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加快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6-07 浏览量:1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关于加快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关于加快应用场景建设推动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扬州产业科创名城建设,促进创新主体培育方式由“给优惠”向“给条件”“给机会”转变,进一步开放市场、重组要素、畅通渠道、创造需求,加速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以新应用场景的开放与拓展促进新动能培育和新经济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在产业发展、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加强应用场景的拓展创新和资源开放,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搭建验证展示和应用推广的平台。通过场景牵引和供需联动,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紧密融合,加快实现技术迭代升级、企业成长壮大、产业优化转型、城市能级提升,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深化内涵,更新理念。加快场景创新,为城市治理提供新思路新手段,为技术迭代升级创造新平台新机会,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新活力。坚持企业在场景建设全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开放政府资源,创造更多促进企业研发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孵化新业态新模式的有利条件。

——强化机制,注重实效。结合实际,推广实施由政府主导或引导的,对新技术新产品有强烈应用需求的各类工程和项目。进一步发挥政府组织作用,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市场化机制和专业化服务,深入挖掘有效供给,促进市场有效对接,形成具有内在发展动力的长效场景创新和建设机制。

——统筹规划,开放包容。兼顾场景建设稳定性和技术方向前瞻性,加强场景科学规划,分级分类开放场景需求。依托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广泛引入行业“智库”、企业、社会资本等共同参与场景建设。兼顾促进发展和监管要求,对具有前瞻性的技术应用场景,以包容态度允许试错,对成熟技术的应用场景,精简审批流程,统筹政策、资金、人才等要素加速场景落地建设。

(三)工作目标

围绕我市“613”产业体系和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主要依托政府部门和国资企业,开放前瞻性、验证性、试验性、示范性应用场景,助推新技术新产品加快实现产业化。实施应用场景建设“123”工程,到2025年,累计梳理发布100个场景建设需求,培育壮大200家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形成30个具有显著示范性的应用场景建设典型案例,探索出一条“科技攻关-场景验证-产业化应用”的技术成果转化新路子。

二、重点领域

(一)高端装备。围绕工业母机及机器人、农机装备、智能电网等细分领域,聚焦高档数控机床、智能成套装备、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控制系统、智能仓储物流装备等,建设装备本体和集成应用场景。聚焦电网基础能力提升、分布式能源微电网体系建设、终端用能电气化推广、变压器能效提升等,实施高弹性电网、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项目,打造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等多场景行业整体解决方案。

(二)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在晶硅光伏、新型储能、氢能、氢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加快攻关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高效储能、膜电极制备、管道新材料、电堆设计、燃料电池系统集成与控制等核心技术,进一步完善加氢站建设标准化流程,推动风光氢储、氢能源公交车、氢能源船舶等示范应用。

(三)生命健康。在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医疗信息化和智能化等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形成健康筛查、远程医疗、互联网医院、智能问诊、药物研发、医学影像、可穿戴监测设备等场景示范。重点围绕医院智能化管理、智能化诊疗等关键环节,加快预导诊机器人、语音录入、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等技术布局;在大型医疗单位设备和药品采购中,推进新技术新产品首试首用,推动联合临床研究、成果转化和临床应用。在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住宅适老化改造、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方面组织搭建应用场景,鼓励养老院等社会养老机构探索智能养老机器人、远程终端服务系统、各类康复辅助器具的应用路径。

(四)文旅创意。在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旅融合、文博非遗、移动多媒体等方面搭建应用场景,围绕内容创作、设计制作、展示传播、信息服务、消费体验等关键环节,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超高清视频、5G、VR等技术应用,进一步挖潜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大运河、瘦西湖、影视基地等文旅资源,促进传统文旅产业数字化升级,培育新型文旅业态和消费模式。

(五)智慧城市。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超高清视频等技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布局建设集智慧照明、交通管理、环境监测、视频监控、信息推送、充电管理、通信基站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灯杆。通过人工智能图像识别、低功耗物联网终端、数字孪生等技术应用,建立由公共设施安全监管、建筑垃圾监管、人员流动监测、行政执法监督等子系统构成的城市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实现执行层任务精准研判、智能分配。加快拓展数字古城、数字环卫、智慧隧道、智慧机场、智慧车站、智慧公园、智慧社区、智慧停车、智慧洗车等应用场景。

