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工作名称
目标要求经济发展
1
有效投资工作
完成有效投资绝对额146亿元,增速达到10%以上。31个重点项目,当年投资46.21亿元,开工率达到90%以上。
2
开展招商引资
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其中:实到外资1550万美元。
3
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发展
协同推进全市游,优化绍兴古城、会稽山等旅游功能区布局。制定《越城区“十三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区、镇街二级重点文产项目和企业库。进一步推进金德隆文化创意园,颐高科创中心、区科创园建设。
4
特色小镇建设
加快推进黄酒特色小镇(省级)建设;启动官渡创意小镇(市级)建设;启动湿地风情小镇(市级)建设,全面完成年度建设计划。
5
强化人才引育
全面启动实施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完善人才政策,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创业创新服务,完成市下达的人才工作目标任务。
6
培育小微企业
加强七大重点行业小微企业及“个转企”的培育和发展,参加科技、金融对接企业数70家,省著名商标1件,培育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各1家,组织小微企业专场培训。生态环境
7
深化“五水共治”
实辖区达到省“清三河”达标区创建标准。完成10个非规划保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完成清淤170万立方米;深化“水岸共治、还岸于绿”工作。
8
推进大气治理
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和PM2.5数值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完成10家企业VOCs污染整治;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率先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及国企黄标车淘汰工作,全面淘汰黄标车。继续深化“低小散”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全部关停涉污“低小散”企业。造林更新100亩。
9
无违建创建
开展“路边河岸违建专项整治”、农村非法“一户多宅”专项整治、城镇建成区违建专项整治、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建专项整治。按要求完成拆后建设项目,拆后土地利用率达70%以上。五分之四以上镇(街道)建立健全基层违法建设“六化”长效防控机制。达到“基本无违建县(市、区)”标准。
10
加强城市建设
推进迎恩门风情水街建设,完成工程进度50%,其中:水街4个区块主体工程结顶、2个区块的地下室桩基完工。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完成拆迁49.5万平方米(其中镜湖新区为39.5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安置小区66.4万平方米(其中镜湖新区为51.4万平方米),完成投资8.5亿元(其中镜湖新区为3.3亿元)。积极推进旧住宅小区改造,完成改造19万平方米。
11
美丽乡村建设
启动1条美丽乡村景观线建设。开展美丽乡村示范镇街、农村垃圾减量化试点村等项目建设。完成东浦村的示范村建设任务。消除村集体“并村不并账”现象。公共服务
12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负责新建32省道改建越城段;按要求完成杭绍台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做好市政府下达的绍兴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相关工作。镜湖新区横湖路一期、兴越路西延伸(镜水路至大越路)完工;按要求做好环城西路(凤林路-洋江路)、文渊路南延工程建设。
13
住房保障建设
全面完成D级危房治理改造工作,确保不发生危害事件。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2013年底前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分配率不低于90%。完成房地产有效投资和商品房销售年度任务;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住房消费,力争去库存周期控制在24个月以下。
14
推进教育发展
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区建设,做好创建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工作。抓好投资2.2亿元的学校建设项目,其中迪荡小学等2所学校竣工开学,青甸湖小学等3所学校主体结顶,绍兴鉴桥国际学校开工建设,新开办幼儿园6所。
15
智慧养老服务
实现全区社区(村)照料中心全覆盖,各镇街建成2个示范照料中心,全区新建2个投资200万元的照料中心。96345有效承接一键通生活服务和养老服务券使用监督。
16
卫生创建工作
积极争建1个省级卫生镇(街)。启动建设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址区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
17
推进三区融合
完成“三区融合”相关工作清单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
18
古城慢行网
完成连通道E片区(大乘弄、元培路)、F片区(大池弄、姜家园、花园路、马元弄、木材市场路),并统一设置标志、标识牌(内容包含路面铺装改造、路灯安装、信号灯设置、沿线环境整治以及部分连通需要的拆迁);书圣故里建立慢行指引信息平台,在主要路口设置电子查询台。
19
书圣故里建设
做好王羲之故宅恢复工作;推进书圣故里汽运地块等地块招商和利用。
20
文化阵地建设
建立完善农村文化礼堂和社区文化家园,抓好16个网上文化礼堂和8个最美广场(公园、街巷)建设。
21
事权承接工作
全面完成市级部门下放事权的承接工作。社会治理
22
全面深化改革
实施县域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总体方案。全面掌握、协调服务面上的改革尤其是各类试点工作,确保年度改革任务顺利完成。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完成综合执法局组建任务,探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并投入运行。
23
G20峰会和平安建设
做好G20峰会期间维稳安保工作。深化“枫桥式”镇街道创建活动,提升创建实效,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全面开展平安志愿者培育工作,抓好平安创建工作,确保
“十一连冠”,创“十二连冠”。
24
深化文明创建
制定文明城市建设三年工作纲要,做好各级复评检查迎检工作,实现文明城市管理常态化。
25
开展交通治理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交通治堵相关工作,重点抓好旧住宅小区停车位改造等工作,新增停车位500个;对货运车辆违法运输行为管理达到道路全覆盖、区域全覆盖、内容全覆盖、领域全覆盖,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内。
26
加强城市管理
完成智慧城管二期建设,城管通终端实现全覆盖。优化智慧城管运行体系。开展城市管理特色街创建、早餐摊入室、主次干道“齐门经营”、二环线内洗车行业污水入网和防盗窗集中加工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实施餐饮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的餐饮垃圾专项收运处置,扩建升级越城区厨余垃圾应急处置设施。党的建设
27
党风廉政建设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健全“一竿子到底”的责任传导和主抓直管机制。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正风肃纪。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保护干事创业,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落实“一意见两办法”,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督查推动。严格问责追责,实施“一案双查”。切实整改省委巡视、市委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推动“三转”。
28
意识形态工作
党委(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责任,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检查、报告、考核等制度。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29
基层组织建设
高标准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看齐意识。精心组织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从严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干部工作各项规定,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在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敢动真格。抓好基层治理大提升行动,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面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深化“民情通”工作,落实保障基层组织工作经费,着眼村级组织换届抓好薄弱村、后进村整转,促进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
30
统战武装工作
按要求做好统一战线和武装工作。自选工作
由各地自行申报2~3个当年新增或新建成的重大产业项目和最具年度特色的亮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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