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4-18 浏览量:13

为促进“十三五”全市档案事业发展,更好地为建设“经济强市、创新强市、文化强市、生态强市”服务,根据《安徽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安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市档案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认真履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的新路子,坚持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理推进到哪里,档案工作同步跟进服务到哪里,努力使档案工作为安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建立并完善档案工作“执法、监管、指导、培训”机制。

强化执法。会同党委办、政府办、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司法、法制、监察、发改等部门,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项目、开发区、民生暨专业、街道社区及美好乡村建设档案工作执法检查,开展档案馆(室)安全体系检查,检查单位2293家;建立档案工作执法通报、约谈制度,每年全市档案执法年检由市委办、市政府办通报,专项检查由市委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档案局通报,2012年、2015年市委、市政府对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加强监管。对444个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进行登记检查验收;推进155家单位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上门指导。调研指导机关、企事业、民营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开发区、民生暨专业、街道社区及乡镇档案工作2071家单位;指导档案信息化建设932家单位。集中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112期、培训学员11662人次,继续教育和岗前培训学员910人次。

(二)档案馆库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

抓住国家发改委、国家档案局将中西部地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列入“十二五”中央投资项目的契机,桐城市、枞阳县、太湖县、望江县、宿松县、大观区、宜秀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彻底改变了县(市、区)“无库馆”、“涨库馆”、“危库馆”的状况,档案馆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创新新形势下档案管理模式,建立了安庆市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档案管理中心,对集中办公的市直党政机关各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规范管理。全市档案馆库面积由“十一五”末10895平方米扩大到“十二五”末41558平方米。

(三)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市县两级档案馆依法接收满年限档案545891卷件,征集收集地方特色、民生领域、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活动、著名人物档案资料3663卷件,开放满30年档案705963卷件,接待查阅利用52786人次,调阅档案146363卷件,解决矛盾纠纷3509起,并通过电话、网络“市民心声”、1584热线、安庆档案信息网提供咨询查阅服务。

(四)档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

适应新形势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安庆市档案局在全省率先设立专业档案指导科,加强专业档案规范化建设。出台《安庆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档案分类大纲》,规范开发区建档,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规范建档,其中安庆、潜山、怀宁、大桥、望江、岳西、临港开发区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考核。出台《安庆市市直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推进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出台《安庆市民政系统民生档案工作管理意见》,加强民生档案规范建设。全市律师事务所2011年100%通过省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二级考核,全省律师行业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全市水利普查部门档案工作2012年全部通过优良验收。全市所有司法鉴定机构档案工作2013年率先全部通过省目标管理考核。2014年全市公证处档案全部通过省级目标管理考核,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档案规范化建设为全省省辖市唯一100%通过达标验收,全省医保档案达标经验交流会在我市举行。2015年太湖县、怀宁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规范建设列入全省县级示范点。着力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引导民营企业档案规范化建设,免费培训企业档案人员,提高企业档案管理水平。

(五)档案工作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水平不断提升。

出台《安庆市行政村档案管理规范化验收办法》,望江县开展“村档镇管”试点工作,推动档案工作服务美好乡村建设。出台《安庆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在安徽省率先探索新形势下社区档案工作;创建和打造“架档案之桥、解基层之难、连群众之心”党建服务品牌,组织在职机关党员节假日义务指导社区规范建档,免费培训街道社区民政、社保等专业档案人员840人次。乡镇、街道规范建档151个;村、社区规范建档736个;迎江区新洲乡、潜山县源潭镇、望江县长岭镇、岳西县千佛塔村4个乡镇村被授予安徽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乡镇村称号;怀宁县通过“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安庆市档案局、岳西县档案局被市政府授予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组织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调研指导、督促检查,免费培训试点乡镇档案人员两批153人,工作建议与思考被安徽省政府《政务要情》刊发,潜山县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和档案归档流程,试点工作得到国家档案局调研检查组肯定。

(六)强化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档”意识普通增强。

“十二五”期间,迎江区、大观区档案局相继成立,强化了市辖区档案行政管理执法职能,彻底改变了市辖区“无局无馆”的状况,健全了档案管理体制。岳西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档案工作的意见》、《岳西县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望江县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望江县档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大观区出台《大观区2013年度档案考核细则》,强化了档案工作责任意识。市县两级档案部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抓住“6.9”国际档案日、“12.4”宪法宣传日节点,面向社会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档案法制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进乡镇、进机关、进企业,走上街头、贴近百姓。

(七)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蓄势待发。

安庆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安庆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十年(2015年-2024年)规划》,召开全市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座谈会,启动全市数字档案馆和数字档案室建设。望江县在全省率先建设县级数字档案馆;怀宁县建立覆盖全县的涉农档案数据库,方便农民群众查询利用档案信息。全市使用档案管理软件712家,市县档案馆馆藏档案目录数字化1685657条、馆藏档案全文数字化2448223幅。