(六)未来产业。围绕氢能、新型储能、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前沿新材料、元宇宙、零碳负碳等未来产业,支持国资企业、高校院所建设验证场景,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支持建设开放综合性和行业类融合应用场景,以场景应用推进技术产品定型、用户群体培育、市场需求挖掘,加速产业化进程。推动产业跨界融合示范,支持运用未来产业前沿技术赋能农业、制造业、商务、能源、交通、建筑、教育、康养、文旅、家政服务等行业。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挖掘发布城市机会清单。国资企业围绕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的职责,主动释放应用场景。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主动谋划,在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卫生健康、文化教育、商贸消费、生态环境、环卫管理、综合能源利用、社区嵌入式服务等领域,深入挖掘在推进、拟推进的公共服务、重点工程等方面的应用需求,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在重大工程(项目)中示范应用。建立应用场景定期更新发布机制,全市每年发布应用场景建设需求不少于50个。〔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委〕

(二)打造更多智能制造应用场景。结合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加速工业互联网技术应用示范,推进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为核心的智能制造应用场景落地。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集技术研发、中试验证、工业应用于一体的开放型智能制造模式工厂,为集成设计、关键岗位机器人集成、数控机床及软件服务等智能制造技术提供应用场景。到2025年,力争累计创建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标杆工厂)30家、省级以上示范智能车间(工厂)120家。(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三)建立高频高效供需对接机制。借助相关行业协会、公共服务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向全市征集企业战略性新兴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三首”(首台(套)重大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优质产品。深化“揭榜挂帅”助企行动内涵,张榜各类场景需求,组织竞榜、奖榜,推动场景落地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及国资平台,常态化举办场景沙龙、论证会、对接会等主题活动,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国资委)

(四)大力支持新产品推广应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优质科技型企业申报国家和省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重点产品和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推荐获批企业(产品)进入行业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探索开展创新产品推广应用保险补偿。到2025年,新增列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导向计划100项、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100项。(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扬州分局)

(五)试点建设应用场景示范区。在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科技产业综合体等区域试点建设一批应用场景示范区(试验区),主要围绕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零碳园区等技术布局,长期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集中展示和真实场景的应用示范条件。重点支持园区开放智能机器人、数字安防、智慧照明、节能减碳、数字孪生、云招商等智能技术的应用场景,引导园区内企业运用数字新技术,实现生产设备的互联互通,推动园区建设集成应用场景,为重大技术成果在先进制造业领域的应用形成示范。〔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

(六)支持数字技术发展赋能新场景。加大数字技术领域重大科创平台、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招引培育力度,支持围绕人工智能、网络协同制造、大数据、云计算、生物技术、区块链等硬核技术和接口标准,开展市场化应用攻关,为场景突破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引导培育本土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向数商转型,大力招引数据资源服务、数据资产评估、数据合规咨询、数据开发等“数据服务商”,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在线经济等新兴服务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数据局、大数据集团;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管理。各地各部门细化场景组织流程,定期发布应用场景需求,推动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每季度收集相关情况,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或纳入科技创新例会议题),加强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场景招商功能,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场景建设。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市创新联合体专项、“揭榜挂帅”专项等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探索布局概念验证中心,聚力解决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重大场景技术需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策功能,加大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强部门协同,根据列省重点推广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国家专精特新企业、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市创新50强企业等认定情况,探索会商建立新技术新产品和优质企业“白名单”,供场景开放单位参考。

(三)强化宣传推广。利用政府网站、新闻报纸、新媒体等,大力推动新场景建设相关信息传播,有效引导社会主体关注、支持并参与新场景建设。规范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和传递应用场景征集、规划、建设等专项工作信息。树标立范,遴选应用场景建设典型案例,总结梳理可复制推广的路径和机制,积极申报国家相关部委应用示范场景,争取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