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十四五”规划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7-01 浏览量:10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十四五”规划》已经省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浙江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十四五”规划

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坚实保障,也是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基石。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进一步促进“十四五”时期全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更高质量发展,推动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应对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全过程所必需的生活保障、公共卫生、抢险救援、能源保供等四大类储备物资。其中,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人员庇护与饮食保障的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物资,以及紧急情况下用于稳价保供的粮棉肉糖等重要民生物资和种子、农药等重要农业投入品;公共卫生类应急物资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后提供紧急医疗救护、防疫消杀等维持个人生命健康、动物防疫和公共环境卫生功能的医疗卫生物资;抢险救援类应急物资主要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处置装备设施,涵盖生命救援、反恐处突、现场管理与安保以及各类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等设备;能源保供类应急物资主要包括用于应对能源危机、保障能源安全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储备物资。

一、规划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应急防范能力、救援能力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影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平稳有序运行。

储备结构规模持续优化。生活保障类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品类不断优化。2020年,全省各级政府粮食储备规模达540万吨,社会企业粮食存量215万吨,预计能供应口粮消费约270天;全省猪肉储备2.87万吨,储备规模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食糖和棉花省级储备量均达到一个月以上的日常需求量。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充足,按满负荷运行10天实物储备和20天协议储备的要求落实。全省能源储备规模基本达到国家对省级储备要求,原油、成品油储备规模分别达3700万吨、1139万吨,满足全省30天和15天使用量需求;储气规模9.48亿方,满足国家规定储气规模要求;煤炭储备规模500万吨,满足全省燃煤电厂15天的使用规模。

多元储备模式逐步建立。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初步建立了以政府实物储备为基础,以协议代储、产能储备等形式为补充的储备模式。公共卫生类应急物资以产能储备、流通储备为主。抢险救援类应急物资主要依托应急救援队伍推进储备能力建设。能源储备方面,以企商业代储为主,镇海炼化和大榭石化拥有商业储备油库,煤炭主要以沿海港口和燃煤电厂为主进行企商业代储。

储备管理制度不断健全。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全省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机构职能优化调整,职责体系不断健全,储备管理工作深化创新。为进一步适应应急物资保障新形势新要求,制订印发《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级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管理办法》并修订完善《浙江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部分省级应急预案,逐步健全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拨使用、轮换等机制,持续完善政策标准制度体系。

应急保障能力加快提升。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速成型,应急防范能力、救援能力和保障能力持续提升。省级跨部门协同建立生活保障类救灾应急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保障实时开展物资储备应急调运工作。在全国率先实施公共卫生类应急物资调拨令制度,配套实行调配令和配送令制度,实现省内跨区域公共卫生应急1小时快速响应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省级部门通力协作、省市县三级联动,构建“一图一码一库一平台一指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有效提升多元储备、采购筹措、生产动员等应急物资供给能力,全力保障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供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交出了“两手硬、两战赢”的高分报表。

(二)存在问题

尽管全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仍有差距,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任务依然艰巨。

应急物资储备总体规划设计不够,整体统筹调配能力有待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涉及面广,除生活保障类中粮棉肉糖等重要商品物资、救灾物资等有明确的规划和目录外,其他应急物资缺少详尽的储备规划和目录,缺少全口径、全链条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的统一规划。全省应急物资储备根据灾种分散到相关系统和部门管理,难以从整体上对应急物资数量和分布状况准确掌握,没有形成一本“总账”。部门间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统筹不够,存在重复建设和叠加布局。全省层面缺少对各类应急物资的统一监督和管理,个别地方出现一些长期未使用的协议储备物资空挂情形。省市县联动不足,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储备体制尚不完善,各级应急物资储备分工亟待优化和明确,属地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强化。

应急物资供需匹配精准性不高,市场和社会储备作用有待提升。应急物资储备数量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省级应急物资特别是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储备数量与国家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市县物资储备数量明显不足。储备品种与实际需求不匹配,缺少高端先进、具备特殊功能的应急物资。资金保障不够科学系统,受限于物资储备管理的条块分割,全省应急物资实行归口分部门资金预算保障,缺少系统性统筹和保障支持。应急物资储备形式比较单一,除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以外,生产能力、技术和信息储备不够。一些部门和地方对应急物资保障重要性认识不足,社会化储备依然薄弱,部分企事业单位对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重视不够,家庭应急物资储备短板明显,在应对突发事故和灾害中难以发挥关键作用。

应急物资法规政策制度配套不足,治理机制和治理体系有待完善。全省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和调用等规定散见于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中,法律效力层级较低,缺少统一的物资储备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应急物资储备地方标准尚需完善,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除救灾物资和猪肉、食盐外,部分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办法尚未制定或已较长时间未更新修订,储备制度和管理规范有待进一步健全。应急物资调拨程序规范性仍然不足,应急调用补偿机制不完善,应急物资调拨和使用主要依靠与代储单位的协议或行政手段,缺少规章制度与规范程序。应急物资储备的动态管理制度仍存短板,包括储备账务、实物管理台账及规范、专库储存要求、应急制度等均有待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专项应急预案需要进一步优化提升,部分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资保障的要求不够明确,缺少具体量化规定。

