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智库报告

加强私营部门在气候能源政策中的作用,以实现印度尼西亚 NDC 目标

来源:气候战略 发布时间:2022-10-22 浏览量:11

印度尼西亚政府 (GoI) 于 2021 年 7 月提交了更新的国家自主贡献 (NDC),并编制了低碳和气候适应力长期战略 (LTS-LCCR),作为到 2060 年或更早实现净零排放的承诺。然而,更新后的 NDC 并没有增加其气候减缓目标,仅反映了超越现有 NDC 的进展和适应战略中的一系列新活动。通过其 NDC,印度尼西亚自愿承诺到 2030 年,与正常业务 (BAU) 情景相比,印度尼西亚将自行努力减少 29% 的温室气体 (GHG) 排放量,并在国际支持下减少高达 41%。根据 2021 年气候透明度报告 (IESR, 2021a),印度尼西亚的排放量(不包括土地使用排放)在 1990 年至 2018 年期间增加了 157%,达到 947 公吨二氧化碳当量。按类别划分,增长主要是由于与能源相关的排放。在印度尼西亚,能源部门是仅次于 FOLU 部门的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部门,2019 年占总排放量的 34%。如果印度尼西亚不进行脱碳努力,预计到 2030 年,能源部门的排放量将成为最大的排放国,而 FOLU 部门将逐渐减少(IESR,2021b;MoEF,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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