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质量强国建设,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在质量和标准化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效益效率,加快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竞争合作新优势,实现质量更好、效益更高、竞争力更强、影响力更大的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升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
(一)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中央企业要把质量工作纳入发展战略,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经营目标,加强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质量管理,创新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工具,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提质增效,率先探索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质量管理能力升级路径。深化质量管理体系、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运用,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成熟度。广泛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现场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进一步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塑造优秀质量文化,带动全员质量意识和素质提升,营造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提高质量技术创新能力。中央企业要加大质量创新投入,强化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发布创新,加强质量领域基础性、原创性研究,突破一批质量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重大颠覆性技术,引领全产业链质量水平提升。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质量管理深度融合,大幅提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等质量管理全过程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速质量管理数字化应用场景创新。
(三)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支持中央企业牵头创建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基地,积极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机构,为产业集群、产业链质量升级提供策划、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一站式”服务。中央企业要围绕集成服务基地建设,创新提出质量基础设施全链条技术方案,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产业价值链深度融合,在若干重点领域和典型场景牵引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协同创新和集成示范。
(四)强化质量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中央企业要积极参与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和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鼓励中央企业加强质量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深入推进质量设计、试验检测、可靠性工程等先进质量技术的研发应用。
二、推动标准化和科技创新协调互动
(五)加强创新技术领域标准研制。中央企业要加强各级各类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推广,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融入标准,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支持中央企业牵头开展新兴产业、先导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助推产业优化升级。
(六)推进技术、专利和标准联动创新。中央企业在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过程中,要持续完善企业技术标准体系,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机制,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原创技术成果转化为标准,推动高水平企业标准向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转化。支持中央企业在推进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探索开展标准数字化应用和服务。
(七)推动产学研用标准联合创新。支持中央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加强基础共性类标准研制和应用,全面提升重点领域上中下游产业标准的协同性和配套性。支持中央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进一步提高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在中央企业建设一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央企业要发挥好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标准技术、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标准样品等资源有效整合和综合利用。
(八)积极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鼓励中央企业深度参与国际、区域标准组织和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活动。支持中央企业协同全球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共同制定国际标准。支持中央企业依托“一带一路”重点工程项目等,率先开展中国标准海外应用试点建设。支持中央企业开展标准互认,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
三、打造品质卓越的世界一流品牌
(九)实施企业质量品牌战略。中央企业要树立以质量、创新为核心的品牌理念,大力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加快建立全面品牌管理体系,营造品牌建设良好环境,深化品牌设计、市场推广、品牌维护等能力建设,加大品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提高品牌全生命周期管理运营能力。对标世界一流,持续提高品牌国际经营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积极参与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制定。
(十)开展中国精品培育行动。中央企业要积极参与中国精品培育行动,围绕打造优质产品和服务,引领塑造一批设计精良、生产精细、服务精心的消费品品牌,率先培育一批专业度高、覆盖面广、放心安全的服务精品。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工程机械等领域中央企业要加快推进全球化布局和国际化经营,向全球市场提供更多优质产品。
(十一)加强企业品牌保护和**。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仿冒、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为优质品牌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知识产权的授权使用管理,积极应对商标恶意抢注、异议、撤销等行为,着力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加大品牌保护和主动**力度。
四、积极履行高标准社会责任
(十二)进一步提高履责水平。中央企业要主动贯彻社会责任国际通用准则和国内先进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中央企业探索开展社会责任综合贯标工作。不断强化“本质责任”,努力提供更多安全、充足、可靠的优质供给和精准、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以优质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格执行合规管理、反贿赂、反舞弊控制、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举报调查等领域相关法规标准。
(十三)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中央企业要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国内、国际标准制定,积极提升碳达峰碳中和标准水平,严格执行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要求。鼓励中央企业参与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牵头制定推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领域标准,促进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和创新应用。
(十四)筑牢企业风险防控和安全基石。中央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信息披露制度,深入实施质量承诺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机制,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管控。持续推进特种设备领域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依法合规。支持中央企业构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完善质量安全追溯标准。
五、强化组织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本企业落实落地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重质量、重标准、重安全意识,亲自过问部署相关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要明确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工作体系,不断完善质量与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
(十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中央企业要将质量和标准化内容纳入企业全员教育培训体系。构建多层次质量和标准化专业人员课程体系,造就一支熟练掌握质量标准规则、精通专业技术的企业人才队伍。
(十七)加大激励力度。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对标准制定和发布给予加分奖励。对在质量和标准化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中央企业,支持参与国家级奖励项目评选表彰。中央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和标准化工作激励机制,探索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