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4-05 浏览量:15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市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蚌埠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蚌埠市卫生健康委  蚌埠市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25日

 

 

蚌埠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健康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推进城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是改善居民健康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也是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按照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健康中国、健康安徽总体部署,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居民健康,实现健康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安徽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和《中共蚌埠市委关于制定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健康蚌埠建设取得显著进展。

我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十三五”期间全市各项医疗卫生重点项目扎实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奠定了基础。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2020年,人均期望寿命77.31岁,比2015年提高1.29岁;孕产妇死亡率17.47/10万,比2015年下降1.93/10万;婴儿死亡率2.8‰,比2015年下降2.2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95‰,比2015年下降2.37‰。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83%。

(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公共卫生应急网络和机制更加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扎实有效。市、县区两级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一体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人员能力进一步提升,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传染病等各类疾病预防控制和管理进一步强化,妇幼健康管理和服务工作扎实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加快发展,家庭发展工作稳步落实。

(三)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医疗卫生资源更加丰富,布局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卫生技术人员总量增加,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医师、护士和全科医师配置水平均比“十三五”末显著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建成17个紧密型医联体,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域医共体全覆盖,建成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市、县(区)两级脑卒中救治网络基本形成,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83.33%。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建立“1+1+1+N”模式,创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369”模式,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稳步发展,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总量逐年增加,医生负荷有所减轻,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深化,运行机制更加规范高效。先后7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价格实际补偿率达78.9%。先后降低3780种医保药品、340项医学检查检验价格,40%的空间让利患者,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十三五”期间,全市医疗卫生支出增长23.5%,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增长5.4%。与“十三五”中期相比,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增长18.0%。患者医疗服务满意度超过95%。在岗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提升,年均工资性收入增长90%以上(二、三级医院)、80%以上(基层医院)。

(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支撑不断强化。

卫生健康信息化进程加快,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并与省级平台对接,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市级医疗机构与市数据采集和交换平台对接,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体系初具规模。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十三五”期间,完成市属医疗机构省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6个,市级重点扶持专科建设项目11个。继续教育力度持续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评价机制更加完善,编制周转池试点有序推进。卫生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强化,医疗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蚌埠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蚌埠跨越发展新局面的关键五年。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崛起、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皖北承接集聚区战略平台叠加,人口结构变动、老龄化加深、疾病谱转变以及公共卫生风险持续存在等,对蚌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一)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日益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

“十四五”期间,蚌埠市将进入跨越式发展时期,“四化同步”加快推进,蚌埠市将加快建设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要实现与区位优势相匹配、与经济基础相对等、与各级要求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必须将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支撑。健康蚌埠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要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开展广泛动员,完善支撑体系,全面改善居民健康水平。

(二)区域发展战略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机遇和挑战。

随着合肥都市圈南京都市圈战略加速落地,蚌埠要通过深度对接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引领皖北发展。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区域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互通共享、远程医疗、异地就诊医保结算等逐步落地,为蚌埠优质医疗资源引入、融入健康长三角带来机遇。同时,随着区域协作日渐紧密和交通便捷度的提升,本地患者外流至长三角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蚌埠如何留住本地患者,并让老百姓看得上病、看得好病,是卫生健康发展面临的巨大挑战。

(三)公共卫生风险持续存在要求建设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短期内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疫情防控需常抓不懈。“十四五”期间,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是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首要任务。同时,蚌埠地处皖北,人口流动频繁,面对可能出现的新发、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应急管理和保障能力提升仍面临挑战。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城市公共卫生风险防控能力,维护居民安全健康成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四)经济社会发展和需求变动将加剧卫生健康供需矛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公立医院粗放发展,转变发展方式、控制成本、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成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2020年底,我市65岁以上人口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4.40%,10年间增长3.78%,处于全省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市之列。伴随老龄化加深而来的心脑血管疾病以及失能失智等增加,康复、护理等服务需求将持续增加。同时妇女、儿童、精神障碍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呈现多样化,对医防融合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服务供给和保障政策调整迫在眉睫。

