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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黄山地税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组织收入和服务发展“两篇文章”,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紧扣中心 地税收入占“半壁江山”
经济是税收的源泉,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市地税局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任务,地方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始终保持较高的水平,占全市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纵观历年地方税收入增长走势,“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地方税收入增速最快的时期,全市地方税收规模从5.78亿元,快速提高到20.3亿元,年均增幅高达28.9%,高于全省同期平均增幅近3个百分点,五年中有四个年度增幅超过30%。在“十一五”持续高幅增长的基础上,“十二五”开局的2011年,全市地方税收继续保持高增长态势,税收规模达到29.8亿元,增幅高达46.8%,高于全省增幅10个百分点,在全省16个市中居第4位。2012年,全市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53.56亿元,首次突破50亿元大关。地税收入总量的不断扩大,为加快建设黄山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立足大局 服务地方发展不断深入
市地税局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己任,主动跟进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扶持企业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大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五年来,共为13195户,办理减免税款1.95亿元。以纳税人满意为标准,贴近纳税人需求,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归并办税服务职能,推行多元化的纳税申报方式,开展“一对一”个性化服务,纳税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服务形式持续改进,服务制度日益完善,服务水平向便捷、高效、深层次提升。
创新有为 税收征管水平全面提升
大力推进税收管理创新,实施税收专业化管理,按照“行业+规模”方式,将税源划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个体零散税源,对重点税源实行专业化管理,一般税源实行属地管理,个体税收实行社会化管理,实现了由“包揽式管户”向“专业化管事”转变。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引导企业把握税制改革带来的机遇。切实加强户籍管理和发票管理,征管质量日益提高。在创建标准化分局的基础上,开展以“四个现代”为基本内涵的现代化分局建设,税收管理基础不断夯实,基层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强化支撑 信息技术应用大步迈进
深化全省统一征管软件应用,推进征管数据大集中,信息技术应用基本覆盖了所有纳税人、所有税种和征收管理的主要环节。完成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全市通过网上申报缴纳税收的企业超过95%。建成了地税部门内外网,信息化广泛应用于公文处理、视频会议和固定资产管理等多领域。成功搭建综合治税新平台,增强与财政、国税、土地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不断提升涉税数据交换力度和挖掘使用效率。
创先争优 干部队伍活力不断激发
积极开展争创“五好”班子活动,各级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分级、分类和多形式、大规模的干部培训,干部队伍素质显著提高。建立健全干部选任、交流、竞争上岗和能级管理等制度,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得到进一步激发。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市局荣获第三届“安徽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徽州税文化博物馆被命名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重文倡廉 风清气正的氛围逐步形成
重视地税文化建设,以徽州税文化博物馆扩馆和成功争取发行“徽州古村落”印花税票为契机,积极开展富有特色的税收宣传活动,社会美誉度和纳税遵从度不断提高。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举办职工“道德讲堂”,开展学雷锋教育实践和“三走进、三关爱”志愿服务等一系列活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
在工作中,地税部门一方面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为地方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另一方面又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在今后工作中,黄山地税人将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谋划工作思路、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举措上,做到“六个统筹”,更好地推进地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在组织收入上,统筹处理收入增长与提升质量的关系。税费收入要确保稳增长,但必须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必须建立在遵循组织收入原则之上,真实地反映经济发展成果,推动经济与税收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二是在服务大局上,统筹处理依法治税与优化环境的关系。一方面,要坚持以依法治税为工作灵魂,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主动把地税工作融入地方发展大局,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
三是在依法行政上,统筹处理健全制度与增强素质的关系。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要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同时,也要突出“人”这一依法行政的关键因素,不断提高地税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队伍。
四是在税收管理上,统筹处理柔性执法与刚性执法的关系。以征纳互信为前提,引入辅导、提示、约谈等前置性管理方式,减少征纳矛盾和冲突,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同时,把税务稽查作为查办纳税人失信行为的矫正手段,对于拒不纠正的恶意偷逃税行为,要毫不手软、严厉打击,强化税务稽查的执法刚性,震慑故意不遵从纳税人。
五是在纳税服务上,统筹处理共性服务与个性服务的关系。坚持以满足全体纳税人的共性需求为基础,依托信息化手段,创新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让不同类型的纳税人普遍享受到均衡的共性服务。同时,要尊重纳税主体的差异性,针对不同纳税人的特点和需求,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
六是在队伍建设上,统筹处理制度管理与文化引领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健全激励机制,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干部以素质求立身、凭实绩谋发展,充分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加强地税文化建设,帮助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力营造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