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来源: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7-21 浏览量:14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统一,现将《绍兴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绍兴市民政局

2021年7月8日



绍兴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民政事业由粗放型、兜底型、基础型向精准化、品质化、智慧化转变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研究绍兴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框架、绍兴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绍兴市民政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是2021年-2025年。

一、“十三五”期间绍兴市民政事业发展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系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的决策部署,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浙江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和杭绍甬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大机遇,积极发挥融杭联甬接沪区位优势,坚持“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拥抱大湾区、发展大绍兴”战略思维,以实现全市民政事业现代化为目标,以创新治理、提升服务、改善民生为抓手,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和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实现了较好较快发展。

(一)适度普惠社会福利更加完善

第一,居家养老服务引领全国2018年,绍兴市荣获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优秀城市,获财政部、民政部通报表彰,成为居家养老的“绍兴样板”。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基础上,2019年绍兴市实现了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全覆盖。截止2020年底,建成110家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0%以上城乡社区实现助餐配送餐服务全覆盖。

第二,智慧养老服务持续推进。率全国之先,编制并发布了《智慧居家养老标准体系》和《智慧养老管理和服务标准》,树立了智慧养老“绍兴标准”。“十三五”时期,绍兴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市社会福利院建成浙江省首个智慧养老示范园区。同时,《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高质量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决定》等政策先后出台,《绍兴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起步,《绍兴市市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加快编制,在制度环境层面为推进智慧养老保驾护航。绍兴市养老护理员在第四届全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2个一等奖,2019年省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荣获团体亚军,2020年浙江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第二名。选手们在全国最高规格赛场上展现的绍兴风采,唱响了养老护理的“绍兴品牌”,通过提升服务能力为推进智慧养老奠定人力基础。

第三,儿童福利事业频现创新。“十三五”时期,绍兴市儿童福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频现创新。率先全省实现“一普四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到2020年,绍兴市区福利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提升至204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提升至1635元。编制全省首个孤困儿童福利服务与管理规范,构建网格化孤困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7家,配备县、镇、村三级专(兼)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2369人。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困难残疾儿童“添翼计划”,确定一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为困难残疾儿童提供集中养育和康复训练等服务。出台《绍兴市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划、政策,从制度层面确保儿童关爱的持续性。大力开展儿童关爱主题公益创投,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资助孤困儿童项目60余个。

第四,福利彩票事业稳步发展。绍兴福彩事业始终以坚守社会责任为己任,福彩彩票发行量稳步增长,持续助力社会福利事业。2016年福彩销售量突破13亿元大关,首次跃居全省第四位。2018年首款即开型地方特色福利彩票“越剧”正式上市发售,绍兴福彩事业再上新台阶。福彩公益金被广泛用于养老、助残、救孤、济困等领域。绍兴市福彩业也先后举办“爱心暖流”、“福彩暖万家”、“福彩进乡镇”、“大爱绍兴、福彩有你”、“福满绍兴跃动生命”公益跑等专项公益活动,每年资助困境儿童、困难大学新生、孤寡老人、困难环卫工人、外来建设者等各类困难群众1000余人。

(二)城乡一体民生保障更加健全

第一,救助体系更加完善。低保标准持续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三区统一到城乡统筹再到全市同标,实现了“三连升”,由2016年的630元/月上涨到2020年的850元/月,有力地保障了低保群体基本生存。救助对象不断拓宽,从低保家庭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教育救助延伸到从小学到大学的全过程,元旦和春节生活补贴发放范围由城市扩大到农村,社会救助范围不断扩大,对困难群众实现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救助。低保救助更加精准,低保救助人员信息全面实行动态管理。启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与社保、车管、银行、殡葬、房管、税务等部门建立数据对接,及时准确掌握相关人员的各类信息,及时把符合条件人员列入低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取消资格,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到2020年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29874户38980人,因死亡和家庭经济状况不符合政策等原因取消低保对象13398 户 20433人,全市累计救助低保对象46.99万人次。

第二,救助程序更加规范。强化组织管理,充分利用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建立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各类救助项目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街(镇)统一实施,所有社会救助资金均实行社会化发放。实施动态分类管理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不断提高低保评估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从社会工作者中选聘部分人员担任低保评估员,进行社会保障知识、低保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进一步细化“申请-审批”工作流程。变“社区受理-街(镇)审核-区(市)民政局审批”三级管理为“街(镇)受理并审核-区(市)民政局审批”二级管理模式,有效的避免了“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发生。对城乡低保对象全部建档管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归档,社会救助“一户一档”管理更加准确。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依托全媒体,规范开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等五公开;主动邀请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界人士参与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全过程,确保了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临时救助更加有效。出台《绍兴市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确定分类分档原则,制定临时救助标准,合理划分救助层次,实施分层分类救助。进一步完善了临时救助受理程序,细化救助标准,提高可操作性。实行前移救助关口,按照“急难”临时救助就近、就地、救急的原则,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筹集为辅,按照属地原则以不少于上一年度户籍人口人均3元的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乡镇按照上一年度户籍人口不少于人均2元的标准建立应急救助备用金,将2000元以下的“急难”临时救助直接委托乡镇(街道)实施。“十三五”时期,全市民政实施临时救助2660户5512人,发放救助金602.44万元。

第四,公益慈善更加暖心。“十三五”时期,绍兴市慈善事业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法治引领,依法行善;改革创新,做大善源;总会示范,项目支撑”的基本做法,奋力推进慈善事业的跨越式发展。2011年,绍兴市率先于全省地市成立绍兴市慈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持续开展《慈善法》宣传宣讲活动,依法优化慈善事项办事流程,引导和督促慈善组织按规定开展慈善活动,整治不规范慈善行为。市政府多次组织开展“绍兴慈善奖”等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营造气氛,凝聚人心。紧盯“慈善人人参与”目标,积极探索创新企业与个人参与慈善捐赠方式;主动创设载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积极搭建平台,全市建成慈善基地7家,爱心驿站195家,形成示范先行、优势互补、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局面。深入探索慈善总会改革转型,切实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探索实施“募用分离”机制,培育并扶持一批有项目实施能力、诚信可靠的社会组织及优秀公益项目品牌。做强做大全市各级慈善总会,“十三五”期间,全市慈善总会系统共募集善款8.03亿元,救助支出6.7亿元,救助帮扶188.28万人次。

第五,移民扶持更加有力。制定《绍兴市本级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积极开展项目扶持,实行规范化管理,帮助水库移民致富增收脱贫。全市各地深入开展移民创业致富工作,“十三五”时期投入资金3.71亿元,完成扶持项目951个,并通过采取上门培训、进基地培训、上技校培训或纳入当地农办培训计划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举办各类移民技能培训班。在库区和移民办集中安置村(移民人数超过500人或移民人数占村民总数40%以上)中大力开展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全市示范村比例达到库村和移民集中安置村总数的50%以上。

