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5-12 浏览量:13

畜禽养殖业是台州市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传统基础产业,是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十三五”期间,全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动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农民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台州市畜牧业已经从单一养殖为主的发展模式向集约化养殖及经营、加工一体化发展模式转变。“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台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重要节点,新的发展阶段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高位提升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编制本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工作回顾

1.1 畜禽养殖业现状基础

 1.1.1生产基本情况

就行业整体来看,“十三五”期间全市畜牧业生产总量整体呈现下行态势。2020年全市畜牧业总产值31.57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6.01%;2019年全市畜牧业总产值29.8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94%;2015年全市畜牧业总产值30.87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7.63%;2020年全市畜牧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同比增加0.07个百分点,较2015年减少1.62个百分点。

图1.1.1-1 “十三五”期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例变化情况

 

就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数量来看,台州市有关统计年鉴及农畜部门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末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共计609家,2020年末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共计398家。“十三五”期间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累计削减34.65%。

图1.1.1-2 “十三五”期间全市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数量变化情况 

2020年末,温岭市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113家,占全市总量的28.39%;仙居县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97家,占全市总量的24.37%;市辖区(椒江、黄岩、路桥)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31家,占全市总量的7.79%。

图1.1.1-3 2020年末各县(市、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分布情况


畜禽养殖量方面,“十三五”期间,台州市畜禽养殖量变化较大。2020年全市生猪养殖量81.16万头,同比增长13.25%,较2015年减少48.51%;牛养殖量2.90万头,同比增长0.003%,较2015年减少23.53%;羊养殖量10.01万只,同比减少10.41%,较2015年减少22.32%;兔养殖量51.43万只,同比减少25.49%,较2015年减少55.49%;家禽养殖量3366.51万只,同比增长11.64%,较2015年增长43.69%。

2020年,临海市对全市畜禽养殖业贡献率最高,生猪、牛、羊、兔、家禽养殖量分别占全市生猪、牛、羊、兔、家禽养殖量的21.46%、23.10%、29.87%、71.03%、28.21%。

1.1.2污染物产生情况

(1)全市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概况

“十三五”期间,2015至2019年台州市畜禽污染物产生总量逐年降低,2020年有所回升。2020年全市畜禽污染物产生总量较2015年减少16.95%,其中COD产生量减少17052.71万吨、总氮产生量减少1281.85吨、总磷产生量减少162.00吨、铜产生量减少9.59吨、锌产生量减少14.13吨、粪便产生量减少56522.76吨、尿液产生量减少160484.26吨。

(2)各县(市、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物产生情况

2020年临海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物产生量较2015年增长8.63个百分点,其余各县(市、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物产生量均有所减少。“十三五”期间,椒江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物产生量减少幅度最大,为61.96个百分点。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物产生量占全市产生总量比重前三位的县(市、区)分别为临海市、温岭市及仙居县。

1.2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成效

“十三五”以来,台州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

1.2.1 优化畜禽养殖产业空间布局

根据国家、省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新一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禁养区划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科学确定了畜牧业区域控制和总量控制,逐步淘汰严重影响环境的中、小、散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根据耕地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上限,确保畜牧业发展与环境承受力相适应。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或调整过程中,借鉴仙居“仙猪公寓”、椒江“奶牛小区”模式,建设了一批集中生态养殖或重点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美丽牧场。实现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的发展格局。

1.2.2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控机制

严格执行环评管理制度,督促和指导各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与登记。完善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制度,实施规模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的规模化养殖场,根据有关规定,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完善畜禽粪污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将无害化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建立畜禽养殖线上防控机制,对存栏生猪50头以上的养殖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养殖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构建线下畜禽养殖污染网格化巡查机制,全市共落实网格化巡查人员6244人,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网格化防控网络,每月巡查频次不少于1次,严防畜禽养殖污染“死灰复燃”。

