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有效缓解停车矛盾,促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根据《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和《湖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政办发〔2017〕7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湖州市中心城区停车收费区域优化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道路泊位核心区:劳动路—连家巷路—塔下街—环城北路—北街—东街—月河街—所前街—所前西街—环城西路—红旗路以内(含)区域道路泊位。
一类区:凤凰路—白鱼潭路—外环北路—外环东路—环城南路—杭长桥中路—杭长桥北路以内(含)区域及南太湖新区滨湖街道渔人码头周边区域。
二类区:三环西路—同心路—弁山大道—黄龙洞路—太湖路—鸭梅港大桥—太湖—迎宾大道—大钱港—二环北路—三环东路—长湖申线—杭长桥南路所围合成区域(不含道路泊位核心区及一类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湖州市中心城区停车收费区域划分优化调整后范围示意图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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