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土地与生态文明和谐篇章

作者:绍兴日报来源:绍兴日报发布时间:2022-01-01 浏览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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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篇

做实耕地保护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资源节约承载力为基础,以守住“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决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决不能随便占用”为目标,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全市耕地保护工作稳中有进、成效明显。

有序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市县两级国土部门秉承“保护优先、统筹兼顾”的总体思路,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五项任务,努力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全市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240.03万亩、113.88万亩,城市周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1.3万亩,有效连接起城市周边的“山水林田湖”,基本形成了城市开发边界线,实现了“布局优化、数量稳定、质量提升”的总体目标。

扎实开展“611”耕地保护工程。作为我市耕地保护的一个重要举措,2016年,全市共计实现新增水田26347亩,其中垦造水田6982亩、“旱地改水田”19365亩,耕地结构进一步优化。

突出源头管控筑牢耕地保护篱笆。通过加大土地执法力度,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执法监察工作关口前移,通过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有效遏制违法用地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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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篇

做深节约集约

近年来,我市首创“亩产论英雄”理念,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节约集约用地之路,在提升用地效益的同时促进发展方式转变。2013年获浙江省唯一、全国首批十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称号,所辖的柯桥区、诸暨市、新昌县相继被评为首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其余3个区、县(市)均创建成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良好氛围在全市基本形成,土地利用管理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

积极推进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按照“规划成熟、配套成熟、地块成熟”要求,做大做优地块,提升城市品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高效做好教育、医院、道路、泵站等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供地工作,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用地保障。截至5月底,今年全市已办理各类公益性项目划拨供地4238亩,成交经营性用地62宗,出让面积3259亩,成交总价109.63亿元。

探索拆后土地综合利用。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有序开展。出台《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要求做好“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利用工作的通知》,对各类拆后土地,通过优化环境利用、短期安排利用、依法办理审批等多种方式,科学规划,加快利用。同时,加强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美丽乡村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的融合,做到拆、改、用有效对接。

实施工业用地差别化管理。对工业用地从供地导向、供地方式、地价标准、用地管理四方面进行细化明确。已经指导帮助诸暨市、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鼓励两创园区建设的用地政策,明确规范园区建设、严格准入条件、支持分割销售等各项支持举措,支持新业态用地,助推工业企业转型。

消化盘活存量低效用地。作为全省两个先行试点城市之一,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引路,点线面结合,对利用粗放、布局散乱、设施落后的旧城镇、旧厂矿、旧村庄等存量建设用地实施再开发。2015年以来,全市共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3966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9947亩,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18956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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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篇

做优统筹布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土部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落脚点和着力点,是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我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以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为目标,科学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管理,为建设“特色产业城市、文化休闲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积极推进规划创新。加强海陆统筹、城乡统筹、要素统筹,采用“人地挂钩、土地开发强度、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等新型指标,引导规划由“保障型”向“保护型”转变、由“扩张型”向“管控型”转变、由“增量规划”向“存量规划”转变、由“两规衔接”向“多规融合”转变。

科学划定三条红线。确定自然资源、耕地资源、人文资源三大生态保护重点,利用GIS技术对土地的生态敏感性进行分析,将全市22.86%的土地面积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布局更优、质量更好的要求,将全市24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规划落地;按照“一个中心、二大组群、三条轴线”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和“一江两岸、一城三片”的大城市建设框架,优化城镇扩展边界线,全市新增建设用地空间24.5万亩,其中市区新增建设用地13.8万亩,为新型城镇化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规划实施管理。靠前管理,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用地政策的项目用地坚决说“不”,把好项目用地准入关;精准管理,建立项目储备库,以项目定空间、定计划,优先保障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要民生项目的用地;动态管理,建设规划数据库和规划信息系统,实行规划定期评估和执行更新制度,增强规划的动态性、保持规划的现势性、增强规划的实用性。接受监督,实行“阳光规划”,打造市、县、镇、村四级规划公开平台体系,规划成果“上墙、上桌、上网”,抓实“公开、公示、公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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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矿篇

做好生态保护

近年来,我市严格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全力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去年,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市、县两级“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在规划编制中,紧密结合我市“两美绍兴”、生态文明市建设要求,突出生态保护理念。按照“空点扩量、做大做强”原则,明确全市“十三五”矿山数量压缩在60家以内,年开采规模提高到50万吨以上,绿色矿山建成率90%以上、粉尘防治达标率100%等。在采矿权设置中,按照“宜少不宜多、宜大不宜小、宜集中不宜分散、宜整体不宜局部及老矿新开优先”等原则,在控制新增矿点,减少废弃矿山前提下满足全市石料保障。同时对全市“两路两侧”“四边区域”、河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143个废弃矿山,按年度分解落实了治理任务。

自去年以来,我市持续推进矿山生态整治,组织开展了矿山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排查矿山生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83项,梳理形成问题清单。G20杭州峰会前,完成了省政协督办的25个“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山体裸露点、省厅下达的22个废弃矿山治理任务及浙江省深化“四边三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行动6个重点矿山治理任务。积极联合环保、安监等部门,强势推进矿山粉尘防治,对全市16家露天矿山加大矿山粉尘防治检查,指导矿山企业开展粉尘防控技改,通过整治,全市露天矿山粉尘监测数据达标率100%。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绿色矿山3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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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篇

做精执法监察

切实保护资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市国土资源局一直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将保护土地及矿产资源落到实处。

一直以来,我市严格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工作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标准,积极推进执法监察工作关口前移。各地通过加强动态巡查、开通举报电话、乡镇综合执法、村级协管员巡查等方法,进一步扩大违法用地发现渠道,及时制止和处置违法用地行为。

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查案工作,通过严肃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了国土执法监察威慑力。并借力“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扎实推进违法用地整治和长效管控机制建设。

开展卫片执法,集中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是我市国土资源部门长抓不懈的工作之一。按照“早动员、早部署、早整改”的工作思路,2016年度我市卫片执法违法耕占比例预计在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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