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智库报告

探索实现2050年气候中和的途径

来源:PBL 荷兰环境评估机构 发布时间:2024-07-17 浏览量:14

为了在 2050 年之前实现气候中和,需要在电力和供暖以及燃料和原材料的生产和使用方面进行重大变革。更具体地说,这意味着节省更多的能源,并通过太阳能、风能和核能等无二氧化碳的来源生产更多的电力。这项研究题为“探索实现 2050 年气候中和的途径”,特别探讨了 2030 年之后的时期。我们将“气候中和”一词定义为荷兰的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其中还包括荷兰境内为国际航空和航运消耗的船用燃料。2050 年的残余温室气体排放量将被荷兰境内的负排放所抵消。

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两者兼而有之

必须大规模部署来自无 CO2 来源的电力,以取代化石燃料。需要增加对当地热源的使用。此外,可持续生物资源和绿色氢也应该得到有效和大规模的部署。

必须提高CO2捕集与封存(CCS)的能力,并加以更广泛地利用。此外,农业和农村地区也需要做出改变。这不是非此即彼的情况,而是两者兼而有之的情况;排除或严重限制任何这些减排方案将使到2050年实现气候中和的成本更高,甚至不可能。

前提和范围

这项分析的前提是在2030-2050年期间以最低的国家成本(从国家角度来看,直接财务成本和收益的平衡)塑造实现气候中和的途径。出于本研究的目的,我们假设经济结构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根本性变化。但是,我们确实考虑了向气候中性社会过渡直接导致的变化,例如燃料生产的变化。

能源、金钱和减少温室气体在向气候中和的过渡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他方面也是如此,包括稀缺空间的使用、关键原材料的可用性和使用、劳动力的可用性、利益和负担的分配,以及消费者、企业的行为、 和政府。虽然本研究没有广泛涉及这些内容,但本报告仍然可以为深入研究这些主题的未来研究奠定基础。

附件:pbl-2024-exploration-of-pathways-towards-climate-neutrality-2050_553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