应急物资数字化管理能力不强,信息共享和智慧化应用程度有待提高。部门数字化建设不平衡,一些部门尚未建立应急物资相关信息化管理平台,物资存储、库存统计、调拨运输等仍需通过人工填表报送信息。各部门信息共享不够,部分已建成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水平相对较低,有关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急物资管理标准尚未统一,存在“信息孤岛”,难以实现物资信息共建共享。信息化平台应用程度低,应急物资储备、采购筹措、生产动员、应急物流、调配使用等业务流程尚未完全实现信息化管理,部分平台的模块功能设计、场景应用不成熟。

(三)面临形势

全球性突发灾害和国际政治经济复杂多变形势对浙江应急物资保障整体能力提出新挑战。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极端气候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以及社会安全事件威胁持续上升。近年来全球多地洪灾、旱灾、森林火灾以及地震等灾害频发,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性爆发、中东石油危机、英国脱欧、伊核危机等表明世界总体不确定性增加,突发事件复杂化、高频化形势加剧,对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出了巨大挑战。

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新征程对浙江应急物资区域协同保障赋予新使命。国家提出建立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随着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等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对全省应急物资区域协同保障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我省应立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目标,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对长三角、周边省市及对口支援区域等的保障支撑,加快打造与“重要窗口”相适应的应急安全保障体系,以浙江的“稳”和“进”为长三角甚至全国大局多作贡献。

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为浙江应急物资保障整体智治创造新环境。我省发展处于危与机并存、危中有机、危可转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省台风、洪涝、地质和海洋灾害等威胁较大,危化品安全事故防控压力大,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仍未完全消除,省内核电建设安全防控责任日益加重,粮食、能源等重要物资对外依存度持续增高,不确定性有所增加。全省应围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部署,以数字化改革为统领,以补短板强弱项为导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整合优化职能为支撑,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加快提升应急物资保障整体智治水平,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建成平安中国示范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第十四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坚决扛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责任担当,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围绕全品类应急物资的储备、生产、采购、调运、使用全链条保障体系,构建供需平衡、协同高效、精密智控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全面增强应对突发事件保障能力,为筑牢经济社会发展安全底线、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和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底线、平急结合。坚持底线思维、强化战略意识,坚持“平灾结合、平急结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突发事件的不确定性,牢牢守住应急物资安全保障生命线。

坚持统筹规划、多元储备。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引领,构建整合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有效联动的保障机制,推动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提升应急物资全链条保障能力。

坚持区域协同、整体智治。全域统筹、上下联动,实现应急物资保障全省“一盘棋”“一本账”。贯彻落实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强化与长三角、周边省市及对口支援区域等的协同合作。加强新一代数字技术融合应用,提升应急物资保障精密智控水平,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有保障。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以应急物资储备为核心,涵盖采购、生产、调运、使用等全链条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储备结构和全链监管进一步优化,基本实现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最大化、储备结构最佳化、财政绩效最优化,确保关键时刻应急物资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防范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科学完备。生活保障、公共卫生、抢险救援、能源保供等四大类应急物资储备更加充分。生活保障类方面,省市县各级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储备均满足本级自然灾害救助预案三级响应规定要求,救灾物资保障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基本建成规模合理、运行高效的“粮、棉、肉、糖”储备调控体系。公共卫生类方面,省市县三级政府(医疗机构)储备、企业(商业)储备、产能储备机制进一步完善,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I类)、突发医学紧急救援类(II类)和重大动物疫情类(I类)应急物资储备规模需要,保障响应能力位居全国前列。抢险救援类方面,专业化、轻量化、集成化、数字化应急救援装备满足“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形成“功能齐全、性能先进、体系配套、高效适用”的现代化抢险救援装备体系。能源保供类方面,建成符合我省实际的能源储备体系,储备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储备规模满足国家要求和全省发展需求。

——全链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建成覆盖全国、辐射全球的应急物资采购供给网络。应急物资生产动员能力全面加强,紧急采购和征用机制更加健全,第三方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进一步凸显。应急物流基础设施网络、运力储备和运输效率加快提升。应急物资分级响应、指挥调度和区域联保机制进一步健全,应急物资回收管理和评估改进机制持续完善。

——管理体制机制和整体智治水平明显优化。健全分级分类、责权明晰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支撑能力进一步强化,按照数字化改革“一年出成果、两年大变样、五年新飞跃”要求,全省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成使用并不断迭代完善,应急物资保障整体智治水平显著提升。

展望到2035年,建成品种齐全、布局合理、管理有序、整体智治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增强,为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表1 “十四五”全省应急物资保障主要指标

类别

主要指标

2020年

2025年

责任单位

应急物资储备能力

生活保障类

救灾物资

总体规模

基本满足一般和较大自然灾害的救灾物资保障需要。

满足50万人以上集中转移安置人口7天基本生活的规模。

省粮食物资局

其中:

政府储备

50万人3天

企业(商业)储备

50万人3天

产能储备

50万人1天,每天产能保障能力不低于8.5万(人·天)