(三)民政基层治理能力更加强大

第一,基层社区治理体系不断健全。社区治理标准化建设不断迈进,深入开展“五星达标”“和美家园”创建活动。“十三五”期间共创建“五星达标”社区188个,“和美家园”社区23个;“五星达标”村1404个,“3A示范”村151个,形成社区建设地方品牌。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打好“引领”牌,五年内全市成功创建省级引领型农村社区84个。社区治理特色化建设持续深入,2018年,越城区“五邻社”荣获浙江省公共管理创新案例十佳创新奖,2019年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上虞区形成通过民政主导、各方参与、社会支持、社区为主的建设模式,建设5个现代社区综合体,引入“智慧社区”建设推动社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善伴邻”社会治理格局,成功申报成为浙江省第二批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各区、县(市)积极开展创新实验区孵化工程,推动社区治理特色化,有力地了提升全市社区品质。社区治理制度化建设彰显成效,“十三五”期间,“十三五”期间,先后实施《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发布《关于建立绍兴市驻社指导员制度的通知》,创新实施驻社指导员制度,围绕社区治理不断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第二,社会组织服务能效不断提升。社会组织规模不断壮大,“十三五”末,全市在册备案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达到2.44余万个,依法登记的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城乡社区覆盖率实现两个100%。社会组织活力持续激发,通过发挥“输血+造血”、“内孵+外引”、“引领+标准”三项机制激发社会组织释放活力,2020年,全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预算超过575万元,资助超过217个公益项目。社会组织影响力有力提升,大力推动社会组织入驻社区,形成一批深受基层群众欢迎、享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的品牌社会组织,如柯桥区成立浙江省首个少数民族矛盾纠纷人民调解“阿凡提工作室”,上虞区发挥乡贤优势探索“乡贤老娘舅”化解矛盾,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

第三,社工队伍能力素质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社会工作岗位数量大幅跃升,到“十三五”末,全市建有社会工作机构68家,有社会工作岗位1258个;积极搭建区镇两级社会工作平台,开展首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取得初步进展,已建成23家。持证社会工作者规模跨越式提升,全市现有持证社工6209人,比“十二五”末增加5400余人。实施传帮带工程,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做好首批省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牵手同行计划”工作,优选宁波2家优秀的社会工作机构结对绍兴市2家社会工作机构,通过指导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等措施,整体带动并提升绍兴市社会工作机构服务水平。不断推进社会工作站建设,提升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开展首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十三五”期末,绍兴市已建成31家。

(四)覆盖城乡公共服务更加优质

第一,婚姻登记服务更具品质。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婚姻登记费于2015年1月1日起已停止征收,收养登记费于2017年4月1日起停止征收,提前全国2年实施到位。越城区、柯桥区、新昌县三地的婚姻登记处新址搬迁,服务软硬件更为优质。全市所有婚登处实现国家3A标准达标率100%、登记员持证上岗率100%、婚姻登记合格率100%,让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更加放心满意。

第二,殡葬改革持续突破。在全省率先出台全市统一的生态安葬奖励政策,将奖励标准提高到最高每例1万元。坚持生态理念,持续性加强绿色殡葬工作,全市各殡仪馆火化炉尾气治理改造完成率达到80%以上。大力推行生态葬法,引导文明祭扫,全市公墓绿化覆盖率达到80%。进一步加强殡葬执法工作,“三沿五区”裸露坟墓治理率达到80%以上。全面推进并完成上虞区承担的全省殡葬改革试点和嵊州市承担的全省树葬试点工作,大力倡导绿色生态殡葬,全市建成一批以树葬、草坪葬、花坛葬为主要形式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全市乡镇(街道)节地生态安葬点建有率提高到64.1%。

第三,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规范开展行政区划调整。“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实施49个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划调整,实施600个村规模调整,变更越城区和上虞区的行政区域界线。完善地名管理体系,稳妥做好三区融合的道路更名工作;编制完成《绍兴市区地名总体规划》和《绍兴市区桥梁地名专项规划(2019-2035)》,重点规划道路名称,建立地名采词库,构建地名文化遗产评价体系,为市区地名规范化管理夯实基础。

回顾“十三五”时期,绍兴市民政事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对照,绍兴市民政事业发展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与短板:如城乡区域民政事业发展不平衡、民政事业资金保障不充分、基层民政人才力量不足、民政公共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二、“十四五”时期绍兴市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前,我国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时与势同中国在一起,但不确定性因素显著增加,“十四五”时期绍兴市民政事业发展也面临着难得机遇和不小挑战,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1.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高度关注,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治与社会舆论支撑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民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就民政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强调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绍兴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长期关心支持民政事业的发展,市领导更是多次作出批示、亲自研究、部署和指导绍兴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当前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十分强烈,广大群众非常关心支持民政事业发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已经深入到全社会人心,有力的政治支持和社会舆论环境都为推进绍兴市民政事业在“十四五”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有利外部条件。

2. 绍兴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财政实力逐年增强,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撑

近年来绍兴市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正在快速重返全国“30强”城市之列,为民政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内生动力和经济基础。从区域层面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区位优势,杭绍甬一体化建设提供了板块优势,杭州湾连片建设提供了经济发展后劲优势,为绍兴市“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重要窗口”示范区提供了合成动力。各级政府财政实力的增强使得投入民生保障、社会救助等领域的资金规模显著增加,慈善、福彩等投入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市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政府财力的持续增强,都为推进绍兴市“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撑和财力保障。

3.民政领域数字化改革深入推进,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当前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为民政工作开辟了全新的领域。“互联网+”、“智慧+”已成为新的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数字民政”既扩大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又提升了民政工作的科学性、效率性和精准性,产生了良好社会效果。“智慧民政”既能有效精简民政工作的服务链条,实现民政为民服务的便捷化、精准化、高效化,又能真实掌握民政服务群众的数据信息,有效辅助民政政策决策和民政公共服务的科学化、精准化。要抓住建设“数字民政、智慧民政”有利机遇,大胆借鉴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智慧技术,创新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社会治理、专项社会事务的服务机制与服务方式,“智慧民政”是推动民政工作改革创新上台阶、提高民政管理和服务水平、夯实基础民政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二)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矛盾与冲突日益复杂化,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民政部门的职能不断拓展,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民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