督促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深入排查畜禽养殖污染隐患的基础上,督促畜禽养殖场提升改造粪污处理设施和栏舍, 健全内部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保障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防养殖污染事件发生。推广全封闭饲养模式,支持养殖场安装减臭设施设备,推进存栏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全面建设封闭式集粪棚,逐步消除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2.3 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制定下发《台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投资建设或就近入股有机肥加工场,推进畜禽粪污处理全产业链建设。 鼓励采取收购、参股等形式,推进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整合重组,培育形成了2家规模较大的有机肥生产企业。支持建设区域性沼液配送服务中心,加强与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开展沼液储运、垫料供应、管网维护、统一施肥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十三五”期间,台州市积极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推广全封闭饲养模式,落实农牧对接“一县一方案、一场一对策”,通过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累计完成了36个养殖场农牧对接绿色循环体创建,86个存栏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完成封闭式集粪棚改造;开展畜禽废弃物工厂化加工,全市建有3家有机肥加工厂,年加工处理能力达2万吨。根据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数据统计,2020年1~12月全市畜禽粪污总产生量为142.95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总为量141.19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77%;全市规模养殖场总数为385个,配套验收385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

1.2.4 推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应用

以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和减臭技术为核心,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与科研院校对接,努力突破技术瓶颈。加强科技集成示范,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环保型饲料,促进兽药和微量元素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加强基于兽药等残留控制的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新技术推广应用。引导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场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干清粪工艺和发酵床养殖,从源头上减少污水产生量。在粪污处理中,推广密闭式发酵、生物转化和微生物菌剂、臭气控制菌剂等新技术、新措施,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大力推广粪污收集无害化处置与还田利用、发酵床垫料资源化利用、沼液肥料化利用和水肥一体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适当提高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和数量,加大有机肥、沼液肥推广应用力度,出台沼液使用标准,推进国家级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建设,打造一批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片和示范基地。到2020年,全市每年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面积30万亩以上,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7万吨以上。确定了一批农牧结合监测点,持续跟踪有机肥、沼液施用对农作物生长、农产品品质、土壤肥力等的影响,优化技术方案。继续实施沼气工程,优化现有沼气工程技术和工艺,支持规模畜禽养 殖场沼气或沼气发电用于生产生活,探索沼气集中供气、提纯液化利用模式。深化畜牧业转型升级,引进大型养殖企业,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六化”引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1.2.5 推进美丽牧场建设

按照场区建设美、环境生态美、品牌文化美、设施配套优、生产管理优的要求,集成现代先进养殖技术,整县规划,分层推进美丽牧场建设。加大土地、资金和科技等要素支持,积极鼓励环境承载能力有富裕度的区域,努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截至2020年,累计创建省级美丽牧场71个,建成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2个(仙居县、临海市)。

1.3 畜禽养殖污染环境承载量

通过土地对畜禽污染的消纳能力,以种养结合为主发展畜牧业,以经验系数测算单位面积土地消纳污染物的能力,进行畜禽养殖总量的估算。

根据《台州市土地利用现状》(2018年)和《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调整版》,按农田耕地每亩2头存栏猪、林地每亩0.2头猪标准,计算养殖规模数量,承载量按照理论可消纳存栏猪量80%计。2020年全市畜禽养殖可承载量为583.46万头生猪当量。

表1.3-1 各县(市、区)畜禽养殖环境消纳容量

县(市、区)

总承载量/头(生猪当量)

县(市、区)

总承载量/头(生猪当量)

椒江区

228319

黄岩区

445624

路桥区

258421

三门县

646916

天台县

860003

仙居县

958202

温岭市

876912

临海市

1276258

玉环市

283966



1.4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问题与压力

1.4.1 养殖结构及规模有待优化

台州市畜禽养殖散养占比较高,规模化程度有待提高,2020年台州全市生猪出栏5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占比为94%,生猪出栏量占比22.62%,畜禽养殖产业结构有待优化。畜禽养殖散户分布广泛,部分畜禽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治污设施未达到预期效果,极大地增加了环保执法监管与污染防治措施实行的难度,集约化进程势必要加快。

1.4.2 现行排放标准有待调整

现行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较低,随着台州市“五水共治”等工作的推进,以及社会经济水平、人民生活水平的上升,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逐渐加强,对周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畜禽养殖活动产生的污染、异味等反应强烈,而基层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迫切需要高水平、高标准的污染防治科学技术投入。


第二章 总体要求

 

2.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要工作内容,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单元,逐步建立生态消纳为主、纳管和工业治理为辅的现代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体系,降低危害群众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畜禽养殖污染风险,推进生态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

