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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佳林
那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一天,一个刚出校门的愣头青,进城去觐见权力王国里的某位人物,想在城里谋份差事,享受在城里工作以后还可以在城里安家的荣耀。当在罕见肥大臃肿的坐处落座时——不,是跌入时,就陷入了毛骨悚然的恐怖之中——海绵垫子不靠谱的厚与软,使他无论臀、背还是手臂,都无法找到可倚可靠可着力之处,身体空忽忽颤悠悠的,魂魄也飞离了躯体,在那看似宽大实为阴森的空间飘来荡去,神经却绷得根根铁紧,冷汗湿背。老实说,他宁可上一次老虎凳。结果可想而知,坐在这样的沙发里,还能办成什么事呢?
这个不安分守己演出这幕荒唐剧的人是我。此后每当念及,沮丧懊恼直至无以复加。当然,导致情绪发酵的,还是对方冷漠的表情,不屑的语气。也许那表情语气属对方与生俱来,但在我感觉里是藐视与讥讽,似在说:城里是尔等配来的地方吗?自尊心是一个人的软肋,最易伤害却又是最伤害不起的。回乡下后,城市的形象便发生了蜕变,我眼里冒出了鄙夷的光,我不断盘诘自己:为什么要自取其辱挤进城去?城里究竟有什么好呢?我完全可以找出一百个城市不宜生活的理由,也完全可以找出一百个农村适宜生活的理由。比方说那沙发吧,就松软得莫名其妙,看似雍容华贵,说不定一挪动就会散架。这就是追求浮华的城里人生活的缩影(那时沙发是养在深闺中的娇小姐,只与城里的权贵们谈情说爱,不像今天,乞丐般被驱赶得城里城外大街小巷满世界疯跑)。
此后,我更多地认识了城市生活的不宜。灯红酒绿原本就不是好东西,糟蹋钱财不说,还容易使人颓废走下坡路。常言“高山出贵子,平地出蛮人”,就是山里人眼不红心不绿走正路,所以人才辈出。让城里热闹起来的无非是宾馆饭店,可它们打出的是乡土风味和农村土特产的招牌,让人听其名称就能闻见原野芬芳,否则还不是门可罗雀!我这样想着时,心里就畅快起来。
我对城市并不陌生。读高校时,我除了入校或假日回乡要经过繁华的街道和前拥后挤的车站,平时一般都龟缩在校园的某个角落里。我曾出去逛过一次。我就那么一条街一条街地走,一栋房一栋房地过,让太阳光把我的身影缩短又拉长,街道连绵不尽地从两腿缠绕到心间,又从心间伸展到每一根神经,我很明白,没有哪一条街、哪一栋房是与我有关系的,也没哪一块土地是可供我驻留的。城市太大了,楼房太高了,一个人在它的面前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来来往往的人的确是多,可谁也没正眼瞧我一下。在乡下,遇有田夫野老、蚕妇村氓,一句问候,会赢得一腔热情,乃至茶饭无忧,像列宁给国际歌的旋律下的定义一样。可在城里,热面孔是换不来热心肠的。他们见多了人见多了事,早已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倘若你把笑脸与热情献给他,冷冷地睇你一眼算你幸运,更多的是损你一句:神经病!这当然用不着计较,城里人就这秉性脾气。
我从学校毕业后就被打发到乡下去,那是一个农民后代该待的地方。直到儿子进城读书,我才又与城市续缘。儿子结束学业后留在城里工作,而到了年龄的我又能从繁琐的工作中解脱出来,也就有了进城住上一段时间的机会。清晨傍晚出去溜达,见宏大的厂房与摩天大厦进出的人流,总不免发呆,这些在自行车或汽车轮子上反复轮回地滚动着的生活与生命,竟也这般有滋有味心安理得。有时,我也无事生非地去询问一些人老家在何处,他们会眉飞色舞地说起某地某处,而且喋喋不休。他们和我一样,家乡的山,哪怕是不起眼的土丘,任何高峰伟岳也不能超越;家乡的河,哪怕是浅陋得不堪入目,任何大河大江都不能淹没。当然,也有莫名其妙地瞪着我并反问:“家乡……什么意思?”我又问:“那么,故乡呢?”见仍是茫然,我就知道其为纯情纯正的城里人了。
