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作者:黄山日报来源:黄山日报发布时间:2022-01-01 浏览量: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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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局长

汪德宝

2019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20.1亿元,增长5.5%。

全市全年减税降费额达13.8亿元。

全市安排扶持实体经济发展资金6.55亿元,市财政统筹安排扶持民营经济发展资金2亿元。

全市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48亿元,增长13.1%。

全面高效实施33项民生工程,完成投资65.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32%。

全市教育投入21.6亿元,投入2.5亿元用于提升文旅公共服务水平,投入社会保障资金26.5亿元、卫生健康资金17.9亿元等。

市级预算安排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5700万元。

安排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试点补助资金11.34亿元。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攻艰克难、突破创新,切实发挥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20.1亿元,增长5.5%。(综合考虑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及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根据全省统一调度,2019年全市财政收入增幅由年初预期7%调整至5.5%)地方收入完成81.07亿元,增长4.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196.7亿元,增长6.1%。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7.23亿元,增长0.9%。支出完成61.35亿元,增长1.38%。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74亿元,增长40.5%。

全市社保基金收入完成54.96亿元,支出完成53.41亿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收入完成35.39亿元,增长5.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19亿元,下降4.3%。其中:市直财政收入完成26.7亿元,增长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38亿元,下降6.6%。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19亿元,下降14.1%;支出完成28.57亿元,增长22%。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3亿元,除安排企业改革发展等支出0.39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34亿元,统筹用于民生改善等支出。

市级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0.45亿元,支出完成9.73亿元。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情况及财政主要工作

第一,聚焦风险防控,促进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积极盘活政府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密切跟踪国家出台的各项财政资金政策,2019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9亿元。二是统筹落实“三保”支出,按不低于10%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2019年全市“三公”经费预计下降7%。三是严格防控债务风险,截至2019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2.63亿元,均未超出省下达政府债务限额。

第二,聚焦提质增效,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全年减税降费额达13.8亿元。二是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全市安排扶持实体经济发展资金6.55亿元,市财政统筹安排扶持民营经济发展资金2亿元。三是规范融资支持项目建设,2019年市级安排政府性投资项目63个,总投资98.68亿元,年度投资计划21.12亿元。

第三,聚焦民生改善,持续增进人民福祉。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80%以上。脱贫攻坚方面,全市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48亿元,增长13.1%。民生工程建设方面,全面高效实施33项民生工程,完成投资65.5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32%。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全市教育投入21.6亿元,投入2.5亿元用于提升文旅公共服务水平,投入社会保障资金26.5亿元、卫生健康资金17.9亿元等。

第四,聚焦乡村振兴,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市级预算安排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5700万元,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398个,总投资4600万元,受益农业人口达54万。全年“一卡通”预计发放财政补贴资金9.3亿元,惠及117万乡村人口、35.5万农户。

第五,聚焦共建共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9年安排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试点补助资金11.34亿元,试点启动以来争取补助资金41.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46.28亿元。加快新安江绿色发展基金转型,黄山信投集团作为专精特新基金产业基金对外合作主体,首期专精特新基金出资8亿元(其中新安江绿色发展基金出资1.2亿元),投放2.5亿元,其中投向黄山市7000万元。

第六,聚焦改革提效,建设现代财政制度。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健全绩效管理机制,提升“阳光财政”透明度,推进财政管理各项工作。

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市级财政收入(含地方收入和上划中央收入,下同)预期37.17亿元,增长5%,其中地方收入22.18亿元,增长2.8%。另外,省财政提前告知市级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8.25亿元(不含均衡性转移支付及体制补助),提前告知区县转移支付支出29.65亿元,按照规定一并报告。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3亿元,其中市直支出28.64亿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考虑转移性收支,与当年地方可用财力相比缺口部分拟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上年指标结余等方式解决,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6.2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0亿元。支出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相应安排26.2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亿元,除按《预算法》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29亿元外,计划安排市属企业改革发展等支出0.21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12亿元,支出安排11.26亿元。

三、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将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支持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大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提升财政服务保障水平,更好发挥公共财政职能。

一是强化以收定支,提升预算管理质量。着力加强财源建设,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健全收支动态监测预警。更加突出以收定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清理规范过高承诺支出,坚决取消不必要的项目支出,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通过节支改善财政收支平衡状况。

二是强化精准施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统筹运用好各类资金,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带动产业集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实做强实体企业。聚焦民营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降低企业成本等重点,进一步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三是强化民生保障,增强群众获得感。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举措,优质高效实施2020年民生工程项目。

四是强化试点升级,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打造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推动流域生态补偿“新安江模式”向“中国模式”迈进升级。围绕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持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做好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业点源污染整治、生态修复工程、环保能力建设等5大类工作。

五是强化风险防控,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健全完善专项债项目动态申报机制,对标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支持方向,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谋划、申报一批成熟、可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破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项目融资难等问题,缓解当期财政收支矛盾。

六是强化花钱问效,提高绩效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绩效理念融入财政管理改革全过程,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七是强化依法监督,加强财政监管力度。依法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会计管理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坚持预决算公开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预决算信息公开透明度,自觉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八是强化党建引领,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