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来源:亳州市 发布时间:2020-09-15 浏览量:14

强化公立医院引领带动作用,完善多元办医格局;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医院可以探索年薪制和协议薪酬;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加强对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盈利率的管控……日前,《亳州市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发布,要求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奠定坚实基础。

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落实党委和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注重健康公平,增强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满足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发挥各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保障医疗安全。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查房、分级护理、手术分级管理、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临床用血安全等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技术的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

公立医院作为预算单位,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要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三级医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进入医院领导班子、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其他有条件的医院结合实际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公立医院内部监督和考核。

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与医保、预算管理、价格管理等系统有效对接。推动医院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实现区域信息系统互联互通,2020年前市人民医院通过互联互通等级评测。强化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管理,完善患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

全面落实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进、不断完善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

提高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

贯彻落实《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按照有关规定,医院可以探索实行目标年薪制和协议薪酬。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按照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办院理念,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恪守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形成良好医德医风。开展“十佳医生十佳护士”“特色文化医院(科室)”评选活动。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尊重医务人员劳动成果和辛勤付出,组织好“医师节”“护士节”纪念活动,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建设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医务人员队伍,塑造行业清风正气。

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医院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召开讨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推进院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建立医院各类人才培养规划,加强人才梯队建设。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做好医学生培养工作。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得少于1年。城市大医院要积极为基层和贫困地区培养人才。

加强医疗行业监管

明确政府对医院的监管职能。落实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依托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市级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平台,全面实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记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以及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扣等行为的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形成全行业、多元化的长效监管机制。

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乱收费、不良执业等行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严重违反行风建设的行为,要建立问责机制。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准入和退出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严禁举债建设和豪华装修,按规划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对超出规模标准的要逐步压缩床位。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10%。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审计监督。

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社会办医院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院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的监管,加强对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盈利率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