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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水斌
实践证明,加强制度建设监管,是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前提和根本要求。
一、紧抓村级集体“三资”监管,不断巩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机制制度,加大制度落实力度,推进具有祁门特色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阳光支出、有效监督”管理长效机制。首先要打牢基础,规范代理工作。在乡镇要组建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把各村、组的集体财务全部纳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对各类村集体经济收入,要必须全额、及时纳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其次要严格使用程序,阳光操作。坚持支出之前必须批准,无论是小额资金支出,还是重大财务支出,事前都必须经村“两委”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并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通过。报销环节严格审核,各行政村定期召开村财务审核工作会议,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报账员参加,对各项支出票据进行现场审核。财务账目实行全部公开,在各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配备“三资”查询系统,群众可随时查询农村集体财务收支明细账、流水账和原始凭证;在各行政村统一设立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财务实行季度定期公开和群众即时点题公开,财务公开的真实性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双述双评”的重要内容。再者要严明财经纪律,强化集体财务监督。出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县纪委、县审计局、县农委以及当地乡镇党委、政府要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定期进行村级审计,有效防止了“三资”委托代理工作中“人情账”、“关系账”等问题的发生。完善乡镇信访办理协作区和联查联审制度,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的查处力度,促使每一分钱在阳光下运作。
二、强化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扩面延伸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去年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再动员、再部署,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向村、基层站所院校延伸。针对部分乡村和基层站所干部文化程度不高,接受新事物能力不强的实际,由县、乡纪委指导其严格按照清权确权、绘制流程图、集中排查、风险确定四个步骤查找廉政风险。一是依法清权确权。依照《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对乡村干部职权进行了摸排、梳理,编制职权目录,对每项职权的名称、内容、行使主体、依据和服务对象等作出明确规定,使乡村干部知道“该办什么事”。二是固化权力流程。从受理、办理到办结,对每项职权的运行流程进行固化,绘制工作流程图,将办理人员、权限、程序、期限、监督方式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的“8个禁止”和“41个不准”等予以标示,使乡村干部知道“按什么程序办事”、“哪个环节容易出事”。三是集中排查风险。在个人自查、群众帮查、包村干部评查、乡镇党委审查的同时,采取“四对照”排查法,认真查找乡村干部普遍存在的综合素质不高、法纪意识不强、“个人说了算”、惠农政策落实优亲厚友、截留挪用惠农资金、财务管理胡支乱花等风险。四是明确风险责任。将群众普遍关注、不廉洁问题发生机率高的农村财务管理、低保对象评定、扶贫项目建设等风险点确定为一级,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负责监控管理,其他风险点确定为二级,由包村干部负责监控管理。
三、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在已开展多年的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还要继续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首先是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要纠正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扶贫开发和农村土地管理等方面向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行为。深化面向农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问题专项清查,建立健全收费审核制度。规范一事一议及财政奖补行为,纠正和查处平摊以资代劳款和以自愿名义捐资等问题,防止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加强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农资打假维权、农民负担的日常监管,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正当利益。其次是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健全领导信访接待制度、“领导下访”制度及信访首问责任制,用制度强化信访工作,及时上报和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信访件调查,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再者要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办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着重查处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和作风粗暴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查处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社会保障、拖欠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安置费和违规操作案件;查处加重农民负担、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教育乱收费,以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伙,教育一片,彻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村干部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要抓好宣传教育。围绕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安排部署,坚持把加强党性修养、促进作风养成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着力点,在农村基层干部中深入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制定实施细则,组织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以乡镇文化站图书室和村农家书屋为载体,设立“廉政图书专柜”,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大力培育廉荣贪耻的乡村廉洁文化。二要突出作风转变。健全群众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全面开展村民评议村干部、村干部评议乡镇干部活动。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农村基层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基层党务公开,重大事项报告、廉洁公开承诺、廉情分析、“三卡”预警监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强化对基层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三要发挥纪检组织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深化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乡镇纪检组织设置,选好配强班子,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乡镇纪检组织工作保障,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组织职能作用,使村级党组织在全面建设和谐美好乡村活动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