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就业“十四五”规划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1-20 浏览量:14

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人力社保局:

  现将《台州市就业“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7日

台州市就业“十四五”规划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十四五”时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台州市就业“十四五”规划》根据《“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就业工作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台州未来5年就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就业工作夯实的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按照《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台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贯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推动就业创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十三五”期间,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1.4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7.2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3.85万人,至202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35%以内,全市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十三五”期间,我市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健全,各类群体就业政策得到加强,逐步实现城乡统筹,促进平等就业。

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期间,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扩能提质,实现项目落地、产业发展、就业增长的良性互动。在稳定制造业用工需求的同时,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用工增长。在新型城镇化进程和都市区经济发展过程中,促进生活性服务业用工需求扩大。

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市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落实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兜底帮扶责任,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发现一户、及时解决一户。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统筹推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

就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市落实“互联网+人社”工作要求,推动就业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促进数据共享,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精准的服务。完成新就业系统的开发并上线运行,实现全市就业数据和经办系统市级集中统一,进一步改造实现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二)“十四五”时期台州就业工作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新旧动能转换的提速期、产业整体跃升的变革期、城市化大提升的跨越期、区域竞合的突围期。站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起点,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前进态势没有改变,就业形势稳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国家全面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构建、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实施与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将为我市经济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进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制度环境改变等,为就业工作创新管理、加强服务创造了重要契机,也为就业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十四五”时期的就业工作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促进就业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和条件时刻都在发生着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就业形势稳中有变、稳中有忧、复杂严峻。国内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使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际贸易萎缩对产业链、供应链及外向型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冲击,中长期看将给城镇新增就业带来压力。同时,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发展,对完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从就业工作本身来看,也还存在着一些需要着力补齐的短板,比如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政策措施不够有效、激发创业活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就业监测和预警体系不够健全、基本就业创业公共服务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的支撑。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必须坚决打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硬仗,坚持供需两端发力,统筹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努力开创就业工作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定“三立三进三突围”新时代发展路径,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着力创新就业工作体制机制,稳定就业局势,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不断提升台州在全省“重要窗口”建设中的显示度、辨识度、贡献度,全力打造就业民生保障标杆市,加快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努力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可靠民生保障和强大动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优先与经济发展协调。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区间调控的下限,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促进产业结构、区域发展与就业协同,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增强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实现就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深度融合。

——坚持就业规模与就业结构并重。既要破解总量压力,保持就业规模稳中有升,稳定就业基本盘,又要从区域、行业、人群分化的实际出发,聚焦关键环节抓住主要矛盾,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着力缓解日益突出的就业结构性矛盾。

——坚持转型发展与创新创业驱动。既要适应新旧动能转换要求,积极扶持就业新形态,不断拓展就业新空间,推动就业发展动力转换、就业增长方式转型、就业体制机制创新,又要提高创业创新服务效率,构建有利于推动“双创”的政策体系、制度保障和服务支撑,释放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打造就业增长新引擎。

——坚持供给侧与需求侧两端发力。推进产业结构与人力资源结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协调,既要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能力,优化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结构,又要坚持需求导向,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劳动者素质持续提升,改善人力资源市场供给侧结构。

——坚持公平普惠与兜牢底线结合。既要坚持机会均等、成果共享,加快建立公平普惠的政策制度,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维护劳动者参与就业创业的平等权利,又要坚持突出重点、完善和落实支持政策,加强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切实兜牢就业底线。

(三)主要目标

——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就业规模逐步扩大,就业结构日趋合理,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不断提高,新产业、新业态就业人员总量大幅增长,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十四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支持建设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业创新政策、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创业生态持续优化,创业活动更加活跃,高端创业要素加速汇集,各类劳动者创业创富更加顺畅,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加,创业群体更加多元,城市创业品质显著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明显增强。

——劳动者素质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适应。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完善覆盖城乡主体劳动者、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业创业能力、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就业结构性矛盾得到较大缓解。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覆盖城乡的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方式更加精准、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公共就业服务“15分钟服务圈”,业务100%线上办理。

