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司法为民

作者:黄山日报来源:黄山日报发布时间:2022-01-01 浏览量: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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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知识篇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指导和协调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机构的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二、申请法律援助应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援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⑵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帮助;⑶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⑷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方法是什么

(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证明;

3.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二)申请法律援助应采取的主要程序:

法律援助的申请程序为:咨询→领取申请表→递交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援助中心对申请人案件情况及经济状况审查→在20天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签订法律援助合同→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法律服务机构。

(三)申请人应当向什么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援助案件按下列原则管辖:⑴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⑵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⑶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司法鉴定篇

近年来,黄山市司法局连续开展了“司法鉴定内部规范年”、“司法鉴定服务提升年”、“司法鉴定诚信建设年”、“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年”等一系列的司法鉴定水平提升活动,从管理层面对司法鉴定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一套相对完整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制度框架在全市基本建立,司法鉴定活动实现了行为有规范、执业有纪律、鉴定有规则的发展轨道。

法制宣传篇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黄山市司法局将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法律,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全面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培育城市法治文化。大力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执政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提高社会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的社会环境。

律师工作篇

近年来,黄山市律师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争先进位意识,律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强力推进律师事务所综合档案达标升级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律师行业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三是开展“1+1百名律师献爱心”和“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四是成立了黄山市中心城区法律服务律师团。五是在黄山日报开辟《以案释法》专栏。

公证业务篇

2013年,全市公证工作将紧紧围绕“质量为先、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推进公证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以加强公证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深化公证信息化应用为助推,进一步规范公证管理活动和公证执业行为,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深入推进公证标准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巩固公证质量事故“零容忍”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零容忍”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四是深化公证信息化应用。五是争取政策保障,努力营造良好的公证工作发展环境。

反腐倡廉篇

近年来,黄山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抓住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这条主线,积极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安徽司法行政核心价值理念,严格贯彻落实“一把手”“两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重要决策事项、公务接待费用实行公示公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司法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职业素质、服务质量、岗位技能培训和廉洁从业教育,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机关作风和法律服务行业行风得到显著加强。2012年被市直机关工委命名为首批“市直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