2.2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

(7)《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643号令);

(8)《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 第16号);

(10)《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

(11)《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12)《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

(13)《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33号);

(14)《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15)《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号);

(16)《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2021年修正;

(17)《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

(18)《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52号);

(19)《浙江省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浙农专发〔2019〕94号);

(20)《浙江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21]233号)。

2.3 规划原则

2.3.1 空间优化、布局合理原则

通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等进一步优化养殖业布局,调整养殖规模,完善治理模式,整合区域内外农牧资源,同时确保规模养殖场与居民集聚区之间留有适当的生态缓冲空间,打造环境友好的畜禽养殖业发展氛围。

2.3.2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综合利用相结合,对畜禽养殖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完善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技术和配套设施,以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为核心,最大限度地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利用,对无法实现综合利用的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最终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畜禽养殖污染物处置。

2.3.3 分区分类、因地制宜原则

对不同养殖类型、不同养殖规模、不同养殖技术、位于不同类型地区的养殖场制定不同的养殖污染管理要求,因地制宜地采取资源综合利用、纳管处置、建设专门的污染物治理设施等方式处置养殖废弃物。

2.3.4 规范化、制度化原则

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促进畜禽养殖业生态消纳和污染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规范的养殖业准入和退出机制,补充完善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用制度规范企业的污染治理和排放行为,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4 规划范围年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时限为2021年至2025年。规划范围为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户。

2.5 规模认定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认定标准按照国家以及省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畜禽养殖户,指畜禽存栏数量未达到规模标准,从事经营性畜禽养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畜禽养殖户的具体认定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2.6 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市畜牧业总体布局科学、结构合理,产业层次得到较大提升。设置约束性指标2个,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2%,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比例保持100%。设置预期性指标2个,出栏万头以上养猪场数字化管控比例达到80%,省级美丽牧场建设总数达到100家以上。

 

第三章 重要任务

 

3.1 推进农牧循环,提倡多元发展

3.1.1 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养殖业,使养殖业与种植业、水产业、林业等产业有机结合,以生态循环为支撑,着力构建主体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县域大循环,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断完善农牧对接机制。按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要求,有畜禽养殖的县制定农牧对接“一县一案”,92%以上的规模猪场采取农牧结合的养殖模式,建立健全农牧对接长效机制。深化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统筹处理好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关系,不断提升畜禽养殖与环境承载能力匹配度。严格执行生态消纳相关导则和规范,到2025年,省级美丽牧场建设总数达到100家以上,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7万吨。加快推进提供沼液储运、管网管护、贮存设施管护等专业化服务能力减少,健全农牧对接的社会服务支撑体系。探索组建企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农作物秸秆收集、加工、贮运中心,加快秸秆、笋壳等饲料化技术研发和集成,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快发展生态畜牧业,落实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提高优质畜产品自给水平。以打造现代生态畜牧业强市为目标,优化畜牧业结构,稳定生猪生产,加快发展优质家禽、羊、兔等草食动物和蜂、特色畜禽;积极引进团公司,加快推进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提升生态设施养殖水平和生猪自给率;大力推进“农牧结合”、“果牧结合”和“林牧结合”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创建一批数字牧场、智慧牧场、美丽牧场、净化牧场(疫病净化牧场);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现畜产品安全监测全覆盖,建成结构合理化、技术生态化、生产清洁化和产品优质化的现代畜牧业,提高畜牧业综合效益,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市生猪出栏保持130万头、生猪自给率达到60%;家禽出栏量达到2250万只,肉、蛋、奶类总产量分别达到12万吨、3.5万吨和0.8万吨;畜牧业总产值40亿元。以仙居、临海、天台为中心,逐步打造形成全市生猪、肉鸡产业带和集聚区。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生猪产能调控。全市确保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6万头、最低保有量5.4万头,规模猪场保有量205个。

3.1.2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

坚持绿色化为导向,坚守不污染环境的底线,深化美丽牧场建设和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场建设,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养殖技术、绿色饲料,鼓励采用环境控制和综合减臭技术,确保产品绿色、生态环境绿色。

