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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打造作为人大、创新人大、活力人大,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要求,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要增强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中共黄山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常委会的规章制度以及人大工作业务知识,把握人大的特点、规律和方法;认真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知识,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注重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通过学习,增强党的观念、国家观念和民主法制观念,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用丰富的知识指导实践,用宽阔的视野推动工作,从政治上,从思想上、业务上进入新角色,更好地履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职责,肩负起党的重托、宪法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
二、要增强核心意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把党委的决策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市人民的意愿和自觉行动,并监督与保障其实施到位。建立健全向市委请示汇报制度,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报告,服从党委的决定,始终做到在依法履职的实践中,与党同心、同向、同力,不断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三、要增强全局意识,努力推动科学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人大工作与推进全面转型、加快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战略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人大工作特点,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着力推动科学发展、民生改善、美丽黄山、和谐社会的建设。
四、要增强监督意识,依法履行人大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健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与改革、发展、稳定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的解决。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不断探索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及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跟踪监督的新路子。
五、要增强宗旨意识,努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依法履职工作中体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发展人大自身优势,坚持走访基层代表制度,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察民情、纳民意、集民智、聚民力、解民忧,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
六、要增强创新意识,不断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并认真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可遵,按照法律和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在结合上做文章、在创新上下功夫,着力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七、要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和谐型机关创建活动,切实解决“庸、懒、散、奢”等问题,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遵守各项规定,为机关作出表率;党员干部要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要严明纪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主人翁的姿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八、要增强廉政意识,树立常委会及机关良好形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制定出台《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严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严肃整治各种奢侈行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为塑造秩序良好、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