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

来源:安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6-09 浏览量:13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示范作用,依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和《安徽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际,制定《安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庆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5月23日    

安庆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

根据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关于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法规,为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结合我市“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内容,以各类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以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通过年度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等一系列工作,同“十一五”未相比,安庆市公共机构实现了人均能耗下降19.8%,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8.21%,人均用水下降18.78%,超额完成国家及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一)成立机构建章立制

“十二五”期间,我市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三横四纵”节能管理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安庆市公共机构联络员、统计员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市本级、县(市)区、科教文卫体各负其责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负责制,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市直机关、县(市)区上下联动,措施有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树立节约型公共机构新理念

安庆市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增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十二五”期间,在全省创建工作中率先创新工作方案:一是有关制度和措施相对从严,以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真正走在全社会前列,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二是注重制度和措施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项制度明确、具体、有力,同时又切实可行、便于操作;三是保持约束和激励相结合,既明确各公共机构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又确立节奖超罚的激励机制。全市公共机构第一批8家省级示范单位,第二批4家国家级示范单位、30家省级示范单位,经国家和省级评价验收组对创建材料逐一评审和现场考核,申报单位全部创建成功,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

(三)着力网络信息化和计量审查建设

加强节能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能耗监管平台,供电系统一级有功电表1只、二级变压器主表10只、三级分表239只;供水系统一级水表2只、二级水表29只;燃气用表2只。实现了能耗监测的全覆盖,在全市公共机构发挥表率作用。“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不断落实《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强力推进能耗统计网上直报工作,市直及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动员会和培训会11场次,参训2000多人,目前全市公共机构局级及局本级900多家单位参与网上直报工作,节能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

安庆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全面开展,承办省计量审查培训会议,组织了现场教学和理论考试,印制了《计量审查指导材料》,核发了计量岗位资格证书,打造了安庆市公共机构计量工作示范单位,建立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人员队伍。

(四)节能改造项目取得重大进展

“十二五”期间,在市发改委、财政等单位的支持下,三个市直机关大院及市财政、审计、住建委、人社局、国土局、工商质监局等独立楼宇单位相继完成以LED节能灯为主的综合楼节能改造工作。重点办公区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在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基础上,进行了地下车库遥感LED灯项目、公共区域走廊及开水间声控LED灯项目改造,开展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PPP项目推广应用,县(市)区、科教文卫体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日益深化。

(五)节水型单位、废旧物品回收和新能源汽车得到推广

“十二五”期间,我市全面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全面普及节水器具,第一批32家节水型单位、第二批37家节水型单位通过创建达标,安庆市节水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步入正轨。各公共机构不断推进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开展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积极参加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培训,了解了新能源汽车生产研发、市场营销、配套设施等情况,加强安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

(六)节能宣传和节能专业培训工作日益加强

多形式开展年度节能宣传周活动,多部门联合举办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以及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下基层活动,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宣传画、电子屏及网络等信息平台,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知识,坚持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跑、冒、滴、漏”浪费现象,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积极组织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结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对各创建单位节能骨干人员进行节能专业培训。“十二五”期间,我市参与清华远程培训,第一期15人,第二期26人,皆处全省前列;组织创建工作专题培训15场、能耗统计业务培训20场、计量审查培训4场,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培养了专业人才队伍。

存在的问题及面临形势:“十二五”期间,我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全市公共机构3062家,市直、县(市)区公共机构差别较大,较为普通的问题:一是节能工作经费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自2009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每年2万元列入预算后,至今一直未调整,未达到《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市级部分)节能经费要求(市财力每年工作经费10万元、节能改造经费50万元),县(市)区节能经费亦较为紧张。二是干部职工节能意识不强。仅仅依靠节能宣传周进行宣传教育还远远不够,各单位日常节能宣传教育力度不大,部分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还有待加强。三是市场机制利用不充分。合同能源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机制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应用不够广泛。四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的内生动力不足,节能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参与节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需要提高。

二、“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为依据,以助力“六大工程”和“五大攻坚战”为目标,牢固树立并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控制能源资源消费总量,优化消费结构,提升利用效率,推进节约循环利用,增强公共机构节能意识,促进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工作目标

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总量与强度双控。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4%,人均用水量下降15.5%。加强绿色建筑行动,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级计量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完成国家、省级创建任务,不断完善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管工作,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桩建设。

“十三五”安庆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

部门

名称

指标

人均综

合能耗

(同比降率)

单位建筑

面积能耗

(同比下降率)

人均

水耗

(同比下降率)

节约型公共

机构数量

能耗监测单位数量

国家级

省级

市直

机关

11.8%

11.2%

16.2%

2

4

21

教育

11.8%

11.2%

16.2%

2

4

7

卫生

11.8%

11.2%

16.2%

2

4

6

桐城市

11.7%

10.9%

16.1%

1

8

24

怀宁县

11.7%

10.9%

16.1%

1

8

29

潜山县

11.3%

10.4%

15.5%

1

7

25

岳西县

11%

10%

15%

1

6

33

太湖县

11%

10%

15%

1

6

24

望江县

11.3%

10.4%

15.5%

1

7

19

宿松县

11.3%

10.4%

15.5%

1

7

31

迎江区

11%

10%

15%

1

6

18

大观区

11%

10%

15%

1

6

19

宜秀区

11%

10%

15%

1

6

15

三、公共机构节能重点任务

(一)节约用电。加强日常用电管理,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下班后或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关闭电源。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不开或少开照明灯,下班后关掉所有电源开关,禁止私自加装用电设备。开展“绿色照明”行动,用节能灯替换高耗能灯具,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场所安装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到2020年,实现公共机构办公区高效光源和感应灯使用率100%。

