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为住宅小区停车立规矩

来源:金华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13

网上有人吐槽:“最难的回家路,莫过于到家门口却停不了车,四处兜圈找车位,结果还因抢车位与人发生争执。”

近年来,金华机动车数量大幅增长,住宅小区内车位供需失衡带来的矛盾日益突出。回家停车基本靠抢,“两只后轮停在路边,两只前轮压上绿化带”,停车难、停车乱成为当下民生的一大痛点和难点。

11月15日市建设局出台《金华市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指导意见》,将于12月16日正式实施。“当前金华正在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对小区的停车乱象必须加以约束和规范,希望该意见的实施能进一步规范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让居民回家停车少些矛盾、多些和谐。”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

停车好不好 物管要尽职

从市区情况看,小区停车泊位大致有三类:一是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库);二是按规定允许用作停车的防空地下室;三是利用小区道路或其他公用部位增设的公共停车泊位。

指导意见将这三类泊位纳入规范停车管理范畴,明确日常停车管理的职责。其中,住宅小区有专业物业服务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自行管理的由业委会负责;既无专业物业服务又未成立业委会的,则由社区负责。

为确保小区内车位物尽其用,意见规定车位首先应满足本小区业主的私家车小型汽车停放。已购买车位(库)的业主应将车辆停放在自己的车位(库)内,不应占用公用停车位。未出售的封闭式独立车库应优先用于出租,建设单位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出租。

同时,小区内车位禁止擅自停放大型车辆,抢占本已紧张的车位资源。小区停车位只有在有空余的前提下,才可以临时供小区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对居民反响最大的擅自乱停车现象,指导意见给出了两条应对措施。一是通过电话告知、张贴温馨提示单等方式劝阻劝离;影响小区道路畅通或安全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停车管理服务合同、管理规约,以及业主大会决议、业委会决定等进行应急处理。

金华物业主管部门表示,指导意见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停车管理制度、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以及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切实担负起对小区泊位管理和服务的职责。

公用泊车位 提高周转率

利用价格杠杆,实行有偿使用,规范停车行为,是目前不少住宅小区对公共停车位管理的通行做法。公共停车位是公共资源,其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通过收费这一价格杠杆,还可以推动车位高效利用,大大提高周转率。

《金华市物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车辆停放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停车管理制度由业主大会制定,如决定收费的,应确定收费标准。

为此,指导意见鼓励小区通过科学管理、停车收费价格杠杆等,提高租赁车位的使用效率;鼓励设置车牌自动识别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提高车辆进出效率。

不过,需要物业服务企业注意的是,利用小区道路增设的停车位,明确禁止加装停车锁,或设置其他障碍设施。该规定也是为了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避免车位被不合理占用和闲置。

同时,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应当遵循“车位(库)充分利用”“先地下、后地面”“租赁车位使用效率优先”等原则,使小区停车管理高效规范,为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据悉,非封闭式小区和开放的住宅楼可采取相关交通管制措施,具备停车收费条件的,也可参照该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