围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商品有机肥生产应用和耕地质量提升的有关要求,畅通粪肥还田利用通道,支持畜禽养殖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就地消纳、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综合进行资源化利用,加大有机肥生产和使用扶持政策,实施商品有机肥、农家肥使用的补贴政策及耕地有机质提升的奖励政策,引导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商品有机肥,大力推进商品有机肥在农业生产上的应用。

加快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统筹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和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强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指导和服务,继续推进养殖场生态化改造、粪污资源化利用、区域化科学布局和制度、模式、科技创新,基本构建起生态高效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格局。

按照“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要求,组织开展畜禽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技术集成应用重大课题攻关,推广一批绿色防控、生态养殖、智慧监管的新技术新模式。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提高畜牧业资源转化率。到2025年,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比例保持100%,以仙居县为试点,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建设工作。畜禽养殖方面,重点培育1-2家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消纳还田面积10万亩以上;完成调查粪肥使用农户50家,开展粪肥试验示范3个以上,肥效监测20个以上;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1个以上;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形成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的技术模式、组织方式和补贴方式。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

3.1.3 提倡多元发展,优化产业结构

随着生猪养殖发展政策的改变,生猪产业也由养猪向产业高质量发展转变,并带动家禽、羊等替代品产业加速发展,促进全产业融合。在品种结构上,以聚焦增产保供为核心,以生态型高质量发展为前提,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持续提升优势产业,重点发展优质肉禽和禽蛋,鼓励发展湖羊、蜜蜂、长毛兔等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特色精品畜牧业及畜禽种业、饲料兽药等传统优势产业。在品质结构上,通过提升生产性能、肉品品质、养殖规模化、设施化和集约化水平,提升地方特色养殖产业。

在原产地建设5个特色畜禽品种示范养殖基地,创建若干畜牧业特色小镇,形成优质优价良性发展模式。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提高奶源品质。大力发展特色畜牧业,推广高效安全养殖新模式,配置数智化设施设备,推进质量追溯体系和品牌建设,促进畜禽品种和产品优质化发展。在产业结构上,拓展畜牧业新功能,积极开发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抱团组建大型合作社或联合社,充分发挥大型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做大做强一批畜牧业全产业链。凭借“互联网+” 构建畜牧业新型业态,推动畜牧业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全市培育1条大型畜牧业全产业链。

3.2 坚持分区管理,推进分类管控

3.2.1依法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域

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等法规,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区域环境容量,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业结构、布局和规模的需要,通过组织开展实地勘察、核定边界,优化调整禁养区,报上一级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农牧部门进行技术审核后,由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认真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各项管理规定,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避免以清理代替治理,对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应依法依规实施环评审批。各地应依据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环境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养殖总量、品种和规模化水平,并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放标准要求。

3.2.2 实行畜禽养殖污染生态化治理和工业化治理分类管控

探索符合地方特色的“生态化治理+工业化处置”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路径。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制定规模化养殖场技术规范,抓好畜禽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综合利用工作,按照《浙江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与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发证与备案登记。生态环境部门对符合国家减排要求的规模化养殖场(含生态消纳)按要求核定减排绩效。在运营期间各部门都要依据职责加强设施维护与运行管理,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治理)率。

采用生态化治理的畜禽养殖场(户),其综合利用去向应明确,具有稳定且匹配的农田、园地、林地等消纳地,配套有两个月以上沼液贮存能力的储液池等消纳设施并正常运行,或通过消纳对接协议、处理利用合同等方式委托综合利用处置。采用工业化达标治理的畜禽养殖场(户),必须配套有效的预处理或深度处理设施,设置标准的废水排放口、检查井和标识标牌,提高纳管标准并严格执行。

3.2.3严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退出,优化空间布局

各县(市、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优化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并依法开展畜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确保畜禽养殖产业发展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各地生态环境、农业、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养殖污染问题,要依法依规处置、限期整改,不搞简单的关停拆除“一刀切”。

3.3 强化精准治污,加强源头管控

3.3.1 深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污染治理

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要求,对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验收和运行实行“三同时”制度。深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染治理,新建万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需接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或配套相应的污水处置设施。支持存栏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更新设施设备和标准化改造栏舍,配备自动喂料、自动饮水、自动清粪等设施装备,高标准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到2025年,全市规模养殖水平继续提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比例保持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2%。

