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大环保事件

作者:绍兴日报来源:绍兴日报发布时间:2022-01-01 浏览量:25

-->

环保部陈吉宁部长充分肯定绍兴环保工作

2015年6月25日,国家环境保护部陈吉宁部长率污防、总量、监测等主要司处长10余人赴绍兴调研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创新机制工作。熊建平副省长,俞志宏市长、冯建荣副市长陪同调研。环保部调研组先后实地考察了我市的印染企业生产经营、分质排放改造工程和印染企业治污设施中控监管平台等环境管理情况,并听取了何伟仕局长关于全市环保工作的情况汇报。陈吉宁部长对我市积极创新环保工作机制,采取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等有效抓手倒逼企业转变生产方式,深入推进环境治理,持续提升环境质量等先创性、探索性做法表示了充分肯定,要求各级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学深吃透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阐述,进一步落实主任责任,以创新为突破口,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打好环境保护这场攻坚战。

全市公众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持续提升

围绕“誓夺大禹鼎”、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群众满意度三大目标,2015年以来我市环保部门积极创新污染防治和监测监管工作思路,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水、气污染的综合治理工作,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在水环境质量方面,省对市考核的水质交接断面达标率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85个考核断面,Ⅰ~Ⅲ类的断面数增加19个,Ⅳ类的断面数减少6个,Ⅴ类的断面数减少7个,劣Ⅴ类的断面数减少6个。达标断面数增加17个,断面达标率同比升高20%。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9.5%,同比提高7.7%。PM2.5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在省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对“2015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中,我市得分为70.04分,同比提升21.32%,较全省平均提升率高了5.96%。

打造全省环保“最严执法、最优服务”城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市环保部门提出打造全省环保“最严执法、最优服务”城市,执法方面以“越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为载体,强化基层治理,落实保障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了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环境质量保障等重大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全年立案1534起,处罚金额达5986万元,移送刑事案件31起42人,行政拘留案件44起52人,实现处罚金额总量全省第一,大气类案件数量全省第一,办理了全国第一例环境信息未公开案件和全省第一例按日计罚案。服务方面主要围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群众满意度提升等主要内容,着力打造一流干部队伍,加快建设优质服务型环保,从而实现行风评议等工作的不断提升进位。

承接环保“大数据”与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国家级试点

鉴于我市在环保信息化建设和环境污染损害评估等方面不断创新,成效明显,环保部将环保大数据和环境污染损害评估的国家级试点安排在绍兴进行。环保“大数据”主要是解决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孤岛”现象,把环境数据有效转化为可用信息资源,主要以环境信息标准“一证式”管理为核心,以环境监管业务“一平台”为工具,实现环境决策“一张图”分析和环境对外“一门户”展示。环境污染损害评估主要是为切实解决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中“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突出问题,建立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内容和方法,构建评估技术体系。目前我市已探索完成环境损害鉴定评估4例、法院委托的环境类民事司法鉴定1例,为环保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经验。

全面启动“十三五”环保系列规划编制

“十三五”时期,是绍兴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决胜期,也是建设绿色绍兴、美丽绍兴的关键期。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和《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环保部门全面启动“十三五”环保系列规划编制。系列规划编制工作坚持以重大问题和长远需求为导向,注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科技手段,重点围绕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业污染整治、农业污染防治、城乡环境整治、管理能力建设“五大工程”,全面打响治水、治气、治土和保障辐射安全“四大战役”,努力实现生态保护水平、污染防治效果和环境管理能力的“三大提升”,确保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性好转,力争到2020年,全市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形成生态文明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新格局。

牵头完成“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整治工作

“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整治工作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形象、加强作风建设的“一把手”工程。在时间紧、任务重,省定点位数位居全省第二的情况下,市环保局根据上级总体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牵头任务,从强组织、建机制、明责任等基础性工作做起,不折不扣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第一时间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绍兴市“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及时构建起分级督查、质量保障和长效管理等工作机制,建立市、县、乡镇三级“路长制”、“段长制”,有力确保工作进度。提前完成省里明确的486个点位、2225个自查点位的整治任务,工作质量和进度均位居全省前列,市分管领导在全省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

全省率先出台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十二条”

为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2015年8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十二条》(以下简称“十二条”),主要内容是在加强监管执法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环保社会征信体系,引导培养企业社会责任感。“十二条”从环境准入-污染治理-信息公开-厂群关系等环节明确了企业应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对每条内容都进行详细解读,并且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目前,全市已有600多家市控以上重点企业完成“十二条”上墙公示。通过对“十二条”的广泛宣传和上墙公示,使得企业环境保护的责任义务更加清晰,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自律意识得到有效强化,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的公众意识不断增强,有力推动了企业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依法达标排放,防止污染和危害。

顺利完成分质提标集中预处理工程

为确保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我市在全面调研和多轮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结合绍兴实际,在全国率先独创性提出了纺织染整工业污水分质提标和印染废水集中预处理工作方案,并成为国家环保部同意作为唯一可以先行试点地区。分质提标集中预处理既是事关“十二五”期间我市污染减排最终成效的决定性工程,也是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基础性项目,可以有效倒逼现有印染企业加快集聚搬迁和转型升级,实现环境效应和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有效节约土地指标和社会投资。工程自2014年初开工建设以来,累计投入20多亿元,如期完成越城区和柯桥区的污水收集管网分离改造、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单元分离和深度处理改造、江滨污水厂集中预处理和深度处理改造等各项主体工程建设,并做好了全负荷试运行的各项准备。

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市场化运作

我市自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以来,积极探索实践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创新改革,取得了良好成效。挂牌成立绍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并建立了排污权淘宝网拍卖模式,实现“零佣金竞价”,更好的实现了市场对环境容量资源的二次分配,对倒逼企业转型升级起到了良好的助推作用。截止目前,累计完成交易905笔,交易额为2.28亿元,其中通过淘宝平台成功交易9笔,涉及废水排污权1911吨/日,交易金额达4414.8万元,每吨COD指标拍卖单价最高达到101.8万元,创全国新高。此外,还进一步完善了抵押贷款政策,既拓展了市场化操作空间,也为部分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问题,目前已累计办理排污权抵押贷款798笔,累计贷款金额135.76亿元,抵押总额占全省的90%以上。

确立环境污染治理“三凡三必”准则

为进一步构建以环境质量为目标的环境污染治理标准化工作准则,在执法“三严三快”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环保工作实际,在环境污染治理上确立起“三凡三必”准则:对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的企业,凡产生,必收集;凡收集,必处理;凡处理,必达标。这是落实环境污染治理无害化原则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也是对我市近年来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准则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有力推动我市环境污染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以“三凡三必”准则为标杆,企业在污染物的治理上大规模增加投入,对污染物的处置更加规范化和无害化,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达标率由近年的20%逐步上升到76%,新的环境污染治理理念得到了不断强化,如我市纺织染整行业从原来的单一的污染因子到目前14项全部污染因子(全指标)的监测监管;印染污泥从原来的无序处理、随意倾倒转变为现在的“五统一”处置模式,再升级为现场视频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