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危拆违”,全民共识传递正能量

作者:绍兴日报来源:绍兴日报发布时间:2022-01-01 浏览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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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改一拆”办举办“治危拆违”大家谈活动

越城区洋渎村、小观村,拆、改联动,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就完成了拆迁,目前已经处于土地平整阶段;越西路468号1幢被鉴定为D级危房,通过有关部门紧急协调处理,最后1户居民即将撤离;滨江稽山翡翠园房产、物业、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实现控违拆违常态化,有效遏制了小区违建行为……

今年以来,全市“三改一拆”正不断探入深水区、闯出新天地、迈向新征程,从聚焦违建拆除,转向改、治并举,全面打响城中村围剿战、扎实推进违法建筑大整治、深入开展危旧房治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推动绍兴实现高品质、均衡性发展。

打好“治危拆违”攻坚战,如同一场新时期的人民战争,只有发动群众、全民参与,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拓展群众参与平台,才能全面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赢得理解支持,凝聚社会共识,实现长效治理,取得全面胜利。

为了进一步形成全民共识,推动“三改一拆”工作不断深化,“城中村围剿战”取得实效。3月20日下午,绍兴市“三改一拆”办举办了“治危拆违”大家谈活动,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物业公司负责人、律师、市民监督团代表等,实地查访越城区城中村改造、高档住宅小区控违、危旧房治理等工作现场,并围绕“怎么看”“怎么改”“怎么治”“怎么控”“怎么拆”等主题,组织与会代表展开深入讨论。

汤帆

石皎月

“治危拆违”工作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情,有利于推动绍兴大城市建设。我特别关心拆后土地利用,去年我市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了78.7%,这个数据是比较高的,但是希望这个数据能不断提升。因此,建议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拆后土地利用政策,编制并完善拆后土地利用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完善拆后土地利用激励政策。特别是要管好用好城中村拆迁地块,落实周边土地指标,加大项目招商力度,提升城市品质。

加强规划编制和政策激励

进一步提高拆后土地利用率

赵水阳(市民“无违建”监督团代表)

形成“三方”共管合力

有效遏制小区新增违建

小区控违拆违需要房产公司、物业管理和执法部门三方相互配合。建议房产公司在前期销售时就加强控违拆违的宣传力度,及时向购房者讲清楚相关政策;作为物业公司,加强与业主的沟通联系非常必要,同时要定时定人加大日常的网格化巡查。建议执法部门在每个小区实施联络员制度,安排专人和小区物业进行相关对接、管理工作,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加强执法巡查,及时拆除违建。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对物业公司的控违拆违工作实施积分制管理,以提高其积极性。

赵海军(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

金雨亭(越城区政协委员)

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

更好地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治危拆违”要成为各级政府长效保持、长期推进的常态化工作,党员、干部更应该主动成为“治危拆违”的带头人,为广大群众做好榜样和示范。相关部门要加大控违拆违政策宣传,全方位抓好动员发动,从源头上进行控制,鼓励群众进行自拆,在执法时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同时,建议相关部门成立建筑工匠行业协会,将建筑老工匠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深入居民区搞摸排、搞宣传、搞修缮,在治理危房旧房中充分发挥其作用。

顾群英(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加强地方立法

明确业主在危旧房治理中的第一责任

当前,关于危旧房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却比较欠缺。呼吁加强地方立法,完善政策措施,做到有法可依。在控违拆违过程中,执法部门也应该注意工作方法和执法程序,做到合理合法,有效减少各类纠纷。最近,绍兴正在进行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建议进一步加大货币安置力度,妥善解决拆迁市民遇到的各种难题。在危旧房治理方面,业主和相关使用人承担房屋日常管理、维护、修缮的第一责任,对住宅房屋造成使用危险或人员伤亡的,业主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区违建是控违拆违的重点和难点,建议根据绍兴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从建筑规划、审批、广告宣传等方面进行监管,堵上各种可能出现的漏洞。同时,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老百姓清楚了解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和处置要求。在危旧房治理方面,也应该进一步公开危房认定的标准、程序和治理责任,做到使老百姓人人心中有数,实现全流程的公开透明。

加大政策宣传和源头管控

推动危旧房治理流程公开透明

樊建国(绍兴市政协委员)

诸妙茵(绍兴市人大代表)

加强协作配合

抓好危旧房治理

我所在的西小路社区属于历史文化街区,社区里有不少的老房子,其中危旧房占到了一定的比例,给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隐患。我们多次对辖区范围内的危旧房安全进行过逐一大排查。从实际工作的情况看,危旧房屋的产权比较复杂。要彻底治理好危旧房,仅靠社区的力量肯定是不够的,必须各个部门加强协作,进行精密配合,进一步理清产权关系,实施分类管理,共同把危旧房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业务培训和专业检测

设立危旧房治理改造基金

陈福英(越城区人大代表)

目前,一些老的社区有不少的危旧房,但因为没有相应的检测设备、工作人员也缺乏专业的技能,因此在排摸巡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遗漏。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危旧房具体管理细则,对所有疑似危旧房进行逐一检测。同时,专业部门定期对各个社区进行巡查,对街道、社区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在危旧房排摸、检测等方面的专业技能。此外,建议设立危旧房治理改造基金,简化申报程序,对存在问题的危旧房及时处理。

形成全社会违建整治合力

让违法建筑无处藏身

鲁筝(越城区东浦镇副镇长)

因为各种客观因素和历史因素,农村存在大量的违法建筑,这些年通过对“路边河岸”违建、农村非法“一户多宅”的重点整治,违法建筑肆意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为美丽乡村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治危拆违”事关大局,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理解和支持,也需要各个部门凝聚共识、协同作战,坚持以改带拆、以拆促改、拆改并举,形成全社会违建整治合力,让违法建筑无处藏身。

抓好新增违建管控

实施危旧房动态管理

史夏娟(越城区罗门社区主任)

“治危拆违”是一项长期性、常态化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个部门和全社会的通力合作、鼎力支持。控违拆违必须抓源头管理,房产公司、物业公司、街道社区、执法部门要实行联动,对居民住宅区要安排专人每天巡查,实施网格化管理,发现违法建筑要做到即查即拆,形成良好的控违拆违示范效益。对于危旧房应该实行专业的动态管理,由专业人士定期进社区进行检测、巡查,及时消除居民生活中的安全隐患。

严格实施“四不予”措施

将违建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俞鸿琳(市民“无违建”监督团代表)

2015年10月出台的《关于对涉违房产实施“四不予”措施的通知》,对国有商住用地涉及违法建筑的房屋采取“四不予”措施(即不予房产登记、不予提供贷款、不予登记发证、不予提供服务),这是一项非常好的措施,对违法建筑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在此基础上,建议将大搞违法建设和拒不拆除违法建筑的个人、单位,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只有达到“无违建”要求,方可撤销“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