重要保供物资

全省储备粮满足市场供应量需求天数

150天

180天

省粮食物资局、省供销社

猪肉储备满足全省消费需求天数

9天

10天

棉类商品储备量

5000吨

6000吨

食糖商品储备量

5000吨

6000吨

食盐储备满足全省消费需求天数

30天

40天以上

省经信厅

种子物资储备量

1045.5万公斤

1125万公斤

省农业农村厅

农药物资储备量

612吨

700吨

公共卫生类

总体规模

基本满足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满负荷运行30天的应急医疗物资需求。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I类)应急物资储备达到保障1万人70天医疗救治规模;突发医学紧急救援类(II类)应急物资储备达到保障1万人15天紧急医学救援规模。

省经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等

其中:

政府(医疗机构)储备

I类1万人30天;II类1万人6天。

企业(商业)储备

I类1万人20天;II类1万人6天。

产能储备

I类1万人20天,每天产能保障能力约达0.4万(人·天);II类1万人3天,每天产能保障能力约达0.25万(人·天)。

动物防疫

/

省市县三级分别储备能同时处置4个、2个、1个疫点的应急物资,达到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需要。

省农业农村厅

抢险救援类

抢险救援队伍装备水平

/

按队伍建设配备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常用救援装备,同时配备适应高空、深水、核生化及复杂灾害等特种救援装备,适应全灾种应急抢险救援需要。

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能源保供类

全省煤炭储备满足燃煤电厂使用天数

15天

18天

省能源局、省粮食物资局

全省原油商业储备满足全省原油使用天数

30天

30天以上

全省成品油储备满足全省成品油消耗天数

15天

18天

县级以上地方储气规模满足本行政区域使用天数

约3天

3天以上

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规模达到年用气量比例

约5%

5%以上

省建设厅

全链条保障能力

采购筹措

自建农产品合作基地

600家

800家以上

省商务厅

生产动员

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重点保供企业数

235家

400家以上

重要医疗物资保供企业数

120家

200家左右

省经信厅

应应急物流

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

23个

50个左右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应急物流企业数

未认定

100家左右

省级首批救灾物资运抵时间

12小时内

8小时内

省粮食物资局、省应急管理厅

市级首批救灾物资运抵时间

6小时内

县(市、区)级首批救灾物资运抵时间

4小时内

整体智治水平

应急物资储备库信息化覆盖率

约5%

95%以上

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物资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品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多元储备体系

1.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分类指导目录。立足全省实际,以按需储备、精准储备为导向,科学确定储备物资品种和规模,编制统一的物资储备编码,加强目录动态管理。强化应急物资储备需求分析。综合全省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点以及应急物资供需情况,通过情景推演、模拟演练等方式,建立科学权威的储备物资需求分析机制,精准确定各类应急物资储备需求。确定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方面,省市县建立各有侧重、结构合理、品种丰富的储备目录;对能够通过产能储备、协议储备等保障的应急物资,适当减少政府实物储备规模;结合生产水平和市场行情,科学调整粮食、棉花、肉类、食糖、食盐等物资储备数量;按照粮食保供要求和我省历年灾害发生情况,及时调整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储备品种及数量。公共卫生类应急物资方面,根据疫情等新形势、新要求,更新调整医药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重点储备人员安全防护、紧急医疗救护等应急物资。抢险救援类应急物资方面,紧密结合全省沿海、山区、平原、城镇等不同地区易发多发灾害特点,重点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地质灾害、危化品事故、重大火灾及交通事故等抢险救援装备设备储备;强化关键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有针对性储备生产周期长、峰值需求高、救援消耗大、市场保障难的应急装备器材。能源保供类应急物资方面,积极落实国家对于全省天然气、煤炭等储备规模要求,适度加大全省原油、成品油储备规模,提升电力应急保供能力,并探索氢能、家用储能系统等新型能源储备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加强目录动态管理。完善物资储备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重点物资纳入目录,探索将市场波动较大、轮换动用较频繁的商品纳入重要商品储备名录;综合研判新时期应急保障需求特征,加强对特殊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以及特种专业救援装备等的需求分析和目录补充。

2.完善应急储备设施建设。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整合、集约建设、高效协同、保障有力”为原则,按既补短板弱项、又尽可能依托现有资源整合,加强跨部门、跨层级资源共享,统筹优化全省物资仓储布局。完善综合应急和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仓储布局。构建以省级储备为支撑,市、县(市、区)级储备为主体,乡镇和村级储备为补充的综合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对多灾易灾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建设规模和库点布局。推动高标准粮食储备仓容建设,优化完善肉、棉、糖、盐等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布局。优化公共卫生类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布局。进一步健全以1个省级物资保障基地、5个区域综合保障基地、8个专业救治基地为骨干,市、县两级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储备网络。支持省级医药流通储备基地建设,到2025年省级医药流通储备仓储面积达到约30万平方米。强化公共卫生应急保障技术储备,新建和优化一批技术创新和新型研发平台,推进生物医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医疗器械检测评价和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建设。加强能源储备供给支撑。强化与全省能源生产生活供给需求的衔接,重点完善宁波、舟山等沿海公共煤炭运输码头以及各大燃煤电厂煤炭储备设施,加快推动绿色石化基地等原油及成品油储运设施建设,推进沿海地区LNG接收站及内陆城市LNG气化站建设。提升仓储设施现代化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智慧储备”建设,加快省市县三级储备库及其配套设施标准化、智能化改造提升。