1.民政服务群体规模日益增加、需求日益复杂多样

民政工作的服务群众需求多元化、个性化、刚性化突出,基层社会事务、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民政工作的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和基层社会服务的职责任务越来越繁重。以老年人口为例,截止2020年末,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26.9%,绍兴老龄化程度居全省前列,且呈现高龄化和趋势化的特点。全市共有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超过1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3.6%以上,预计“十四五”时期还会继续加大。高龄老人数量较多、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空巢老人家庭、失能半失能老人、失智失独老人数量的快速增长,家庭风险保障能力和照护服务能力下降等问题日益突出。在老年人口养老问题上,老年人面临各种生活上的困难与不便,迫切需要满足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助行、助医、助乐等各种身体与精神上的众多需求。但目前城市内建立的居家照料中心尚不能有效满足城市老年居民的上述需求,更遑论农村社区老年群体。“十四五”时期,绍兴市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养老需求特别是居家养老、高层次机构养老需求日益强烈,养老供给在健康管理、专业护理、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理咨询、社会交际等方面与老年人需求不协调。再有,例如因农村家庭中劳动力外出打工原因而产生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这一类未成年人群体的健康成长等诸多需求与权益保护,同样急需民政事业保障。

2.民政服务资源分布不均、供给不够充分

在绍兴下辖的一县两市三区范围内,由于各区(市)县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现实差距,导致了民政服务供给资源的分布不均和在民政基础设施硬件和软件建设上财政投入也存在差距。当前民政服务供给总量上已基本满足群众需求,在兜底保障方面已经全面实现全市同标和应保尽保,在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上也都实现了全覆盖,但普通服务资源相对过剩,优质服务资源总体偏少,供给与需求之间还存在一定的结构性矛盾,促使我们要进一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城郊周边低层次养老机构养老床位偏多、中心城区档次较高养老床位偏少,中低端营利性养老机构发展较快,普惠型、高端型养老机构发展较慢。绍兴市优质养老资源稀缺,“一床难求”与资源闲置并存的矛盾极为突出,呈现出床位高空置率与优质养老资源稀缺并存的趋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中心服务主要集中在生活照料上,护理队伍中医生、护士等专业人才不足,老年人居住小区周边适老化设施设备缺少,老年人便利出行、就近获得教育、康复护理等服务需求还没有得到充分满足。儿童福利事业上,对儿童的关心关爱主要集中在对孤残儿童生活照料、康复训练、设施设备的提供上,涉及儿童的人际调适、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专业性关心关爱服务供给不足。孤儿养育标准、困境儿童精准保障体系建设等有待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薄弱,专业化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多元关爱体系仍需完善。

3.民政服务队伍力量不足、保障不够有力

民政事业基层服务队伍的规模总体较小、力量薄弱,民政事业服务的资金保障、队伍保障、法制保障、技术保障不够。社区工作人员未能足额配置。目前,全市103个乡镇(街道)共有民政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247人,平均每个乡镇(街道)不到3个人。基层民政力量与工作要求不相匹配,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绍兴市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当前绍兴市民政事业社会化水平不够、专业化素养有待提高、资金来源短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服务专业人才和资金支持不足。在三社联动上,社会组织与志愿者参与规模与数量也偏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滞后于基层社区治理,规模质量未能满足基层社区治理需要。“僵尸”社会组织大量存在。社区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效能发挥不够,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入驻社区率较低。城乡社区居民观念保守,“等靠要”意识亟待改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组织积极性不高,主动志愿奉献服务积极性有待提高。财政资金有限导致对民政事业投入不足,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和社会救助等领域的力量能力不足,服务技术支撑不足,尤其是信息化手段远远不能适应现代社会民政工作的需要。在民政服务保障的手段上同样不够有力。对标一线城市,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民政、智慧民政、数字民政”建设等方面。民政的法律规章偏少,群众知晓度低;民政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不能完全满足工作的需要。“互联网+”和“智慧+”模式在民政服务领域尚处于起步阶段,民政大数据应用不广、不深、不强。

三、“十四五”时期绍兴市民政事业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三聚三基”总要求,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和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理念,运用数字赋能、改革破题、创新制胜的手段,着力提升民政服务供给质量,创新民政事业发展体制机制,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强化社会治理弱项,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服务的需求,推动新时代绍兴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和民生福祉改善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为建设“重要窗口”贡献绍兴民政力量,在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市域发展之路中体现民政担当。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人民主体地位,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强化民政事业对基本民生、基本权益的托底兜底保障功能,注重底线公平正义要求,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民政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坚持城乡均等化发展

遵循“八八战略”发展总纲领,始终坚持以城乡均等化发展为民政工作主基调,统筹城乡、区域民政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均等化,促进民政事业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实现民政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民生保障全面化的目标,全面提升民政事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绍兴民政领域生动实践的新境界。

3.坚持数字赋能与整体智治

树立“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理念,坚持系统观念,深入贯彻民政工作数字化转型理念,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的业务数字化水平和数字化民政的治理效能。通过持续有效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民政工作人员参与数字化治理水平,通过全面普及数字化共享平台,不断提升数字赋能在推进民政工作过程中的作用和民政工作水平不断高质量提升。

4.坚持创新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创新引领的原则,创新思路办法、创新服务形式、创新方法手段,紧抓民政事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民政体制机制创新。协调好各方力量和各种资源,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走实现民政可持续发展的共建共治共享道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稳步扩大民政服务的受益群体覆盖面和服务供给水平,处理好示范先行和整体推进的关系,实现量力而行与尽力而为的有机结合。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面建成与绍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把绍兴打造成“精准保障标杆区、和谐自治标杆区、幸福颐养标杆区、暖心服务标杆区”的“领跑员”和“示范员”,形成“智慧救助”“智慧治理”“智慧养老”“智慧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民政服务,让民政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更为健全,民政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持续保持在全省全国前列,助力绍兴重返全国城市综合经济实力“30强”并不断争先进位。

具体目标如下:

1.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全面完善

社会福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福利享受项目更加丰富,社会福利投入不断增长,社会福利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到“十四五”期末,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区、县(市)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8%,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20张以上,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5人,高级和技师级护理员占持证护理员的18%以上,康养联合体数量达到80个以上。加强福彩发行管理,更新福利彩票发展理念,推进品牌建设,严格市场管理,推动福彩事业更好助力社会保障发展。

2.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深化

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救助政策与配套政策衔接率到达100%。收入核对机制更加快捷便利;社会救助统筹能力明显提高;社会救助基础建设明显改善。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城乡低保救助标准达到13000元/人.年,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同期当年低保标准的1.3倍,临时救助人均筹资标准不少于3元/人。困难群众重点对象探访慰问覆盖率达到100%,困难群众满意率95%以上,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100%,水库移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相等。加强对孤困儿童、水库移民、农村妇女等群体的保障关爱,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打响绍兴“爱心城市”品牌。