(五)科技革命和数字化为卫生健康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以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一系列现代信息技术快速更迭,并与卫生健康行业逐步融合。蚌埠市“十四五”期间要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数字化、智慧化。在数字化转型、信息化、智慧化发展趋势下,精准医学、再生医疗等前沿医学技术快速发展,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卫生健康服务模式整合和创新、健康产业发展、卫生健康服务便民惠民、卫生行业监督治理等提供强大支撑和助力。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时期卫生健康发展方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打造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服务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提高风险防范处置能力,提升蚌埠的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深度参与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为加快建设美好蚌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生命至上、医防融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医防结合,中西医并重,努力维护居民全周期全过程生命健康。

2.巩固优势、补齐短板。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及均衡布局,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建设健康城市,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视卫生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发展,培育特色重点专科。

3.优化整合、提升能级。加快医疗卫生资源优化布局,提升市域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级,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加快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提供优质高效的连续性卫生健康服务。

4.创新驱动、强化支撑。探索创新卫生健康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和智慧化建设,加强卫生监管,进一步改善卫生健康行业治理,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健康产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形成功能定位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卫生健康服务能级和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卫生健康服务同质化水平提高,卫生健康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改善,卫生健康服务品质提升,健康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行业治理水平和效能提高,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蚌埠成为皖北医疗中心,辐射皖北地区、安徽省乃至长三角地区。

——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市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025年,达到25%。主要健康指标持续改善,保持全省前列。重大疾病防治效果显现,城乡、县区、人群间健康差异缩小,重点人群健康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医防高效协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处于全省前列。医疗资源结构趋于均衡,优质医疗资源更加丰富,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运行高效,医联体建设取得实效。中医药服务特色彰显。

——卫生健康发展的支撑更加稳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果。卫生人才队伍结构趋于合理,高精尖人才占比提升,重点学科数量增加,形成一批特色专科品牌,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成果持续增加。卫生健康信息化深入推进,医疗服务智慧化水平提升,居民就医便捷度和效率提升。

——卫生健康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多元化卫生健康治理机制基本建立,初步建成覆盖全行业、全要素、全流程的智能化卫生监管体系,行业管理法制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环境改善,形成推动卫生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2.主要指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卫生健康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性质

1

人均期望寿命(岁)

77.3

78.8

预期性

2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17.47

<13

预期性

3

婴儿死亡率(‰)

2.80

<5

预期性

4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95

<6

预期性

5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2.94

<15

预期性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2.83%

27%

预期性

7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1.16

控制在20%以内

预期性

8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3.09

3.5

预期性

9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64

4.5

预期性

10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0.31

0.54

预期性

11

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人)

3.76

4.2

约束性

12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2.81

8.3

预期性

13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88.68

90

预期性

14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约束性

15

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

90.23

90

约束性

16

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61

5.91

预期性

17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61.18

持续降低

约束性

18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50

≥80

预期性

19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7.89

27左右

约束性

20

健康产业总营收(亿元)

448

896

预期性

 

四、重点任务

(一)建设现代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完善以市、县(区)疾控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根据国家和省级要求落实机构改革,明确职能定位。加强市疾控中心建设,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创新疾控机构运行管理方式。加强分工协作和上下联动,建立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相互监督机制。落实疾控机构“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人员薪酬分配与激励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成立公共卫生科。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职能,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职公共卫生医师。

2.强化疾病预防控制。

强化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做好重点传染病监测和评估、寄生虫病监测、烟草流行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死因监测、饮用水和环境卫生及学生常见病监测、伤害监测。持续强化传染病风险研判和分析,做好各类传染病监测、预警、报告和管理。落实免疫规划,做好预防接种及管理。持续做好艾滋病知识科普、自愿咨询检测、性病监测、患者管理及救助。落实中央补助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指导、协助县(区)开展创建工作,做好国家级、省级健康素养监测点调查质控。持续深入推进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对死因监测、肿瘤监测、慢病示范区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心脑血管疾病筛查和干预项目、城市癌症早诊早治等项目的督导和质控。建设省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争创国家级示范区。落实结核病、艾滋病防治,持续做好地方病、疟疾、麻风病、职业病监测和防治工作。

