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兼修”锻造城市品质

作者:绍兴日报来源:绍兴日报发布时间:2022-01-01 浏览量: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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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两部地方性法规《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两部法规,一部塑造城市之魂,一部彰显城市之形。精心锤炼而成的72条规定,集中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法治绍兴”、“品质绍兴”、“美丽绍兴”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民”字贯穿全过程

继去年为“治水”和“治气”立法后,今年,绍兴的立法依然聚焦于百姓生活品质。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快速提升,城市品质与文明素养也明显提高。但不文明现象仍一定程度上存在,市容环境仍然需要进一步改善,同空气和水一样,这些已成为影响百姓生活品质的最大问题。

回应人民群众对城市文明建设和美丽宜居环境的渴望,在大量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市委最终确立将《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作为今年的地方立法项目,从立法层面引导和规范公民文明行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两部法规,一部意在提升城市内在的精气神,另一部则是提升城市外显的‘颜值’,其规范的对象是群众,受益的对象更是群众。”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位负责人说,根据“共享共建”的理念,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发扬群众的主人翁精神,让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参与进来。

“城市文明的痛点有哪些?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难点在哪?哪些行为应作为规范对象?”民众最有发言权。在两部法规起草之初,相关部门和单位就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深入到群众中开展问卷调查,开展“我眼中的不文明行为征集”活动,从5.6万民众中征集到各类不文明行为564条,并通过数字城管、市长热线等平台,了解本地群众最关切的需求。其中,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问题,都被充分吸收到法规草案中。

民主立法的过程,也是唤醒民众的过程,更是面向社会普法的过程。一个生动的例子是,在法规讨论修改阶段,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组织召开的基层座谈会上,一些养狗的市民、跳广场舞的群众成为“座上宾”,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

“这种开门立法的姿态,不仅让法规更完善,而且更容易深入民心。”作为此次立法论证会的特邀专家,绍兴文理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喻文莉说。

“实”处发力立善法

立法的高质量,需要严谨求实的作风作为保障。“今年的两部法规,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立法的每一个环节都扎实到位,每一条规定都经过反复推敲。”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3月,在市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启动两部法规起草工作。“沉下去听民意,走出去学别人,翻开来学经验,‘三管齐下’确保法规有效管用。”市文明办负责人说。

奋战两月,两部法规初稿甫成。经过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6月上旬,正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作为立法工作的主导者,市人大常委会对两部法规倾注了全部心力。今年7月和8月,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两部法规进行了两次审议,并赴各区、县(市)广泛开展意见征求工作,密集召开各类座谈会,进行集中“挑刺”,细至一个词、一个字甚至一个标点。

市法制办立法处副处长张天民用一个“磨”字形容修改草案的过程。“不断打磨,尤其是对像‘广场舞’等意见集中的条文,怎样算违法?罚则怎么定?几乎每天都会进行头脑风暴。”

“观点间的较量,或部门之间的争议,背后都是对法律、法规的熟练运用,考虑的是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每一次审议,都是一次经验和智慧的碰撞,而这样“千锤百炼”而成的法规,才能经得住实践的考验,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32场座谈会,600余人次参加,20多轮集中修改。该删的删,该并的并,该补充的补充,该细化的细化,让两部法规日臻完善。

在此过程中,市委常委会三次听取两部法规的进展情况汇报。8月17日,市委书记彭佳学专题听取了关于两部法规草案情况的汇报,并对两部法规草案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了指导性意见。8月3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部法规,并依法向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报批。

9月30日,在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绍兴两部法规获全票通过,满分通过“考试”。

“特”中彰显生命力

《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提出的“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越城区东浦街道居民余汗青最关注的内容。这两年,越来越多的游客涌向东浦老街,余汗青也更加意识到,绍兴保护历史文化的重要性。

细读两部法规,水乡风貌保护、弘扬孝德文化、遵守乡风文明以及枫桥经验中的社会治理等“接地气”的内容,让法规充满着浓浓的“绍兴味道”。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求“大而全”,这是《规定》的一大特色。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上位法已有规定的内容,直接去除;下转第2版

本报记者

许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