3.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

推进实验区梯度建设,建成治理与服务创新先行区;实施品牌培育工程,建成社会组织参与治理标杆区;提高社会工作人员比例,建成社会工作建设示范区;推进志愿组织专业发展,打造志愿服务内涵高新区。到“十四五”期末,全市新增1-2个国家级和2-5个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力争绍兴市每万人拥有登记和备案社会组织达到46个,其中登记社会组织不低于16个;培育不低于50家品牌社会组织、50个品牌项目(活动);绍兴市各类志愿者人数达到150万人。

4.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优化

婚姻登记服务更加优质便民,《婚事新办告知书》发放率达到100%,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的国家3A标准达标率继续保持100%。殡葬改革持续推进,所有乡镇(街道)均建有节地生态安葬点,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70%以上。构建“智慧服务”体系为统领,形成高水平、现代化的市域区划地名管理体系,地名管理服务更加规范。每年实施一次行政区划管理的绩效评估和界线联合执法检查,完成第二轮地名总体规划和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民政服务事项全面实现“码上办”和“码上”预约申请,告知承诺制度。

5.民政人才体系建设全面加强

足额配备乡镇(街道)民政管理服务人员,承担民政工作职能。大力推进养老服务队伍、社会救助队伍、社会组织队伍、社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力争“十四五”期末,社会组织领军人物达100位以上,每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数达到20人。



表1:“十四五”时期绍兴市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值

2025年目标值

1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1

58

2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养老机构认知障碍床位数(张)

4

20

3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

16

25

4

康养联合体数(个)

7

≥80

5

城乡低保标准(元/人.年)

10200

13000

6

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

70

100

7

节地生态安葬率(%)

64

≥70

8

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数量

国家级

1

2-3

省级

3

5-8

9

城市智慧社区覆盖率(%)

0

100

10

品牌社会组织(个)

0

50

11

每万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数(人)

12

20

12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成率(%)

30.1

100























四、“十四五”时期绍兴市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建设高质量社会福利体系,凸显适度普惠

1.推动养老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把老年人社会福利事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特别是解决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等突出问题,实现康复和养老服务融合。重点关注孤寡、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推动养老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实现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让养老服务更便捷。加强孝德文化建设,大力传承养老、敬老、孝老传统美德,积极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一是全面整合开发养老服务资源。城市以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为标准,农村以行政村或一定规模的自然村为单位,规划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并根据老年人分布情况设置一批社区(村)睦邻互助点,加快整合养老、医疗、交通、教育、文化等资源,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比重达到55%以上。在全面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和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基础上,推进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开设康复护理类专业,不断做强相关学校康复护理学科与专业。支持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康养类企业采取政校合作、校企合作等方式,开设康复治疗、养老护理定制班,进行专业人员培养。基本形成以专职管理员、护理员、服务员为主体,以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为辅助的结构合理、技能适配的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加强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的法制保障,出台全市首部养老服务领域地方法规《绍兴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确保有法可依、执法有据。

二是全面推进普惠型与享受型相结合的养老机构建设。根据养老服务领域多元化市场需求,强化规划布局,全面推进公益型、准公益型和市场型等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建设。设立专门医疗机构作为市康复技术指导中心。每年选择一批单位开展不同层级、不同模式的康养联合体建设试点,在各区、县(市)加快建设一批医养康养相结合的高端养老服务产业园,打造定位清晰、职责明确、上下联通、转接有序的康养联合体。“十四五”期末,全市建成1家以上国际化水准的养老机构或养老社区。

三是全面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建设。围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协调发展和医养康养相结合等目标,全面制定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设施标准、统一运营标准,并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降低社会养老床位空置率,适度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适度增加医养康养结合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达100%;大力推动养老服务功能拓展,从一般性生活照料服务向文体、娱乐、教育和精神慰藉等多层面延伸,向康养护理、医疗保健、安宁疗护、维权保障、便民利民等系统化与多样化服务拓展;加快养老服务智慧化建设进度,充分发挥绍兴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大力推进“越有福”智慧养老品牌建设,到“十四五”期末,各区、县(市)均有2所智慧养老院;逐步推进居住小区生活设施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对新建小区,要求有一定程度的适老化设施配套。对老旧小区,依据财政状况,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规划建设适老化设施。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四同步”制度执行力度。

推动儿童福利水平加快提升

高度关注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儿童生存与发展需要和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全面安排和设计儿童福利制度。建立健全基本生活保障、健康心理培植、精神慰藉关爱等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儿童之家”和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提升工程,实现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100%培训率。

一是进一步提升残疾儿童福利水平。切实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拓展孤困儿童康复、医疗等服务场所、内容和辅助器具的提供,促进孤困儿童康复教育和训练等工作开展;着力探索建立“医训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规划设计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相融合的教育体系,保证孤困儿童能够接受完整实用的教育。

二是进一步提升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水平。采取“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的方式推进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构建现代化儿童福利制度体系。依法履行救助保护和兜底监护等职责。健全孤儿与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加强困难家庭儿童和精神障碍患儿关爱工作,针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因病因灾造成家庭临时困难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儿童,在生活保障和精神关怀等方面制定落实保护制度,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大力推进绍兴市儿童福利院新院建设工程,按照家校融合、资源整合等理念,建成全省一流的集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工服务于一体的温馨型、智慧型、共享型儿童福利机构样板。

三是进一步提升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帮扶水平。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监测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属地管理责任,织牢织密以走访关爱为重点的乡村工作网络,做到农村留守儿童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积极创造条件,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温暖的港湾。

四是进一步提升全体未成年人社会福利保障水平。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依托城乡社区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儿童之家扩面增量,向儿童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和社会心理支持等多方面,一体化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儿童督导员,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体化运作全覆盖,切实完善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孤残儿童等群体关心关爱的体制机制。

3.推动社会福利覆盖区域均等化

受历史惯性与城乡差别等影响,社会福利在资源投入、设施条件、给付待遇和享受领域及其对象等各个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在“十四五”期间,要大力补齐农村短板,促进社会福利均衡化发展。

一是加快补齐农村社会福利设施缺失的短板。加大各级政府投入与政策支持等力度,统筹利用好各方资源,采取新建改建、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购置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农村社会福利机构和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到“十四五”期末,基本达到城乡社会福利同质化的设施条件。

二是加快推进城乡统筹的服务项目。大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向农村延伸,按照社会福利城乡一体化要求,重点完善满足农村困难老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与困难群体需求的福利项目,进一步拓展各类社会福利的覆盖范围。

三是加快推行全区域城乡社会福利统一标准。在“十四五”时期推动全区域城乡居民社会福利对象、服务内容、补助标准等有机统一,缩小不同区域之间社会福利差距,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福利制度。