表  “十四五”时期台州就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19.67

[40]

预期性

2.城镇登记失业率(%)

1.35

3.5

约束性

3.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万人)

0.54

[1.5]

预期性

4.失业人员再就业(万人)

2.71

[5]

预期性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12.78

124.05

预期性

6.就业见习人数(万人)

0.35

[2]

预期性

7.扶持创业人数(万人)

0.34

[1.5]

预期性

8.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亿元)

3.55

[15]

预期性

注:[ ]内为五年积累数。

三、重点任务

就业是民生之本。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打造,以实施“就业造富九大专项行动”为抓手,把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不断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优化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就业创业领域数字化改革,充分发挥就业对“扩中”“提低”和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作用,推动全市就业向高质量迈进,使劳动者生活更加体面、更有尊严。

(一)完善促进就业体制机制

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将新增就业岗位和控制失业率作为政府宏观调控重要指标,实现稳增长与促就业的有机结合,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完善落实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制度,加强产业、贸易、财税、金融等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在发展规划、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等宏观政策方面,优先考虑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进一步拓宽新的就业空间。

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启动“乐业台州”服务项目,以创建“乐业台州”服务品牌为引领,实施包括“失业人员托底保障造富行动”“脱贫人员稳定就业造富行动”等在内的“就业造富九大专项行动”,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共同富裕的通知》等一批重大政策,深入贯彻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进一步构建完善高质量就业政策服务体系,为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和实施“扩中”“提低”提供主要支撑。

扶持重点产业和中小微企业吸纳新增就业。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力资源开发规划,突出汽车、医药健康、泵与电机、高端装备等重点产业建设,发挥我市“456”先进产业集群稳定就业的主导作用。不断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数字贸易、网络平台等现代服务业主体,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改善中小微企业金融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竞争环境,按规定给予社保、岗位补贴等就业创业政策支持,进一步出台新的配套扶持政策,挖掘新的就业增长点。优化“6+1”模式,加大企业用工服务支持力度。积极开展“护航行动”和“展翅行动”,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专栏1  企业用工保障专项行动计划

1.全面落实清单式管理制度,强化重点缺工企业帮扶和跟踪服务,对缺口特别大的企业,落实专员“一企一策”帮助解决问题。

2.开展线上线下劳动力余缺调剂和“共享用工”,挖掘本地劳动力资源,适时组织公益性招聘,实施送岗下乡,主动帮助用工紧缺企业对接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多的企业。

3.深化跨省“驻点招工”劳务合作机制,加强合作协议对接落实,巩固劳动力输入渠道,不断拓展中西部地区新的劳动力资源输入地。

强化失业风险防控作用。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促进就业稳定。加强就业统计监测,完善失业状况调查,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就业形势跟踪监测机制。构建规模性失业预警工作体系,条线各司其职,定期分析研判就业形势。制定就业应急工作预案,形成全市联动、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应对处置工作格局。

(二)帮扶重点群体稳定就业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结合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强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及时提供电话访问、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就业见习、职业培训等服务。

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加强失业人员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精准开展订单式定向定岗培训,通过提高技能水平,提升失业人员再就业竞争力。充分保障妇女就业权利和机会,鼓励各类女性人才就业创业,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健全残疾人就业托底机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专项招录残疾人,支持开发符合残疾人特点的辅助性就业岗位,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完善退役军人、转产转业渔民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扶持体系。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渠道,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整合提升就业援助政策,探索建立就业困难人员“能进能出”机制。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就业和到特定的行业和产业就业,强化对回归社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就业援助。加大扶持和保障力度,帮助困难人员实现比较稳定的灵活就业。

专栏2  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计划

1.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力度,实施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村)服务项目,扩大基层社会管理岗位的开发招聘。

2.打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助飞专项行动2.0版本,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集中开展就业帮扶,完善实名帮扶清单,积极引导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启动万名大学生在台就业见习计划,“十四五”期间组织在台就业见习20000人,拓展和规范500家用人单位成为就业见习基地。