专栏1 “十四五”全省应急物资政府储备布局目标

一、综合应急物资和粮食储备布局

综合应急物资

按照“1+4+N”模式进行总体布局,即1个省本级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4个省级区域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按四大都市区布局,由属地负责建设,分别代储部分省级物资)和N个市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综合考虑1个省本级和4个省级区域储备库的总量建设规模,对新建的省本级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总体控制在2万平方米以内,市级库仓储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县(市、区)级库仓储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根据当地实际和现有条件进行合理布局。

责任单位:省粮食物资局、省应急管理厅

粮食

优化粮食仓储设施布局,全省粮食储备完好仓容达到800万吨以上。依托粮食批发市场、粮食加工企业、国有粮库,在浙东(宁波、绍兴、舟山)、浙南(温州、台州、丽水)、浙西(金华、衢州)、浙北(杭州、嘉兴、湖州)改造建设若干个省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在市、县两级布局建设一批粮食应急保障中心。

责任单位:省粮食物资局

二、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布局

主要依托省市县各级医疗机构,按照“1+5+8+N”模式进行总体布局。

1个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基地。依托由省人民医院为基础组建的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仓储基地,扩建1个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基地。

5个省级区域卫生应急综合保障基地。由杭州市、温州市、舟山市、丽水市、金华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建设浙北、浙南、浙东、浙西、浙中5大区域卫生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地。其中浙北基地覆盖杭州、湖州、嘉兴、绍兴地区;浙南基地覆盖温州、台州地区;浙东基地覆盖舟山、宁波地区,同时组建国家海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浙西基地覆盖丽水地区;浙中基地覆盖金华、衢州地区。

8个省级卫生应急专业救治基地。以省人民医院为主体,建立省级核与辐射救治基地;以省立同德医院为主体,建立省级心理干预救治基地;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为主体,建立省级危化中毒救治基地和省级传染病救治基地;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为主体,建立省级创伤救治基地和省级烧伤救治基地;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为主体,建立省级儿童救治基地;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为主体,建立省级母婴救治基地。

N个市县卫生应急综合保障基地。以市、县两级医疗机构为主体,布局建设一批卫生应急综合保障基地。

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三、抢险救援类应急物资储备布局

综合应急救援

按照“1+4+N”模式进行总体布局,包括布局1个省本级应急救援平台、4个省级区域应急救援平台(按四大都市区布局,由属地负责建设,省级给予命名挂牌和适当补助支持)和N个市县应急救援物资库(消防救援站)。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

防汛防台

围绕全省防汛重点县(市、区)加强省级防汛物资分储点建设。依托4个省级抗洪抢险专业救援队和8个支队级救援队,强化抗洪抢险专业设施能力,配备冲锋舟(艇)不少于6艘/队。

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省水利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森林灭火

加强省级森林灭火物资储备。重点储备便携式灭火机、SXP森林消防风水化快速机动站、山地远程输水车、集成吊仓、串联水泵等应急物资。

责任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林业局、省应急管理厅

化工灭火

依托1支省级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7支重型化工灾害事故处置编队和3支轻型化工灾害事故处置编队,储备各类抢险救援、个人防护等物资。

地震灾害

加强地震专业消防站和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依托全省2支地震灾害救援重型专业队和8支地震灾害救援轻型专业队,储备各类抢险救援、个人防护等物资。

空勤救援

依托6支省级空勤救援专业队和其余各地市空勤救援小组,储备各类空勤救援装备、个人防护等物资。

山岳(高角度)救援

依托3支省级山岳救援专业队和9支市级山岳救援专业队,储备人员转移、人员抢救等救援物资。

特种救援

依托全省重型机械大队、轨道交通救援专业队、核生化侦检和洗消救援专业队、森林火灾救援专业队等特种救援队伍建设,储备特种救援攻坚装备和防护装备,满足特殊区域、极端环境、复杂条件、长久处置需求。

维稳处突

实行分级定额储备,根据省、市级公安机关警力数量等因素,储备常量相应价值的应急物资,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常规装备和生活保障物资。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四、能源保供类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布局

以沿海公共煤炭运输码头和沿海电厂为重点布局煤炭储备设施。依托镇海港区、穿山港区、六横岛和衢山鼠浪湖岛公共煤炭运输码头,布局建设煤炭储备设施。推进电厂储煤设施的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建设厅

以宁波、舟山为重点布局油品储备设施。原油方面,加快推进浙江自贸试验区原油储运设施建设,近期重点推进大榭等原油仓储项目建设。成品油方面,重点布局在舟山、宁波,加快弥补浙西南地区等成品油管道尚未覆盖区域设施,近期重点推进外钓、鱼山等成品油仓储设施建设。

以沿海LNG接收站和城燃LNG气化站为重点布局天然气储备设施。加快推进宁波、舟山、嘉兴、温州、台州等沿海地区LNG接收站建设,重点在绍兴、衢州、金华、丽水等储气能力不足的内陆城市选址建设LNG气化站。近期重点推进浙江LNG接收站二期、舟山LNG接收站二期、嘉兴独山港LNG中转储运站、温州状元岙LNG中转储运项目、台州大麦屿LNG中转储运项目和地方城燃LNG气化站等项目建设。