(二)建设高质量社会救助体系,力显全面托底

1.聚焦兜底保障,着力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一是优化各类社会救助制度,发挥最大效益。结合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适度拓展社会救助对象范围,逐步由户籍人口救助向按常住人口救助转变,从收入型贫困救助向多维度贫困救助转变,着力推进因病、因学支出型贫困救助。继续强化分类分层救助保障制度,救助优惠政策适度向低保家庭中80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孕产妇等的特殊困难群体倾斜。逐步提高临时救助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搭建服务平台等措施,使基本生活救助模式向“物质+服务”类救助模式转变。强化教育、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定城乡困难家庭新入学大学生救助制度,实现教育救助覆盖到从幼儿园到高等教育的全过程;大力推进医疗救助、危旧房屋改造等工作,部门合力实现“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

二是完善城乡低保、城乡特困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在不断深化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指数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经济、健康、教育、居住、就业、社会参与等六个维度贫困评估指标体系,实现社会救助标准与人均收入、消费支出、最低工资标准、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因素挂钩的自然增长机制,稳步提高低保救助标准。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30%-35%确定;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确定。

三是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照护,推进水库移民安置融入和增收致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政策,加强关爱服务工作。开展摸底排查,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农村“三留守”人员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完善水库移民数据库,更加精准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发放。优化项目扶持结构模式,科学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挖掘移民村产业特色,支持与地方产业有效融入的移民产业项目;培育领头雁、致富者、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四类移民群体,激发移民就业、创业的致富激情;加快推进移民“宜居、宜业”美丽家园建设,提升移民获得感、幸福感。强化“造血型”救助,通过开发新的就业岗位或者公益岗位、组织培训生产技能等多种方式,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特殊困难成员实现就业,扶志与扶智有机结合,增强临时困难群体人员的生产和生活技能,增强自信,实现自我成长。

2.聚焦减时增效,着力提升救助信息化水平

一是建立救助信用评价制度,确保精准识别。加强与人民银行中国征信体系的互联共享,充分利用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加快推动社会救助对象的征信信息充分共享,不断提升救助对象精准识别能力。大力推动基础数据建设,完善数据采集的标准和规则,推进党政机构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全面开展社会救助对象的失信行为认定、惩戒和管理制度建设,确保及时预警、实时追溯,并对“失信记录”进行记录、修复、更正等动态管理。整合医疗、教育、住建、社保等数据,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对象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全面推行社会救助申报事项授信承诺制度和失信记录制度,构建适应数字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征信体系,激励公民诚实守信,逐步做到失信于人寸步难行。

二是建立社会参与协同机制,提升救助质量。积极完善和实施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对接、项目发布的工作联系机制,形成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有机结合。培育承接主体,积极发展能够参与社会救助工作、提供社会救助服务事项的社会组织,提高承接能力,构筑市、区县、乡镇、村社网格救助全覆盖,推动社会组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主动开展社会救助,确保发现得了,救助到位。进一步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以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把适合社会力量承接的社会救助服务转移给社会力量承担。

3.聚焦三次分配,着力提升公益慈善水平

一是建设多元主体慈善平台。充分重视和发挥慈善在收入财富分配、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扩大慈善平台,培育慈善组织、行业组织、慈善基地、基层慈善平台等多元主体。以“支持、研发、服务、展示”四大平台为基础,建设具有绍兴特色的“社会组织+慈善公益”综合性平台。有效整合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社工站、社工工作室等可用资源,在全市范围内普及基层三级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发展各级各类慈善组织,为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等服务,在提质与增量基础上尽快形成广覆盖、多元化、专业化的现代慈善组织发展格局。

二是发展公益慈善行业组织。发展慈善行业组织,推动慈善总会转型,促进慈善资源高效配置。推动区、县(市)慈善总会转型成为枢纽型、服务型、行业性慈善组织,做大做强慈善总会募捐救助基础,有效履行慈善总会行业组织功能,积极发挥其承接政府委托或转移职能和联系政府、慈善组织、慈善从业者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同慈善组织在资金募集、志愿者动员、项目实施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加强慈善基地建设,加快慈善基地及其委托机构登记,推进慈善基地能力提升工程的进行,丰富与创新慈善帮扶内容、活动方式、体制机制,助力其发挥培育慈善组织、孵化慈善项目、对接慈善资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建设数字慈善、智慧慈善。大力推进慈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打造智慧慈善。优化再造慈善业务流程,健全民政部门与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与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慈善信息数字化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推动“互联网+慈善”模式创新发展,推进“指尖公益、链上公益”。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慈善上的创新应用,实现慈善的网络化、虚拟化、数字化、智慧化,助推慈善服务更智慧、慈善管理更智能、慈善工作更透明。

四是加强慈善行业监督管理。加强对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慈善行为,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管理合力。持续深入开展《慈善法》宣传活动,提升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引导慈善组织规范管理和形成慈善行业自律机制。要加强政府监管、完善行业自律监督、推进专业机构监督和支持保障社会公众监督的渠道畅通。通过多方位监督管理,在社会上形成“依法行善,以法促善”的良好环境。

(三)建设高质量基层治理体系,实现共建共治

1.加快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新格局

一是通过规范各方参与机制,推进社区治理基础建设。推动党领导下的民政基层治理联席会议机制构建,推动“单位制党建”向“社区党建”转型,深化“专职党组织+兼职党建负责人+社区党员”党建机制。探索定型“一肩挑”后村级组织权力运行监管机制。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公益慈善、志愿者”“五社”联动机制建设。深化村(社)代表会议制度,建立民情民意民事民政“四民”协商制度。建立村(社)工作事项与公共事务准入协商制度,坚持重大事项由代表大会民主审议制度,完善村(社)工作民主评议制度。出台村(居)民代表组织选举制度,不断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高质量发展。加强村(居)务监督制度体系建设,通过有效设计“主动参与”“家庭参与”“结对参与”等“居民参与”形式,创新民主协商方式。加强镇街对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的指导监督职责,严格按照《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界定三方责任。

二是通过有效集成服务机制,推进社区治理内涵建设。根据省民政厅要求,足额编配社区工作服务人员数量。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下沉到社区锻炼和交流比例,强调干部提拔中的社区锻炼经历。完善专职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录用、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及“三岗十八级”薪酬保障体系。探索和推进社区工作者本土化改革,适当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本土化比例。提升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和优秀年轻干部比率,建立分级分类全覆盖集中轮训体系,针对基层党建、民主协商、新媒体运用、数字赋能、基层治理等实用技能展开系统培训,不断加快培养一批既懂基层治理,又懂数字技术的双能型社区工作者。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覆盖率不低于80%,通过社区自我服务实现矛盾源头化解。围绕邻里和睦关系与公益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契约功能,建立共同体自治意识。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载体,采用资源共享、功能集成、优势迭代等方式建成家门口“一站式” 服务综合体,强化社区综合服务公共空间的共享性、集约性、便捷性和可及性,实现服务资源整体化、服务空间开放化、服务主体一体化与治理共同体建设。深化社区“最多跑一次”改革,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布局从“柜台式”向“社区客厅”转变,推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运行模式,落实首问负责、全程代办、AB岗等制度。强化事项受理“无缝”转接,提高社区服务效率。