3.对困难毕业生实施“一对一”精准就业援助,通过市场渠道无法实现就业的予以兜底安置。“十四五”期间,实现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4.完善出台公益性岗位政策,“十四五”期间,开发5000个公益性岗位,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5000人。

5.巩固提升就业扶贫成果,继续加强在台建档立卡人员全面联系、核查与帮扶,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稳岗服务。

(三)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提升发展创业服务平台。发挥台州大学生创业园作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带动效应,创新和完善融资、场地、培训以及初创期创业扶持政策,逐步建立覆盖各类创业群体、各个创业阶段、各种创业类型的创业政策服务体系,为劳动者创业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方式的发展。创新创业担保工作,更好发挥我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参与创业担保机制。启动实施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行动计划,提升创业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充分利用“互联网+”创业服务,推动全面开展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

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建立健全创业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模式,优化培训课程设施,构建涵盖潜在创业者、意向创业者和初创创业者创业能力提升体系。支持在台高校发展创业教育,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实现创业教育在我市高校的全覆盖。组建一批由企业家、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创业导师志愿团队。建立创业导师(专家)库及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

营造大众创业的良好氛围。弘扬台州创新创业文化,高质量办好台州创业创新大会、台州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品牌活动,树立台州“双创”新热土形象。参与探索长三角创业创新一体化协同机制,加大对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创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积极拓展创客发展空间,打造一批集政策支持、导师帮扶、金融服务、创业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创客联盟。充分发挥政府、社会、专家和创业者等各方的积极性,建立创业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社会服务和自律服务相互联动的工作机制。

专栏3  创业“牵手行动”计划

1.全力支持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构建完善政策、项目、场地、融资、指导“五位一体”的多元化创业孵化体系。

2.落实创业“一件事”办理,进一步提升创业指导能力,积极组织台州创业师资培训班,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十四五”期间扶持创业人数15000人。

3.持续打响“创赢台州”创业品牌,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积极做好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浙江分赛)和“奇思妙想浙江行”创业大赛参赛选手、项目的选拔工作。

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业助力计划。提供特殊优惠政策吸引年轻人返乡创业,引导返乡创业人员实现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对接,鼓励返乡创业人员挖掘当地特色产业。

(四)强化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

加大对重点对象的培训力度。完善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地方教育附加等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提升职业培训规模和质量,持续做好在职职工和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发挥培训促进就业作用,继续推行面向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群体的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和定向培训,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家政服务、护工、养老护理人员等特殊职业人群的职业培训。

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教育学分转换互认的双证融通制度,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聚焦岗前技能培训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建立重点建设项目与职业培训联动机制。以新招用的青年劳动者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健全中小微企业培训服务平台,推进企业内技能人才培养和校企合作培训。完善以职工岗位练兵为基础、市级竞赛为主体、国家级和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的技能竞赛体系,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活动。

提高职业培训基础能力水平。完善产业引领的培训项目开发提升机制,加快开发适应“新经济”发展需求的培训项目,探索发展“互联网+”的培训技术。鼓励开展中外合作培训,积极引进国外优质培训机构、培训课程和认证证书。深化职业资格管理方式改革,探索行业协会有序承接职业资格认定的办法。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完善培训补贴机制。加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培训信息化水平。

专栏4  推动就业素质提升计划

1.支持台州技师学院、台州第一技师学院和三门技师学院等技工院校率先进行各项技工教育改革试点,完善机制体制,提高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2.构筑布局合理、定位明确、功能突出、信息互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加快推行工学一体、企业新型学徒制、“互联网+”等培训模式。

3.实施政府补贴培训专业指导目录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正面清单发布制度。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健全完善劳动者终身培训体系。

4.强化技能人才基础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加强职业文化建设,推动劳动者形成“干一行、爱一行”的职业理念,让更多劳动者走素质就业、技能成才道路。

(五)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推动就业机会均等化。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电商扶持。以实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平为重点,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逐步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区域、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细化专业分工,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及时纠正各类违法招聘行为,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的正常秩序。