奇怪不?家乡故乡这类温馨的字眼,属于荒凉的小山村的,属于风雨飘摇中的老屋的。城市是大,是靓丽,大而靓丽的城市,淡漠了卷走了那些祖祖辈辈在这儿生活的人们本该有的那分温馨,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妻在大江边的一座城市工作了一段时间。那也是座大城。我去江边溜达时,就亲见有人从桥上投身洪流去寻天国的梦。妻说,这种事在这儿是常见的,还有夜里从高楼的窗户里跳下的。我于是叹息不已,隐约中感到城市冷漠的可怕,会把一些一时犯了糊涂的人们,放在汽车道上碾死,从大厦的窗户里扔下去摔死,从桥上抛进江里去淹死。城市做出这些残忍来的时候,声色不动,白天仍然板着灰蒙蒙的面孔,夜里照样让霓虹放出万千风情来诱惑。
至此,我心中那分莫名的惆怅才算消失殆尽。这位梦中情人可爱处少,可恨处多,还是以不亲近为好。乡下是冷寂了些,单调了些,但平安。再隐秘的东西都别想瞒过上苍,我这个在日常生活中既缺乏见识,意志又不甚坚定的人,是弄不得险的,上苍让我安家农村,是出于眷顾。
可是,我怎么也没想到,改革开放使今天的城市城门洞开,只要置下房产,就可将户口迁入其中,进城热形成了一股不可逆转的洪流!而且,更不可思议的是,这股洪流把我也裹挟进来了。我早年渴望做个城里人的贼心居然没死!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城市是乡村的梦想,乡村是城市的摇篮。乡村耕耘种养,丰腴的汗水流进城市,把城市喂养得娇艳健壮,而自己乳汁挤干后衰老了。一方珠圆玉润奢侈豪华,令人惊慕喟叹;一方萧条冷落,如老人头上稀疏灰白的头发,给人以凝重的苍凉。”这番客观的表述透露了我的无奈。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越来越年轻,越来越趾高气扬。我于是这样安慰自己,愤世嫉俗是没必要的,无论是幸呢还是不幸,凡是属于时代的,我都毫无理由拒绝。拒绝便是怯懦,接受,倒显出了勇气。
我羞羞答答在城里的大街小巷出现的时候,熟悉者便不解地问:“你不是讨厌城市生活吗?”尴尬之中我答道:“我喜欢上写作了。作为一个写作者,需要攀着生活的山脉去到巅峰,城市是一个地区的人口密集处,自然也是政治、经济、文化或是其他什么的中心,人站在此处,可以窥到另一半空间。一个写作者,要去窥视生活的千姿百态,也要在与各类人群的交往中,经常观照自身的情操与品质。”我的说辞有些牵强,我要回答对方,也想宽慰自己。古希腊神话里,潘多拉魔盒最后一样东西是希望,这与人的性格是相通的。平庸卑微的我,终极目标不就是做个城里人吗?在无力实现时,只能将此希望藏于心灵秘处,我去揭城市之短,就为了抵御它的骚扰,就为了安抚我那遭受过伤害的心。吃不到葡萄时就说葡萄是酸的是弱者的明智之举。何况,葡萄没成熟时确实是酸的。我现在能进城了,说明那葡萄已经成熟而且能随手摘到,又何苦与自己过不去呢?只是初来乍到的日子里,心里还真有些疙瘩,怕上苍不乐意,会在生活中给我为难,再说遗弃故乡情感上一时也接受不了。
然而,我抗拒不了城市的诱惑力,它有太多的幸福。换句话说,城市本身就是用幸福堆积起来的。城市只崇尚幸福,因为它知道,失去了幸福它也将崩溃。这与普天下人的追求一致。乡村里那么多纯净的水,那么多清新的空气,那么多绿色食品,就是一日三餐的饭菜,用木柴烧出来的,也比电、煤气烧出的香美。以豆腐为例,用井水做的,就没有呛人的漂白粉味。可是人们还是愿意把耕耘种养的成果汇集到城里来,让城市将其酿制成幸福。我就亲见山梁上的几处村庄,由于交通闭塞,穷白的面貌难以改变,于是举村迁徙,毅然离开了家乡。社会的大变革也改变着思维模式,人们固有的家乡观念也在发生演变……当然,纯朴的乡下人的涌入,也会重新编辑城市人群的成分,会给城市带来一些改变,城市会清纯起来,城市会热情起来。因为城市也知道,光营造幸福,灵魂会空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