3.强化分类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布局协同共享。推动市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资源整合,“十四五”期间,鼓励条件成熟的市县积极开展综合应急物资、公共卫生类和抢险救援类3类应急物资储备设施“3合1”、“2合1”建设。

4.构筑多元储备模式。加快整合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家庭等多元主体储备资源,推动建立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协同合作的应急物资储备新格局。健全应急物资政府储备。积极落实省市县各级政府物资储备任务,强化政府储备在生活保障、能源保供等重点应急物资储备中的主体作用。市县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应急物资目录,明确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数量和储备责任单位。创新政府储备市场化改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畅通物资储备社会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社会公益组织等在应急物资储备中的作用,制定实施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推动政府储备与企商业储备、实物储备与生产能力储备、分散储备与集中储备、社会化储备和专业化储备有机结合,提升物资储备效能。积极推动储备模式创新。积极建设地下应急物资储备库,满足应急应战应灾复合需要;鼓励发展“云端储备”,推动物资储备基地信息互联、资源共享,加强物资云端调度、动态补仓等功能开发和应用;探索对能快速生产且具备充足产能储备的物资“零库存储备”,加强物资全链条、全流程、全周期智能管理,确保应急物资按需精准投送;构建军民融合物资储备共享模式,加强军地联储信息共享,实现军队和地方政府对应急物资储备的可视化管理和供需有效对接。

专栏2 全省应急物资储备模式

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完善政府储备和商业代储相结合的储备模式、建立健全分品种多样化储备模式、探索建立区域合作储备机制。粮食物资形成“官储”“民储”互为补充、互相促进的全社会储备新格局。探索棉花、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的滚动储备模式。

公共卫生类应急物资。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医疗机构物资储备为主体,政府专项储备和社会储备为补充,形成多点布局、省市县分级、全省域覆盖的保障网络。

抢险救援类应急物资。按照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标准,配备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灭火、危化品事故救援、地震和海洋灾害事故等装备;根据全省公安机关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加强维稳处突装备储备。

能源保供类应急物资。建立健全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为主体,地方政府储备为补充的煤炭储备体系。推动民营企业代储政府储备油,在浙江自贸试验区积极探索商业储备、政府储备转换轮换机制,创新国家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的石油储备模式。建立以全省LNG接收站设施储气能力为主,相邻地市集约化、规模化建设储气设施为辅,自建本地化储气设施为基础保障的储气体系。

5.创新储备物资轮换、更新和退出机制。科学确定应急物资储存期限,建立高效动态的应急物资轮换机制,通过供应周转、调拨使用、市场销售、返厂轮换、代储轮换等形式,实现应急物资储备的良性循环。健全重要商品推陈储新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市场化调节力度,缩短储备周期,保证储备商品的质量。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销毁退出标准,加强应急装备物资的更新和维护,强化经常性和有效性的督促检查,完善应急物资到期质量鉴定和委托评估机制。

(二)建设规范灵活、渠道多样的采购筹措体系

1.科学动态制定采购计划。统筹做好应急物资采购工作,常态化制订年度计划,明确品种目录和产品标准,按计划完成年度采购,持续做好采购物资动态更新,强化物资入库管理。加强应急储备物资政府采购相关产品许可认证、质量监管和检验检测,全力保障物资质量安全。规范采购流程,建立应急装备储备准入制度,推行应急装备制式化,非装备类应急物资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提高采购效率,研究制订紧急采购管理办法,特殊情况下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建立“绿色通道”,依法进行应急采购。

2.拓展多元化采购渠道和方式。统筹运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健全国内国际市场应急物资采购制度。充分发挥全省浙商资源优势和各地缔结的友好城市、驻外机构和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作用,积极拓展利用各方应急物资保障资源。鼓励支持省物产集团、省能源集团、省国贸集团、国药控股、国药器械等重点国有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协助做好应急物资采购工作。构建全省统一、联通全国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平台。

专栏3 全省应急物资多元采购渠道

国有企业渠道。充分发挥省物产中大集团、省国贸集团等全球化发展优势和供应链集成服务优势,整合国内、国际物资采购渠道资源,加强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公共卫生类应急物资、抢险救援类应急物资、物流调配等应急保障。发挥省能源集团作为全省能源保供主力军作用,加强紧急协调电煤资源采购工作,紧密协同战略供煤商,提前锁定进口煤炭,全面利用沿海LNG接收站条件,强化与中海油、新奥等天然气供给方的协调采购。

商贸流通企业渠道。积极发挥世纪联华、沃尔玛、华润万家及联华华商、三江、人本、浙北、东方等各地大中型超市作用,拓展生活保障、卫生防护等应急物资省外采购渠道。依托金光食品(宁波)有限公司、浙江欧恒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大洋世家股份有限公司等主要进出口物资企业,加强进口肉类、粮食、水海产品等重要生活保障物资国际采购。

电商平台渠道。充分依托天猫国际、考拉海购等大型电商平台资源,加快布局全球应急物资采购网络。发挥盒马鲜生、每日优鲜等食品生鲜电商平台作用,强化对粮油肉蛋等生活保障物资的应急采购。