(二)节约用水。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控制用水总量、控制用水强度”双控目标,从点滴入手,全面开展节水教育,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完善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开展重点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工作,强化节水工作监督考核。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普及节水器具,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开展节水改造,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公共机构组织开展中水回收和雨水收集利用。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和节水标杆单位创建,“十三五”时期,行政机关全部建成节水型机关,事业单位建成率达到50%。

(三)节约公务用车耗费。落实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公务用车改革的成果,对超编超配的车辆及时处理;严格遵守派车的流程和要求,严禁“拐弯车”现象;实行定点维修、加强和保险,对车辆维修、加油及车辆使用所产生的其他费用要逐一严格审查,严防“糊涂帐”发生;“十三五”期间,逐步提高新购公务车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比例。

(四)节约办公用品。坚持大宗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制度,严格审核控制办公设备限额和标准,优先采购高效节能、环保标志产品。加强办公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推行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统一维修和以旧换新,尽量延长办公用品的使用寿命,避免弃旧现象。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倡导采用电视、电话的会议方式,减少使用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产品。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大气、水、土地污染防治工作,营造绿色办公环境。

(五)大力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政府机关和教体科文卫等系统是公共机构中用能较多的领域,“十三五”期间全市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及文化体育场馆要积极参加国家级和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同时,引导示范创建由单体示范向区域示范、行业示范、系统示范拓展,由大型公共建筑向城乡社区小规模公共建筑拓展,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在节能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六)加强能源综合利用和资源回收利用。将太阳能作为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的重点项目,推广使用太阳能广场灯、路灯、公共绿地灯;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电子产品、餐厨废弃物及办公用品资源化利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安装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深入开展反对浪费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习惯。

(七)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光热、浅层地能、空气源、绿色照明等产品和技术。建立节能产品采购目录。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重点是高校和医院节能领域。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在单位内部(专属)停车场设置停车位并配建充电桩。做好年度节能项目申报,推进财政以奖代补工作。

(八)不断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建立健全能耗信息公示机制。加强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管理,逐步加大市级平台建设力度。强化监测数据的分析与应用,发挥数据对用能限额标准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通过加快推进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建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培育发展节能服务产业,促进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2017年底前,计划建成市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并实现与省级监测平台互联互通;通过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丰富建筑类型、扩大监测范围,实现到2020年底前,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全覆盖。制定公共建筑用能限额标准,并实施基于限额的重点用能建筑管理及用能价格差别化政策。开展公共建筑节能型城市建设,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等市场化改造模式,推动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

市辖区重点用能公共机构统计及任务目标

重点用能单位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能

人数

“十三五”未同期下降百分比

节能措施

人均能耗

单位面积能耗

人均水耗

市直机关

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政务中心)

105000

3078

10.4

11

16

1.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职领导专职分管负责;

2.指定专职节能工作联络员、统计员,参加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网络;

3.“十三五”期间,加大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资源整合;

4.定期组织节能宣传,参加和组织节能培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和业务能力。

人大、政协大院

35000

942

11.8

11.4

16.2

财政局(审计局)

13398

230

11.2

11.2

16

工商质监局

10844

135

11.2

11.2

16

国土局

2700

230

11.2

11.3

16.2

人社局

11200

580

11.2

11.2

16.2

水利局

11000

376

11.8

11.4

16.6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3800

1261

12.0

11.4

16.2

市委党校

20300

450

10.2

11.2

16.6

教育体育局

4560

260

11.8

11.4

16.2

公安局

33583

563

12.0

11.5

16.2

法院

29600

548

11.8

11.2

16.2

检察院

8600

356

11.8

11.2

16.4

民政局

9780

446

12.0

11.3

16.2

环保局

8900

325

12.0

11.4

16.4

林业局

3120

172

11.8

11.2

16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4400

234

11.8

11.2

16.2

食品药监局

8200

257

11.8

11.2

16.2

学校

一中

21000

3109

11

11

16

二中

39100

4280

11.4

11

16.2

四中

14285

2390

11.4

11.3

16.2

七中

13226

2270

11.6

11.4

16

九中

15820

2180

11.8

11.2

16.2

十中

27190

1345

11.4

11.4

16

石化一中

26000

3280

11.8

11

16

工业学校

30313

1627

11.2

11.2

16

卫生系统

市立医院

57000

7627

11.8

11.3

16.2

第一人民医院

33914

4100

12.0

11.6

17

第二人民医院

16830

2150

11.8

11.4

16.2

中医院

8500

1020

11.4

11.2

16

第六人民医院

24200

1340

11.2

11.4

16.2

市疾控中心

9800

310

11.2

11.6

16.2

备注

各公共机构建筑面积和用能人数为2016年参考数据,逐年变化较大,此两项数据以当年更新为准。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市、县(市区)两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网络,县(市区)、乡镇政府明确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各级公共机构单位建立健全节能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完善联络员制度。教体、科技、文化、卫生等系统在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调、执行有力、运转顺畅的协同推进机制。各级公共机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逐级逐年分解落实。

(二)建立评估奖罚制度。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法规制度建设,形成科学规范、管理严格、覆盖全面、监管统一的节能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和能效领跑者评价办法,探索能耗定额管理模式,探索公共机构节能纳入政府绩效和对下级政府节能考核内容等工作,建立和完善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促进各项节能工作任务落实和目标完成。

(三)完善资金筹措机制。完善公共机构节能资金保障机制,发挥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市财政部门安排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切实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经费投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采用节能宣传周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活动,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各类专业培训,努力发挥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及教体、科技、文化、卫生等主管部门的作用,做到教育培训工作系统化;实现对国家和省级节能示范创建单位、重点用能单位面授培训、业务指导全覆盖,全面提升各级各类节能管理和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