作正常进行。市水利局负责指导水利管辖范围内航道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工作。市国土局负责环境整治、绿化提升的用地保障工作。市农委负责对绿化技术和土地流转的指导工作。市发改委、安监、公安、工商、城管、住建、规划、环保、海事等部门,做好部门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阶段目标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属地高速公路公司负责管理范围内高速公路用地及红线范围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信、供电、自来水、燃气等管线单位,负责整治沿线非法跨越和穿越设施、所属杆线迁移和地埋改造等工作。各辖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目标任务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辖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指导,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建设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四)严格督查考评。市政府将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纳入督查考核范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加大督促检查、通报点评、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措施力度,对整治进度快、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表彰,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辖市区政府(管委会)也要将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各地工作的考核范围,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