3.健全紧急征用及补偿机制。研究制订应急物资征用和补充实施办法,完善征用和补偿机制,必要时依法实施应急征用。探索建立应急征用补偿资金分级管理制度,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多渠道筹集,统筹安排使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所需物资、场所调查登记,建立应急征用预备清单,完善应急征用方案。规范应急征用实施流程,粮食、能源、卫健、交通等部门各司其职,负责各自职责内应急物资征用。按照合法合理补偿、补偿直接损失和实际损失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偿范围和费用。

4.完善应急物资捐赠机制。充分发挥省工商联、省侨联、省红十字会、省慈善联合总会等单位和第三方社会组织作用,加大社会捐赠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网络、媒体,推动扩大应急物资捐赠渠道网络。强化社区捐赠物资统筹整合,推动物资捐赠供需精准对接,建立健全全省应急物资捐赠平台,建立快速录入和分类存放系统,实现捐赠物资高效接收、精准分配。完善应急物资捐赠制度,规范捐赠应急物资管理,加强对捐赠应急物资分配使用的全程监督,加快完善公益组织、物资使用单位的信息公开机制。拓展发展国际捐赠渠道,调动海内外组织、企业、浙商、侨胞的捐赠积极性,及时启动国际捐赠物资“绿色通道”,对国际捐赠物资实行零等待验收。

(三)建设精准对接、链条完备的生产动员体系

1.建立健全产能储备机制。结合实物储备规模及产品属性、生产周期等因素,研究确定产能储备的应急物资范围和规模。充分依托已有生产能力,采用日常备份产能与平级转换产能相结合、企业自愿参与的方式,开展应急物资产能储备。研究制定应急物资产能储备目录,选择具有生产资质、综合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强化应急物资产能储备管理,推进省市县各级政府与具备条件的物资生产企业建立应急储备协议。督促承储企业建立健全产能储备管理规章制度和运维体系,常态化开展产能储备设施日常维护、测试等工作,确保储备产能具备随时投用的条件。统筹优化全省应急物资产能布局,围绕四大都市区等重点区域,以现有应急物资生产基地和产业园区为基础,建立与需求相适应的应急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建立完善区域和省域内产能保障联动机制。

专栏4 全省应急物资主要产能储备、商业代储建设

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更新完善浙江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名录,鼓励市县根据地方实际需求自主确定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加快推进省市县各级政府与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内企业或当地大型救灾物资生产企业、食品供应企业建立应急协议储备,保证应急期间救灾物资供应渠道。探索生活保障物资替代商品储备试点,根据地方消费习惯,因地制宜探索禽肉、牛肉、鱼肉等储备,减轻猪肉储备压力。探索建立棉花、食糖、食盐等物资滚动储备模式,加大轮换力度。

公共卫生类应急物资。建设国内领先的应急医疗物资生产基地,推进公共卫生应急产品研发以及快速生产平台建设,建立重大传染病高通量药物筛选与疫苗研制平台,加快推进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支持疫苗和药物研制企业扩大生产承接能力。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医疗物资目录和生产、转产、研发企业清单,科学调整医药储备的品种、规模和结构,提升储备效能。完善医药储备管理制度,提高战时状态的紧急扩容和自主保障能力。

抢险救援类应急物资。依托行业部门、供销社、生产厂家、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进行储备,材料类物资可采用属地社会号料方式储备,部分大型救援装备设施可采取企业协议或责任储备方式以体现节约高效。维稳处突装备设备主要以公安机关实物储备为基础,协议代储为补充。

能源保供类应急物资。探索煤炭储备多元化,鼓励省内煤电企业与大型煤矿企业建立煤炭储备合作机制,委托大型煤矿企业实行代储代存。在浙江自贸试验区探索创新国家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的石油储备模式,大力推动民企参与石油政府储备,积极争取在浙江自贸试验区率先开展国家储备油轮换试点。探索建立储气辅助服务市场,鼓励和引导储气能力不足的内陆地区向储气能力富裕的沿海地区购买储气服务,鼓励相关地方政府和企业通过签订可中断供气合同等方式购买或签约调峰能力。

2.加强应急转产和协作生产。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产能储备、原料供应、生产制造、产品调配等监测机制,对应急物资产能、产量和库存等进行动态跟踪,夯实应急转产基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集中生产调度的工作预案,规范启动开展应急物资产能储备的相关程序,强化关键原材料和设备供应,组织重点产品定点生产和定向调配,提升应急物资生产效率。强化应急物资及配套原材料保障,提升企业柔性化生产能力和应急扩容转产能力。积极协调解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生产资质办理、产品送检、原材料采购、生产场地等共性问题,推动企业协作联产。推广驻企服务、志愿促产、转产扩能、协作生产、智能改造、分类指导、科研攻关、材料替代、装备突破、数字应用等“抗疫生产十法”经验做法,提升应急动员和协作生产效率。