2.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一是党建引领夯实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基础建设。探索出台综合党委规范化建设制度,推动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兜底管理的协统机制,强化党组织建设在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制度建设和功能定位,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建设的议事规则,推动综合党委实体化运作。推动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中实现“三同步”,针对党建入章、组织设置、制度健全、作用发挥、活动开展、阵地建设、党建考核等七个方面,增加社会组织评估过程中的评价权重,促进党建引领从制度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探索制定社会组织资金使用负责人审核审批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出台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审核与党组织负责人责任审批的流程操作规则,积极创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协会商会。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在承担政府购买服务过程中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执法监察力度,建立诚信一票否决权制度。

二是推进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创新能力建设。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中逐步提高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比例,每年市级投入按实际工作在300万元额度内保障,区、县(市)年投入不少于50万元,重点用于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品牌建设、人才培养、能力提升和党建工作等。拓展社区公益范围,协同相关部门推动闲置国有或者集体所有资产无偿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通过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益建设,实现社区组织发展与基层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加大支持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建设,不断强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人才培养,力争社会组织从业人数占就业人数比率不断提高,充分培育社会组织品牌以及培养领军人物,落实奖励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军人物示范作用。

三是提升社会组织参与民政基层治理内涵建设。推动市县两级实施社会组织示范园建设。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党建平台”“孵化平台”“展示平台”“合作平台”“公共空间”等载体,鼓励社会各类团体、组织入驻社区,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实现培育一批、发展一批、成熟一批。以省民政厅投资社会组织示范园区建设为契机,加大市级财政投入,组织社会各类资本,动员社区力量,围绕提升服务设施、拓展服务场地、增加服务资金等目标,推进市县两级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福彩公益金力度,不断逐年加大社会组织发展资金投入。以“五社”联动为基础,以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为重点,结合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机制,着重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自治、社会协商、平安建设、公共服务等事务提供制度保障。

3.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建设

一是实施育苗工程扩大社会工作队伍数量。采取各种有效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多媒体、自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社会工作的社会性、公益性,激发更多的社会人员理解社会工作、参与社会工作、支持社会工作的热情,扩大报考社会工作资格人员的比例。落实人才激励措施,支持通过免费提供教材、开展考前培训、报销报名考试费等形式,鼓励绍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民政系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和绍兴市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企业工作人员和社会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建立数据跟踪制度,充分发挥大数据功能,及时、准确、有效统计已经取得社会工作资格证书的个人信息,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人员云计算数据库,跟踪了解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人员的就业状况,切实用好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二是实施塑润工程推进社会工作人才质量。完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形成高端引领、梯次衔接、层级结构合理的评价体系。开展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加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力度,支持各地通过补贴、一次性奖励等措施,鼓励引导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选拔培养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加强社会工作督导队伍建设。推动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将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实现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有计划、分层次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健全与培训、考核与奖励相一致的培训制度。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的社会工作者,每年接受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着重在心理咨询、家庭教育、社区医务、居家养老、身体康复等方面,加强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理论与实践技能培训,更好推进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水平。

三是实施助长工程发挥社会工作人才作用。探索各类单位预留社会工作岗位用工创新机制,强力推进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制度。“十四五”期末每个社会工作站至少配备3名持证社会工作人员,每个农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人员,为社会工作人员就业提供方便。不断挖掘各领域内社会工作内容,重点在社区医务、社区教育、驻社企业等领域内开发社会工作服务内容,将社会工作服务与社区服务、社会服务和社区治理紧密融为一体,探索社会工作人员兼职取薪制度,激发社会工作人员服务社会热情。推进政府加大购买社会服务项目与资金投入,通过推进市财政预算社会工作专项经费,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将慈善基金投向社会工作领域等措施,统筹市级社会工作专项经费,保证社会工作人员能够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实现人尽其用。

4.提升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活跃度

一是推进志愿者发展基础建设。鼓励全社会爱心企业或人士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支持和赞助志愿者队伍发展。推进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或者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形式,给予志愿服务组织一定的补助和托底保障。整合各类志愿服务资源,组建高效快捷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群众考核和单位部门考核结合的机制,制定奖惩办法和激励机制,同时给优秀的志愿者更多的上升空间,建立健全志愿者工作岗位锻炼机制。完善管理机制,把监管重点由原来的把好入口关转变为对志愿者组织的培育与监管。整合阵地资源,搭建特色志愿服务平台,大力培育新型志愿组织,让全市志愿服务朝着多样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二是推进志愿者创新服务建设。推动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志愿服务职能向参与治理功能转变,从服务窗口、服务群众、服务社会转向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上来。依托现有社会组织管理平台,发挥社区服务中心数据共享功能,借力大数据建立科学决策机制,运用大数据开展志愿服务统计、分析和研判工作,实现精准服务。不断推动志愿服务数字化运作,鼓励设立社区专项志愿服务,为不同人群不同需求提供归类志愿服务。鼓励社区居民自我建立志愿服务组织,通过门对门、户对户、结对子等形式建立一对一志愿服务,提升社区自治凝聚力。

三是推进志愿者服务内涵建设。推动志愿者服务从体能型、技能型逐步转向智能型,围绕智慧服务、技术服务、行为服务、信息服务、资源服务等方面培育支持专业化志愿者组织。建立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培训工作体系,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能力素质。加强“志愿家庭”“志愿校园”建设,协调教育部门推动各学校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开展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公益3小时”等实践,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引导志愿服务力量扎根社区和社会福利机构并就地开展服务。

(四)建设高质量公共服务体系,体现优质高效

1.推进婚登便民服务,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有关条款,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推广“互联网+婚姻服务”,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智慧化、信息化建设。依据全国妇联和民政部新出台《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创新婚姻登记服务供给方式为抓手,不断加强和改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有效提高群众营造幸福婚姻、建设美好家庭的能力,引导、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全面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免费开展婚前辅导课程,探索建立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颁证常态化。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试和离婚辅导,探索在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实施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措施方法。大力宣传推广中华优秀传统婚姻家庭文化,推进新时代婚俗改革,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推进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和历史数据核对电子签名工作的开展,实现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和市内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加强婚姻等级机构软硬件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巩固全市婚姻登记机关达到国家3A标准建设。