3.3.2 加强畜禽养殖户污染治理管控

重点推进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按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疏堵结合、种养平衡、资源利用的原则,通过减少排污量、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户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畜禽散养密集区污染治理,明确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污染治理要求和责任,探索建立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或技术运维模式,提升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充分发挥乡镇、村级基层政府的监督力量,将养殖散户逐步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基本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全覆盖。

3.3.3 加强畜禽养殖行业配套场所污染治理

加强畜禽屠宰加工场(点)、粪便集中处置场、病死畜禽集中处置场等场所的污染治理,加快淘汰一批低小散屠宰场(点),规范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3.3.4 加强畜禽养殖投入品管理

加强畜禽饲料、疫苗等投入品生产和使用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探索畜禽养殖企业投入品管理信用评价体系。各县(市、区)要加强饲料生产和使用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饲料卫生标准》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饲料中抗生素,防止铜、锌、砷等超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落实农业、生态环境等部门职责,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源头管控效果。全市范围内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试点工作。在年出栏5000头以上猪场、年出栏5万羽以上肉鸡场、年末存栏1万羽以上蛋鸡场建设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场100家。年出栏5万头以上猪场和部分肉鸡、蛋鸡场建成示范场,其中生猪、肉鸡、蛋鸡示范场各5家、1家、1家;其他试点场各16家、67家、10家。建成饲料环保化生猪养殖场16家,其中年出栏10万头以上猪场5家,其他试点场11家。

3.4 坚持科学治污,完善政策法规

3.4.1坚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政策导向

推动以县域为单位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依据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同时加快发展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和粪污综合利用,明确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养殖场(户)实行登记管理,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进一步完善粪肥还田管理制度,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根据养殖规模明确配套农田面积、农田类型、种植制度、粪肥使用时间及使用量等。

3.4.2 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配套措施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政策落地相关的配套制度,促进畜禽养殖行业绿色发展。完善鼓励使用有机肥政策,制定针对有机肥生产、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程的信贷、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制定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扶持政策,鼓励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农牧循环型畜禽养殖场(户),促进粪肥还田,鼓励农副产品饲料化利用;推动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等制度落实。结合生猪保险,统筹推进病死猪牛羊禽等无害化处理,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合理调节补助标准。

3.5 坚持智慧治污,提升监管水平

3.5.1 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

严格畜禽养殖环境监管执法,依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相应污染治理措施,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养殖场户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对粪污处理日常监督,强化粪污还田利用、病死畜禽尸体等废弃物处置的监管,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处理、粪肥利用、病死畜禽尸体处置的台账制度,并作为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加强对粪污还田利用土地的土壤环境状况监测。加强饲料添加剂、兽用抗菌药使用监管。

3.5.2 提升畜禽养殖环境管理“智慧”水平

充分利用浙江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等数字化管理平台。借助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探索养殖企业生产管理数据与行政管理平台的数字化对接,动态掌握全省规模畜禽养殖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变化,以及辖区养殖规模、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情况,实现畜禽养殖业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加强粪污处理监管,推进万头以上养猪场及重要配套设施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当地行政监督综合管理平台,推进万头以上规模猪场应用网络、智能终端设备、管控系统、智能化管理平台等方面数字化建设,强化数字化应用管理人才的培养,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数字化设施装备有效运行。

3.6 坚持技术创新,加快技术推广

3.6.1 加强新型实用技术研发、筛选与示范

加强技术和装备支撑。依托科研院校的科研力量,以项目为抓手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研发,着力破除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技术和成本障碍。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筛选和评估,制定实用技术目录。加强环保型饲料、饲料添加剂以及高效安全兽药产品研发推广。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示范工程,通过试点示范,探索推进畜禽养殖绿色发展模式。

3.6.2 加快适用技术推广和应用

建立技术推广与服务体系,构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平台,及时发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信息。大力推广绿色养殖技术、绿色饲料的应用,鼓励采用环境控制和综合减臭技术。结合本地实际,推行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推广全量机械化施用,逐步改进粪肥施用方式。在养殖大县以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为主的区域,建设畜禽粪污治理示范工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科技下乡活动,推动环保、农业等科研机构与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户的“一对一”技术帮扶,推广先进适用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模式。


第四章 保障措施

 

4.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协调,保障生猪增产保供稳价中心任务。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合力。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将其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防治工作责任。