肯定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新形势下我市档案工作仍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一是各类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档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行业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档案工作监管需要进一步强化;四是市、县国家综合档案馆硬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档案馆馆藏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发挥;五是市直部门和县直部门综合档案室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数字档案室建设进程需要加快;六是档案人才结构和知识结构需要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十三五”期间,认真调查研究,寻求有效手段,采取得力措施,逐步加以改进,促使我市档案事业科学、全面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15号、皖办发〔2015〕33号文件为主线,以服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核心,以严格执行《档案法》、强化档案行政管理为手段,以丰富和优化档案资源为基础,以“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以进一步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为保障,强化档案“资源、利用、安全”三个体系建设,努力推进安庆档案事业创新发展,为“经济强市、创新强市、文化强市、生态强市”建设服务作出新贡献。

(二)发展目标

建设符合国家档案事业整体发展要求、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档案事业新体系。

——市县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档能力明显提高,切实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馆藏档案资源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依法接收应进馆档案,加大民生暨专业档案接收进馆力度。

——市、县两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基本完成馆藏档案目录数字化和全文数字化工作,有序开展归档电子文件接收工作,数字档案馆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数字档案室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应开放的档案全部开放,应简化的程序全部简化,档案利用服务更加便捷普惠。

——档案安全保障进一步强化。国家规划确定的县(市、区)全部建成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综合档案馆,档案工作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得到更好保护。

——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深入推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档案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把执法力量和检查重点聚焦到档案工作问题多、困难大、发展慢的部门、行业、领域和单位。依法履行档案行政执法职责,不断推动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常态化。强化跟踪问效,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每年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坚持档案执法年检通报和约谈反馈制度;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加强档案法制宣传,做好“七五”普法,提高全社会“依法治档、依法管档、依法用档”意识。

(二)深入推进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及时做好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修订工作。着力推行部门整理(立卷)制度,强化对包括专业档案、电子档案在内的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推动市直机关加强对所属机构和本行业、本系统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开展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撤并单位档案监管。

(三)强化经济发展领域档案工作监管力度。加强各类经开区档案工作,全面提升经发区档案规范化水平。健全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导、验收机制。依法开展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加强档案专项验收。规范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生态保护项目档案管理与验收工作。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档案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全面推进企事业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备案审查工作。做好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过程中的档案工作。多形式开展对非公经济组织档案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规范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事业单位改革档案处置工作。

(四)进一步提升民生暨专业档案规范化建设水平。紧紧围绕推进社会建设、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做好档案服务。进一步加强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养老、扶贫开发等社会建设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监管、指导,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健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防灾减灾与应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公共安全档案,为提升社会管理水平服务。。

(五)加强街道社区、农业农村档案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11号令,进一步推进城市街道社区档案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社会管理档案资源建设,让基层群众能从档案利用中得到实惠。进一步推动乡镇和村级规范化档案室建设,提高乡镇村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业普查等档案的全面建立和规范管理。

(六)不断丰富馆藏档案资源。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依法将应进馆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全部接收进馆。加强对民生专业档案、司法领域档案、文化建设档案、生态环保档案、重大活动档案、重要事件档案、重大建设项目档案、著名人物档案、地方特色档案和特殊载体档案的接收。及时、完整接收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撤并单位档案进馆。积极开展“城市记忆工程”、口述档案征集,探索接收电视新闻、专题片、政务信息档案资料进馆。加大对散存在社会的具有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资料的征集力度。

(七)不断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以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档案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服务网络化。市县两级档案馆基本完成馆藏纸质档案文件级目录数字化和全文数字化,完成传统照片档案和音、视频档案数字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加快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认真贯彻落实《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归档电子文件移交与接收暂行办法》,督促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切实履行收集管理本单位各类档案的职责,把本单位所有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及时集中归档,做到应归尽归。持续推进数字档案馆(室)硬件、软件建设。积极参与电子政务建设、办公自动化建设,将数字档案馆(室)硬件、软件建设与电子政务、单位信息化硬件、软件建设相衔接,同步实施。

(八)进一步强化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强档案馆库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住实施《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机遇,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完成中央投资补助的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同步建好配套设施。提高档案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档案保管安全。开展集中备份和结对异地备份。积极开展档案修复抢救和技术保护工作。严格档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档案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加强档案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档案人员的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建立档案安全应急处置和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开展消防等应急演练。强化对档案开放利用和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的安全保密管控。开展档案安全专项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市、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将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将档案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各项工作流程,确保档案工作与各项事业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二)加大对档案事业保障的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档案馆在馆舍建设、档案资料征集、抢救保护、安全保密、数字化、现代化管理、提供利用、编研开发、陈列展览及设备购置和维护等方面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和落实每年每卷档案保护专项经费制度。建立档案馆免费开放利用经费保障机制。市、县档案部门加强协调,积极争取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省级配套资金、奖励性补助;积极争取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补助经费等专项资金对全市档案事业的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充分保障本单位档案工作经费投入。

(三)强化督查指导。加大档案督查力度,结合年检、执法检查等形式,每年对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开展档案专项督查,确保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各级各单位档案工作加强自律,实现档案工作常态化。健全并落实档案工作奖惩制度,将档案工作与目标管理考评、规范管理考核等有机结合,提高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宣传交流。办好安庆档案信息网、安庆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大力提高《安庆档案》办刊质量,同时借助各种宣传媒介,准确、权威发出“档案声音”,普及档案知识,广泛宣传档案、档案馆、档案工作的功能和作用,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加强参与省内档案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指导档案协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