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琵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勺嘴鹬(世界濒危鸟类)
——写在我市开展全国第35个“爱鸟周”活动之际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春天是万物复苏、繁育生长的时节,对于鱼儿是这样,对于鸟儿亦是如此。因此,古人的这句诗,实在是贴近生活和生命的格物致知。
1981年,国务院批准了林业部等8个部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侯鸟保护协定的请示》,并下发文件,决定从1982年春开始开展全国性的“爱鸟周”活动。鸟鸣啁啾之间,今年迎来了第35个“爱鸟周”。
我省的“爱鸟周”时间定在每年4月的第二周,今年的主题是——依法保护鸟类,建设美丽浙江。
绍兴为山地丘陵面积广大地区,绍兴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近年来特别在鸟类保护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对栖息地开展巡护活动、严厉打击猎捕等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市民群众爱鸟、护鸟意识正在不断提升,越来越多“大自然的精灵”正在绍兴安家落户,繁衍,自在飞翔。
仙八色鸫(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全市鸟类达到317种
地理上处于浙西、浙东山地丘陵和浙北平原三大地貌单元的交接地带,地貌类别丰富,气候上处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多雨,如此多样的自然环境和温湿的气候,为绍兴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创造了条件。
我市境内动植物种类繁多。植物,除了有国家一级保护的红豆杉外,还有国家二级保护的小勾儿茶、香榧、七子花等;动物,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有梅花鹿、白颈长尾雉等,国家二级保护的有藏酋猴、鬣羚、松雀鹰、蛇雕等。
特别是鸟类,随着社会的发展,野生鸟类保护越来越受到政府、百姓的重视,我市发现的鸟类种类也越来越多。2012年,我市首次开展鸟类资源专项调查,科学观测到261种鸟类;同年,成立“绍兴市野鸟会”,经常性开展鸟类资源的探访和拍摄。在三年多时间的调查中,共发现50多种绍兴市鸟类新记录,使全市记录到的鸟类种类达到317种。
这里面大约一半是候鸟,绍兴正在成为迁徙候鸟“远方的家”。
候鸟迁徙分冬春两种,冬季迁徙一般从每年10月开始到第二年的2~3月,候鸟由北方飞往南方。作为沿海迁徙线上的重要一站,其中一部分候鸟会在绍兴停留,另外的则继续南飞到更暖和的地方。春季迁徙一般从每年2月到4~5月,夏候鸟从南方往北迁徙,其中一部分也会在绍兴停留繁殖,直到进入冬季时再折返南方。市森林公安局相关人士介绍,我市主要的迁徙区域是上虞区的滨海湿地。2015年全市新发现鸟类13种,其中除了一种属于留鸟外,其余都是迁徙鸟。
“新发现的这12种候鸟都是在绍兴栖息、觅食时被绍兴市野鸟会会员及其他摄影爱好者拍摄记录到的。其中6种水鸟就是在上虞滨海湿地被发现的,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遗鸥,还有世界级濒危鸟类勺嘴鹬。另外6种通过森林迁徙的林鸟中,也包括了重量级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仙八色鸫。”在市森林公安局林政资源管理处工作人员、市野鸟会秘书长赵锷看来,这些野生珍贵鸟类在绍兴出现,是非常难得的。“至少说明绍兴的环境正在不断改善,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社会人文环境。”
据了解,我市各级林业部门十分注重鸟类保护的宣传,不但通过“爱鸟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载体,积极宣传、科普野生鸟类知识,提高民众保护野生鸟类的意识,还特别注意为迁徙鸟类“保驾护航”。市林业局在每年的迁徙季节,都会联系社会组织及大学生爱鸟护鸟志愿队定期在滨海湿地开展巡护活动,确保候鸟顺利迁飞。
此外,作为民间组织的绍兴市野鸟会,也在其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如协助林业部门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同时广大会员利用业余时间不辞辛苦拍摄了大量用于科普宣传的鸟类图片,并面向普通市民举办爱鸟、护鸟、摄鸟的科普讲座。
白枕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本版撰文
周国勇
图片
赵锷
等
版式
王琨杰
上虞滨海湿地栖息的候鸟
打击非法猎捕鸟类的违法犯罪行为
铁拳打击非法猎捕
在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科普之外,依法打击各类涉鸟违法犯罪活动,也可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爱护、珍惜野生鸟类——这些“大自然的精灵”。在这方面,我市同样取得了重大突破。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通过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重拳严厉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在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的部署下,上虞区农林渔牧局及该区森林公安局强化了对毗邻杭州湾的上虞滨海湿地的日常巡逻检查,尤其在鸟类迁徙季节,组织力量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重点是对采用网捕、投毒、电击等手段对滨海湿地雁鸭类水鸟(如小天鹅、鸿雁等)进行猎捕的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抓捕处理。
市野鸟会遍布全市各地的广大会员,在平时“上山下乡”调查拍摄的过程中,也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蛛丝马迹”,第一时间进行报案,成为我市森林警方最热诚的“眼线”、“暗哨”。
一些大要案的陆续侦破,则更是在心理上压制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起到了强大震慑作用。
2012年5月2日,市森林公安局根据前期排摸,获悉一批盗猎野生鸟类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当天将途经袍江大桥后,经布控并在袍江交警、市木材巡查大队的协作下,成功在袍江大桥查获盗猎嫌疑人员6个,查扣野生鸟类死体2300余只,涉案价值3万余元。
2014年10月27日,绍兴籍张某在绍兴高新区某小区内非法出售野鸟时,被市森林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查扣野生鸟类1000余只。民警“按图索骥”,很快抓获了张某的上线、贵州籍犯罪嫌疑人兰某。
原来,兰某知悉猎捕鸟类出售能获得不少收入,遂萌生了捕鸟谋利的歹念,在诸暨市王家井镇某农田里,利用布设粘网张网捕鸟的方式大肆猎捕野生鸟类,之后陆续运输携带至绍兴市区,以每只1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绍兴籍犯罪嫌疑人张某。
经鉴定,这些野生鸟类均为雀形目鸟类,属国家保护的“三有”(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以及浙江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不久后,涉嫌非法猎捕、收购野生鸟类的犯罪嫌疑人兰某、张某被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非法狩猎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批准逮捕。该案也成为全省第一起犯罪嫌疑人因非法收购省级保护野生鸟类而被刑事逮捕的案件。
“因为各种原因,加上滨海湿地等本身管理建设较为滞后,社会上还是有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想打候鸟等野生鸟类的主意,特别是在集中迁飞时节。因此,我们将在完善相关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收集梳理线索,强化执法力量,加大巡逻侦察力度,对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市森林公安局局长章忠权表示,广大市民如有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也请及时制止并第一时间向林业部门举报。有小孩的家庭希望家长加强教育和引导,让孩子们从小树立爱护鸟类、爱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