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杜鹃,何时再度满山红?

作者:绍兴日报来源:绍兴日报发布时间:2022-01-01 浏览量: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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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乙炳

“人间美西施,花中唯杜鹃。”自古以来,杜鹃花就享誉人间。如今,有不少地方对野生杜鹃花进行了保护性开发。与之形成对比的是,近日在新昌县沙溪镇的大湖山上,不少驴友心痛地发现,这里的大片野生杜鹃花陷入了被“冷落”、遭破坏的双重尴尬。

当地一位资深驴友在网上发帖呼吁:保护野生自然资源,救救大湖山的杜鹃花!

山花不再烂漫

4月22日,在新昌当地论坛上,网友“天姥山户外”发帖讲述了他在大湖山上看到的情形:约三四公里长的山冈上,杜鹃花稀稀拉拉,与记忆里的画面相去甚远。

大湖山地处新昌、奉化、嵊州交界。这位网友看到,山脊线上有一道被清理过的防火道。如今,防火道上己长满荆棘,很难通行。许多杜鹃树被荆棘压在下面,很少开花。而7年前,这里漫山遍野都是野生杜鹃花,看着让人赏心悦目。

看着这里的杜鹃花日渐凋零,这位网友想到了温岭、磐安等地的杜鹃花。“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游客专门去那里看杜鹃花,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他分析认为,出现这样的效果,得益于当地政府善于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保护性开发利用这些宝贵的自然资源。

在这位有着多年驴友经验的网友看来,大湖山上的杜鹃资源并不比磐安等地差,“只要把荆棘清理掉,其面积和规模甚至比那里还要大。”此外,开发成本也不是特别大,目前已有沙石路修到山上,每年只要雇一二十人清理一两天就好。

“大湖山上的杜鹃花,如果再不去保护,杜鹃花就会逐年减少。”该网友呼吁当地政府及时抢救这些时刻面临消亡的自然资源。

谁在搞破坏?

4月23日,嵊州驴友徐先生花四个多小时爬上了大湖山的另一面,专为看一看那里的野生杜鹃花。然而,眼前的一幕却让他感慨不已。“来爬山的人挺多,不少人禁不住诱惑,将杜鹃花折枝,拿在手里玩耍或带回家。”他说,有的游客将杜鹃花连根挖起,打算移栽到自家小院里。“沿路留下了一块又一块光秃秃的地面。”他遗憾地说。

山路上,随处可见游客丢弃的垃圾:用过的纸巾、吃剩的食物残渣、不易分解的零食包装袋……看到这,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10年前来此看到的情形。那时满山都开了杜鹃花,娇艳欲滴。同一棵树上的花有几种颜色,或红得耀眼,或粉得舒心,或白得娇嫩,或紫得妖娆。他说,因为人迹罕至,没人破坏,所以杜鹃花能安然滋长、扩展,越开越艳。但现在,驴友越来越多,花儿却越来越少。

“我记得,有媒体还报道过这样一种普遍现象:不少网店常年贩卖野生杜鹃花切枝。”徐先生认为,大规模采集野生枝条是对野生物种和生态的极大破坏。

保护性开发刻不容缓

绍兴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我国是杜鹃花的原产地,全世界1100多个杜鹃花品种中,我国有571种,其中409种为特有品种。“但是,我国对野生杜鹃花资源保护的现状却令人担忧。”该人士称,人为的过度采伐或破坏,致使杜鹃花数量减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原生杜鹃目前在我市仍属野生植物范畴,尚未达到濒危等级。那么,对于没有到达濒危等级的野生植物,是否就可随意采枝呢?对此,市林业局有关人士表示,野生杜鹃不论体量大小均不属于个人私有物,目前虽未进入保护名录,但也不能随意采伐,这是对资源的严重破坏,私自进山大量采伐者将受到处罚。

“从目前的政策法规来看,我国虽然制定了《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但由于现有法律保护体系繁杂、地方立法不足、国内现行法律对野生植物保护的范围界定偏小等原因,部分物种遭到了破坏。”绍兴文理学院教授田润刚认为,为更好地保护野生杜鹃花,亟需制定一部专门的野生植物保护法。

“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的当下,有这么一大片野生杜鹃林,其实是当地人们的一种福气。”田润刚建议,新昌当地政府不妨对大湖山区域的野生杜鹃花进行保护性开发,在充分保护其原生态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规划,进行道路铺装、标识标牌设置等,让更多的游客有机会亲近这片大型的野生杜鹃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