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主要任务
预期目标
聚焦转型升级
振兴实体经济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全面开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省级试点,确保传统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打好落后产能歼灭战,抓好柯桥印染产业省级转型升级示范区试点。加强建筑产业集聚培育,建筑业增加值增长7%,新建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15%。
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35%以上。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绍兴实施方案,推广物联网、大数据等创新应用。积极发展都市经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争创首批省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政银企有效对接,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技术、用工等难题,切实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深化企业减负降本行动,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拓展涉企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努力把更多公共资源投入到实体经济发展中去。
注重创新引领
增强发展动能
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大力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加快建设新昌全面创新改革实验区,编制实施绍兴科创大走廊规划,确保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深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省级试点,建成运营绍兴科技大市场。
打造区域人才高地。搭建“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引进各类人才5.5万名,其中新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00名以上,引进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人才30名以上。培养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
扩大各类有效投资。大力推进696个重大项目建设,当年项目开工率达到90%以上,完成年固定资产投资3200亿元,其中工业投资1400亿元以上,服务业投资增长15%。
强化全域统筹
加快协同发展
促进全域协同发展。编制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实现市域统筹、“多规合一”。推进诸暨“北承南接”战略,深化嵊新区域协同发展省级试点。完善城乡交通网络,实现全市公交“一卡通”。
加快三区融合步伐。全面落实44项年度清单任务,加大三区连接区域开发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城市道路三年建设计划,构建城市快速路网体系。
推进新城开发和古城保护利用。编制实施镜湖新区控制性规划,把镜湖新区打造成为全市首位度的城市核心和地标性新城区。积极推进古城保护利用,推进历史街区保护工程建设,推进东鉴湖及沿线保护整治。
夯实三农基础
建设美丽乡村
做强现代农业产业。稳定粮食生产,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8.1万亩。积极发展品质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打造一批主导农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农业龙头企业。实施诸暨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推进农业与制造业、服务业共生互融。
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修编全市村庄布局规划,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田园建设。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实施94个中心村电网升级,启动“村村通公交”三年行动,完成300个行政村公交通行提升改造。
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家庭农场、“农家乐”、民宿经济和农村电商,创建A级景区村200个、3A级景区村20个。确保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消除村级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下经济薄弱村。
推动改革落地
增创发展优势
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最多跑一次”倒逼政府自身改革,市县镇同步实施、协同推进。加快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瘦身”,健全“订单式”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服务机制,开展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打造“中介超市”全市一张网。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基本实现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
深化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完善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管理制度,健全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做大做强上市企业绍兴板块。盘活存量用地7700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7800亩。加快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组建多元产业基金和投资基金。
确保各项综合改革落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综合执法体系,深化基层治理体系改革,全面完成乡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建设任务。加快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农民宅基地(农房)置换改革,推广嵊州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扩大对外开放
提升发展活力
促进内外贸易转型发展。深化外贸优进优出战略,全年自营出口增长4%。加强外贸特殊功能区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加工贸易。制订“放心消费在绍兴”计划,推进专业市场、商贸综合体整合提升,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打好精准招商战。完成产业项目招商500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10亿美元以上。紧盯央企、军企、民企,瞄准上市企业和创新成长型企业,招引大项目好项目,争取5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有重大突破。推动越商产业、总部、资本、技术全方位多领域回归,加快新昌浙商跨国并购回归项目示范园建设,越商回归到位资金300亿元以上。
深化区域经济合作。加快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发展战略,积极参与浙江自贸试验区、“义甬舟”“义新欧”开放大通道建设,深化与国际友城的经贸合作。鼓励企业“走出去”,力争实现并购金额100亿元。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山海协作等工作。
深化环境治理
建设生态绍兴
深入实施“三改一拆”。全面推进106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拆改1000万平方米、改造旧住宅1000万平方米,拆违1000万平方米、拆后利用率达到80%。打好整治市容市貌和小城镇环境阵地战,确保全市30%的小城镇通过达标考核。打好垃圾分类处理持久战,确保市区、各县(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总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
纵深推进“五水共治”。完成清淤1000万立方米以上,实现128个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自动监测全覆盖,三类以上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0%以上,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6%以上,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和五类水断面,确保再夺“大禹鼎”。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就地消纳利用降水75%以上。
重拳整治大气污染。加强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建筑扬尘等综合整治。完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制度,在全市所有镇街建立PM2.5自动监测站点,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80%以上,其中一级天数达到100天。
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立市县两级生态建设委员会,统筹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铁腕治污,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建立“生态报表”发布制度。推广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交易。
切实改善民生
促进和谐稳定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扶持发展民办养老产业,启动红十字参与养老服务国家试点,完成国家智慧居家养老标准化试点。推进社会化优抚工作,继续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编制实施“健康绍兴”行动计划,实现国家卫生县(市)全覆盖。保护传承优秀地方传统文化,办好公祭大禹陵、兰亭书法节、越剧巡演等活动。精心举办首届绍兴国际马拉松、皮划艇马拉松世界杯等重大赛事,促进全民健身广泛开展。支持诸暨、嵊州、新昌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
全力打造平安绍兴。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打造全省最具安全感城市。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组织功能,基层矛盾调解成功率达到98%。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7.5%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控制在1.8以内,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