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溧水乡村振兴|创新综合社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富民增收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24-08-03 浏览量:14

南京市溧水区是典型的低山丘陵地区,农业资源禀赋突出。近年来,溧水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富民增收,在2023年度江苏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获县(市、涉农区)第一等次首位,至此已连续四年获全省综合第一等次。近期我们发布系列解读稿件,展现溧水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引领乡村振兴的新面貌。

  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是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路径。近年来,溧水以农民合作社综合社为切入点,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广大农户成为综合社合作主体,让村干部成为骨干力量,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带动富民增收。

  芝山村位于溧水晶桥镇东南部,2019年,芝山村党总支成立了农民合作社综合社——南京石燕股份农村合作社(以下简称“综合社”),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党支部领办,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依托,构建服务全村的农民互助合作综合体。

  综合社实行股份制,采取“支部+合作社+农户”规模化特色经营方式,让全体村民成为“股东”。“综合社由合作社和村联委两套班子管理,老百姓先是以土地入股,由我们进行集约化经营,我作为支部代表担任社长,成员是全体村民,村委会对综合社百分百控股。”芝山村书记、综合社社长李其军说。

  据了解,芝山村原先只是把集体资产存放在经济股份合作社,合作社并无实际成员,难以实现资产增值。现在芝山村顺应“搞活实体经济”要求成立综合社,集体资产直接下放到综合社,由综合社下设的公司运营产生收益,再分配给村民。近年来,综合社实施规模化经营,逐步盘活了荒山、水塘、民房等闲置资源。发展至今,已有45位固定管理人员,下设6家实体公司,包括建筑、销售、旅游、建材、水泥、养殖场,其中两家公司已上市,有效带动了芝山村农业增效、村民增收。

  以综合社下设的销售公司为例,公司涉及种植、加工、餐饮、销售等生产环节。综合社目前流转土地5000多亩,交由公司运营,用于种植水稻、小麦、水果、茶叶等芝山村特色农作物,并加工形成富硒大米、米酒、茶叶等特色农产品进行销售,一年可为综合社带来3000万元左右的经营收入,预计售后利润在500万元以上。

  据介绍,综合社的经营收入按比例上缴,对村民实行“保底分红,盈利共享”。“我们以土地入股后,每年除了能拿到每亩700元的土地租金外,还有200元的社员固定分红,还会有一些劳务收入。”芝山村村民芮茂信说。

  “以前我们召集一个会议,基本上人都到不齐,因为村民大多在外务工,就算回来参加很快就会再出去。”李其军说,“现在村民都纳入了综合社,既有保底分红,又可以通过劳动提高收入,大大提高了村民积极性,留在村里的年轻人越来越多。”

  综合社成立以前,芝山村每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9000元左右,现在已经达到34000元左右。2023年综合社带动村民用工约360人、15000多人次,实现村民务工及分红收入约800万元,照顾困难群众支出近20万元。

  芝山村集体经济和村民收入提升的背后,也离不开当地对特色资源的充分挖掘利用。

  综合社建成后,李其军邀请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潘根兴教授团队实地考察,发现当地拥有优质的富硒资源,双方便合作打造集旅游观光、餐饮民宿、果蔬采摘和农事体验于一体的多功能“富硒生态”产业园。目前,园区已种植绿色富硒大米1500多亩、特色优质富硒水果700多亩、富硒茶200亩、富硒蔬菜30亩,配套有餐饮、民宿、酒窖、瓷窑、油坊、蜂场等旅游业态,年接待游客30多万人次,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此外,综合社还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以非遗文化雨花茶为抓手,在富硒生态园内的生态林地种下优质茶树,年亩均效益达15000元以上,同时发展集茶旅游、茶文化、茶农事为一体的多元旅游业态,最大化发挥土地效益。

  2022年芝山村入选江苏省“共同富裕百村实践”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引领共同富裕示范村十佳案例。在溧水,像芝山村这样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例子还有很多。近年来,溧水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围绕创新农村合作社经营方式,明确增收目标路径,进一步健全持续增收体制机制。

  “接下来,溧水将积极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和市场经济融合发展的路径,重点实施村集体领办实体机制,鼓励村集体领办创办生产类、服务类、资源类等各类农民合作社,组建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推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提升村级组织自我‘造血’功能,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小农户共同发展。”溧水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张春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