3.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创新爱国卫生运动方式方法,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推动从环境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探索更加有效的社会动员方式,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卫生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

(二)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4.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

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责任,加强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控。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组织领导,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强化预案管理、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现场处置等职能。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完善公共卫生事件权威信息发布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完善督导、考核和问责机制,把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5.加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

构建以皖北传染病中心医院为支撑、各传染病专科医院和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病院区为基础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省级传染病重症救治基地,建设1所市级高水平传染病专科医院,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和可转换病区。全面加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完善传染病防治设施建设标准,提升应急医疗救治储备能力。加强感染性疾病、重症医学、呼吸、麻醉、医学影像等相关学科建设,提升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优化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按要求配备负压救护车,提升院前急救能力。完善中西医协同救治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重症医学等科室建设,提升中医药疫病防治和应急救治能力。

6.强化社会化联防联控机制。

在村一级实行公共卫生网格化管理。优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职能,结合传染病防控和群众实际医疗需求,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并健全“哨点”功能。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健康促进长效机制。推动普及健康知识,推广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督促百人以上企业建立专兼职公共卫生指导员制度,建立学校、企业和疾控机构联络机制。

7.提升公共卫生应急服务能力。

加强应急指挥机构应急队伍建设,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水平。推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备后备专职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依托综合医院建立多专科的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每个县(区)至少有一所综合医院建立稳定的应急医疗队伍。科学规划布局市级、县(区)级紧急医学救援中心(站点)。

(三)优化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8.加强妇幼和青少年健康服务。

优化市、县(区)、镇(社区)、村(居)四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体系,加强妇幼保健学科建设,深入开展妇幼保健专科示范单位建设。落实母婴安全制度,加强孕产妇和3岁以下儿童的系统管理、高危筛查与全程追访,优化孕婴精准服务。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做好孕产妇危险因素筛查、识别及早期干预。完善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转诊和救治网络,保证及时转运和救治。建立婚姻登记、免费婚检、免费孕检、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出生缺陷儿救治“一条龙”服务模式。协调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制度和规范,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完善儿童健康干预。强化青少年近视、龋齿、肥胖等的预防,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

9.做好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

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支持普惠型托育机构建设。依托公立医院建设托育点,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托育服务,增加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供给。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务管理制度,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联合各相关部门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10.发展老年健康服务。

积极应对老龄化,以老年人健康需求为导向,优化供给侧改革,推动老年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服务的床位并开展相关服务。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引导医疗机构完善各项制度,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提供老年友善服务。继续做实居家老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序拓展安宁疗护服务范围,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加强老年健康管理,开展重点疾病、失能失智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开展老年人视觉、听觉、骨骼健康管理服务,强化非医疗健康干预和心理关爱服务。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提升老年人自我健康管理意识。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增加居家、社区老年人健康服务供给。支持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推进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县(区)、机构和中心建设。加大对医养结合机构指导和监督管理,提升医养结合规范化水平。

11.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建设市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加快推进市、县(区)两级精神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完善综合性医疗机构心理治疗及心理咨询服务功能,构建社会心理援助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加强社区精神康复服务,支持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后回归社会。

12.加强职业健康保护。

加强职业健康分级分类监管,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进职业病危害精准防控,完善职业病危险因素监测体系。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用人单位改善劳动条件,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加强职业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提升诊断治疗能力。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提升职业健康素养,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到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