2.推进惠民殡葬服务,深化生态殡葬综合改革

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治丧环境,持续推进群众身后“一件事”改革,提升服务便捷化、专业化水平和群众办事满意度。编制公墓建设和布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贯彻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殡葬改革,进一步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整治,持之以恒开展“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殡葬人文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倡导绿色、文明、生态殡葬,推进以骨灰堂、树葬、海葬等为切入点的节地生态安葬,让绿色生态节地方式的安葬形成风尚。

3.优化行政区划和边界管理,加强地名管理和地名文化保护

构建适应新型城镇化要求的行政区划结构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以构建“智慧服务”体系为统领,积极开展数字门牌建设试点工作,形成与高质量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公共地名服务体系,地名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完善《绍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加大地名管理服务和执法力度,推进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建立完善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编制完成第二轮地名总体规划和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依法实施行政区划管理和调整,及时开展绩效评估。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提升界线管理水平,开展界线联合检查,健全平安边界共建协议和长效机制。

(五)建设高质量民政人才体系,展现担当作为

1.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干部标准,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党风廉政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快法治建设,实施“互联网+民政执法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开展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执法,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强业务素质建设,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能力,坚持业务能力建设与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全面建设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立足整体,主攻薄弱,着力对民政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依法行政水平、政风行风作风、业务创新能力这四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培养和提升,促进队伍总体素质的提高。

2.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落实养老服务行业职称评定体系和晋升标准,养老服务机构内医疗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同等执业资格和注册考核政策。支持职业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与课程,推动院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校企合作,建设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在全面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和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基础上,在职业院校进行专业人员培养,基本形成结构合理、技能适配的专职管理员、护理员、服务员和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业务技能竞赛,选拔一定数量的业务标杆和骨干,积极争创全国、全省一流水平。

3.加强社会救助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各级社会救助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开拓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形成一支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队伍。广泛引入社会工作者,实行社工资格人才评价标准。健全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实行各类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和定期轮训制,落实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救助队伍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建立完善基层社区救助志愿者队伍,加大常态化社会救助志愿者队伍建设。整合基层人力资源,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网格员作用,为深化困难群众探访慰问等工作的进行提供支撑。

(六)建设高质量数字民政体系,力现智慧效能

1.构建全域数字民政体系,实现“智慧服务”

“十四五”期间要持续推进民政工作“全域数字化”改革,着力构建集成协同、智能精准的数字民政体系。按照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精神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理解数字民政、智慧民政的深刻内涵,将数字民政、智慧民政理念贯穿于民政各项事业工作中。加强大数据技术、5G技术、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在民政事业中的应用。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基层社会治理、民政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的应用,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建设完备的民政信息化技术支撑体系。在民政公共服务领域中,通过大力实施“智慧服务”,来更好推动便民利民惠民。按照省、市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以“智慧养老”“智慧救助”“智慧治理”“智慧服务”建设为主要载体,充分发挥“互联网+服务”作用,以“最多跑一次”理念撬动民政公共服务领域改革,不断增强民政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稳步推进民政服务“码上办”和“无证明化”改革,到“十四五”期末全面实现“码上办”或“码上”预约申请,推行告知承诺制度。以民政12条线的“码上办”为核心全面迭代升级各项业务系统,全面提升民政服务“码上办”,以数字化手段推动民政政务服务整体性重塑。以民众需求为导向,精准把握和分析民政服务对象的需求数据,逐年推进民政数字化改革项目。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实现高频事项智能“秒办”。在构建数字化决策体系上,力争做到“一组数据看态势”“一套算法助决策”。在构建数字化执行体系上,通过深化实施“一件事”集成改革,做到跨部门流程再造、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推进各类民政服务工作一件事全程网办。以数字赋能构建“数据采集+需求分析+决策实施+评估修正”的民政工作闭环体系,完善数字民政系统,从而全面建立健全民政业务数字化指标体系、数字化工作体系、数字化政策体系、数字化评价体系,逐年提升民政领域资源数字化率和民政服务治理智能化率。

2.推进社会福利数字化改革,完善“智慧养老”

大力推进社会福利服务全域通办。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一件事”、一窗办、就近办、全域办,使便捷办事、快速访问成为最大的社会福利。大力优化社会福利服务数据应用场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加快实行服务数字化转型,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全面实现“码上办”或“码上预约申请”,推动社会福利服务向“零次跑”和“高质量”转变。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一体联办。在社会养老事业中通过大力实施“智慧养老”,来更好满足老年人的个性需求。统筹政务信息资源,打造3D实景看机构、养老智能看护平台、养老产品租赁平台、医养结合咨询导医服务等平台,努力提升拓展绍兴市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的应用场景,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实现户籍、医疗、社保、社会救助等信息共享,推动全市养老供给与需求的精准高效对接、一体集成办理的进步。探索建立“养老云”数据和智慧养老社区,逐步提高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

3.建立救助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实现“智慧救助”

结合浙江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基层社会救助机构,加强部门协作,多渠道完善全市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资源库。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存储与处理、实时审批、动态管理、收入核查比对、一站式结算等功能,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智慧救助。充分运用数据挖掘技术,梳理家境调查、探访关爱等多途径采集的数据,智慧链接相应的救助项目,实现救助方式的多样化、专业化和个性化。进一步完善物价和困难居民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实施城乡一体的物价联动新机制。不断优化“申请、审核、认定、救助、管控”等工作流程,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改革,实现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特殊群体救助、公用事业民生补贴等14项民生补贴事项“一件事”一站式线上集成办理。实现智能化、快捷化救助,让困难群众救助事项实现“指尖办”“掌上办”“码上办”,做到救助服务系统向移动端延伸。

4.通过强化科技支撑手段,推进“智慧治理”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通过大力实施“智慧治理”,以更好实现社会治理的共建共享良好局面。一是积极推进基层治理队伍数字化能力建设。在基层治理服务中牢固树立基层治理工作数字化观念,不断提高基层治理队伍的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掌上办事之市”“掌上办公之市”“最多录一次”“智能秒办”“无感智办”在基层治理中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数字赋能效果。依托智慧社区建设,通过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帮扶,解决老年人享受数字治理与服务的人工障碍。加强智慧社区数据共享建设,实现智慧社区治理与服务联办率100%。二是积极推进社区治理技术数字化平台建设。在省级智慧平台基础之上,深入开展数字技术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的平台建设研究,扩大智能感知技术在智慧社会建设中的应用。在持续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国家级、省级实验区建设过程中,加大社区智慧元素建设,“十四五”期末力争绍兴市全面实现智慧社区全覆盖,打造能够体现绍兴文化特色的未来社区“居民会客厅”。三是积极推进社区治理数字化场景建设。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借力科技支撑,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居民个人、志愿者、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共建智慧“共治链”机制。推进数字化协商平台开发,构建居民数字化参与场景,通过技术促成民意治理成为最大公约数。积极引进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养老、智慧健康入驻社区,协助相关部门在推广“智慧+”技术过程中,充分实现未来社区建设和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

