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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平安绍兴、法治绍兴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数据检察
过去五年的工作
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市委重大战略实施
●助推生态环境治理
●着力保障民生民利
积极推进平安绍兴建设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
●严惩新型刑事犯罪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
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查办贪污贿赂犯罪
●严肃惩治渎职侵权犯罪
●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
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
诉讼的法律监督
全力促进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
●着力补齐监督短板
●探索开展行政检察
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
全力提升履职能力
●抓好过硬队伍建设
●推进检察改革攻坚
●夯实基层基础
●自觉接受监督
今后工作重点
未来五年是绍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市第八次党代会战略部署,把握历史方位,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检察监督,践行绿色司法,全面从严治检,积极担当改革和履职新使命,为绍兴实现超常规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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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惩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起诉集资诈骗等犯罪859人,稳妥办理32件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重特大刑事案件,涉案金额144.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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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侵犯非公企业利益犯罪14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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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重大工程建设、拆迁改造等过程中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犯罪1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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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介入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调查41起,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9件,监督立案66件,挂牌督办21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50人,查处环境监管中的贪赃枉法、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1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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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62人,新昌检察院在当地铬超标胶囊事件中,起诉制售问题胶囊犯罪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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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窃取公民支付宝密码等犯罪2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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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247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2666人。深化检调对接,积极促成823件因民间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对169名生活陷入困境的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实施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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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66名受伤害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对130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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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群众身边的“蝇贪”30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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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立案侦查1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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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资金补贴、资源管理、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和领导干部、基层干部的“三领域二干部”渎职犯罪85人;查办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重大环境污染案件背后渎职犯罪30人;查处执法不公背后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破坏公平正义渎职案件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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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市423个总投资1800亿政府主导的重大项目,协助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步开展预防,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召开案件剖析会,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7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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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441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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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领域发生的87件“假官司”提出监督意见,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及虚假诉讼犯罪嫌疑人1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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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278件,已采纳整改267件。通过办案,督促废旧蓄电池回收、非法采矿等8个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督促15家违法企业进行整改。
着重做好四方面工作:
●突出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担当
●突出深耕主业强化监督的担当
●突出深化改革创新强检的担当
●突出从严治检公信立检的担当
建设“廉洁绍兴”
推进“平安绍兴”
打造检察“铁军”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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