(四)构建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13.优化完善医疗卫生资源布局。

统筹推进综合、儿科、妇产科等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支持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合作共建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浙大二院安徽医院)项目,推动市三院与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合作共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建设省级中医医疗中心,支持推进蚌医一附院心血管中心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五大中心建设,重点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母婴危重疾病等的救治能力。推进市一院综合病房大楼项目、市心血管病医院(市二院新院区)、市三院急救医学中心外科大楼项目、市四院(市医养护医院)新院区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统筹推进皖北传染病中心医院、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市中心血站血液监测中心建设,市中医医院二期项目和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建设。支持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等加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市、县(区)级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儿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远离病源设立临时托育场所,并为周边托育机构提供支持和指导。鼓励和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区域的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和长期护理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社区医院。新建居民区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家庭医生工作室。按照行政村或服务人口数量设置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到2025年,形成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支持安徽省荣军医院(蚌埠市第八人民医院、蚌埠市精神病医院)创建三级精神病医院,鼓励县(区)医院设置精神病区。支持建设蚌埠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支持市二院建设市口腔医院,力争2025年达到三级医院水平,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单独设置口腔科,根据需求增加口腔医院床位、牙椅数,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口腔科或配置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8人,打造15分钟口腔服务圈。

专栏“十四五”期间医疗卫生重大建设项目

市区医院提升项目。支持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建成省内引领、国内处于先进水平的综合性医院;支持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和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创建三级专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专科医院,加快推进市中医院发展为省内引领的中医医院。

县域医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推进县级综合性医院及县中医医院加快发展,争创县域医疗服务中心。到2025年,力争实现县域内1家综合性医院或1家中医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1家妇幼保健机构达二级医院水平。支持推进固镇县人民医院扩建、固镇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扩建、五河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五河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建设和怀远县中医院搬迁项目。

14.深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

规范有序推进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按照“五包十统一”要求推进医联体建设,实现城市医联体覆盖所有城市街道社区,为居民提供优质的连续性卫生健康服务。推进远程医疗覆盖所有医联体,提高区域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推进公共卫生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促进医防融合。完善医联体内部管理方式和运行模式,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和考核评价办法,规范医联体成员单位行为,将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院长绩效等挂钩,提升医联体运行效率。

继续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建设路径,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优化整合县域医疗服务资源,有效融合公共卫生资源,实现三县全覆盖,充分落实医共体管理自**,完善内部分级诊疗分工协作机制。做好县域医共体配套政策落实和定期监测,加强考核结果运用,逐步提高运行效率。到2025年,县域就诊(住院)率达到90%左右。

15.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优化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规划、设置、考核和动态管理,健全医疗质量数据监测、分析和反馈机制,强化机构、专科、病种、技术等的质量控制。提升医疗照护水平,持续推进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全覆盖。开展多学科诊疗服务,探索建立疑难复杂专病临床诊疗中心。强化医疗质量问题和医疗安全风险预警,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职责,加强管理质量考核。做好药品临床使用监测与综合评价,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管理。优化献血点布局,加强血液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和血液安全。

(五)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质增效

16.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补足基础设施设备短板,改善基层诊疗条件。每个乡镇办好1所乡镇卫生院,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统筹推进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到2023年,全部实现标准化。根据乡镇卫生院服务范围和村级人口分布特点调整优化村卫生室的设置,原则上中心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和1名护士。按照20公里服务半径,合理规划布局农村院前急救网络。

17.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级。

以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级。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县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全面提升县域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中心卫生院建设,创建县域医疗分中心。以急诊急救、全科、儿科、康复、护理、中医药、口腔等服务为重点,推动特色科室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能力,力争15%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设备配置,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广智医助理系统应用。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准识别、真实服务、工分记录、多劳多得”。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及结果应用。

18.完善基层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

强化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配备,到2025年,平均每家乡镇卫生院配备2名以上全科医师。以县为单位,统筹考虑辖区服务人口规模、实际需要、地理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配备乡村医生,完善消除村医“空白村”长效机制,稳步提高村医数量和质量。开展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创新完善村医培养、使用、管理、激励等机制,强化收入保障,落实好养老保险等政策待遇,进一步拓宽职业发展空间,确保村医招得进、留得住、有发展。

(六)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9.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完善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县(区)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支持市中医医院争创全省中医医疗中心,重点加强学科建设、中医特色、人才引进培养、治未病和康复能力、应急和救治能力、医院信息化建设,做深服务内涵,提升中医药特色诊疗水平。推动三所县级中医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强化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实现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全覆盖。推动医防融合和中西医协同发展,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能力和网络建设,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和人才技术储备,打造高水平的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疗救治队伍。推动综合医院中医科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特色中医医疗机构。深度融入长三角,参与组建区域中医专科专病联盟,发挥区域辐射带动效应。