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保障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十四五”时期,要进一步强化党对民政事业的全面领导,是新时代民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最大政治保障。要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三聚三基”的指示精神,推动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民政组织体系,确保各项民政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担好安全生产和风险管控工作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抓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为民政事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要牢固树立“民政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断健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能力。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和排查风险隐患,切实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健全和落实服务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努力降低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安全风险研判,推进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二)强化法治保障

要加强民政事业的立法建设和制度建设,完善民政事业的法治环境和制度环境。加强法治基础建设,推动民政执法的指导、监督,推动民政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为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基础保障。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民法典和其他国家基本法律、民政法律政策、依法行政知识和党内法规列入理论和业务学习必学内容,提高民政干部的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宣传。加强各级民政机构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将集中学习民政法律政策作为民政系统培训必备内容。结合民政业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向全社会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活动,不断提高民政法治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强化法治责任机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协助抓的领导机制,统一领导和部署民政系统的依法行政、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实行民政局法制责任人牵头、业务科室及相关单位具体抓落实,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的法治工作长效机制。

(三)强化效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民政服务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每年听取一次民政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民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各级民政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民政铁军。加大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落实基层民政工作经费,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信息化水平。落实部门责任和岗位人员责任,规划中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成具体目标,使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通过制度实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依据“十四五”规划,各区县民政部门根据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本地情况,精准实地调研,摸准摸清摸透基层社区情况,有针对性、前瞻性、操作性、科学性安排部署职能科室,分阶段、分步骤、分项目的推进规划实施。

(四)强化清廉保障

“十四五”时期紧紧围绕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内容及工作要求,加强民政业务职能公开、透明、规范,努力打造清廉民政,用清廉民政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民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民政干部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畅通社会监督,确保民政制度的公开透明。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民政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公共服务等各项公开公示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民政政策。紧紧扣住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的工作任务,更好的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以民生诉求为导向,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确保“十四五”民政事业规划完美收官。


 

附表:绍兴市“十四五”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表

项目

分类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建设主体

产权单位 及性质

运营主体 及性质

项目实施计划

备注

养老服务项目

1

绍兴求是大健康产业

柯桥区柯桥街道

改建

建设一家民营三级综合性医院和一个高端康复治疗中心,实行医养结合

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

50000

浙江蓝天清水湾旅业集团

浙江天马集团

民营



2

上虞区福利中心异地新建

上虞区百官街道城南医用综合中心附近


特护用房、自理用房、儿童福利用房、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医务室、工作人员住宿与办公室等以及设备购置。建设床位500张,一期建设床位330张(其中儿童福利院30张)

建设面积20000平方米左右

15000  (一期)

上虞区民政局

上虞区民政局

上虞区民政局

2020年开展前期工作,计划于2023年完成建设


3

诸暨市养老服务中心

未选址

新建

建成一家集智慧养老平台、居家养老服务输出、适老化辅具展示、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内容的养老服务综合体

8000平方米

5000

诸暨市民政局

诸暨市民政局

诸暨市民政局/公建民营

2021年开始建设


4


新昌县社会救助管理中心(社会养老服务中心二期)

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旺村

新建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

12000平方米


4000

新昌县公共服务集团

新昌县公共服务集团

新昌县民政局/自营、公建民营

2021年建设


5

新昌颐和养老院提升改造工程

新昌颐和养老院

提升

改造

新建养老公寓1幢8000平方米,改造提升17000平方米,新增床位300张

25000平方米



10000

新昌县颐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新昌县颐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国有企业

新昌县颐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国有企业

2021年

改造


社会事务服务项目

1

绍兴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

越城区鉴湖街道官山岙(市殡仪馆)

改扩建

整体改扩建

52000平方米

20000

绍兴市殡仪馆

绍兴市殡仪馆/事业单位

/

/


2

柯桥区生态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

14个镇 (街道)

新建

建设各类墓穴25000穴,以及部分公墓墓区道路、停车场和管理用房及绿化等植被

该项目规划用地约180亩,全为新增用地,建设各类墓穴25000穴

25000

各镇 (街道)

各镇  (街道)

公建公营

按年实施,2025年前完成


3

上虞区殡仪馆设施设备改造提升

上虞区殡仪馆

改建

一期守灵、火化等区域外立面改造、原办公楼改造为丧户休息室等

5000平方米

2000

上虞区民政局

上虞区殡仪馆   民政局下属企业

上虞区殡仪馆    民政局下属企业

计划于2022年实施


4

上虞区南山园综合服务楼翻建工程

上虞区百官街道路东村南山陵园

建设用地

房屋土建及装饰工程;弱电及场外配套工程;公共服务展示产品及办公设备采购等。(配有销售服务大厅、产品及平面效果展示区、顾客洽谈室、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配套功能区域)

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

600

绍兴市上虞区南山园实业有限公司

国企

国企

2020年开展前期工作,计划于2022年完成建设。


5

诸暨市级经营性公墓一处

诸暨市三环线附近


建设节地绿色生态公墓,墓区建有小型低碑式墓穴,树葬区,花葬区,草坪葬区等不同安葬区域

19980平方米

3000

诸暨市民政局

诸暨市民政局

公建民营

2022年开始建设


6

嵊州市殡仪馆整体提升改造工程

嵊州市鹿山街道外半塘400号

其他

馆内道路、绿化管线及配套设施改造;建筑装修工程改造:外立面改造、屋面改造、门窗改造、室内装修、消防等

5949.17平方米

1500

嵊州市天伦园开发有限公司

嵊州市天伦园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法人

嵊州市天伦园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法人

拟在2022年底前完工


7

新昌县生态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

新昌县

各乡镇

新建

建设生态墓穴约22500穴,墓区道路、停车场和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建设及绿化景观、森林植被恢复等

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702亩(468000平方米),全部为新增用地,建设片区级公墓50个,建设生态墓穴约22500穴

30000

新昌县公共服务集团

新昌县眠山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


新昌县眠山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


分三期,从2020年6月至2023年5月


8

新昌县眠山陵园扩建及殡仪馆改造提升工程

新昌县七星街道岩里村

扩建及改造提升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02亩,分为殡仪馆改造提升工程、眠山陵园改造工程和眠山陵园扩建工程三部分

总用地面积约502亩,建筑面积约25900 平方米

30000

新昌县眠山开发有限公司

新昌县眠山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


新昌县眠山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


分三期,拟开竣工时间为2020年9月-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