3.培育发展安全(应急)产业。加大安全(应急)产业培育力度,聚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四类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需求,鼓励企业研发先进、急需的安全(应急)技术、产品和服务。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攻克制约应急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快推动5G、物联网、北斗导航、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与应急产业深度融合。加大首(台)套装备认定和推广应用力度,推进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安全(应急)产业聚集区,打造区域性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培育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安全(应急)产业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积极创建国家级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深入推进舟山、江山两个国家级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专栏5 全省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

舟山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围绕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打造油品全产业链的总体思路,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整合区域应急产业资源,通过政策引导,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围绕国家明确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应急服务四个应急产业发展方向,以危化品(油品)应急救援为重点,着力做强海上应急救援船、海底管线预警检测、智能安防、自贸区油品全产业链应急保障等应急产业。

江山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围绕建设中国消防第一城目标,全面推进江山消防应急产业创新发展,重点做强全自动干粉灭火系统、D类灭火剂、无线火灾报警系统等应急设备产业,进一步扩大消防应急产业规模。深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快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壮大一批特色明显的中小微企业,形成有利于产业链完善发展的融合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江山消防应急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建设反应迅速、韧性可靠的应急物流体系

1.加强应急物资基地集疏运体系建设。统筹整合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依托干支衔接、快速联通的立体交通网络,促进应急物资储备网络与应急运输交通网络的“两网融合”。充分利用物流配送中心、邮政快递分拨中心等社会应急运输服务渠道,布局建设50个左右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构建不同场景下的储备物资应急运输组织预案,提高应急运输组织保障能力。

2.多渠道充实完善应急运力储备。建立以政府储备运力为支撑、社会运输企业积极参与的应急运输组织模式。合力推进省市县储备运力信息库建设,定期开展应急运输保障演练活动,着力提高应急运输快速响应能力。加快全省民用机场、机降点规划建设,大力发展通用航空产业,创新出台政府购买航空应急救援服务制度,建立完善全省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健全冷链物流的应急运输行业标准,加快补齐冷链物流短板,提高冷链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水平。

专栏6 全省应急运力储备建设

全省道路、水上运输运力储备。组建由骨干企业参与的应急运输车队和船队,力争到2025年,安排落实道路货运企业超200家,中重型、厢式、冷链、集装箱等各类车辆超1000辆;沿海与内河运输企业超10家,配备巡防艇、打捞船、拖船等应急船舶超500艘,船舶运力合计超300万吨载重,基本满足全省应急运力调配需求。

全省应急航线运输运力储备。构建适应多灾种、覆盖灾害多发地区的应急救援航空力量网络,近期布局5架左右常年备勤直升机,中远期布局12架左右、18架左右备勤航空器,开通超30条国际全货机航线,强化国际应急物流能力,高水平建设全省应急救援航空体系。

3.加强应急运输组织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公安、交通等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建立全省高速公路、国省道、重点航道应急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落实长三角地区应急运输交通管控协同机制,推动应急运输车辆跨区域互认互通,实现长三角省市应急运输通道一体化协同。加强应急运输企业与口岸管理单位的沟通联系,提高国际物流通关能力,加强与国际物流网络的有序衔接。

(五)建设统一指挥、科学高效的调配使用体系

1.完善分级应急响应机制。根据突发应急事件响应等级、应急物资需求紧缺程度,建立健全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各级各部门应首先动用本级、本部门应急物资储备,在本级、本部门储备难以保障时,可向上一级部门或本级应急处置协调机构提出应急物资调用申请。当突发公共事件响应级别为III级(较大)以下时,原则上由市县级政府负责保障,省里一般不再供应。当突发公共事件响应级别为II级(重大)以上时,各地、各有关单位在自身库存难以满足需求前提下,可申请调用省级应急物资储备。省级应急处置协调机构统筹全省应急物资的调配调用,建立协同保障机制。健全完善重要应急物资调拨令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调拨指令,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调运等工作。

2.健全指挥调度和联保机制。健全完善全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灵敏、协同联动的应急物资保障指挥体系,加强对应急物资需求、储备、生产、采购、调配使用等全链路信息共享、环节打通和资源整合。加强区域协同,谋划布局若干个区域应急救援平台,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联保机制,提高应急物资协同互保能力,完善物资使用清算机制。针对性编制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供工作指南,明确政府、企业以及民众等参与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公羊会等社会公益救援组织在应急救援演练、专业化设备使用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强化专业应急救援力量补充。加强全省生活保障物资市场保供稳价数字化监测,强化与各类突发事件指挥平台及应急物资管理平台对接,保障市场有序供应。注重平急结合,建立平时服务、灾时应急的调度协同机制。建立军地应急物资分级分类管理、相互调用调配机制。

3.加强应急物资回收管理和评估提升。强化应急物资使用管理,对生活类、救援类等可回收利用的应急物资,提高回收水平和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回收利用责任制度,做到专人负责、手续完备、定点储存、专项管理,做好保养、维护(修)工作。建立应急物资评估提升机制,根据省内外重大突发事件典型案例,通过情景推演、模拟演练、复盘实操等方式,对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进行环节检验、能力评估,定期开展查漏补缺,确保全省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持续改进提升。