20.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和治未病服务能力。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支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力争实现市中医医院成为省级中医医疗中心,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全部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积极推动开展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包括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民中医药素养提升工程,中医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工程等。支持和推动本市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和东南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合作,重点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的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

21.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

支持地方特色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发展,支持开展中医相关研究。收集整理挖掘本市独特处方、秘方、古方等,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重点将三岔河国家湿地公园打造成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打造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强化中医学术经验和技艺传承,积极打造名院、名科、名医“三名工程”。支持推动县级医疗机构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加强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医教协同,培养领军人才。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支持中医医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县级公立中医医院骨干人才特设岗位计划,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完善中医师承教育模式,加强青年中医人才培养。支持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和健康教育,推进中医药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提升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

(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

22.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力支持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医院建设,深化与长三角地区高水平医院合作,推动医疗集团发展,提升本市医院服务能级,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实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导向,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医院治理方式。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运行机制,推动服务供给模式转变,实现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型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资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健全决策机制和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公立医院落实“两个允许”,健全医务人员薪酬制度,落实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3.做实分级诊疗。

完善分级诊疗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上下级医院、县域医共体内外、城市医联体之间的转诊标准和工作机制,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下转通道,逐步提高预约转诊比例。以专科、专病为切入点,探索建立“全科-专科联合”家庭医生团队,推动重点人群在基层就诊。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长期照护者签约服务,延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至功能社区,提高家庭签约覆盖率。完善医联体和医共体内部分工协作模式,创新管理方式、服务举措,改革服务流程、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双向转诊服务流程。

24.持续推进“三医联动”改革。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持续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保障药品临床供应。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逐步扩大采购范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全覆盖。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医保政策联动,遵循国家、省异地就医服务和管理规定,加强转诊备案管理,着力应对跨省异地就医人数和比例较高的问题。

(八)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

25.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疗卫生人员供需平衡机制,深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机制,大力培育、引进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等重点人才,加强复合型高级人才培养和引进,在科技专项、资金保障、团队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构建结构合理、稳定高效的人才梯队。积极对接长三角地区高水平医院,总结已有合作经验,探索跨区域卫生人才交流、培养、使用长效机制。推动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提质扩容,重点培养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救治人才队伍,分类建设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到2025年,全市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8.3人。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加强中医全科人才培养,探索中西医结合的全科医师培养模式。到2025年,城乡每万人口拥有不少于4.2名全科医生。强化麻醉科、全科、口腔科、妇科、产科、儿科、老年病科、精神科、康复科等专科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服务基层的待遇标准和医疗服务价格,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予以倾斜,调动上级医院医生服务基层的积极性。强化上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的“师带徒”培养。持续推进乡村医生五年轮训计划,加强乡村医生培养。

26.优化卫生人才发展环境。

科学核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探索建立人员薪酬动态增长机制。健全医学人才分类考核和评价体系,优化临床医师职称评定制度,强化临床实践评价。健全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用人机制,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建立以增加技术价值为导向的绩效激励机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对特殊人才可自筹经费、自定薪酬、超过部分不计入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等措施。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医疗责任保险,健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27.统筹完善医学学科布局。

坚持医学学科差异化发展战略,以优势、特色和有发展潜力的学科为重点,努力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学科,突出特色品牌,形成在省内特色鲜明、各有所长、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学科群。以综合性医院为龙头,建立健全以“五大中心”为主体的危急重症救治体系。加强市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提升肿瘤科、心脑血管科、儿科、精神科、感染科、妇产科等专科诊疗能力,力争建设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临床中心和特色专科。加强老年医学专科体系建设,“十四五”末,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0%以上。针对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全面提升县域临床诊疗能力。探索建立医学研究中心、科技创新联合体,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建设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的协同创新机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开展合作,推进医学研产协同发展。

