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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政协第七届黄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黄山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该《条例》出台后的第四次修订。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这次修订是为了适应新时代政协提案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用《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协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市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主任吴光辉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对《条例》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基本精神等进行了深入解读。
问:能否介绍一下这次提案工作条例修订的背景?
答:《条例》经历了2001年10月12日、2008年3月11日和2014年10月29日3次修订,最后一次修订至2019年已历5年。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人民政协事业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提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提案工作的根本原则;围绕政协性质定位发挥作用是提案工作的立足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提案工作的目标任务;提高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提高履职能力是提案工作的基础条件;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是提案工作的重要保障;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改革创新是提案工作的内在要求,这些都为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政协、安徽省政协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分别于2018年底、2019年8月完成了《条例》的修订工作。
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路海燕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将提案工作质量提升作为新时代政协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市政协提案委完善提案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提案作为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重要方式、重要载体、重要渠道的作用,推动“双向发力”进一步落实。《条例》作为提案工作的总依据,必须与时俱进、丰富完善。为做好本次修订工作,在市政协副主席徐玉宝的带领下,赴区县政协和兄弟市政协开展调研考察,了解区县和外地政协提案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陆续出台旨在加强提案工作、提高提案质量及办理成效的举措,为《条例》的修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这次修订总的依据有以下四点: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与新修订的宪法、党章、政协章程衔接,与全国政协、安徽省政协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内容相衔接。三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政协工作会议及近年来出台的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和提案办理、提案工作提质增效等文件精神。四是以制度的形式体现市政协提案工作近年来的成功经验。当然,总的原则是保持总体框架稳定,同时尽可能吸收采纳各方面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
问:条例主要修订了那些内容?
答:修订后条例共八章三十六条。新旧对照,章节没有变化;条数由30条改为36条(其中合并2条,新增8条)。修订重点主要有5个方面:
一是指导思想方面,主要体现在第三条。指导思想与相继修订的宪法、党章、政协章程和全国政协、省政协《条例》有关精神内容衔接。
二是基本概念职责方面,主要体现在第二条、第九条。新增“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界别、委员小组或者联组”作为提案者,明确“提出的提案”和“经审查立案的提案”两种提案类型。
三是提高提案质量方面,主要体现在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突出质量意识与要求,新增“联名提案者须出于自愿”“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提案的提出应注重质量不比数量”“提案者也可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等新的表述与内容。不予立案情形的条款内容与2018年新修订的《政协黄山市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有效衔接。
四是完善机制方面。结合提案工作实际,新增第十条、第十一条,完善提案工作制度,规定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将现行《条例》第六章(提案的督办)原来5条,进一步细化成9条,明确重点提案的形成和督办机制,新增“重点提案中应有民主监督性提案”内容。新增“有序推进提案内容和提案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积极探索开展提案办理评议”(第二十三条)。在不突破现行提案工作评选表彰工作机制的前提下,将“先进承办个人”调整为“先进提案工作者”(第三十三条)。
五是优化部分条款。为实现逻辑清晰、条款精炼,新增部分条款,并就现行《条例》部分内容进行了合并、优化、调整。此外,还就现行条例若干文字表述和用语进行了规范调整。
问: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委员会在推动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还做了哪些工作?
答:2019年,市政协大力加强提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重点制定四项制度,包括修订《政协黄山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联合出台《市领导督办政协重点提案工作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办法》《黄山市政协各专委会参与提案工作办法》。进一步树立提案重质量不比数量的鲜明导向,通过提案信息征集、印发提案参考目录、组织政情通报会、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做好委员服务引导,进一步加大集体提案策划力度,严把审查立案关,加大“撤并转”工作力度,有效提高提案质量。创新督办机制,采取“1+N”形式,确定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全面融入杭州都市圈,推进黄山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7个重点提案主题,涵盖相关提案30件,首次开展市委书记等16名市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工作。同时创新市政协重点提案与市政协年度重点民主协商课题“一体两用”工作机制,进一步构建市区县领导督办重点提案新格局,形成高位推动、示范带动的可喜局面。创新提案工作方法,出台《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办法》,选择市发改委、文旅局、住建局等3家提案承办单位作为首批评议对象,推动办理工作更深更实,提高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实效。组织开展重点提案“透明化”办理和“回头看”活动,选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普惠性学前教育”重点提案加以专题督办,办理结果及协商过程进行公开,推动提案办理更加严谨细致、务实高效,促进提案成果转化落实,提升提案工作整体水平。2019年,市政协提案委承担“全面融入杭州都市圈,推进黄山高质量发展”资政会协商课题,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学习考察、听取意见后,提出了4方面11条具体建议,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市政协提案委将以提高提案服务质量为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不断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
希望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各区县政协认真落实修订后的提案工作条例,提升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实现我市政协提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