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

作者:黄山日报来源:黄山日报发布时间:2022-01-01 浏览量: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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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徽州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为徽州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做好包保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全天候参与防控值班值守,安排专人协助包保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各法治副校长“开学季”深入挂任学校持续跟进校园防疫,细心保障复学复课。运用远程提审系统等信息化技术助力检察办案,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确保检察工作不断档、服务群众不松懈。主动了解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涉疫案件情况,督促、协同林业、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落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要求,依法惩治破坏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刑事犯罪。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在融入脱贫攻坚中,全员参与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单位认领帮扶村扶贫项目,认购消费扶贫产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融合,办理刑事司法救助案件。在防范金融风险中,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开展涉非涉稳风险排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针对一起骗取票据承兑案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在助力污染防治中,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积极发挥“生态检察直通车”机制、生态检察办案组、派驻生态检察室的功能,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侵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公益诉讼检察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衔接,打造“刑事惩治+生态赔偿”生态检察模式,让“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少捕少押慎诉回应企业复工复产司法需求,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建立涉民企案件投诉控告办理协作机制,开通涉民营经济举报控告绿色通道和96309民营经济服务电话。认真组织实施服务民企“351”工程,通过召开座谈会、送法进企业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菜单式、精准化法律服务。开展涉民营经济案件“检察长集中办案月”活动,院领导带队走访民营企业,赠送法律书籍。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高质量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会同公安机关联合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

徽州区检察院:打造特色品牌 凝聚党建合力

2020年以来,徽州区检察院党支部坚持党建工作统领,创新举措,突出特色,推深做实“党建+N+检察四化”党建品牌建设,把“群众身边的检察院”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该院党建创新项目荣获2020年徽州区“优秀机关党建创新项目”三等奖。

强化组织领导,为品牌创建夯实基础。将党建工作放在全院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党建有关工作,将党建品牌创建任务落细落实。开展支委换届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支部领导班子,增加青年党员在支委会的比例,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力量。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注重政治引导,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具体工作中注重发挥党小组的作用,严格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强化活动引领,为品牌创建注入动力。以党员固定日活动为载体,采取全院集中开展或各党小组自行组织开展的方式,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检察职能和业务实际,创新“自选动作”,从灵活、接地气、贴近职能出发,开展文明创建、精准扶贫、服务民营企业、结对共建等一系列活动,提高党员政治意识、党性观念,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强化阵地建设,为品牌创建提供抓手。重点推进党建文化阵地建设,对该院图书阅览室进行重新规划和建设,使其成为党员及检察干警学习党史院史、开展组织生活、进行廉政教育、交流检察业务、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文化阵地。加强新时代党建文化、检察文化、廉政文化“三位一体”建设,有效利用岩寺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和廉政馆、小练、琶塘、小坞等四个党性教育基地(点)。用好“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党员远程教育系统等学习平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徽州区检察院

多措并举有效降低“案-件比”

“案-件比”是最高检党组对标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开创性提出的全新概念,即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子,与案子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就是为了跳出检察看检察,以人民群众需求为价值导向,挤掉司法办案环节不应有的“水分”。2020年,徽州区检察院在一审公诉案件受理数同比上升47.44%的情况下,采取多项措施降低“案-件比”,全年“案-件比”1.35,同比下降25.4%,“案-件比”作为司法质效晴雨表、公正司法助推器的积极作用逐步呈现。

转变工作理念。该院将“案-件比”作为案件办案质量重要指标,提高办案人员对“案-件比”重要性的认识,更加重视办案质量和案件办理效果。不定期组织员额检察官及助理就市院通报“案-件比”数据进行分析研讨,对照本院存在的问题抓整改,强化检察官办案责任。

重视提前介入。不断提升提前介入的工作实效,通过对侦查机关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和重点关注案件进行提前介入指导取证、提出侦查指导意见。对重大、疑难案件及可能判处缓刑案件,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及时引导侦查。

加强监督管理。该院通过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督促承办人规范化办案。严格按照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回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滥用延长审查期限、滥用退回补充侦查现象进行监督检查。规范退查案件审批流程,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建立退回补充侦查引导机制,防止不必要的退查。

发挥制度优势。该院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深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履行主导责任,推动认罪认罚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用好起诉裁量权,全年相对不起诉率22.94%,适用速裁程序32.31%,较好发挥审前把关和分流作用。

注重考核引导。将“案-件比”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以此引导、激励检察官依法、规范履职,提升办案质效。

“案-件比”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影响到检察人员对公平正义价值追求,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聚焦主责主业,把控好“案-件比”,把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件”作为服务保障民生的“大工程”,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让司法办案更有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