(九)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发展进程。

28.完善卫生健康信息系统。

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实现市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顺畅转诊。加强信息标准应用和数据治理,强化公共卫生数字化建设,建立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医学影像等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数据库。建立蚌埠市智慧化传染病多点触发信息化系统,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支撑。推进互联网医院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及预防、治疗、康复接续服务。

29.加快信息互联互通和大数据应用。

以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支撑,开发基于HIS系统的传染病报告管理子系统,在HIS系统电子病历增加公共卫生疾病检测模块,提高信息利用率和对各类疾病发病趋势的监测能力。加强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诊疗数据的分析、反馈和应用,为慢病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加强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专业交流、信息共享、会商分析与风险沟通,积极推进医疗机构与疾病控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转换与融合,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病例症候群监测,实现智慧风险研判和早期预警。全面启用升级后的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积极推进疫苗全程追溯系统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点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实现疾病筛查、检测、诊疗、管理一体化。加强卫生健康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强化不同部门之间监测数据的共享机制,如药品销售数据、动物疫病监测数据、网络媒体监测数据等,加快跨部门大数据开发及应用。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跨领域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防范和及时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30.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数字化水平。

推进三级医院率先建设互联网医院,支持有条件的二级公立医院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动人工智能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应用。全面开展“智慧互联网医院”建设,实现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发展远程医疗,对接长三角地区高水平医院,通过远程医疗、线上会诊等方式引入优质医疗服务,加快市内各级医院资源和服务的互通共享,实体医院与互联网医院融合发展。创新智慧医疗便民举措,兼顾老年人群需要,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推广适老智慧服务。逐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化,提升签约服务便利度,减轻医务人员工作负荷。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及使用信息监测,及时掌握和发布短缺药品供求情况。推进“智医助理”辅助诊疗系统深入应用,拓展应用场景,创新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率。

(十)积极推动健康产业发展。

31.完善健康产业支撑。

完善健康产业政策体系,加强对健康产业的规范引导和执法监管,促进健康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落实社会办医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在新区、县域等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区域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提升社会办医发展水平。

32.培育健康产业新业态。

推动现代医药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打造具有特色的现代医药产业。推动医疗器械企业规模壮大,发展耗材、高端影像设备、高端医疗设备、新型医用植介入体原材料等。挖掘生态、农业农产品优势,探索布局以健康食品等产品为输出的健康制造业。以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医疗健康数字化发展,积极培育健康管理、医养康养、老年健康、婴幼儿照护等健康服务新业态。实施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程,促进医疗机构与人工智能企业合作。推进中医药康养结合机构建设,开发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护理、康复、体育、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十一)完善卫生健康行业治理。

33.健全卫生监督管理体系。

构建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网络。建设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执法”体系,实现部门内外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应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建立部门综合监管协同机制,强化政府监管和部门协同。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和第三方评审评价机构,引导其参与行业标准规范制定、行业评审评价、调解处理服务纠纷,完善行业自律机制。联合市场监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健全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开展多层级骨干培训,建设专业、高效、规范、公正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推进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卫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34.强化行业综合监管。

建立医疗卫生行业联合执法机制。创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信用+综合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合理确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比例、频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在线监测、在线监控、跟踪溯源、风险预警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在卫生监督执法领域的应用,打造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一张网”。探索对新服务新业态的包容审慎和智慧监管。

35.加强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

加强医务人员医学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弘扬新时期医务人员职业精神,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基本权益,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生、护士、专业公共卫生人员等医务工作者的长效机制。引导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医务工作者,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获得感。完善以第三方调解机制为重点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医务人员正常执业的法治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领导,各县(区)要将卫生健康规划重要发展指标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落实。卫生健康、医保、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规划资源、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规划落实。

(二)完善投入机制。

完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等经费保障,加强对医疗卫生资源薄弱领域、关键环节的投入倾斜。建立完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卫生健康领域,构建多元筹资格局。

(三)实施监测评估。

建立规划执行责任推进机制,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举措、层层抓好落实。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开展规划执行情况评价,特别是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认真组织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研究解决,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