4.2 强化监管职责

各地要突出重点,把握好保障生猪增产保供稳价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关系,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督指导和政策扶持。通过多部门联合监管、专项监督和日常性监督等多种监管方式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日常监督和执法管理,全力保障生猪增产保供稳价,保障畜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依法切实履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属地管理职责,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推动建立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生态创建、各类农业财政扶持资格、各类生态环保评优等挂钩,不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

4.3 加大政策和技术支撑

加大对生态畜牧业建设的政策扶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美丽牧场、畜牧业生态养殖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探索建立涉及财政、企业、社会的多元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加强资金整合,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资金支持。优先制定和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环境监测收费等优惠和扶持措施。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和政策支持。鼓励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力量的参与,加快资源综合利用的研发和集成,破除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技术和成本障碍。结合本地实际,推行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逐步改进粪肥施用方式,鼓励全量收集和利用畜禽粪污。

4.4 加大宣教,营造治理氛围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介,广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舆论宣传。农畜部门或受委托的第三方培训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与人员培训,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畜禽废弃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纳入相关农业技术或养殖技能培训当中,逐步提高从业人员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和农民污染防治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通报各地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违法处罚的案例,及时总结和凝练各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中的扶持政策、治理方法、治理典型。积极鼓励村民自治组织和畜禽养殖协会制定相关规程,规范畜禽养殖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养殖户和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提高养殖场(户)主参与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群防群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良好氛围。

 

 

附表

“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

建设期限

总投资

(万)

1

天台家禽特色畜牧产业集聚区建设

天台

浙江和盈畜牧提升项目,天台益众肉鸡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天台亿顺蛋鸡扩建项目。

新建、续建

2021-2025

1000

2

华统畜禽全产业链建设

仙居

包括下各新路区块仙居鸡养殖、生猪养殖项目,福应街道三里溪村仙居广信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场用地区块内食品加工项目和选址在浙江仙居经济开发区内饲料加工项目,建设仙居鸡养殖、屠宰、加工产业链,形成集仙居鸡种业、生态养殖、饲料加工、产品开发、品牌经营于一体的仙居鸡产业体系。

新建

2021-2025

51000

3

华统现代生猪养殖场建设

天台

占地200亩,一期建设育肥场1个,含多层猪舍、生活管理区共15万平方米,购置设备、配套设施,形成年出栏12.8万头商品猪规模;二期新增母猪场1个,配套饲料加工厂、洗消中心、物资中转站和生猪中转站等。

新建

2021-2022

25000

4

网易味央现代生猪项目

三门

占地419.3亩,建成后年出栏商品猪10万头。

新建

2021-2025

24500

5

鑫农现代生猪养殖场建设

黄岩

占地120亩,建成后年出栏商品猪5万头。

新建

2021-2025

10000

6

浙江青莲现代生猪养殖场建设

玉环

占地131亩,建成后年出栏商品猪6万头。

新建

2021-2025

14600

7

新希望现代化生猪生态养殖建设

温岭

占地面积200亩,建设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的商品猪养殖场,打造集生猪养殖、绿色无害化有机肥加工、生态化种植为一体的现代化生态农业示范园;采用楼房养猪模式,规划建设3栋6层的楼房猪舍,投产后年出栏生猪达22.5万头。

待定

2021-2025

55000

8

新希望现代化生猪生态养殖建设

路桥

占地157亩,建成后年出栏生猪15万头。

待定

2021-2025

50000

9

生猪现代生态养殖建设

临海

新建牧原二场、三场和天农现代生猪养殖场,新增年出栏35万头,保证猪肉产品供应。

新建

2021-2025

100000

10

旺衡现代生猪养殖场建设

天台

新建栏舍6000平方米,设计母猪存栏500头,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配套育肥场地20亩。

新建

2021-2025

2000

11

湖羊现代化养殖基地建设

天台

续建现代化生态羊舍5000平方米,完善生产、防疫、环保等相关设施,年存栏达到6000只。

新建

2021-2023

5000

12

年产能6万吨有机肥厂

路桥

占地100亩,建设年产能6万吨有机肥厂。

待定

2022-2025

800

13

无害化处理中心

仙居

新建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

新建

2021-2025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