(六)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拓展新业态就业渠道,促进非全日制就业重点行业发展,加大重点群体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展新业态灵活就业专场招聘活动,推进灵活就业用工多样化,强化灵活就业服务保障,引导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优化新业态职业发展环境。

专栏5  灵活就业促进计划

1.建立健全灵活就业形式的准入标准、职业体系和管理措施,提供匹配性的管理措施,推动新产业形态健康发展。

2.探索适合新业态企业用工特点的职业伤害保障模式,维护和保障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分散企业用工风险。

3.加大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新业态就业和非全日制就业的政策支持,实施“一县一品”灵活就业促进计划,形成台州特色的灵活就业支持推动体系。

(七)优化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供给

打造公共就业优质服务品牌。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落细“六稳”“六保”任务,聚力打造“乐业台州”特色服务品牌。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全力提升服务质效,切实规范服务行为,全面提升服务主动性,并积极延伸服务项目,夯实就业服务基础,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均等化,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公共就业服务需求。强化就业服务宣传推介力度,不断彰显服务品牌效应,整合各项服务措施,提升服务系统化,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

提升数字化网络化应用水平。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升级换代。跟踪信息化技术新发展,以用户为中心,根据服务对象新需求、业务发展新需要,全面升级相关基本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实现就业事项和网上办事项目100%“最多跑一次”。积极开展“浙创汇”创业综合服务场景建设和应用,为创业者提供覆盖创业全生命周期一站式、个性化服务。完善数字就业平台,以数字就业——重点群体帮扶场景的深入应用为载体,进一步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服务网络和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的布局,加强在大型居住区等人口迁入地区的服务网点建设。

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社区调查排摸机制,掌握就业重点人群的变化趋势,探索与之适应的服务方式,开展更具针对性和个性化的服务。充分发挥各类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组织的作用,创新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向社会购买服务成果的力度,着力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就业创业服务格局。

专栏6  就业政策“畅通行”计划

1.开展“宣传畅通行”,灵活运用图片、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全媒介抓好政策宣传。

2.开展“解读畅通行”,建立线上政策咨询平台,便于群众搜索查询。

3.开展“落实畅通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强化政策智能匹配和定向推送,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加快就业各项政策和资金落实。

4.开展“反馈畅通行”,开通互动交流和信息反馈渠道,为反映意见诉求创造便利条件。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以夯实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基础为目标,优化公共就业服务队伍人员结构,完善就业服务队伍的职业管理制度,提升服务队伍能力素质。持续开展练兵比武学习活动,力争通过多元化、常态化的练兵活动,增强基层服务人员经办水平,培养良好的服务意识。建立全市公共就业标准化窗口服务规范,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出勤值勤、仪容仪表、服务态度、行为举止、服务用语等进行规范。定期选树全市就业系统“最优窗口”“服务之星”,通过典型引领,激发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老百姓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促进就业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责,切实履行好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职责,把本规划的实施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要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完成情况摆在重要位置,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分年度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注重做好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调整意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衔接,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落实各项相关目标任务。

(二)加大投入力度,规范资金监管

加大对就业创业的服务管理和重点项目的经费投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资机制,积极引进金融机构贷款,强化就业创业财务保障能力。完善各级对就业创业投入的分担机制,形成与就业创业承担工作任务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对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的财政补偿资金,争取上级财政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投入。各级财政预算要切实保障就业资金与人才工程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模式。

(三)落实作风建设,严格监督考核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业务经办和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行政问责,采取不定期抽查、聘请第三方机构暗访和评估等方式,及时纠正工作纪律、服务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检查。按照数字化改革要求,实现服务事项标准化、服务场所便民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方式创新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完善服务过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和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四)健全宣传机制,做好预防处置

加强与媒体的合作联动,深入宣传就业创业工作成绩。打造电子化、网络化、实时化的新闻发布新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向公众传播民生举措动态。建立重大舆情应急响应程序和日常舆情协调处置机制。实施重大政策措施出台的社会风险评估和舆情评估制度,制定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和危机事件处置联动机制,提高舆情和危机事件化解处置能力,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