(六)建设责权清晰、整体智治的工作支撑体系

1.明确应急物资储备责权分担。深化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明确各类储备物资的物权归属、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分级分类储备机制,省级按照应对处置省内跨区域重大突发事件所需,主要储备需求量大、保障程度高、紧迫性强以及价值高、生产周期长或需要定制的应急物资;市、县(市、区)根据应对处置较大及一般突发事件所需,储备符合区域突发事件特点的应急物资。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承担储备任务,科学确定各类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和方式。

专栏7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省级职能部门

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

省粮食物资局、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列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公共卫生类应急物资

省经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药监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抢险救援类应急物资

防汛防台抗旱

省水利厅、省建设厅、省粮食物资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等

消防救援

省消防救援总队

森林火灾

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林业局、省应急管理厅

地质(地震)灾害

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

危化品事故

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

矿山(隧道、地铁)安全事故

省消防救援总队、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

建筑事故

省建设厅

突发环境事件

省生态环境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应急管理厅

生物灾害

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海洋灾害及事故

浙江海事局

核与辐射事故

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经信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交通安全事故

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浙江海事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民航飞行事故

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铁路安全事故

杭州铁路办事处、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

信息网络安全事故

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

社会安全事件

省公安厅

能源保供类应急物资

省能源局、省粮食物资局、省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按职责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任务,并建立本部门(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2.完善管理制度和法规政策。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对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职责分工、采购储备、仓储管理、调拨运输、分发使用、回收报废、经费保障等加强制度约束和规范保障。健全省市县联动、供需对接、军地协作、社会力量动员及补偿、常态化演练及考核评估等机制。适时修订完善应急物资组织协调、工作流程等法规政策,明确各利益相关主体的责权。加强对社会公益组织的培育扶持,着力发挥其在应急物资捐赠、特种专业应急培训和能力保障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

3.提升应急物资保障整体智治水平。积极运用新一代科学技术,加快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设施网络、应急风险分析和管理平台信息化水平,提高应急处置救助效率。实施应急物资储备设施“新基建”提升行动,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和救援设施设备中的应用。系统推进覆盖全省的风险感知网络建设,加强全省应急管理风险数字地图开发和应用。建立全省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一库归集、一图可视、一单申请、一令调拨、一码追踪”,强化对全省域、全品类、全模式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归集统计,深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急场景功能应用,整合全省所有应急相关信息系统的物资管理功能,推动应急物资“储采产调用”全链条可视可控,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实时交互工作机制,建立全省统一的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加强系统运行维护和迭代升级,为实现应急保障“整体智治”奠定坚实基础。


专栏8 全省应急物资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设计

统计监测功能。归集、统计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平时重点统计监控应急物资产能、流通、实物等全模式物资的储备和消耗情况,以及应急运力布局情况,智能预警储备不足、过度储备、重复储备等情况;灾时实时归集各类应急物资调动情况,并预警物资缺口、调度超时等情况。

调度保障功能。各级应急物资领导小组根据物资需求方的物资需求“申请单”,快速查询并定位突发事件一定范围内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生产能力、应急运力等相关资源,制定应急物资调度方案并下发“调拨令”,通过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任务拆解至物资供应方,生成“追踪码”,全程跟踪物资在途和交接情况,实现应急物资调配全过程可控可视。

决策分析功能。建立应急物资全域供给保障节点选址评价指标体系,支持应急物资仓库选址;基于应急物资需求与供给匹配情况,提供储备布局结构优化方案;根据物资优化储备需求和轮换机制,进行跨项目、跨部门、跨区域应急物资采购和调拨管理,指导全域开展集约高效的平衡利库作业;根据应急事件预案进行应急物资保障实战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开展应急物资储备、调拨、使用的绩效评估。

工作管理功能。开展应急物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核、印发等日常管理工作,将规划转化为可分解落实的储备和调度任务,并支持规划和计划实施情况量化分析;开展针对不同应急事件类型和响应等级的应急物资预案编制和迭代升级管理;根据国家标准,制定符合我省实际、可操作性较强的物资目录,在全省范围内对应急物资实施动态管理;支持各省级部门、各地市应急物资相关考核工作,通过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完成对应急物资年度工作的考核评价,同时对各有关部门和地市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基于灾时应急调度保障和平时储备管理、平衡利库的物资采购和调度情况,提供物资清单作为费用结算的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优化整合分散在省有关部门(单位)的应急物资管理职能,成立省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加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构建完善统分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议事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工作协同,及时处置应急物资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建立相应议事协调机构。

(二)注重规划落实

根据本规划发展指标和任务,市县结合实际,分解落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协调和衔接机制,加强重大项目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衔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联合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相关部门,科学制定计划进度,明确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责任,并纳入部门和政府年度工作考核。

(三)优化要素保障

加强对政府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的预算管理,支持应急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健全落实适用于应急物资商业储备和产能储备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创新科技政策扶持力度,鼓励针对我省应急突发事件物资保障等开展一批专项研究,支持优先列入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项目的土地指标保障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多层次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推进专业化抢险救援队伍建设。

(四)规范评价监督

建立应急物资监督评估和动态监测制度,探索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效能评估制度。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和跟踪评估制度,对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及时评估。省级部门出台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规划实施管理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定期对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进行环节检验、能力评估。加强地方落实情况考核,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考核办法,适时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完善各市、县(市、区)物资储备建设评估,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设。

附件:《浙江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